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单骑报仇
作品:《飞越唐朝》 当下唐朝和舍瓦会合专仁的三千军马,共计七千人,以后世直捣黄龙的决心进军孟笑。
孟笑大为恼怒,他早就在在柳州边上埋伏了军队,佯输诈败,想要将唐军一举击溃,的确,他的长蛇阵起到了作用,的确将唐朝击败,已成包围之势,但他想不到唐朝竟会带兵向着最危险的地方——沼泽前进,结果来个以少胜多,冲出重围去了。
这使他大为恼怒,但仔细一想,却又深为忌惮,唐朝此人虽然多诈,善于用兵,这是不必说的,但是这人手下的士兵竟然有这样强悍的战斗力,却是他始料不及的,他以近万的兵力包围了他,想不到这人竟然能冲得出去。
正在孟笑准备收兵再围困柳州的时候,唐朝的大军铺天盖地的到了!
当先一面帅字旗下,舍瓦横刀而出,不依战场上的规矩,直接进攻!
好一场大战!
唐朝手下的兵士乃是以专仁带来的三千生力军为先锋的军队,更兼舍瓦有万夫不当之勇,直接杀入番兵队中,人仰马翻,冲杀得七零八落!
孟笑大怒来迎舍瓦,但是也是无济于事,因为唐朝阵中除了舍瓦之外,班林辛白江和专氏死虎都是出名的厉害人物,番兵本就不如唐军精锐,兵士不及,将领也是如此,人数虽多,但刚才唐朝已经挫动了番兵锐气,竟是抵挡不住,向西溃败!
唐朝吸取了先前亲身出战的教训,立马在高阜处,看两军争战!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羽箭破空,带着呼啸的声音向自己后背击来!
此时,唐朝身边并无大将,只有几个士兵跟随,正在哈哈大笑,自以为得势的时候,想不到这个时候背后有箭袭来!
战场上最害怕的就是冷箭,真刀真枪的交手,唐朝自信不输于世间任何高手,但是冷箭却是使人防不胜防,所以世上许多的英雄豪杰都是死在冷箭之下的,比如后世出名的岳飞,还不是被秦惠暗中害了的,等你回到朝廷,无兵无将的时候再收拾你!
幸亏唐朝现在已经渐渐将暗劲修到暗刚的层次,周身的皮肤毛孔比平常的人灵敏得多,一闪之下,堪堪将这一箭避开!
从此箭从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唐朝断定,这是一个高手,一个不小心就会死在他的箭下!
唐朝猛回头,就看到隆多骑着他身下那匹嘶风快马向自己冲来,手上画弓又闪,一只羽箭射来,如神矢夭矫。
不知何时,他已经重新配上了弓!
唐朝大笑,番兵已经大败,这小子却要来报私仇,那不是送死是什么,当下将刀横挂鞍鞯上,取手中铁弓还击,将来箭硬生生拦截在半空中,随即羽箭连,反攻过去,隆多持枪一一将箭拔落,似乎不费力。
唐朝心中陡起好胜之心,也将铁弓挂回腰间,取刀而立,静待隆多决战。
隆多的马冲到面前近处,却并不急于进攻,而是冷笑一声:“唐朝,你敢和我决一死战么?”
唐朝傲然一笑:“有什么不敢?”
隆多就道:“今日之形势,我兵已是必败无疑,不过,能杀了你,我死也值了!”
唐朝就冷笑道:“你有何能,敢出此大言?”先前和他交手上百招,于他武功已经是了然于胸,想不到这小子在这样危险的时候居然还说来杀自己,那不是说笑话是什么。
隆多紧了紧手中绿沉枪,厉声道:“我会让你相信的,纳命来吧!”
唐朝瞥眼之间看到他手上受伤之处已经包扎好了,持枪的手干燥而有力,心中不由得微微忌惮,这小子年纪如此幼小居然能有如此武功也算不易,胆气也是壮的,但他不知道形势,在这样的时候竟然前来送死,那不是愚蠢之极么?
当下也不喝破,催马迎上,两匹马,两般兵器,在黄沙之中,如两条游龙,厮杀惨烈。
这个时候,舍瓦带领大军已经彻底的将番兵击溃,向西追逐,孟笑乃是高明之人,见舍瓦身后将士排山倒海一般的冲击而来,知道自己留下苦战难逃被包围战死的命运,带领座下八百亲兵杀开一条血路,向西逃走了。
舍瓦也不死命追赶,他知道,要想真的杀了孟笑,难上加难,免得他做困兽一击,还不如就这样杀散其兵,让他逃走在山中,也算是完成了皇上交的任务。
这一场大追杀,直将孟笑的军队杀得血流成河,溃不成军,各自逃散,铁信部竟死于乱军之中,孟笑在银坑山下收拾败兵,止得二千余人,从此进入山林,做了草寇,元气大伤,再也无力与唐朝相抗。
铁信部手下的兵士见主将已死,纷纷投降了唐朝,至此,岭南叛乱遂平,历时十八天,可谓神!——
且不说舍瓦这边追赶番兵大胜之事,且说隆多和唐朝交战,双方都是动了真火,施展十八般武艺,着着进攻。
隆多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唐朝也无后顾之忧,两人在沙尘之中交手五十合,马力已乏,只得稍歇。
这个时候,舍瓦见唐朝在后与隆多交战,生怕他有失,命令专智带三百亲兵留在原地给唐朝掠阵。
这个时候一见双方不战,就想一拥而上,将隆多解决了。
但唐朝和他交战多时,佩服隆多的武功,对他已生惺惺相惜之意,却是挥手阻止手下围攻,说道:“隆多,本帅今日不欺你单身,我要和你决一雌雄,去,给他换一匹好马?”
