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投鼠忌器

作品:《飞越唐朝

    伏虎太子的眼睛红了,不要命的扑了上来,手中厚背刀击向唐朝。
    唐朝冷冷一笑,他等的,就是他的进攻,身子鬼魅般的一闪,已经转到伏虎的背后,运剑刺出,有一种秋风的意境。
    这是唐朝新近独创的一招,名字叫“秋风烈”。
    本来玄铁重剑沉重无比,需要刚猛的内力来运使,但是唐朝此剑,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以重驭轻,以拙运巧,反扑归真,达到一种举重若轻的效果。
    换了是其他人,根本不能将一柄沉重的玄铁剑使出这种意境,但是唐朝能。经过了这些年的战争之后,他的武功凸升到一种使人恐怖的高度,直追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
    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一个人的武功自然都会升华。
    处在战争之中的人,自然而然的身上都一种沉重的压力。
    没有被这种沉重的压力压垮的人,都可算是高手,即使武功比不上你,但杀人的技巧,那种可以生存的特质,却是任何没有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人所能想象的。
    以前上的上百次战斗,唐朝虽然并非是每一次都是身先士卒,但是毕竟确实经历过许多血战,居然都奇迹般的赢了下来,这使他的武功达到一种惊人的高度。
    他似乎隐隐看到一种希望,达到传说中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他当然知道,只要达到了这种传说中的境界,他就可以掌握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即使再大的危险,都永远不能降临到他的身上。
    故老相传,并非是只有武功高的人才可以达到这种传说中的境界,先秦时代的孔子,据说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就达到了这种恐怖的境界。当时战国争雄,到处烽烟,杀人横行之徒遍地,他带领手下的弟子周游列国,虽然遇到不少的危险,但是他全部都能一一的躲开,老死于山东曲阜,不能不说他已经将至诚之道领悟,,而且能够运用。
    五十而知天命的说法,最初开始自孔子,就是因为他掌握了这种冥冥中的大道,他才能在那个充满祸乱的时代平安的过完一生。
    自从在长安军中接到李格桑的邀请开始,唐朝心中就隐隐的感觉到不安。
    这种感觉,和他当初遭遇郭子仪埋伏的时候的感觉甚为相似,而且浓烈得多。
    他当然不能仅仅就从这点虚无缥缈的感觉,就怀疑到李格桑会对他不利。使他产生最大疑心的就是——铁凝居然暗中和安禄山在洛阳会面。
    如果他不是得到李白这个最重要的消息,那么今日的唐朝,很可能不明不白的就死在这剑门关。
    他当然想不到李格桑会对付他,毕竟,自己是他的股肱之臣,即使打下了中原,做了中原的皇帝,也还是他的荣耀。
    唐朝这个人,是极少怀疑自己人的,就好象他和舍瓦、李白的关系,从来都是坦诚相待。但是面对李格桑当时反常的表现,他有理由相信,李格桑想要对付自己了。
    毕竟,自己抢先占领了长安,使李格桑的霸业受阻,这一点是轻易就可以想到的。
    喀嚓!
    伏虎太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唐朝的秋风烈。
    真的不错!
    唐朝在心中赞了一声,我这招如此的出其不意,而我的轻功又远在他之上,想不到他居然避得开,显然在这数年之中,这人苦练武功,已经不是当年的阿蒙。
    但唐朝自然不会给他机会,玄铁剑横扫。
    这一招任何人都能使,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出,伏虎太子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他只好坐马沉腰,挥刀硬格。
    有些时候,武功可以以巧破敌,但是有些时候,武功也可以以力破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要使敌人处于极端的被动。
    方当唐朝学剑之初,李白就告诉他,学剑的真谛并不是力气大,也并不是招数精,而是要将自己最正确的招数用在最正确的地方。
    两个人的战斗也需要谋略,而且有无穷的变化。
    而要立于不败之地,则你的变化永远要在对手之前。
    伏虎面对唐朝暴风一击,能够躲开,本已经是侥幸,这一次已经避无可避。
    喀嚓!
