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作品:《洁癖重症患者

    “仲少爷,久等了,请往这边走。”一个带着礼貌微笑的男人上前来对屈衍仲说,屈衍仲这才收回了眼神跟着这个男人走向了一个无人的通道。这个男人叫明夜,是方睢阳的助理之一,屈衍仲每次去方睢阳那里,都是明夜来接待他,这次也不例外。
    方睢阳住的地方特殊,去那里除了坐游轮就是坐的私人飞机。出于某种原因,屈衍仲也并不想现在就让宋笙知道自己那个舅舅的存在。所以他和宋笙说的,是他受邀去给m国某位官员做手术,也是自己订的飞机票。
    从上了飞机,屈衍仲的神情就冷凝下来。虽然他平常也是这么一副波澜不起的模样,但是自从和宋笙在一起后,周身的气息都变得柔和了一些,可现在又再次恢复了从前的生人勿近的模样。这架飞机上设施很好,但是屈衍仲没有一点享受的意思,从头到尾就是坐在那一言不发,冷僻的没有一个侍者敢上前。
    接触过这位少爷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主子,好像对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也不在意,无形中拒绝着任何人靠近,让人无法下手。
    而送走了屈衍仲的宋笙,上一刻还笑容灿烂的朝屈衍仲摆手,下一刻见他消失后就哭丧了脸,坐在长凳上摆着一张写着不开心的脸。热恋中的人被迫分开还是一个星期什么的,简直残忍。
    就连手机铃声响起,她还是那么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摸出手机看也没看的直接接了。刚有气无力的喂了一声,就听见手机里响起一个热情的女声,“嗨~哈尼~”
    一听这声音宋笙就知道是谁了,英文名柏妮丝,中文名玉曲,是她外婆老朋友的孙女,也是她的责任编辑。在外婆和外公这两个高知份子的影响下,宋笙几年前就开始写作,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专攻悬疑类小说。
    玉曲家里也是个富贵人家,就和宋笙写作一样,玉曲做编辑也是她的个人爱好,当然除了这个之外她还喜欢四处旅行。她们两个年龄相差四岁,相处的时间不多,虽然不比宋笙和南楼那么亲近,但是对于宋笙这个朋友很少的人来说,也算得上是一个朋友了。
    “玉曲,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宋笙靠在椅背上问。
    电话那边的玉曲疑惑的说:“亲爱的小宋你怎么了,听你的声音你似乎不太精神。怎么了是不是在家里闷坏了,我现在在m国cl州,这里的景色不错,你要不要也来散散心?我就说你就该多出来走走看看世界,不然闷在家里迟早会生病的。”
    宋笙忽然一摸下巴,“玉曲,你在m国cl州?”
    “是呀,怎么了?”
    “嗯,等着,我明天……不,今天就来找你!”宋笙挂了电话之后笑开了,是啊,虽然萌萌离开了,但是又没说她不可以去。况且,她可不是特地去找他的,而是去和朋友见面顺便散心的!这样就不是她缠人了吧。宋笙感觉自己理直气壮,想明白之后就开开心心的收拾东西准备走。
    当然在那之前,她还要先和哥哥通通气。至于该怎么解决哥哥,宋笙以她这么多年来的经验肯定,这一定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事实也一如她的预料,虽然她刚开始说要去m国的时候,宋离原狠狠皱了眉,但是在她说要去见编辑有些工作上的事情,另外想要暂时和屈衍仲分开冷静冷静好好想想他们以后的事情之后,宋离原不出所料的答应了,甚至还迫不及待的亲自给她订了票。
    在宋离原看来,自己的妹妹竟然能主动说出要暂时和那男人分开好好想想,这真是再好不过了,他就巴不得他们分开呢。妹妹也难得听话懂事了一次,宋离原表示很欣慰,大笔一挥不仅给她批准了假期,还给了她一笔私房钱让她买东西。
