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见面就怼
作品:《镇魂令》 “果然年轻就是好,热血澎湃,”恶魔突然笑了起来,低头继续看着手上的东西,但也同意了我的要求:“之前是俱乐部对你还有待考量,不过你已经是核心会员了那也不应该把你当外人看,死神,你通知那边一下吧。”
死神点了点头,带着我从恶魔的办公室退了出来,在我们前往大厅的时候我看到了个熟悉的人,那是何氤,和我同一批进入鬼傀俱乐部的妹子,她火辣的身材再配上那青面獠牙的鬼面,想让人想忘记也忘不了。
在选鬼仪式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都以为她被压制成了人傀,被她选中的鬼给吃掉了,没想到隔了几个月后会在这里再见到她。
何氤显然也认出了我来,晃动的小巧的手指和我打招呼,她前去的方向除了恶魔的办公室就就是俱乐部交接任务的地方了,看来她在这里过得挺滋润的。
通过在云城俱乐部的经历让我知道,能在鬼傀里面混的风生水起还面露喜色的人,基本上和好人已经划不上等号了,原本心里对她的那一丝好感也就这么消失了。
死神按照恶魔的指示去办事去了,我在大厅的沙发上吃着水果等待,不得不说鬼傀里的东西还真是精致,也得得益于它独有的敛财手段了。
我这个时候来要回裴青烟,其实不仅仅是想身边多一个帮手那么简单,裴青烟多少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只好几百岁的老鬼,由她来给我当参谋选出的东西,小彤一定喜欢,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有着古典情怀的妹子。
再者,裴青烟好歹也算我们这一边的,现在我算是阴差阳错的进入了鬼傀的核心圈子,我的任务是了解鬼傀的核心机密,方便钟老他们将鬼傀一网打尽,身边有个厉害的保镖多少能让我心安不少。
最后,明天我肯定会和那来势汹汹的情敌碰头,有裴青烟在话我至少可以让他出出丑。
死神的动作很快,还不到十分钟裴青烟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小脸高兴的样子还和我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这让我都有点不习惯了。
出了俱乐部我们直奔芙蓉市的几大购物中心,在裴青烟的建议下花了半天的时间给小彤选了一套略带古韵又有流行元素的饰品,还买了相搭配的一套衣服。
反正跟着尸鬼完成的那两次任务收入颇丰,我的银行卡上一共收到了差不多近百万的转账,这让我再次一次感叹鬼傀的吸金能力。
为了给小彤足够的惊喜,在小彤回我电话的时候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回来了,虽然电话中能听出小彤的一些失落,而且这样她还在给我鼓励和关心,让我努力工作的时候不忘好好照顾自己,我都差点没忍住要告诉她我在哪儿了,还是裴青烟在关键时候堵住了我的嘴。
换了给自己买的一身好看的行头,肖浜早就租了一辆三戟叉等在了外面了,虽然我现在还买不起这一两百万的车子,但是租来玩玩还是小意思。
本来我是不愿意这么高调的,是肖浜说在气势上就不能被对手压倒,这让我有些好笑,你这连女朋友都没谈过的人和我讲这些,而且我和那小子根本就不是对等的竞争关系好吗,不过偶尔嚣张一下也无所谓。
小彤的以前的生日都是回家和父母过的,然后我再陪她单独过一次,这还是我第一次准备在小彤家里和她过生日,想想还有点小兴奋。
肖浜事前和小彤联系过了,她的生日因为会有亲戚来参加,所以选在了永场镇的最大的一栋酒楼里,我溜达的时候逛到过这里,每次的人都不少,毕竟这算是小镇上最气派的饭店了,很多人家庆祝什么的都选在这里。
永场大酒店的永场镇的端头,虽然位于路边上但是在修建的时候特意留了一大片空地用来停车,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生意那么好的一个原因之一。
不过今天的永场镇注定是个看热闹的日子,我本来以为我们开着三戟叉的车来这里就已经很让人打眼了,没想到在我们之前已经停了一拍豪车在酒楼旁的路边上了,带头的则是一辆兰博基尼跑车,直接停放在了永场大酒店的正门口。
不用想也知道这辆车是蒲栎舟的,肖浜似乎打定了注意今天要帮我杠到底,直接把我们的车停在了兰博基尼的旁边,原本宽阔的大门口现在成了一条窄路,两辆车像是门神一样守着,出入的人都只能从不到三米宽的中间走。
老板本来想让我们挪开的,但看到了一眼车的牌子又看了一眼我们的打扮,也选择性的当没看了。
我的到来的确是给了小彤很大的惊喜,她高兴的直接扑进了我的怀里紧紧抱着我,好像身怕这一切都是幻象一样。
“咳咳,这位就是传说中的健美先生,阎彬是吧?”
就在我们享受拥抱的时候,一个声音很粗暴的在旁边打断了我们,转头一看,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潮的帅气男子坐在旁边,正和小彤的爸爸一起喝茶呢。
“小阎你来啦,快坐快坐。”小彤爸爸很亲切的把我拉到他的旁边,这个举动让蒲栎舟布满的挑了挑眉毛。
“我来介绍下,这个是蒲氏集团的公子,蒲栎舟,这个是小彤的男朋友阎彬,大家都是年轻人,相互认识认识。”小彤爸爸热情的给我们做着相互介绍。
“你好。”我礼貌的伸出了手,但蒲栎舟依旧抄着双手没有要和我握手的意思,眼睛一斜看着我说道:“你不是被发往外地了吗,怎么今天又跑回来了?”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小子对我的敌意太强了,每一句都在针对我,本来我是不屑于和他这种人比高下的,但我看到他望向小彤的眼神并不纯洁的时候,我也打定了注意,我特么今天一定让你哭着回去。
想抢我的女人,你还没这个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