第49节
作品:《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 狼却一个急挺身,亡命地钻入边上的树丛,被绵延如大肠般的黑夜消化。好厉害的对手,虽然是母的!他找回手电筒,庆幸没被拌坏,这才想起逃犯。
又不见了。
老狱警的腰间还捆着绳子,却在数米开外中断——56式自动步枪也失踪了。
19077号犯人第二次偷走了老狱警的枪,也是老头这辈子第二次被人偷枪。
不远处的雪地上,有行深深浅浅的脚印。他走不远的。老狱警忍住肩膀和背后的剧痛,抓紧手电和刺刀,跌跌撞撞往前冲去。枪套里的54式手枪还在。但真正厉害的武器,既可以杀人也足够杀狼的,在逃犯手里。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凌晨一两点,老狱警一路往山上走。山上的雪越发坚硬。好像有白色雪花飞过,随手一抓,非但不融化,反而有些暖和,原来是身上的棉絮。这同样拜母狼所赐,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尚未凝固的血,从十多处不同的伤口渗透。
一盏清亮的白光,从斜上方投射下来。一只老鼠,窸窸窣窣钻出雪堆,宛如一条毛笔的墨迹,从白色信纸上画过,转眼被水稀释。这家伙那么小,却非等闲之辈,窝里藏着不少过冬的口粮。猫头鹰从天而降,把老鼠逮到了树上。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也许只有几个月。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恐怕寿命更短暂。想想自己能活到这把年纪,老头就感觉走了狗屎运。大约四十年前,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警察局的同龄人们,要么死于凶恶罪犯之手,要么作为阶级敌人被镇压枪毙,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而今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
循着逃犯的脚印,雪地里有坨黑色的东西,冒着热气。他认得是
狼粪。新鲜出炉的,小笼包般的狼粪。要是晒干了,用火柴点燃,会冒出浓烈而腥臭的黑烟。古人就是这样用狼烟传递军情的。只不过要葬送很多收集狼粪的士兵性命吧。狼不像老虎或豹子在领地范围潜伏袭击。它们的狩猎方式是长途奔袭,因此具有超乎其他猛兽的耐力。但奇怪的是,为何只有这一头母狼?狼群去哪里了?
他在此地二十年,从未深入过这些角落。严寒时节,狼群会席卷整个农场,把大家准备过年的牛羊拖走,或就地啃得只剩骨架。监狱还没养狼狗,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冬天还会吊死做狗肉煲。
雪中脚印,越发凌乱,也越发新鲜。手电射向正前方,依稀可辨一个人影。
“站住!”任何人只要回头,看见这么一个浑身鲜血,半人半兽的怪物,都会不由自主停下。虚弱的逃犯正在喘气,瞪大眼睛足足十秒,才确认来者是何人。
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自动步枪,“不要啊!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白痴,保险都没打开呢!”
逃犯忙乱地检查自动步枪,扳弄各个部位。当他把枪口对准自己,老头及时提醒了一句:“喂,危险!小心走火,把自家脑袋给崩了!”“哦?”