    从小到大坑哥哥的宋笙毫无愧疚心的,再一次坑了自家亲哥。
    就在宋笙也包袱款款的准备去和自家萌萌偶遇,不对,是和朋友见面游玩的时候,屈衍仲到达了目的地。
    方睢阳所在的是m国cl州海域上的一座人工岛。能买得起偌大一个人工岛,并且大方的用来建造别墅和各种生活区,专供自己居住的方睢阳,是一个很不简单的男人。方家的根在m国,从百年前方家就从国内来到了国外,从此在m国扎下了根。
    在国内,方家的势力并不大,然而m国才是方家的大本营。任何知道方家所有暗中以及明面上势力的人都会为这个庞然大物惊叹,并且对方睢阳这个进一步将方家势力扩张的男人感到敬畏。这个男人黑白两道皆有涉及,私底下为了利益和权势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勾当,心狠手辣都不足以形容他万一。
    如果方榭月当年并不是爱上了屈随云,并且执意要和他回到国内相夫教子,以她方家唯一一位小姐的身份,她或许会过得会比现在更加舒心。这个当年温柔又勇于追求爱情的女人,在被丈夫背叛之后就疯狂了。然而方榭月并不是例外,大概是被诅咒,方家的人在爱情上都并不顺遂。
    方榭月是这样,方睢阳也是这样。这个让无数人敬畏的男人,同样也是个在爱情里失败的一塌涂地的可悲男人。
    屈衍仲远远看着下方越来越近的,嵌在深蓝色海洋之中的绿色岛屿,眼中浮现了一缕淡淡的嘲讽。
    飞机停在岛上的机场,那里已经有人开车在等着,屈衍仲上了车,一路开进了岛东部的一个巨大别墅群里。下了车又坐上了专属的轻型代步车,最后开了十几分钟才到达了方睢阳居住的地方。
    和之前经过的华丽别墅建筑不同,方睢阳这个主人所住的地方显得格外的朴素,只是一栋普通的二层小楼而已,带着一个开满鲜花的庭院,让人看去就觉得阳光温暖,空气里的鲜花香味也让人心旷神怡。
    方睢阳之所以不住他那华丽的宫殿,而住在这么一个平凡温馨的小楼,都是因为他的妻子,他爱得要死的那个女人。
    保镖和司机把屈衍仲送到了这个小楼就离开了,助理明夜替他提着行李,先在小院外半人高木门上按了一下铃。
    没过多久,就有一个手拿水壶的年轻男人从一片盛开的蔷薇花丛里面站起来,他见到门外站着的屈衍仲,笑着走过来道:“衍仲来了。”
    那是一个长得很美的男人,用英俊或者帅气这种词汇来形容他可能不太合适,一般看到他的第一眼,所有人都会浮现这个念头——这是一个很美的男人。纵使生长都在m国,但是这个华裔男人却有着一身华国的古典韵味。
    很少有男人驾驭的住的长发,在他身上却是相得益彰。方睢阳外表温和儒雅,待人也是一片诚挚随和,再加上那太过完美看不出年纪的脸,不知道他手段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就如同那个神秘而历史厚重的国家,从古流传下来的一副清浅水墨画。
    但熟知他为人和素来手段的人,如屈衍仲,见他这么笑吟吟的走过来,亲热的打招呼,也无法放松一刻,反而心底满是警惕。
    方睢阳就像没有感觉到他的情绪,温和的将他迎了进来,又让明夜先带着屈衍仲的行李去收拾好。
    “你舅母在二楼午睡,她难得睡这么熟,就不要去打扰他了,我们甥舅两个先说说话吧。”方睢阳随和的像个普通的舅舅,用亲切的语调询问了他生活上的一些琐事。
    两个人没睡多久,就听见楼上传来一声啪的声响。方睢阳顿了一顿,接着笑道:“看来阿絮醒了,走吧去看看她。”
    上了二楼,就见一个看上去三十多的女人坐在轮椅上。见到方睢阳,她抬手就从旁边的茶几上摸了一个白瓷茶杯朝方睢阳身上砸过去。方睢阳一伸手捉住了茶杯,看看她脚下砸碎的白瓷茶壶,有些无奈的说:“阿絮,茶壶砸了就砸了,但是这碎片不小心扎到你了怎么办。”
    那被称作阿絮的女人只冷冷的吐出一个字,“滚。”
