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瓮中捉鳖

作品:《飞越唐朝

    隆多一楞,知道唐朝的命令不可违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霍伤轻轻一跃,上了城墙。
    好厉害的轻功,就这么随身一跃就是三仗,而且在这数十丈高的城墙上,一旦失足掉下去,即使以他这样的武功不会受伤,但是也必定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是这人却是若无其事,仿佛闲庭信步。
    专智大惊道:“大帅,他们已经上来了一百人,可以拦截了吗?”
    专智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要故意放一些敌人攻上城头,以全部歼灭,好挫折敌人的军心,但专智虽然答应了,看见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手执长刀的马贼,心中还是起了畏惧之心,见唐朝还不下令拦截,害怕敌人一拥上城,抵挡不住!
    “等一下,不用急!”唐朝的声音很冷静,像天山上的雪水。
    他的镇定使得唐军都镇定下来,这是一个统帅的素质。唐朝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就有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这不是仅仅靠官职权力就能拥有的,而是他许久以来经历尸山血海的战场磨练出来的气势。
    堪堪上来五百人的时候,唐朝大手一挥:“拦截!”隆多早有准备,一枪“夜战八方”使出,顿时将立足未稳的三个马贼跳下城墙。
    霍伤一上了城墙,也有些奇怪,唐朝为什么任由自己上城?
    但唐朝既然放心让自己的人上城,对自己可是一件好事,也乐得由他,所以并没有动手,心想,这是你唐朝自己找死,怪得了谁来?
    激烈的战斗在停滞了三分钟后再次打响,城上城下展开了一场大厮杀。
    毕竟,刚才让唐朝故意放上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小缺口,区区五百人,虽然都是精锐的马贼,但是其中并无大将,在专氏四虎如狼似虎的进攻下,顿时死伤惨重,而唐朝则一直看住了霍伤,要亲自接住他,这也使他分不出手来杀人!
    两人的武功,对方都清楚,除了全神对敌之外,没有腾出手来杀人的余裕。
    “哈哈哈”,唐朝大笑三声:“霍将军,昨夜可睡得安稳?”
    霍伤就冷笑一声:“卑鄙伎俩,能奈我何,你还是受死吧!”他不愿和唐朝做口舌之争,知道现在是破城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战决,抢前两步,一掌成钩,一掌成刀,连环击出!
    唐朝感觉到了他全身的每一个变化,甚至他全身毛的每一个变化,有一种细致入微的把握。
    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达到现在这样的境界,以前在战斗中,他都是全神灌注,抵御对方的招数,猜测对方的后着,引诱敌人出错,也就通常所说的卖破,将对手击败。
    但是现在,唐朝却觉得一切虚招忽然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对方每一步的变化,每一个招数的变化,都清晰的先在对方的身体毛孔上显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招,霍使用的是阿拉伯拳法“触地泥河印”中的一招叫做“滚滚黄沙”,一拳刚完,一拳又生,一掌未到,一掌又生,变化无穷,最是反复的招数。当然,其中也就包含了无数的变化,诱惑,陷阱密布,稍一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在生死之间的搏斗之中,一方占有上风,那是极大的优势,胜的几率很大。
    但他这样繁复的招数,在唐朝看来,却无任何奥秘可言,因为再隐秘的招数,毕竟也是招数,都有迹可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运力的时候,毛孔汗腺都会都会事先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在唐朝而言,就是直观的变化,再隐秘的招数都等于是白纸一样清晰。
    原来如此,怪不得师傅孙思邈说武功越练到后来,比的就是拳头的力量,果然如此,李元霸就是一个例子,武功到达绝顶之后,任何的花巧在他面前都等于是没有,像李元霸,一拳就解决问题,不管是枪,是刀,是箭,还是链子枪,流星锤这些奇门兵刃,都是一招就解决问题。
    这就是穿越前政治老师经常讲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掘本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保持在最先进的状况,武功也是这样,最有效的武功,往往是最简捷有力的,那些花俏的变化,精彩的卖破,并不是没有市场,而是只有在武功相差不多的人身上才最鲜明的体现出来。