枪口放平,他继续扳弄保险,整张脸由苍白憋到通红,额头流下豆大的汗珠。
老狱警根本不相信他会开枪,大摇大摆走到逃犯面前。
枪响了。
连续三发子弹,从56式自动步枪的枪口射出,擦着耳边飞过。距离太近,根本无从躲闪,他本能地向后摔倒。在他倒地同时,身后闪过一个黑色的影子。
后面有狼的绿光,逃犯只能抓紧时间开枪。还是那头母狼?胸口中了一刺刀,居然还没流血而死?趁着逃犯分心,老头翻身抓住枪口。刺刀本可轻松地出手,瞬间捅进逃犯心窝。就算仅刺中肚子,也会令其在数分钟后丧命。终究,他不想只带回一具尸体,于是冒着逃犯开枪或走火的危险,将逃犯死死压在雪里。他右手像个铁扳手,禁锢住逃犯抖动的手指,阻止他扣下扳机。
与其作为越狱犯耻辱地受死,不如在这狼嚎的雪夜里,被一颗子弹或一把刺刀送命更痛快些。逃犯比老狱警高了大半个头,垂死挣扎,并不比母狼更容易对付。额头被逃犯的指甲抓破,老头热热的人血混着狼血,溅到逃犯碎了一块的镜片上。老头关上枪的保险,重重一拳砸中对方鼻梁。逃犯再无力反抗,像妇产科的女病人,绵软地躺在雪地上,双腿分开。满脸流血的老头,骑在他身上,劈头盖脸,一顿胖揍。
残留着火药味的枪口,顶住逃犯脑门,冰凉的皮肤立刻灼热起来。调整到单发模式,不要浪费子弹,一颗就足够了。从额头进去,后脑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成了木乃伊。逃犯帮他穿好衣服,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不断钻入寒风。
没有止痛药,但低温令人头脑清醒,不断刺激分泌肾上腺素,获取并透支能量。包扎穿衣的整个过程,他始终牢牢握着枪,不肯腾出双手,以至于系纽扣这种事,也得逃犯一粒粒帮他系上,从最底下到脖子上的风纪扣。逃犯抓起几把雪,擦拭老头黑乎乎的脸。冰凉刺骨的雪团,好似冬天没拧干的毛巾,擦掉厚厚的泥土与污垢,在皮肤上融化,变成水,带走人与狼的血。
老头的脸露出原色,不深不浅的肤色,眉毛与眼睛还算端正,如果戴上眼镜,穿上中山装,很像处级干部或小学教员,也像被打倒的知识分子。但他只看到雪月下自己的影子,模糊得像一团动物内脏。
“谢谢。”他第一次向劳改犯道谢。
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像燃烧的煤球炉,简直可以喷火取暖。上山之前,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但怕累赘,加上水壶的铝质外壳很容易跟自动步枪碰撞,怕半夜里动静太大,惊动了逃犯或狼。他半蹲下来,清理出一团干净的雪,捧在手心。眼睛一闭,吞入嘴中。
前医生现逃犯提醒,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提防一边在雪里拉稀,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
老狱警不蠢。他没有马上咽下去,而是先含在口腔。两边腮帮鼓着,等冰水变成温水,才缓缓吞下,这口水经过咽喉、食道,胃……虽缀然牙齿连同舌头冻得麻木,身体却像一盆快要枯死的花,哪怕撒泡尿浇了都能活命。
他又抓了一大把雪,塞到逃犯手里。逃犯往后缩了几下,硬着头皮吞下一口雪。
“小子,别说你想要逃走,刚来白茅岭那几年,我有好几个同事,解放前就在一块儿的老警察兄弟,都被冬天的狼吃了,连我想要逃走都不敢,何况你?”
逃犯斜眼看他,不回答,怕被这老家伙套话。
一九五三年,前名侦探来到白茅岭,自此遥望整片荒芜的山头,听黑夜此起彼伏的狼嚎。他住在漏风的茅草房子里,腰眼里别着手枪,监督犯人们修造监狱和农场。有时候,他想,自己还不如那些只判了几年的,要么三年劳教结束就能回城的犯人。从上海被放逐来的干警们,白茅岭就是终老与葬身之地。包括安置来的无业游民,大家都要为农场生儿育女,以便一代代人就地扎根,永远繁衍生息。像他这种一辈子没结婚,被批准退休后还能回上海养老的,真是风毛麟角。
“但是,狼窜到监狱里来吃人的事情,我却是一辈子都没遇见过。”老头说。
白茅岭,下半夜。冷月下的雪地,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直的脚印。逃犯的眼泪,扑簌扑簌,滚烫的,顺着眼角,砸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服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互相搀扶前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际,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要走一辈子,像最漫长的徒刑。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周围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松软。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什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怪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现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明显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醒目的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农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褪色,散落