    方睢阳面色未变,依然笑着走过去将她的轮椅推到一边,蹲身收拾了茶壶碎片,又说:“衍仲过来了,你总是比较疼他的,你们说说话,我去准备吃的。”说完,他就在女人脸颊上亲昵的亲了一下,对屈衍仲颔首,离开了这里。
    屈衍仲站在一旁对他们之间的僵硬氛围习以为常,等方睢阳离开,他关上门,坐到了女人对面的椅子上。女人狠狠一闭眼,从刚才起就绷着的脸放松下来,露出一抹疲惫。
    这个女人叫做楚絮,是方睢阳爱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方睢阳将自己的商业帝国大部分时间交给了属下打理,常年住在这里陪伴她,寻找了无数好东西送给她,就差没去摘天上的星星。但是楚絮对方睢阳却一直是不假辞色的,甚至是仇恨的。
    楚絮和方睢阳之间是一段孽缘,方睢阳遇见楚絮,并且爱上她时,楚絮已经嫁人了,并且她和自己的丈夫感情极深还有个可爱的孩子。方睢阳这人,想要什么总是不折手段的去夺取,所以楚絮深爱的男人,那个华国中尉死在了一次跨国缉毒行动中。
    方睢阳顺理成章的出现,他长得好,富可敌国又深情温和,楚絮在他的陪伴下度过伤痛然后爱上了他。可这样的感情,在楚絮知晓是他杀害了自己的丈夫之后,变成了滔天的恨意。甚至他还要暗地里杀害她的孩子,楚絮用自己的腿为代价,换来了方睢阳的焦头烂额,成功转移了他的视线,让自己的儿子得以幸存。
    那个告诉了她真相,神不知鬼不觉替她替换了儿子保护了她儿子的人,是屈衍仲。屈衍仲想杀方睢阳,而楚絮也是,再加上有着楚絮的孩子维系,两个人是最牢固的盟友关系。
    面对屈衍仲,楚絮没有了之前的冷漠,她叹息了一声,有些期待的问他:“他最近怎么样了?”
    她问的是她的儿子,屈衍仲将那个孩子换了个身份藏在了阳光孤儿院里面,方睢阳一直以为自己当年已经解决了那个孩子,却不知道那孩子正在他眼皮子底下活的好好的。屈衍仲看见楚絮的眼神,点了个头,“他很好,很懂事,成绩一直是顶尖的,在院里和其他孩子相处的也很好……”
    说着,屈衍仲就不由自主想起了和宋笙一起去孤儿院看那些孩子们的时候。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宋笙已经和那些孩子们打成了一片,他不知道该怎么和那些孩子相处,宋笙却是手到拈来,经常和他们开心的闹成一团,像个孩子王。
    屈衍仲表情柔和了一些,“他一直很沉稳,最近开朗了不少。”
    楚絮年纪比他大上不少,在屈衍仲极年轻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他一直是冷静淡漠的,从未露出过这种表情。仔细观察他神情,楚絮忽然难得的笑了笑,“看样子,你喜欢上什么人了,对吗。”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宋离原是在宋笙离开一天之后察觉到不对劲的,他最近被案子搅得头昏脑涨脑子有些不清楚。好不容易稍微闲了一点,把妹妹说的话翻来覆去想了几次,忽然觉得……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乖。
    是的,傻哥哥终于后知后觉的认识到这个本该早就知晓的事实。他当机立断打电话给家里搞情报,哦不对,是搞信息分析的堂弟宋离树,询问他知不知道那位屈教授最近的踪迹。
    电话那边键盘噼啪一阵,宋离树不负众望的找到了消息,“屈衍仲一日前去了m国cl州。”
    “笙笙也在m国cl州。”他又加了一句。
    是的,他知道,还是他自己给订的票。哥哥感觉心塞塞的,梗着脖子朝堂弟怒吼,“你小子不是最缠宋笙吗,怎么这次一点反应都没有!”上啊,去捣乱啊!哥哥大人心中狂呼。
    “笙笙不想我捣乱。”宋离树依然用他那慢吞吞的语气说,听上去又傻又茫然。
