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掰弯国民老公_分节阅读_14
作品:《种田之掰弯国民老公》 经过半个多月的喂养,两只小狗健壮了不少,也皮了不少,只要从笼子里放出来,就围着人的脚边不停地打转,好几次差点把人绊倒。气得夏妈妈想把它们关在笼子里,不再放出来,可是架不住它们不停舔你的手,在你怀里蹭,那股亲热劲,心又软了下来。
自从有了小狗之后,安安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夏妈妈看着小儿子脸上的笑容,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心里忍不住感慨,要不是老大回家,哪里能看到安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夏久胜则在一边烦恼,他愿意种菜,只是因为这个可以赚钱,不是因为喜欢干农活。
多了五亩地,活更干不完了。浇空间水的好处是,蔬菜长得又快又好,同样的,那些杂草也长得一点都不慢。
明年有了积蓄,一定得请人来干。
才开了几分地,前院又传来了叫门声,夏久胜没办法,起身到了前院。
门口站着一男二女三个人,前面男孩子跟他差不多年纪,背着双肩包,身高超过一米八,理着小平头,方脸厚唇,浓眉大眼。穿着一套蓝黑相间的运动套装,看起来手大脚大,肩宽腰窄屁股大,整一个篮球运动男的身架。
“老杜,你怎么来了?”夏久胜认出是老同学杜高天,不由惊讶地问。
“你还敢说,回家了居然不联系我。”杜高天咧着嘴,憨厚地笑着,伸臂搂住夏久胜,握拳在他背上一拳一拳砸着,力气大得惊人,如果不是夏久胜撑得住,只怕当场要内伤了。
“你还敢倒打一耙,到底是谁换了手机号码?”夏久胜白了杜高天一眼,见他偷袭自己,曲臂就在他胸口回了一肘,满意地听他闷哼一声,才松了手,揉了揉被他拳头砸过的地方。
这小子还是没有变,下手真黑,不知道会不会留下淤青。
老同学见面,自然开心,特别是这个杜高天,还是夏久胜有了性意识之后,唯一喜欢过的男人。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个宿舍里,夏久胜因为初中时个子矮小,没少受杜高天照顾,天冷时还躺在一个被窝里,被他抱着取暖。好几次夏久胜趁杜高天睡着后,偷偷把手伸进对方内裤里,还亲过他的嘴。后来杜高天大概也察觉到了,不再跟他睡一张床,但是对他的关心依旧。
夏久胜为此颓丧过很长时间,直到杜高天交了女朋友,才彻底死了心。
后来一起上了高中,加入校篮球队,两人一个打中锋,一个打后卫,长时间混在一起,夏久胜也看开了,慢慢又恢复了兄弟般的情谊。
“嗳,你们是不是太过份了——”一个女孩子看他们只顾着老同学叙旧,居然忘了介绍自己,抬腿就在杜高天屁股上踢了一脚,生气地嚷道。
杜高天反应过来,尴尬地指着说话的女孩子,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顾曼,也是我们樟塘镇的,那是她的大学同学唐晓依,虞城市人。”
“二位美女好。”夏久胜一边打招呼,一边把他们领进屋。
顾曼这个女孩子看着文静秀气,居然这么野蛮,看来老同学有得苦头吃了。
杜高天来过夏久胜家几次,所以并不陌生,倒是两个女孩子看他家白墙水泥地,又空荡荡的没什么电器,有点意外。
夏久胜给三人倒了茶,看家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招待的,就上楼进了空间,寻找可以吃的东西。
杜高天在他心中,是独特的存在,难得来一次,当然想找些好东西招待他。
空间里的果树,种下才半个月,虽然长得快,大多数还在开花,最快的也刚刚挂了果,可能要一个星期后才能成熟。倒是草莓有些红了,夏久胜找了个盆子,挑熟的摘了小半盆。想了想,又去摘了一个桃子。
将桃子取了汁,加了些空间水稀释成三杯,把草莓装在盘子里,端到了桌上。
“这是什么果汁,怎么这么好喝?”杜高天不客气地端起果汁,咕咚喝了一口,然后整个人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连毛孔都舒服得伸展开来,不由惊叫道。
“给你喝就喝,鬼叫什么!”顾曼瞪了男友一眼。觉得他太丢脸,喝杯果汁,也要大惊小怪,搞得像他们没有喝过鲜榨果汁似的。
“你先喝一口,别急着说我——”杜高天没理会女友的嘲讽,认真地提醒她。
“咦?”顾曼不信邪地喝了一口,虽然心中早有准备,还是被果汁的味道刺激了一下。然后又端起大大喝了一口,畅快地嘘了一口气,嚷道:“好喝,真得太好喝了。”
夏久胜好笑地看着这对活宝。
那个叫唐晓依的女孩子,虽然也被果汁的味道惊到了,但是她依然面带微笑的喝着,仿佛喝的是一杯白开水,那平静的样子,让夏久胜觉得,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喝完果汁,两人又去抢盘子上的草莓,果然,味道比市场上买的好吃无数倍,两人一颗接一颗地快速往嘴里放,一点不顾及身边还有别的人在。
“你们够了吧。”夏久胜将盘子抢过来,放在唐晓依面前:“唐小姐,你也尝尝——”
“谢谢。”唐晓依拿起一颗草莓,放进嘴里,轻轻咀嚼着,对夏久胜轻轻点头。
“哥。”安安从后院听到声音,带着两只小狗回到屋里,看到家里多了几个客人,有点拘谨地靠到夏久胜身上,叫道。
“久胜,这是你弟弟安安吧?都长成小帅哥了——”杜高天站起来,从脚边的双肩里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安安。
“遥控汽车!”安安接过礼物,惊喜地叫了一声。“谢谢哥哥。”
十来岁的男孩子,很少有不喜欢这种玩具的,安安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在怀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夏久胜看弟弟喜欢成这样,才记起自己好像没有给弟弟买过玩具,伸手帮弟弟把包装拆开,装好电池,让他去隔壁空地上玩。两只肉球般的小狗伸着小短腿,一路追着安安的脚步,屁颠屁颠地跟了出去。
“好可爱的小狗。”女孩子的关注点永远跟男人不同,这个时候她们连草莓也忘了吃,追过去抱起两只小狗,爱不释手的逗弄。
两只小狗一直吃空间的东西长大,特别有灵性,直把两个女孩子逗得娇笑不已。
屋里只剩下夏久胜和杜高天,杜高天站起来走到窗前,看了眼夏久胜衣袖裤角上沾着的泥土,笑着打趣:“听说你小子现在在家种种菜,赚了不少钱?”
