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烂的七十年代_分节阅读_120
作品:《灿烂的七十年代》 许秋阳吓了一跳:“这么远!去上海干嘛呀?”
“是去学习,我们的机器已经安装好了,厂家派来的技术员也要回去了,局里安排我和维修部的几个同事一起到上海的生产厂家接受半个月的技术培训。”
“这是好事情啊,等回来以后你们可都成了专家了,多好的机会啊,真是太好了。”
“嗯,我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不过又要有半个月的时间见不到你了,真舍不得,要不我去争取一下,让你跟我一起去参加培训吧!”
“傻瓜,我去学这个干什么呀!再说了,你是去学习的,又不是去儿女情长的,到了那儿就应该好好抓住机会,学到尽量多的知识。”
“听说上海是个很热闹的大城市,真想带你一块儿去玩玩。”
“要玩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你这次去就当是先熟悉一下情况,以后再带我去玩才不至于抓瞎啊!”
罗建刚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下:“你就一点都不会舍不得我?”
“当然舍不得啊,可也不能因为这样耽误了你的前程啊,不过是半个月而已,咱们以后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待在一块儿呢!”
罗建刚心中欢喜:“你的意思是同意嫁给我,要跟我过一辈子了?”
许秋阳寻着他腰上的软肉捏了一把:“我们都这样儿了,我还能有别的想法吗?”
“唉哟,你轻点,谋杀亲夫啊!”罗建刚是疼在身上,甜在心里,“秋阳,要不咱们也结婚吧,我想天天晚上都能搂着你睡。”
其实今晚刘玉梅跟许秋阳提了结婚的事情之后,她后来认真的想了想,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反对,之前不过是觉得自己年纪还小而已,但年代不同,这个时候在这个年纪结婚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反正都已经认定了这个人,早点结婚也没什么不好的。
见她久久不出声,罗建刚紧张地问:“怎么样,你愿意不?”这句话他想说很久了,一直没胆量说出来,今天话赶话说道了这里,这才趁机问出口的。
许秋阳顿了一会儿,才小声说:“宿舍还没分下来呢,怎么结婚啊?”
“要不咱们像朱朝盛他们一样,先领证,等宿舍分下来了,再办婚礼?”听出来她没有拒绝的意思,罗建刚欢喜得手脚都有点发抖。
“嗯!”许秋阳几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太好了!”罗建刚高兴得昏了头,一个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既然这样,干脆咱们今晚就把生米煮成熟饭了吧!”
许秋阳惊叫一声:“你干嘛呀,不许乱动。”用力去推他,一不小心就闹得动静大了些。
忽然外面传来了一些响动,吓得两人同时一僵,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随后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的水声,原来是有人起夜。
两人再也不敢胡闹了,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可真是差得令人发指。
又再温存了一会儿,要亮了,罗建刚才终于舍得起身,悄悄到外面睡在了沙发上。
罗素芬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推开房门出来,看见躺在沙发上睡得四仰八叉的罗建刚吓了一跳,上前捏了捏他的鼻子:“懒猪起来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把罗建刚惊得一蹦而起,然后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罗素芬你发什么神经,现在才六点钟!”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我还早起的虫子被鸟吃呢!”罗建刚气呼呼地重新躺下,“别吵我睡觉啊,再吵我把你扔出去。”昨晚没怎么睡好,现在正是好梦正酣的时候,被她这么吵醒真是一肚子火。
罗素芬悠悠地说:“今天咱们食堂有水角吃哦,你不去买点回来给秋阳吃?”
罗建刚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你去买不就行了。”
“不行,我要你陪我去,不然的话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吃了再回来,不给你们带。”
罗建刚一个翻身坐起来:“你自私不自私啊你,活该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如果是为了自己吃,他肯定是不会这么早爬起来的,不过买给许秋阳嘛,那又另当别论了。
水角是他们这里的一种特色美食,一只有成年女性的拇指大小,特制的米粉皮蒸熟以后是雪白半透明的,晶莹剔透,依稀可以看见里面的馅料。
馅料是用瘦肉、葱白和马蹄剁碎后混合均匀,再加上一点胡椒粉调味,出锅的时候在表面上涂上一层香油,再撒上炒香的白芝麻,吃的时候蘸上用芥末调制的酱料,粉皮柔韧、内馅清脆爽口,好吃得令人回味无穷。
唯一的缺点就是做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因此食堂里一个星期才卖一次,而且只有星期六早上才有,数量还不多,每次都有人特地早起去排队,一出笼马上就给人抢光了。
罗建刚去后院刷了牙,双手掬起冷水洗了脸,抖擞起精神去厨房拿了个盘子跟罗素芬一起出了门。
走到半路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你今天怎么那么好兴致,突然想起要吃水角了?”要知道平时兄妹两人可都是睡觉大过天的,能不早起绝对不早起。
以前刘玉梅还试过早早起来买回来给他们吃,可是经常买回来以后都放冷了,这兄妹俩还不肯起床,这东西就是要趁热吃才好吃的,冷了就算重新加热也没了那种味道,所以后来索性就不给他们买了。
“想吃就去吃呗,有什么为什么的!”
其实罗素芬自己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那天收到祁浩的信中,提到小时候吃过的一种美食,至今仍念念不忘,可惜在省城却是吃不到了,当时罗素芬给他回信说:“那就我帮你吃吧!”
其实只是开玩笑而已,但不知道怎么的,今天食堂里有水角卖的时候,她一大早就自动醒来,心跳莫名加快,然后就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爬起来,真的去吃水角去。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叫上罗建刚,完全是她自己睡不着,也不想让别人睡的刁蛮基因在作祟,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上,她只要看着他不高兴,她自己就高兴了。
很快到了食堂,他们今天来得确实早,偌大的食堂里只有两三个人,空荡荡的说话都有回音,打饭的窗口里冒出阵阵蒸腾的白雾,和浓郁的食物香气。
罗素芬跑到正排队等着买水角的三个人身后,兴致勃勃地等待着,别人看见他们兄妹,也有点惊奇地打招呼:“今天怎么这么早啊?”
“是啊,有好吃的嘛!”罗素芬高兴地说。
等待的期间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人,就数他们这条队伍最长了,一会儿的功夫就排了十几个人。
罗素芬掰着手指头数:家里一共五个人,女人一个人吃二十个,男人胃口大,能吃三十个,一共要买一百个。
轮到她的时候,罗素芬对着窗口清脆地说:“师傅,我要一百个水角!”
排在队伍末尾的人不满地嚷了一声:“买那么多,还让不让别人买了!”
罗素芬笑着回头:“我家人多,不买多点不够吃,叔叔,下回您可得再来早点儿。”
买了水角回去,许秋阳和罗志强夫妇也都已经起床了,刚好洗漱完出来。
罗素芬兴高采烈地说:“你们运气真好,一起床就有好吃的水角吃,还不快点来谢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