    的确,武功差不多的人交手,有时候靠的就是临场的挥和一点点的运气,这就牵涉到招数的精巧了,一个灵活多变的人,往往占有极大的便宜,可以在繁复的招数之中找到对手的破绽和漏洞,从而先制人。
    而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尤其是绝顶高手,并不多,大多是武功相差不远,有的明劲颠峰,有的暗劲,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数的厉害就可想而知了,这也是江湖中成千成万的人想得到一流的武功秘籍的原因。
    但在大高手而言,许多平凡的招数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不过有些天马行空的招数还是需要的,毕竟,即使你能感受对方每一个毛孔的变化,但敌人的内心却是多变的,在招数就要加于你身的时候突然改变,有什么甚至是灵光一现,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神来之变,这个时候,即使能准确的感受到他毛孔气血的变化,但是仍然很可能不能避开别人的雷霆一击。
    毕竟,别人是大高手,全力出击,根本没有你思考的余裕,很多变化都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之中完成的。
    已经修炼到化境层次的高手,之所以不怕别人的暗算,就是因为他自身的全身毛孔气血都极端的敏感,可以准确的感知对手的一举一动,从而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战斗意图。
    霍伤一拳还没有击出,就感觉到唐朝已经滑步抽身,避开了前胸要害,只得废然收招,但这样一来,对霍伤而言,是一个大大打击,因为他的气血就在这一刹那间感觉微微不畅。
    任何高手,即使是化境高手,全身的气血照样在运行,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震荡,自然就会对身体的挥造成影响。按照佛教化境的最高层次,武功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将全身的气血变得犹如铅汞,凝练到极点,释尊死后的二百零块骨头的舍利子,就是武功到达化境,将全身修炼得无比坚固的原因。
    这是怎么回事?霍伤有些慌乱,他感觉唐朝似乎能预判他进攻的方向和部位。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就动了进攻,腿!
    他的腿法来自阿拉伯的采石宗,讲究的是以迅捷为主,少跳跃,但度奇快,可以使人在刹那之间失去战斗力。很明显,他出腿的时候,能够将暗劲用上,这就使得他的腿锋利如刀,在几尺的距离内,他甚至可以不用腿踢到你的身上,就能将你的腿隔断!
    后世阿拉伯著名的霍山老人,就是以腿法而驰名天下的,霍伤是他的先祖,在腿上的造诣,自不能差了!
    这纯粹是以力取胜了!
    唐朝心中震惊: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地步,竟然在一瞬间就辨别出了我的能力,然后以刚猛的招数应对,很显然,要是和我拼招数,他很可能会失去先机,但他转圜得快,立即应以刚猛的招数——
    以硬对硬,即使对手感觉到了自己的招数,但也只有出手化解一途,他深信,凭借自己深厚的功力,当可以压服唐朝。
    其实,他也不需要真的杀了唐朝,只要能牵制他,使城下的马贼能攻上来,城一旦破了,唐朝的生死,已经无关重要,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占领安西都护府,建立一个控制丝绸之路的巨大商业王国,他想自己做主,不想再做强盗了。
    这是阿拉伯男人的血性,也是他的伟大理想,为了实现这一切,他奋斗了许多年,现在行将实现了,心中反而有种忐忑的感觉。
    一招接实,两人实打实的交了一招。
    平实,毫无花巧,但是力量却是强大的,出清脆的一声脆响!
    唐朝半步不退,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而霍伤则腿了一步,心中剧烈的一震,他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大?
    唐朝这一掌使用了九成力,他想知道,自己进入化境之后,力量到底有没有改观,所以很谨慎,但想不到仅仅是九成掌力,已经将霍伤击退!
    不过唐朝也知道,霍伤虽然退了,但是却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不肯伤害自己的半点实力!
    这也是一个可怕的人,唐朝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玄妙的感觉,我想瓮中捉鳖,将马贼放了进来,但真的能够杀了霍伤吗?
    他产生了一种不确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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