“你消息倒是蛮灵的嘛!”夏久胜顺着他的视线,随手拍了拍袖子上的泥土,不无得意地牵了牵嘴角。“怎么?羡慕哥们的本事啊!”
“羡慕你做什么?”杜高天哼了一声,“我才看不上这种辛苦钱!我爸在樟塘开了家农家乐,说等我大学毕业,交给我管理,我都直接推了,谁有兴趣干这个?”
“你什么意思?看不起我们农民啊!”夏久胜似笑非笑地走近他。“那你来做什么,总不会来劝我改行的吧!”
“你想多了。”杜高天别扭地说。“我爸听说你家种的菜好,知道我们是老同学,要我来问一问,能不能给我家的农家乐供一些?”
“你爸的信息很灵嘛!可惜来晚了,我的菜已被国大独家买断了——”夏久胜见杜高天失望的样子,安慰地拍拍他的肩:“你可以试试我大伯家的菜,虽然比我家的差一点,比市场买的却要好得多——”
“那也行。”对于夏久胜的话,他当然相信。两人同学六年,自己除了无法接受跟他上床,其它的,他几乎无保留的信任。
“那我下午带你去。”夏久胜也很高兴,大伯家多了这样一个固定客户,想必赚的会更多。
“好。”杜高天将身子趴在窗台上,望着院子里那株蔷薇,“那株蔷薇是你高一时种的吧,那时候你说,要让花开满整座围墙,现在看来,也差不多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四年多了。”夏久胜望着太阳下,花墙一般的蔷薇,感慨地说。
“那你有什么打算,明年继续考大学,还是就这样种菜做个农民?”杜高天转头望着夏久胜,嘴上已看得出胡子形状的细密绒毛,问道。
“不打算读书了。”夏久胜淡淡地说。“做个农民也没什么不好,现在城里生活不容易,还不如乡下,至少这里空气好,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多自由——”
如果没有得到空间,或许他会犹豫,现在考虑都不用考虑了。
“我猜你也是这样。”杜高天笑了笑。“如果你对种菜不感兴趣,绝不会浪费时间在这里。你跟我不一样,做什么事都会深思熟虑,决定了就不会改。”
“你也不错啊,读的是师范,将来毕业做个体育老师,还可以经常打篮球。”夏久胜知道杜高天是篮球迷,一天不打,估计手都会痒。能读自己喜欢的专业,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杜高天也算幸运的了。
“是啊!这或许是我选择这个专业最大的好处吧。”杜高天咧嘴笑了一下,露出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容在阳光下,灿烂得让夏久胜的心咚咚乱跳。
杜高天今年二十岁,单从五官来说,算不上多帅,但是夏久胜偏偏喜欢这种高大阳光的运动男。
见夏久胜掩饰地低下头,杜高天叹了一口气,问道:“在虞城,有没有碰到自己喜欢的人?”
“没有。”夏久胜摇摇头。
喜欢的人,哪有这么容易碰到。
“那就找个女朋友吧。”杜高天虽然不太了解夏久胜的感情世界,但是也听说过,那个圈子的复杂。“你觉得唐晓依怎么样?”
“你别多管闲事。”夏久胜瞪了他一眼。
不是没有想过找个女孩子,谈场恋爱,然后结婚生子,但是当跟一个女孩认识一段时间之后,就忍不住想退出,这跟性无关,纯粹是他无法接受女孩子的性格和生活习惯。
“好吧。”杜高天也没有再劝。
刚认识夏久胜时,他只是觉得对方合自己的眼缘,读书好,长得好,性格又好,所以把他当弟弟,经常照顾他。即使在发觉对方喜欢上自己之后,也没有跟他绝交。
如果换了个人,敢这样回报自己的友谊,估计早一顿海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