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作品:《一个月男友》 大大的席子,厚厚的棉被垫上面,有浓浓的防蚊液味道,旁边还有蚊香、捕蚊灯和电蚊拍,这回她准备得很齐全,连饮料都有。
劈劈啪啪,阅阅手挥过,几条英灵丧生在她的电蚊拍上,数十次的杀鸡儆猴之后,蚊子居然也开始学会害怕,懂得对他们敬而远之。
“你准备的很周全。”他忍不住夸奖她。她是个懂得记取教训、不重蹈覆辙的女生。
“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准备那么周全?”
他知道,但选择不讲,他喜欢听她说话。“说说看。”
“记不记得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记得,那个和我同行的家伙。”
“有一次岳岳发神经,离家出走。”
他不是发神经,那天父亲来找他,说要带他回台北过暑假,他不愿意,躲了起来,那个时候,阅阅是他唯一能投奔的对象。
“然后……”
“育幼院的床铺不大,那个大少爷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我只好带他到桑田附近、铺报纸,躺在地上睡觉。”
“那天晚上的星星又多又亮,闪啊闪,天空像镶了宝石的礼服,我告诉岳岳,当人们死掉以后,就会飞到天上变成星星。你知不知道那个杀风景的讨厌鬼是怎么说的?”
他还记得那时他说:“你知道卖火柴的女孩是怎么死的吗?”
她回答,“是冻死、饿死的。”
他摇头说:“不对,是笨死的。只有笨蛋才相信人死后会变成星星。”
没等岳仲岗接话,阅阅说:“他拐弯笑我是笨蛋。”
说着,她两手支着下巴,趴在岳仲岗身上说:“直到现在,我还是相信,人死后的灵魂会飞到星星上面。你觉得我是笨蛋吗?”
“不会。”
“你比岳岳好多了。”
“哪里好?”
“你不会泼人冷水。”
对不起,那个年代的岳岳太愤世嫉俗,他以为全天下再没人比自己更倒楣,直到那个晚上,他看见收留自己的大通铺,看见一群连父母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的孩子,他的怨气一寸寸消退。
“那天晚上,你们被蚊子叮得满身包?”
“整个晚上睡不好不说,第二天清晨,我们看到八根红豆冰棒。”
岳仲岗大笑。那天他回去,父亲本来要骂他的,但看见他手脚上的红豆点,舍不得了,爷爷奶奶趁机说:“孩子不想回去,你就让他多住几天吧。”
后来他才晓得,自己的抚养权给了母亲,那几天是父亲和他最后相众的日子,他错失了机会,但是和阅阅在一起,他不后悔。
“阅阅。”
“怎样?”她贴在他身上,听着他的心跳声,笃笃笃,一声声,好沉稳。
“那是什么香味?”
“夜来香,很舒服的香对不对?小时候我闻到这个都会饥肠辘辘。”
“你们常吃不饱吗?”
“院长尽力了,育幼院的捐款不多。”
“所以你现在很会弄吃的?”
“煮菜的时候,我一想到马上有东西可以吃,就会觉得好幸福哦。”
她的形容没有错,每当她下厨时,他是有一闻到厨房传来的阵阵食物香,就会忍不住感到幸福的感觉。
“仲岗……以后我常弄东西给你吃吧?”
“这是身为男朋友的权利?”
“对,只有男朋友才有的。”
他伸展双臂圈祝糊的腰,晶莹的黑瞳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我可以吻你吗?”
“当然可以,这也是身为男朋友的权利啊。”阅阅挑眉。
他那个带着鸡蛋冰滋味的吻,浅浅的、淡淡的,却让人再三回味,总让她夜里辗转难眠,失眠的月空下,他的吻……留给她无数思念。
“太好了,你可不可以把身为男朋友的有多少权利,一次说明?”
“做什么?”
“我想要一次享尽。”
她脸红了,强人阅阅也会脸红,了不起吧。
“客气一点哦,我的过肩摔练得还不错。”
他笑了,翻过身,把她压在下面。
额头贴上她的,轻轻的吻,落在她唇上,小心翼翼地,像害怕碰坏了她,才两秒,他就绅士地退开。
阅阅欲求不满地瞪他。
“刚被亲吻过的女人,不应该有这种表情。”他笑着拧牛糊的脸颊。
“当然可以。”她拉开他的手。
“我做错什么?”
“是我太没有魅力,还是你是个谦谦君子?你那个哪叫吻啊,根本是擦嘴巴。”她别开头,生气。
“我表现得很糟?”他扳回她的脸,让她正对自己。
“糟透了。”
“对不起,我没交过女朋友,也许应该让你这位有过三任男朋友的人来指导我。”他不知道自己的话有多酸。
“不耻下问?我喜欢。”她听到他的酸气,可是假装没听见。
下一秒,她揪祝蝴的领子,抬起头,把嘴唇贴上他的唇。
说实话,她表现得也不怎么样。
了不起是力气大一点、贴得紧一点,嘴巴在他的唇上磨来磨去,像是在刷锅底,她再多使两分力气,他的嘴唇就会破皮。
呼,用力喘息,她扬眉吐气,骄傲问:“怎样?是不是热烈得多了?”
