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金莲驸马

作品:《飞越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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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时已是夜深,他一身衣服虽为汉人服饰,倒不虞被人认出,只是到了先前的囚室,松明火把的映照下,一排排的士兵看守,又怎么能够进去?
    但想到舍瓦先前的奸险,这小子说不定很快就会来害李白的性命,当下不及多想,转到阴暗之处。
    看了多时,急得就如热锅上的蚂蚁,正想铤而走险的翻墙进入,就见囚室外来了一群仆妇,其中一个叫道:“开饭啦!”
    一众看守大喜,纷纷围了上去。
    唐朝正愁闷欲死,见状大喜,将怀中的麻醉片——红炭摸出,轻轻一抛,送进后边的汤桶里。这些看守抢的是饭菜和肉,一众仆妇又忙于盛饭,维持秩序,谁都没有在意。
    原来,自那日迷倒狼胡之后,唐朝觉得自己毫无武功而要在江湖上行走,这熊胆清心丸和杜仲一类的**竟是非常的有用,缓急之时或许能派上用场,以补武功之缺陷,因此在皇宫中的时候叫御医多给药物,配成了一种更为厉害的麻醉片,因想虽然这多是来自名医华佗的药方,但也有自己独出心裁的地方,于是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红炭,因其外形鲜艳,如红色的炭火。
    只一注香不到的时间,这些人就乖乖的倒也。
    喝了麻醉汤的,更是醉得死猪一样,自不必说,就说那些被药气迷住的,也是很快倒下,沉沉睡去。
    唐朝早有准备,用布条塞住了口鼻,见状也是吃惊,心想无论是谁,除非你早知道这香气有毒,及早远避,不然的话,再强的人也着了道儿。
    唐朝见麻醉药奏功,心中大喜,大摇大摆的进了囚室的门,直奔囚李白的地方。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虽然没有钥匙,但拔出身上的刀砍了七八刀,终于将锁砍开,赶紧冲了进去。
    想不到剧声盈耳,李白竟然高卧如故,这才知道他中了极厉害的麻药。仓促之间也不知道他中的是何麻药,只得用刀划开他手上的一点点皮肉。
    鲜血流出,色呈猩红,有一种难闻的气味。唐朝立即知道舍瓦是给李白服用了断肠草一类的锯毒药物再外加极毒麻药。
    疼痛之下,李白醒了过来,见自己这番光景,才知道中了别人的暗算。
    唐朝也来不及说许多,只简要的说中了彝人的暗算,现在自己冒险来救援。
    李白明白事情的严重,挣扎着站起身子,和唐朝一起将李格桑等救醒,正想及早脱离险境,却听到彝寨里的鼓声再次响起,这次却是悠长的八十一响,唐朝不知道,李格桑却知道,这是彝族发生最重大事情的时候才这样敲的,鼓声停歇还不到彝族大寨听令的,轻则刖足断手,重则处死!
    李格桑和李白,虽然中毒已深,但幸喜功力深厚,还可勉强走动,但狼春、田立和伏虎太子三人虽然被弄醒,却是步履蹒跚。但李格桑一听这鼓声,就知道是很难逃出去的了,因为这表明,整个彝寨已经戒严,从括苍山到澜沧江数百里之地,寸步难行,而今自己等人身中**和毒药,自是不能远逃!
    也就在这刹那之间,这威镇南诏的国王向唐朝下拜:“唐先生,求您救南诏一国,事成之后,我将李莲赐给你,你就是我的金莲驸马!”
    唐朝大惊,连李白也看得呆了,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身居皇位的人,竟然能放得下这个脸来给后生小子下拜。这不但是君臣颠倒,而且是长幼颠倒。
    “您,王爷您干什么?”唐朝有些不知所措,“快快请起!”将他拉了起来。
    李格桑就很快的说道:“唐先生,本王在大理之时,对你多有得罪,拒绝了你的求婚,请唐先生大人大量,不看在本王的面上,也看在莲儿和南诏万民的面上,救我们一回!”
    唐朝知道事态紧急,不然王爷也不会如此迂尊降贵,当即说道:“王爷放心,唐朝给小肚鸡肠之人,有什么话,尽管吩咐,不敢望报!”
    李格桑就正色道:“谢谢唐先生,不过本王的话,从来言出必践,只要你这次救了本王,本王绝不食言,将莲儿许配给你。那把这个拿着,回到大理城,找到狼侯爷狼正轩的府上,以此为信物,说明本王的情况,狼先生乃邦国柱石,想来应该有应对之法,至于救我们的事,徐徐图之,只要朝廷还在我辈掌握之中,就不怕那隆这老糊涂杀我们!”
    说着,将一块黄金虎符交到了唐朝的手里。他被舍瓦擒住多时,幸喜还没被搜去。
    “你干什么?”众人一齐惊叫了起来,只见李格桑脱下外衣,咬破手指,就着外衣写了起来,却是一封写给当朝太尉兼武安侯狼正轩的血书。
    狼虽是小姓,但因为狼正轩开国之初立了大功,自此狼氏在南诏名噪一时,更是李格桑最信得过的大臣。太子既然随在自己身边,掌握大权的人,不是宰相扎新,而是这位狼太尉。
    书略曰:正轩吾弟,朕昨日出猎彝族,不想竟遭那隆奸计,身中迷毒药,现被囚敌域,命唐巢先生持虎符为质,回朝搬兵,弟栋梁之才,必有相救妙策。望弟念三十年之交情,早为之计!下面的署名却是:松赞格桑。
    唐朝将虎符和血书贴身收藏了,说道:“小子本薄通医术,可是王爷和诸位中了毒药不说,更中了**,行走不得,为今之计,只有暂时在囚室里呆着,等我到大理配齐解药之后再来相救,请王爷和李大哥相信,除非唐朝死了,不然,既是明知必死,小子也当重来彝寨!”
    他是看着李白说的这几句话,两人惺惺相惜,忽然一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唐朝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自己虽然毫无武功,可现在全部人的希望都在自己一人的身上,忽然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挥挥手,向李白和众人作别,没入了黑暗中。
    唐朝心想,自己穿的是汉人服装,只要一到天亮立即便会给彝人当奸细抓起来,心一横,左拳一击,右拳一击,将自己的脸打得高高肿胀起来。先打的是左拳,打左脸,出拳很重,视线都模糊了,后面一拳自然就轻了许多,但还是将右脸打得红肿。歪斜着眼看出去,面前的路顿时七高八低起来。一不小心就栽了一个跟斗,无巧不巧,正跌进了一条烂泥沟里,整得全身上下都是泥污。正感倒霉,想洗去身上泥污,忽然心中大喜:我不正是想别人认不出来,这样一来,谁还来怀疑我这个满身泥污的乞丐?
    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又感到担忧,我明明吃了剧毒的鹤顶红,难道我唐朝百毒不侵,竟然毒我不倒?忽然趴在地下,伸指到喉咙里去搅动了好几下。但扫兴的,只发出几声干呕,呕出了几滴清水,肚子没有吃饭,其他什么也吐不出了。
    糟糕,唐朝心想,看来这毒药是被我的胃消化了。
    可奇怪的是,怎么明明吃的鹤顶红,自己却这么久了还能不死!
    糟糕,正想到这里的时候,肚子忽然大痛起来。这一痛简直无法收拾,只觉得肠子像是被人胡乱的搅动,想要咬牙忍住,却不料将两边牙齿都咬得松动了。终于,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唐朝再也忍受不住,大叫了起来:“哎哟,痛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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