    沉重的厚背刀被玄铁剑生生击断,剑锋一展,就停在伏虎太子的颈项上。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单腿反弹,已经接连的踢飞了狼正轩射过来的七只箭,而且隔空点了李格桑大腿上三处大,止住鲜血狂流,同时手上不停,封住了这位南诏国王上身十三处大。
    专信当即将长刀架在李格桑的脖子上,命令仅剩的十名从者结成圆形防御体系。
    伏虎太子的脖子,在这刹那之间连扭了十八次,但是没有用,唐朝的剑,重达六十六斤重的剑,却像是一片羽毛,永远不能摆脱。
    然后,他感觉到颈项上一阵冰凉。
    唐朝的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但是并没有杀他的意思。
    随即,他的身上一寒,好几处大受制,顿时委顿在地。
    辛白江抢上来,将自己的剑架在伏虎太子的脖子上。
    哐啷一声大响,有若龙吟,唐朝的玄铁剑潇洒的归鞘。
    这一刻,外面的心悦法王、铁凝等南诏的将领都傻了眼,他们从来没有想到,纵横无敌的伏虎太子,居然在唐朝的手下走不了三个回合。
    而且胳空可以点人的道,这似乎是传说之中的隔山打牛神功。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隔山打牛,只是夸张的说法,能够在三尺之内用拳风伤人的人,已经算是世间罕有了。
    “隔神指!”心悦法王思忖半晌,脸色忽然变得有些苍白。
    这里不吃惊的人,只有狼正轩。
    野马河边那一战,唐朝不出去宣扬,他自己当然也不会出去宣扬,毕竟,这是这位十分自负的南诏英雄不能承受之痛。
    看来,今日只好将唐朝和李格桑一起乱箭射死一途了。
    在南诏军中,只有他知道怎么置唐朝于死地,他身后的这八千精兵,没有一个是弱者。
    全场安静下来,再次的安静。
    所有的人都张大了眼睛,国王李格桑伤重被擒、伏虎太子被擒,而且在自家的中军帐里。
    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足以使所有的人都震惊莫名。
    狼正轩的身形在丈许之外停住,挥手制止了不少跃跃欲试想要救皇上命的将士,首先说话:“唐朝,我不得不佩服你,在如此绝境之中还能顽抗,不过我劝你一句,我身后的八千精兵之外,还有十万大军,此刻都做好了准备,专等杀你一个人,对于这样的待遇,你应该感觉到自豪。”
    此时能够站出来说话的人,也只有他了。
    唐朝一声冷笑:“狼正轩,到了今日今时,你还兀自执迷不悟,难道,你不知道投靠本皇才是唯一的出路吗?”
    “本皇?投靠?”狼正轩的眼中满是笑意。此时的他,不仅不怪唐朝,反而有些感激他。李格桑一腿已断,纵然能够活命也成了一个废人,却正好统领这南诏的十万大军,以此纵横天下。
    他知道武功上自己是不如唐朝,但是在治国带兵的谋略上,他自信绝不输于唐朝,一旦杀了唐朝,收编了他的军队,他有绝对的实力对抗洛阳的安禄山。
    “不是吗?你们的皇上现在在我的手中,他的儿子也在我的手中,难道,你想篡位,想借杀我做为借口杀了李格桑父子?”
    这一句话,正是说到了他的痛处,投鼠忌器,顿时大怒:“唐朝,休得扰乱我军心,我告诉你,你要是识相的话,赶紧放了皇上和太子,不然的话,你也死定了。”
    当着无数南诏士兵的面,他当然不能承认自己有篡位的企图。
    “狼大帅稍安勿躁,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并非是我唐朝所愿,这样吧,我解开李格桑的道,看他怎么说。”
    说话之间,他已经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伸指解开了李格桑的“颊车”。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格桑的身上,他的受伤的腿上还在一滴滴的掉这血。
    化境的高手,落到这步田地,不仅是所有的南诏将士,就是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确,武功到了他这种层次的人,任何的暗算在他的面前都显得多余,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即使是再强的高手,要是落入了别人精心布置的局中,往往都难以摆脱。
    李格桑精心布置的这个局,的确是精妙,如果没有孙思缈的话。专信等三人的确中了剧毒,而且只有李格桑派来的人手中有一年的解药,以当时的情况,这三人只得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就是做内应,悄悄的带兵投靠李格桑。
    但是,专信毕竟是专信,还是秘密的将这个大消息告诉了唐朝。而此时,孙思邈刚好云游回来,以他绝世无匹的医术,自然将这三人的毒解得干干净净,将计就计,派这三人带着几千名士兵“投降”了李格桑,这才有今日这出好戏。
    砰砰砰砰声中,狼正轩的脸色大变,只因为背后无数的喊杀声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