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史思明

作品:《飞越唐朝

    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度极快,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为他向来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厉。
    为了练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没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他确信,当今天下,若要比眼睛的实力,他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第一。
    他从来不小看自己,他当然就是后世历史书上浓墨重彩书写的一个人物——史思明。
    就是他,和安禄山一起动了著名的安史之乱,将中国社会带进战乱的深渊,生灵涂炭,社会一时之间倒退数十年。
    唐朝忽然揭下了头上的斗笠,轻轻的一挥,斗笠就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一挥的力量,使史思明感觉到恐怖。
    他本已十分的凝重,但见了唐朝的这一掷,还是打从心底里生起一股寒意,他如刀的眼神寸步不离的看着唐朝,眼神中充满惊讶。
    他绝想不到,斗笠之下的这个人,年龄竟是如此的轻,年轻得有点离谱,甚至像是刚刚出生的婴孩,全身透露出一种洁净,一尘不染的气质。
    唐朝一笑:“先生过奖啦,在下只不过是生了副臭皮囊,美丑倒也不放在心上!”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种莹然不动的光芒,看似木讷,但懂得武功的人都知道,这才是最厉害的,反扑归真,和平常人没有两样。
    武功和写文一样,最难的不是天马行空,恣意横行,而是自然。
    孔子曾经说自己年七十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达到了自然,一言一行,皆成规矩,皆成典范,达到别人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峰。
    在史思明的感觉中,他就觉得唐朝是是这样的人。
    一旦明白这一点之后,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怀疑,这人的年龄瞒不了人,可,可他实在是难以索解,这样一个年仅弱冠的年轻人,竟能有惊天动地的武功?
    这不可能,这实在是非常奇怪之事。
    “朋友,在下史思名,有幸相见,幸会!”
    史思明说话倒是很客气,他显然已经看了出来,唐朝用斗笠遮脸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竟是问也不问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就要称量我的武功。
    握手。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礼节,一般情况下,都会因此而掂量一下对方的武功,找到对手武功的深浅。
    史思明虽然是军队上的人,他身后的这十多人也是在军队上的亲兵,但是他现在是以江湖上的礼节和唐朝相会。
    有意思,这人倒是个难缠的人物,唐朝随即在心中定下了应对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就这样一直的盯着自己,就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此人的武功,显然已经到了化境,还真想不到,安禄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随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丝毫也不怕,因为他可以凭借直觉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还没有到化境的高深处,不过功力显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胜率还是很高的。
    也因为这一点,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想不到,范阳还真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别说其他的将领一拥而上,就是这十多个人一起前来围攻我,我就必败无疑。
    像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将史思明身后十余人的武功评价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没有进入,但有七八人却已经到达了明劲的颠峰,另外几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经战阵的高手,一旦包围自己,后果堪虑。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两人的手一接触,忽然弹开。
    准确的说,是史思明忽然放开了唐朝的手——因为他摸到了一块火炭。
    不,是火炭一样的手!
    不知不觉之间,唐朝已经将内力运到手上,刹那之间,手上的温度升高,好似洪炉!
    “好功夫,大伙儿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虽然吃惊,但是随即脸色如常,邀请唐朝吃饭。
    唐朝一笑:“大将军既然邀请,消民岂有推辞之礼,我这桌子上酒菜足备,不如史大将军过来我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这个大亏,极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么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劳啦!”
    说着大马金刀的坐下,却转头吩咐身后的十余人:“儿郎们,你们尽管吃吧!”
    这一喝,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后。
    唐朝暗暗吃惊,但也不惧,心想,我轻功不错,即使动起手来,要走总还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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