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非吴下阿蒙

作品:《飞越唐朝

    唐朝带领亲兵继续进军固原,加上新收的近五千降兵,约一万三千人马,继续西行.
    突厥臣相纽兰金夏见了唐朝如此兵威,心中恐惧,再不敢有刚到长安时候的自大骄傲。
    本来,突厥的精兵,和吐蕃、大食、回纥这些国家长期交战,的确是锋利无比。这就是即便以唐朝之能,在安西都护任上也只能和突厥保持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势,向来和唐朝交战的时候都是处在优势。
    当年薛仁贵征西的时候,就是败在突厥和大食联军之手。
    薛仁贵的武功,天下闻名,居然死在西域,可见突厥这些骑兵的厉害了。
    但纽兰金夏见了唐朝这一战之后,心中也隐隐的涌起一种恐惧。他在唐朝军中,知道唐朝这次带领随行的军队只是八千人。而安禄山的骑兵在北方的历次交战之中,都是大大有名,突厥这些人都是心中清楚的。
    可现在的事实是,唐朝以区区八千的兵力击败了华名庆上万的骑兵,而且还使一半的人投降。战力之强悍,已经到了一种可畏可怖的地步。西域诸国之中强悍的国家如大食、吐蕃还有突厥,能有一支三万人的骑兵,那是相当了恐怖的。后世成吉思汗的骑兵,窝阔台西征时候,也不过只有二十万骑兵,居然就打到一了匈牙利多瑙河边,奴役无数的西方国家。骑兵的厉害,的确可说是所向披靡。
    比起步兵来,骑兵的优势太大了。这也就是因为唐朝现在虽然只有四五十万的军队数量,却敢于在长安称帝,无惧于李亨与安禄山的原因了,因为他现在的骑兵,达到四万人。
    当然,真正能够摧城拔寨,长驱直入的军队,也只有骑兵能做到。
    骑兵的诸多优点之中,其实最使人称道的就是他的战力惊人。
    一般的大将,比如华明庆,身边有三员副将,负责为他遮挡来自于四面八方的羽箭的攻击。大将的身上,都裹以重铠,战马上也都有甲,寻常的羽箭,根本不能将之奈何,盖因大将的武艺极高,枪刀挥舞之中,羽箭纷纷辟易。
    真刀真枪的交手,大将一般都不畏惧,毕竟能做到一军大将的人物,没有哪一个是三脚猫的角色。可是大将最害怕的就是冷箭。
    一旦中了冷箭,任你再厉害的人物,也是回天无力。
    当然,一般的大将,左右和后面三方都有副将遮掩,中冷箭的几率很低,所以最害怕的就是敌人射马。
    马一受伤或者死亡,大将的战力会陡然折损七成,步战的话,即便你武功再高,也往往只有保命的份。
    当然,除了像华明庆、唐朝和李白这样的轻功高人,才敢在大战之中随意翻腾,马上和步战都是娴熟。即使他们的马受了伤或者死亡,他们能立即夺到战马。
    其实,对阵大将的时候该先射马,这道理本来简单无比,可是真正做到的,一万人之中未必有一人。因为这实在是艰难无比的事情,以骑兵的速度,很多人还没有能够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大将挑死或者砍死,哪里有时间发箭?
    况且,大将最大精力关注的就是前方的情况,即使有冷箭,也极不容易能射中。毕竟,世上像狼正轩这样的射手天下仅仅一人。
    包括唐朝都清楚,即使是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在射箭这一项的比拼上,或者仍然要稍逊色他一筹。有些东西,后天再努力都没有用,射箭对于狼正轩来说,几乎算是与生具来的东西。唐朝武功虽然已经达到化境的中期,不过毕竟还未能达到颠峰,对劲力的运用还未能达到真正的随心所欲。
    唐朝刚才亲眼所见,隆多刚才作战之时,铜锤挥舞,方圆一丈之地,除了土地之外都是死尸,威不可挡。
    华明庆轻功无敌,可是毕竟少了双腿,硬碰硬的交手,根本抵挡不住隆多的冲击。这也就是他此败的最大原因。
    本来,以他手下一万精锐骑兵,足可以和唐朝一战。如果真的被他狙击成功,唐朝所部的确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主将既然抵挡不住,又被唐朝攻了个措手不及,自然就呈溃败之像。
    三日之后的正午,唐朝带领亲兵抵达固原。
    旭烈升作为突厥的大元帅,亲自出城迎接。
    唐朝按照罗兰阏氏的意思,将亲兵驻扎在固原西北十余里的榆林镇,带领手下三百亲卫前往固原,轻裘缓带,摇一柄折扇,一副翩翩佳公子的味道。
    此刻方当隆冬,但唐朝幅巾单衣,似乎热得受不了,不断的摇摆折扇,只看得突厥宰相纽兰金夏摇头不已,不知道唐朝此举是何用意。
    李白的装束和唐朝差不多。
    其实,唐朝此时领悟到武功之中的极高境界,肉身的修为已经渐渐达到真正的内视的境界,这就使得全身的毛孔等分泌系统处于更高的境界,区区严寒,在一般的看来难以忍受,但他却是浑然不当一回事。
    “陛下不远万里而来,本帅十分欢迎!”