他挑挑眉,很无奈,看来她三任男朋友都白交了。
“热烈不是这样子的。”
“你又懂了,好啊!你来、你来,看你有没有本事吻得比我好。”
岳仲岗耸肩,他是没和女生接过吻,但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一开始的温柔是怕吓坏她,既然她的胆子比他想像中还大……好吧,那他怎么能让她失望!
他的唇近了,浅浅的气息喷在她的脸。
轻轻吻、轻轻吸吮,小小的文火让他燃出灼烈,她在急喘着,觉得空气越来越稀薄。
他的舌进入她的嘴,轻轻撬开她的贝齿,与她共同缠绵……
她缠着他的腰,企图和他更贴近一点,他没让她失望,叠上她的身,把暧昧燃到最高点。
是他的理智率先回笼,他用力吐气,离开她的唇,她水汪汪的眼睛,带着不解与迷蒙。
一片静默,只有激烈的喘息声回荡在空气中,努力自我控制的男人和不满提早散场的女人,互视对方。
半晌,他的呼吸慢慢回到正常频率,轮到他扬眉吐气了。“怎样?我和你的前三任比较起来,如何?”
她赞赏的拍手,甘拜下风。
“你是最棒的。”
“要不要再来一次?”
“感觉这么棒,再来十次也没关系。”
她当然没关系,但要他再来十次……欲火啊,莲花池里面的水,不知道浇不浇得熄?
阅阅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岳仲岗不见了。
昨夜,他们再来一次之后,欲罢不能的继续下去,在最紧急的时刻他踩了煞车,她却不准他停,两三下撩拨,撩得他失控。
他要了她一次又一次,一次次他们在欲海中沉沦,一次次他们舍不得放开彼此,在一次次之后……他们的技术都大有精进。
睡前,她抱住棉被,笑得很得意。怎样?她还是有办法让男人情不自禁吧!
这么骄傲的事,她一定要打电话给问问、闪闪,虽然比不过问问嫁给同性恋,闪闪企图勾引大叔辈,好歹她赢在敢主动勾引男人。
阅阅跳下床,全身酸痛不已,幸好她是放山鸡不是饲料鸡,经过一夜折腾,她仍然精神振奋。
勤奋的她勤奋地刷牙漱口,准备给她的“男朋友”制造福利——精力充沛的早餐。
早餐是什么呢?仲岗喜欢喝粥,给他煮一碗南瓜粥好了,营养好吃又健康,对他的胃好处多多。再煎两颗荷包蛋弄一盘芦笋拉沙,哇,光想就很香,她几乎看见他流口水的模样。
都说想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祝蝴的胃,仲岗的胃很破,不必抓,只要好好顾着就行了。
照顾人,她很行,区区一个胃,难不倒她啦。
没想到她才换好衣服准备下楼,岳仲岗的房门同时间打开,阅阅看他一手提着电脑,一手拿着车钥匙,错愕不已。
这个算不算……肇事逃逸?他后悔了?他们之间的进展吓坏他了?
“你要出去?”阅阅拧眉。
他没说过今天要出去啊,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向来沉稳的他,第一次失去冷静,他的态度很怪异。
“对,我要回去一趟,临时发生一些事,我必须亲自处理。”他一面说话一面看着手机,心不在焉。
“你要去多久?”
“目前情况还不明朗,等我把事情弄清楚再打电话给你。”
他拍拍她的肩,她看得出他很着急。“好。”她合作点头。
“你会等我回来吗?”
他要她等他回来,阅阅松口气。很好,他不是肇事逃逸,他只是要去解决另一件麻烦事。
“当然会,你放心,好好去办事吧。”
“乖乖等我,不要乱跑,我在房里留了一笔钱,暂时不要找工作,能够的话,到台北找问问,先请老师、买教材,充实自己的英文能力。”他有问问的电话,可以找得到她。
“不必担心我,我很会照顾自己的,倒是你,一个人开车没问题吗?”
“我可以的。阅阅,记住我的话,照顾自己的安全,处处小心。”他再三叮咛。
“我会。”
“小卡不要开了,出远门的话,就叫计程车。”
“知道,你赶时间,快去吧,不要飙车,记得保持连络。”
“好。”他飞快走到车子边,朝她用力点头,再次交代,“等我的消息。”
“知道、知道,快去。”
“阅阅……我爱你。”手伸出车窗,他拉祝糊的,目光坚定地说道。
心渍上糖蜜,他都说爱她了,她怎还有疑虑。
“我也爱你。”她说。
阅阅两手勾上他的脖子,给他一个不怎么成熟,却让人心乱的热吻。
在交往满月的日子,他们说了生平第一句“我爱你”。
这对许多人而已,这也许只是随意敷衍的话语,但对他们来说,却是慎重考虑之后的决定。
说了“我爱你”,她就会在心底清出一片空地,将他密密收藏起。
说了“我爱你”,他就决定让她成为自己生命里,不可或缺、最重要的人。
“我爱你”之于他们,是承诺、是认定,是感情不转移。
她挥手再挥手,直到看不见他的车影,仍然在路的这头挥手。
她有几分紧张,因为不知道他发生什么事,但她并没有强迫他第一时间告诉自己,她想,等他有空,就会打电话回来。
她只要记祝蝴爱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