在破碎的头盖骨旁边。
狼群的墓地。不,是它们猎物的墓地。更准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垃圾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许多年代,不断积累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时代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古老的动物,那时候,它们才是整个地球的主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主人。而人类是客人。
哭声。两人彼此对视,都没有掉眼泪。
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地面,寻找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许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自己的坟墓中哭泣。
婴儿继续哭,富有节奏,中气十足,是那种吵得全家人彻夜难眠的孩子。
老头举着手电筒,一瘸一拐,照见山坡上一个土堆。半人多高的侧面,最不起眼的位置,几株白茅草遮蔽下,有个黑漆漆的洞穴,只能容纳一个人爬进爬出,他钻进去,里面看起来深不可测,四壁凹凸不平,充满腥臭。老狱警有些后怕,自动步枪和刺刀,全都留在洞穴外面,逃犯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他,就算挖些泥土封住洞口,也足以让他葬身狼穴。
温暖的狼穴,与外面冰天雪地相比,简直像三月的春天。他用两个手肘支撑起身体,几乎倒吊在洞的底部,仅剩下双脚还在狼穴外。他感到有双手抓住自己脚踝,无疑就是逃犯,以免他被卡住了出不来,或坠人更深的地狱。
老狱警变成了瞎子,只能依靠听觉,抓住某个挣扎的活物。摸到一只小小的耳朵,不是毛茸茸,而是光滑细嫩的皮肤。有个小鼻子,然后是迷你的嘴,紧紧咬住他的手指,有力地吮吸,传说中吃奶的劲儿。
人类的婴儿。
逃犯像拔萝卜,从狼穴中拖出老头的身体。土块与碎屑,不断从脸颊边擦落。他双手护着婴儿,紧贴自己下巴,不让这孩子受一点点伤。
男孩。哭声狼嚎般刺耳。小小的身躯底下,包着几块碎布,襁褓的残片,印着“白茅岭农场”的字样。逃犯将孩子搂在怀中,像抱着亲生儿子,反复亲那红扑扑的脸蛋,毫不顾忌孩子身上的腥臭之气,沾上满嘴狼毛。
没错,这是一个多月前失踪的男婴。所有人都以为这孩子被狼吃了,他却活在狼穴深处,看起来也没什么营养不良,就跟普通人家的婴儿一样,大腿与胳膊反而更粗壮有力。
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立刻停止了哭泣,睁开眼睛,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反而嘻嘻地笑了。
“认得他?”
“是,我亲手把他接生出来的。”
“说什么呢?你在监狱里给女人接生孩子?”
19077号犯人把头埋到婴儿屁股上,边清理残留的粪便边说:“我到这里四年,总共只接生过这一个孩子。”
医生在白茅岭弥足珍贵。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囚犯,都被委派到重要岗位。他也不例外。除了跟别人一样劳动改造,他还在医务室工作,为老狱医打下手,给犯人配药更是家常便饭。妇科只在县城的医院才有,害了妇科病的农场女职工,懒得大老远跑县城,就会到监狱医务室来找他。女人们争相前来看病,这个上海来的医生,有个外号“小唐国强”。中年的女职工们,大大方方地宽衣解带,让他戴着眼镜仔细检查。有个三十来岁的寡妇,男人几年前被狼吃了,像只饥肠辘辘的母狼,每次到医务室,总要捏“医生”的脸蛋和屁股,像品尝一块新鲜出锅的肉,还整个人贴上来,扯开他的裤腰带。年轻医生想起自己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吓得灵魂出窍,飞快地逃回监牢里蹲着。但他不敢向干警报告,号子里的狱友们,都说这小子艳福不浅,要是换作他们,早就排着队去干这差事了。可是,在白茅岭的日子里,他最厌恶的,就是看到女人的身体。
五个月前,凌晨,有人把他从睡梦中拎起。这种时候来提人,往往意味着枪毙。被惊醒的犯人们,同情地看着他被带走。他浑身发抖,高声主张权利,说明明判了十年,怎又私下处决,他要再看一眼老娘,又问干警能不能吃顿红烧肉,后者轻蔑地摇头。传说中丰盛的断头宴,原来全他妈是骗人的!押出监狱大墙,是去刑场吧,干吗要深更半夜呢?艳阳高照之下,吃枪子不是更好?他可不想做孤魂野鬼。想起革命电影里的镜头,他像所有地下党员革命烈士,大声唱了一首《国际歌》。荒山野岭的月下,苍凉壮阔,竟引得监狱里一片高歌和鸣。但他发现,前后只有两个干警,看起来疏于防范。他刚想要逃跑,干警却说:“喂,你真给女人接生过孩子?”