    旭烈升满脸的堆欢,伸出手来,一点也没有芥蒂,似乎忘记了数年之前他在宫廷中手挫的一幕,而且丝毫也看不出他对自己曾经和罗兰阏氏有染的不满。
    唐朝伸手,微微一笑,看着旭烈升:“大帅勇猛精进,数年不见,您的武功,已经非是吴下阿蒙,佩服,佩服!”
    说完,唐朝轻轻的一抽,摆脱了旭烈升的手掌,心中暗暗惊讶:怎么才几年不见,这家伙的武功,怎么和以前判若两人。
    原来,当年在拉手的时候,旭烈升被唐朝制住,吃了不小的苦头,而且还和阏氏有了一腿,在心上人的面前大失面子不说,更被羞辱。因此这数年来勤于练功,拜了好几个汉人师傅,加上他本来天赋超人,居然给他勇猛精进,一举突破到恐怖的化境初期,这些年中,每日里想的就是找到唐朝,报这个大仇。他最丢脸的不是当时拉手败在唐朝手中,而是唐朝当时在安西都护任上时候,他带兵被唐朝在九丈原击败。
    若不是罗兰阏氏在他背后撑腰,他早已经被削了官职归隐田园。
    好不容易唐朝再次前来固原会盟,他终于有了再次和唐朝交手的机会,这一伸手,其实已经练习了千百次。每一次和他手下那些自称是膂力强大的将领握手的时候,都会握得他们嘶声大叫,他对这一次的握手已经期待已久。
    所以一碰上唐朝的手掌的时候,他就用出了全力。
    他很想让鼎鼎大名的新唐朝皇帝在他的铁掌下哀哀求饶。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无论他用多么大的力量,可是唐朝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仿佛手掌就不是他自己的。
    但是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头,正将他将全身功力凝聚在手上,准备发动雷霆一击的时候,唐朝的手游鱼一般的一抖,就这么轻易的滑出了他的手心。仿佛一个害羞的女子和男人握手,很巧妙的摆脱纠缠一般。
    “呵呵,你的武功让人看不出端倪,才是真的厉害。”
    当此情况下,旭烈升作为东道主,自然不能失了主人的风度,再起纠缠,客套一番,将唐朝迎进了国宾馆之中。
    坐定,奉茶,寒暄。
    “陛下,您的武功,果然十分的高明。不过在下有一个心愿,就是能和你再次一战,不知道您能接受不?”旭烈升很快的露出卤莽本色。
    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急噪。可想见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恐怕一直将唐朝作为他的假想敌,不然的话,也不会如此失态。
    “大帅,这是私人的事情。陛下这次来我突厥是为了借兵一事,不如先公后私,待处理了大事之后再提此事如何?”
    纽兰金夏作为宰相,立即看出旭烈升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赶紧出来打圆场。
    唐朝一笑摆手:“臣相的好意,我心领啦。不过旭烈升大帅有此雅兴,我当然会奉陪,先说后说,迟早都是要说,不如定个时间如何?”
    旭烈升大喜:“好,陛下快人快语。不如就定在三日之后如何?”
    “好!三日之后,就在大帅府中,到时候我倒是要叨扰您一顿酒宴了?”
    “好。三日之后,就在我府邸中,我和陛下见个高下。”
    纽兰金夏连连的摇头,心中想,旭烈升此人勇猛是勇猛的,但是就是太过急噪,再怎么说也不能失了一个大国的礼数。但埋怨归埋怨,心中想到太皇太后罗兰阏氏明日就在万梅宫中和唐朝谈借兵的事情。三日之后,大事该是早已经搞定了,也就不再劝阻。
    送走旭烈升一行,唐朝一行随即在国宾馆之中住下。
    “臣相,以您之见,这旭烈升的武功如何?”
    “陛下。请恕臣愚昧,说实在的,此人的武功肯定已经达到化境,而且很明显是在初期,不过,使人奇怪的是,即便是我,也未必能战胜他。这是我的直觉,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您说的没错。此人的天赋实在是超卓,居然在短短的数年之中,武功如此突飞猛进,若非亲见,我倒要怀疑他是不是假扮的了。不过您放心,他的武功虽然强悍无比,但是我感觉到其中有不小的漏洞,朕到时候自有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