要知道,两人从辰时交手,然后到现在午时已过,交战数百招,人虽然越战越勇,但座下马早已经困乏,不能支持,所以唐朝才说换马,明显的就是不想占他这个便宜!
唐朝现在虽然是一军之统帅,身居高位,但是由于跟随孙思邈学武,渐渐的染上了江湖义气,在这样的时候,他颇想以光明正大的方式赢得战争。心想,即使我打败了番兵又怎样,要是不能使岭南土著之人畏服,那也只能算是以武力征服其地,却不能征服其心。
诸葛亮昔日平南蛮,七擒七纵,这才使得蛮王孟获倾心归服。上任岭南节度使牛仙客,还有以前的张九龄,虽然都是有才干的人,但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只想将这些土著一时压下去就行了,从没有想到征服其心,当然,也许不是没想到,而是觉得不值,花无数的心力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只要这些土著民族不来和自己抢夺金银矿藏,自己有的是大把的金子银子可赚钱,那就万事大吉了——
他们却不知道,土著民族一直以这地方是他们的土地,觉得汉民族是侵略者,因此不时的爆叛乱,抢占金银矿藏。
唐朝知道,想要像以前诸葛亮那样做,是很难办到的,进岭南的穷山恶水之间和孟笑这样的人交手,的确不是明智的选择,也许,耗费十倍的精力却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他穿越前的时候看过《乌龙山剿匪记》,知道土匪再厉害,但只要政府下决心,照样可以剿除,但他却清楚的知道差距,当时已经有步枪这样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了,而现在,却是典型的冷兵器时代,岭南不知道有多少崇山峻岭,以孟笑的狡猾,当会躲藏进深山密林之中,瘴疠毒蛇横行,想要剿除,怕不要消耗当年李世民攻打高丽的军费,并且,即使消耗那么多军费,也不一定能剿除!毕竟,孟笑这些人,天生就住在这些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自己可说是一点也不占优势。
所以,唐朝现在的心中早有计较,他要使隆多不敢再生反叛之心——
隆多见如此形势,知道今日难以活着回去,心一横,和唐朝的兵士牵来的马换了,心想,反正是个死,好歹也要和唐朝拼个你死我活,即使同归于尽也是值了,这样一想之后,反无惧色。
唐朝暗暗喝彩,这家伙只身一人,竟然敢来杀我,要是愿意归降于我,倒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心中已有计较,换了一匹马之后再上。
其实,隆多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天赋异禀,不像唐朝师学渊源,已经找出了他枪法中的漏洞,再加上他现在手上又受伤,早该将他一刀砍于马下,但是为了结其心,所以唐朝并不着急。
这一次交手,双方都是谨慎,回合虽多,但是却远不如盘河之战的惊心动魄。
斗到分际,隆多大喊一声,一枪向唐朝搠出,竟是用的孤注一掷的打法,枪尖焕出火花,集全身之力爆而出。
唐朝不敢怠慢,虽然不愿意以力胜之,但当此情景之下,他也没有别的高招,只得横刀一格!
隆多等的就是这一招,见唐朝的厚背刀格来,就势一转,竟然不管自身安危,一蹬马鞍,和身扑了过来,在空中飞击而下,单艘蒺张,仿佛一只凶猛的恶鹫,自天扑击而下!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只要一刀就可以将他砍为两段,但是他知道,这样的话,隆多临死前反扑,手上凌厉的杀招也可能会伤了自己,当形一闪,如蛇一样的跨下马去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这同归于尽的一招!
隆多显然想不到唐朝的轻身功夫这样老到,楞了一下,但嘴角立即浮起一丝残酷的笑容,就势抓住了绿沉枪,一扭一送,唐朝火急的躲闪,那枪就在他肋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去死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枪上忽然出现了许多倒钩,像无数把锋利的匕,大喝一声回拉过去!
他本以为,唐朝立即就是肚破肠流的惨状,哪里想到唐朝却不理会,厚背刀一溜烟的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上,就此不动!
恐怖!唐朝已经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奇怪,即使是金刚不坏之身,也经不起我这一拉啊!
隆多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拉之中蕴涵的全身的力气。
他本就是同归于尽的,他不在乎唐朝的大刀砍掉他的脑袋。
可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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