    宋离原一噎,愤而挂电话,感觉这辈子都没见过比宋离树更听话的人。他早该知道妹妹看着乖其实是个不省心的,而这个小堂弟也一向拿着妹妹的话当圣旨。虽然他很缠宋笙,但是只要宋笙明确说了什么他都不会反驳,这样他不助纣为虐就算好了,就别期望他能做什么分开那两人。
    不过说起来,宋笙都能把从小当儿子养大的堂弟摆到一边,看来她对那男人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
    按下了自己额头上的青筋,宋离原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宋笙,想要好好教育一番她,可想而知完全打不通。他在自个儿办公室转悠了几圈,觉得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严重,或许他应该和老狐狸一样的父上大人通通气。
    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好哥哥,宋离原从小到大不知道给宋笙这个妹妹收拾过多少的烂摊子,这回也是,他想如果告诉了父上这边妹妹的情况,估计妹妹就真的要被镇压了。想想看那时候宋笙可能会出现的表情,宋离原打消了这个念头。
    最终还是气不过,他一把拉开自己自己平常给那小混蛋准备着的零食柜,想要把里面的零食统统给扔了。谁知道一打开就见里面已经空了,并且里面还摆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一句话“世上只有哥哥好么么哒~”
    宋离树咬着牙撕起了纸。就在他咬牙切齿蹲在垃圾桶旁边撕纸的时候,方静抱着一堆文件走了进来,“队长,你要的资料……哟,这是怎么了,又被妹妹欺负了。”
    “哼。”宋离原黑着一张糙汉脸哼了一声。
    “得了吧哼什么哼啊,我觉得那两个人就挺好的,你干嘛要去做那种棒打鸳鸯的缺德事。”方静很清楚他这幅样子是怎么回事,不由得劝道。
    宋离原勉强维持了自己铁血硬汉的脸,“你不明白,屈衍仲那男人,他舅舅那边的关系太复杂,而且他自己也让我感觉很不对劲。宋笙要真和他搅合在一起,不会有好事。”
    “切,又不是让你和他过,人家自己小两口冷暖自知。行了别摆脸色了,一个大老爷们,快干活!”方静摔了个白眼往外走。
    远在另一个国度的宋笙正在和玉曲逛街。玉曲和宋笙不同,是个典型的女孩子,这就代表着她喜欢逛街喜欢买买买,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走不动路。宋笙被她拉着从早上走到中午,逛过了无数条街,手上大包小包都拿不下了她还没买够。
    就连宋笙这样的好体力都快累趴下了,玉曲这才善心大发的准备休息。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厅,玉曲还饶有兴致的叫了块蛋糕,宋笙只能瘫在桌子上。
    玉曲尝了一口蛋糕,觉得意外地还不错,就心情愉悦的开吃。她一边吃一边看宋笙,“喏,这一路上就看到你在街上到处张望,你这是找什么?”
    “没找什么啊。”
    “好吧,那你这次怎么突然答应了我的邀请跑到m国来了,你不是一直觉得国外太乱,怎么看都没有国内好吗。之前也让你来玩,可你从没答应,这次突然答应了,要说里面没什么原因,我可是不相信的。”
    宋笙趴在桌子上透过玻璃窗往外看,嘴里依旧紧的和蚌壳似得,“经常听人说想来国外旅游,所以也想来见识一下是不是国外的天比国内蓝。”
    “骗人。”玉曲撇嘴,也不再问了,反正和她没什么关系。她这到处跑的,能见一次朋友也挺开心,人生嘛,什么都要弄个清清楚楚都没有乐趣了。
    玉曲垂头吃蛋糕,忽然发现对面瘫的像一滩烂泥的宋笙站了起来,用闪电一般的速度跑出了咖啡厅,一溜烟就没影了。
    留下玉曲一人还坐在那搞不清楚状态,对着空空如也的座位微张了嘴。发生了什么事?