原来,农场里有个孕妇半夜突然临盆,来不及去县城医院。这孕妇在监狱医务室找他开过药,就急着派人去监狱求助。孕妇的羊水已经破了,非常危险。他没有任何工具,只能简单做了消毒。他不断地跟年轻的孕妇说话,以减轻她的痛苦,生怕万一出什么差错,就会被拉出去枪毙。折腾到鸡叫天亮,孩子才呱呱坠地。是个男孩,分量不轻,哭声响亮,健康极了。这天是八一建军节,一九七六年白茅岭诞生的第一个孩子。他给孩子清洗完毕,关照了产后注意事项,便被干警押解回牢房。囚服上沾满血,变成鲜红的圆圈,像白茅岭上初升的太阳。孩子爸爸曾经也是囚犯,刑满释放回上海,早没了自己的窝,兄弟姐妹又赶他出门,索性一辈子就留在了白茅岭。他为孩子取名建军,又给农场领导打报告,请求给接生孩子的医生囚犯减刑,还托人送厂一篮子红蛋,却被同间牢房的人分光了。
白茅岭,雪夜。逃犯亲手接生出来的男孩,竟然野蛮生长成这么大了,掂在手里足有十七八斤。一个月前,他正下地劳动,听说这孩子被狼吃了,晴天霹雳,当场趴地上哭了。如今男婴身上多了浓郁的狼味,指甲许久未剪,积满狼穴里的污垢,锋利得能轻易划破逃犯的手背。当这孩子睁开眼睛时,射出近乎绿色的光,不太像人类。
背后响起狼嚎。
回窝的母狼。浑身的灰色长毛,如同中年妇女的长发,雪地里一路滴着暗红。斜长的双眼,放射的不再是绿光,而是近于红色的凶光。四条腿蹒跚,尾巴沉重地拖在地上。当它看到男婴被抱在逃犯手里,发出这辈子最凄厉的咆哮。看他们不为所动,狼嚎的音调变得细腻,绝不悦耳,反更揪心。像发疯了的女高音,又似敌台的长波频率,简直要让听众七窍流血而亡。最后,母狼发出狗才有的吱吱声。
人有人言,狼有狼语。老狱警和逃犯都明白了,母狼在对他们喊话,甚至哀求——请你们把孩子放下,离开此地吧。
两个人摇头。被抢了孩子的母狼瞬间发起了攻击。
老狱警打开自动步枪保险,扣下扳机,连续发射数颗子弹。狼贴着地面,子弹全从它的头顶划过。他不敢胡乱扫射,担心流弹伤及逃犯和男婴。
母狼的攻击对象并不是他,而是抱着孩子的逃犯。逃犯被一口咬中左大腿,惨叫着倒下,孩子从怀里滚落。老狱警抢在母狼之前,夺过哭泣的男婴。
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再次扑到他身上。完蛋了。老狱警双手抱着孩子,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就连抽出刺刀的时间都没有。狼牙逼近脖子,只有闭上眼睛等死。
腥臭的味道,却停留在半空,狼骤然衰竭而倒下,像被砍倒的大树。老狱警睁开眼睛,脸颊依然贴着雪地,视线正好与那头狼平行。它也倒在雪中,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目光,看着他。人的右脸,狼的左脸,贴着同一块地面。
母狼本可咬断他的喉咙,但功亏一篑,几小时前那记三棱刺刀,让它刚好流尽了血液。老狱警爬起来,拔出刺刀,蹲在母狼面前,按住它无力的脑袋。军刺对准喉咙,只需微微一抹,就能了结生命。它将死得毫无痛苦。他觉得自己足够仁慈,若是把它交给山下的人们的话……
垂死的野兽,不甘地看着他。从喉咙最深处,发出微弱而尖厉的哀鸣,宛如女人临死前的抽泣。百转千回,愁肠寸断,留恋人问,抑或狼间?男人的五根手指,连同56式刺刀,头一回剧烈抖动,像手术失败的实习外科医生,一毫米一毫米地自残。
狼的眼角,分泌出某种液体——在雪地里,冒着滋滋的热气。老头从未见过,几百年来,也未曾听说过的,狼的眼泪。军刺的锋刃,闪着蓝色暗光,在母狼的喉咙口停下。
“等一等!别杀它!”逃犯正从雪地爬过来,左大腿血流如注,两个眼镜片彻底碎了,面色如死人般苍白。
母狼的身躯抽搐,肚子鼓胀,撒出一大摊尿。“它快要了!”逃犯提醒了一句,他是妇产科医生啊,虽然不是兽医,但类似情况他见多了。
怪不得这头狼几次失手,本该轻松杀死他俩,因为怀孕在身的缘故,并且接近分娩,行动迟缓,无法像平时动如雷霆地捕猎。
孩子四肢矫健,不畏寒冷在雪地中爬行,居然挤到母狼肚子底下,张嘴咬住狼的乳头!
他是在一个多月前被母狼叼走的,如果不是每天吃狼奶的话,早已死了。反而因此,这孩子才会长得如此壮硕,远比一般的婴儿更为结实,生命力旺盛得一塌糊涂。
老狱警抚摸着母狼的肚子,先让孩子好好饱餐一顿狼奶吧,反正是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刚才在狼穴,孩子大概就是饿哭的。
也许,在最近的几个月里疯狂攻击人类的,未必是这头母狼。当它的七个幼崽,被人们剥皮吊在农场大门口,决定复仇的,是另外几头狼。野兽吃人,人也吃野兽,彼此彼此。
很多年前,有人在狼窝找到个七八岁的孩子。带回农场里不会走路,每天像狼一样爬行,极度凶狠,智力相当于婴儿,不吃熟肉只吃生肉,半夜发出狼嚎。有经验的猎人说,狼崽死后,确有极少数母狼,会收养人类婴儿,喂养狼奶,当作自己的幼崽来抚养。
而这头即将分娩的母狼,之所以要杀死他俩,完全是为了保护狼穴里的孩子——它以为是人类再度来杀害它的孩子。
“喂,同志,怎么办?”逃犯端详母狼下身,“产道打开啦!”
“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愣着干吗?快给它接生!”
第一只小狼崽,带着胎盘和脐带来到世上。浑身血污,湿漉漉的,热气腾腾,捧在他俩的手心。还有第二只、第三只……逃犯连双胞胎都没接生过,这会儿片刻间,接连带出了七只小狼崽!
老头贴着母狼脖子,对着它的耳朵说:“喂,你的孩子都出生了,我会保护好它们的,对了,还有这一个。”他抱起吃狼奶的男婴。母狼的胸口和下身都在流血,黏糊糊的胎盘也出来了。没有任何工具,逃犯弄断狼崽们的脐带,把七只小狼崽抱到母狼面前。
母狼伸出血红的舌头,依次舔舐七只小狼崽,既给孩子们消毒,去除娘胎里带出的血污,也在品尝自己羊水和胎胞的滋味。
狼血流尽之前,它最后祈求般地,看着老狱警的眼睛,又看看他怀里人类的孩子。
逃犯摇摇头,“别!”
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过孩子,却一把推开他,将婴儿塞到母狼嘴边。狼的舌头,把这人类的孩子舔了个遍。相比刚出生的七只小狼崽,这个男婴,才是它身边还活着的长子。然后,母狼的眼球渐渐浑浊,再也没有任何光亮了。
男婴又哭了。五个月大的孩子,似乎感知到自己失去了妈妈。老狱警脱下满是窟窿的外衣,裹住冰天雪地中的婴儿。
逃犯自行包扎了大腿伤口,却无法阻止流血,整条裤管浸泡成暗红色。他的双手和胸口,沾满母狼子宫流出的血。他紧咬着牙关,依次抱起七只小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