    要说宋笙为什么突然跑出来,其实很简单,她发病了。一种看到有人干坏事就忍不住想要去管上一管的病,这病大概是因为当年那件事而变得越发严重,让她看上去就像个正义使者,浑身上下都冒着一股二傻子的气息。
    大街上,一个华裔的女人慌张的大喊着,可是被她求助的人都没有理会她。那华裔女人满脸的绝望,穿着高跟鞋跑的东摇西晃,眼看着那抢了自己包的抢劫犯远远拉开和她的距离就要跑的不见踪影了,她忍不住大哭起来。
    就在这时候,她感觉一道风掠过自己的身边。定睛看去,那是一个跑的很快的年轻女孩子,她跑过她身边的时候还说了句:“别担心,我去追。”
    女人一愣,就见那年轻女孩子已经追着前面的小偷跑远了。
    屈衍仲坐在车上往外看,他有些出神,一双眼睛里什么都没看进去。一个人影飞快的划过他的眼角,屈衍仲一怔,下意识的沉声对前面的司机喊了一声停车,随即他拉开车门,大步往之前看到的那个身影消失的方向追过去。
    他好像看到了宋笙。按理来说宋笙现在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的感觉不会错,虽然只是模糊看了一眼,但他确定那就是宋笙。
    果然,他没追多久就看见了那在人群中穿行的熟悉背影,再前面有个戴着黑帽子的瘦高男人在跑,很显然,宋笙在追那个人。屈衍仲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转身往右边的小巷子里跑,很快他就从近路来到了那一逃一追的两人前头。
    戴着黑帽子的男人往后看去,见到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孩子还在追,忍不住骂了句脏话。眼看着他们跑进了人少的巷子,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男人一手伸进外套里面按住了一把枪。
    可是就在他把枪抽出一半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在他察觉到这个人存在的同时,他感觉自己的手一痛,下一刻他看到了自己手腕上的鲜血喷溅出来。他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短暂的麻木过后就是巨大的痛楚袭来。
    “啊啊啊!”他大喊着,试图捂住自己的伤口,又慌张的想要去拿枪。屈衍仲想也没想,手里沾血的手术刀一个用力将男人的手牢牢钉在了墙壁上,又一脸冷静的拽住了他的棕色短发按着他的头往墙上撞。
    屈衍仲这一连串动作快的让人猝不及防,等宋笙跑到了这里,第一眼看到了那个委顿在地形容凄惨的街头抢劫犯,第二眼才看到了自己一直想要“偶遇”的自家萌萌。不过现在的萌萌看上去有点可怕,当然这个可怕指的不是他沾血的白衬衫,而是他冷然的眼神。
    “宋笙。”屈衍仲开口,直直的盯着她。
    其实屈衍仲叫她一直都是直接叫名字的,不过以往宋笙这两个字在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都喊着一股难言的温柔,像是冰天雪地里长出来的野花,听的人通体舒畅,自生万千柔情。可是这次的语气不太一样,冷冽如冰刀子,飕飕的听的人心里发冷。
    屈衍仲生气了,刚才他跑过来就发现那个男人在拿枪,如果他没出现,那说不定宋笙现在已经被击中了。
    在这种一贯混乱的地方,宋笙冒险的行为让他感到后怕。他那时候甚至慌的手里的力度都没掌握好,这本不该出现的,直到那男人的血都喷到了自己身上他才平静了一些,更是下意识的忘了自己的洁癖,直接动手抓着他在墙上撞晕了,见他再不能伤害到宋笙才放松下来。
    他脸色难看,宋笙被他看得有些讪讪。什么抢劫犯啊什么满地鲜血都给忘了个精光,讨好的笑笑,蹭上去试探的拉拉屈衍仲的手。
    这一碰她才发现屈衍仲手里都是血,并且他在不易察觉的轻轻颤抖,都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发觉。宋笙惊讶了一瞬,再抬头果然看见了他平静神色下隐藏着的担忧和焦躁。宋笙一下子感觉自己的心脏被击中了。
    她眼睛一红跳上去勒着他脖子,低声认错:“我做了,我不该让你担心,下次如果再遇到这种事一定会注意的。”虽然她可能还会做这种事,但是为了屈衍仲她会更加小心。
    “我一点事都没有,你别担心。要不你骂我吧,我绝对不哭,打我一下解解气也行,不要打的太重就好。”
    屈衍仲收紧的下颌缓缓松开,他恢复了冷静,似乎想要叹气,可是看着那个抱着自己的人一脸的歉意,开口说得却是:“已经中午了,吃过饭了吗?”
    宋笙一听,立刻就习惯性的撒娇,“没有!”她想的好好的,自己这么一说,萌萌铁定带自己回家吃饭,然后这事就能和平的掀过去了。
    谁知道屈衍仲下一句话却是,“来之前,你答应过要按时吃饭。”
    宋笙哑口无言,只能心虚的干笑,“我其实是、是来见我的编辑的,有工作上的事情要谈,要不是遇上这事,我现在肯定已经在吃午饭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