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佣兵
作品:《剑啸九霄》 今日三更,这是第二更。
剑小天的第一站选择了中州帝国。韦尔对他说过,中州在整个大陆的中央,中州帝国的国都萨米尔城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城市,而在萨米尔城中的萨米尔学院也十分有名。从韦尔给他绘制的简易地图看来,去中州帝国,要向东穿过“狼漠”、“星罗城”、“塔沙平原”,到达中州境内,然后又有“精灵之森”,往后就是一片坦途了。
剑小天离开村子已经有五天,经过两三个城镇。从小没有出去过的他可谓“乡下小子进城”,一切都透着新鲜,少年心性,自然多停留了几日。本来五六天就可以到达的狼漠,走了八天才到。
狼漠,顾名思义,就是有狼生存的沙漠。不是普通的狼,天启大陆有一种魔兽狼,名叫风狼,这种二阶魔兽,只会释放一种低阶的风系魔法风刃。单个出现,稍微会些武艺的人就能杀死它。要命的是,它们保留了普通狼的习性群居。大型的风狼群有上万只,蚁多咬死象,碰见大型的狼群,一般人还是敬而远之的。
狼漠比起大陆第一沙漠是小了不少,也够剑小天走上十几天的,沙漠的另一头,就是星罗帝国的国度,星罗城了。进入狼漠前,剑小天现在沙漠的一个边缘小镇带了不少水和干粮,这才自信满满的走进狼漠。
一连走了几天都没什么事,只是沙漠中的巨大温差让剑小天受不了。虽然以他此时的修为,基本上可以寒暑不侵,温度骤然升降还是让他极为不舒服。剑小天每晚以修炼度日,体内真气缓缓流动,帮他适应周围的环境。
九霄诀进入第四重,往后的每一重想要突破,都需要大量的战斗经验,刻苦的努力,和那灵光一闪的感悟。剑小天也不急,他知道自己还小,有充足的时间强大起来。
一个人在沙漠走着很是枯燥,剑小天越走越闷,巴不得有什么东西找找他的麻烦,好练练手,舒缓一下烦闷的心情。这样一直走了九日,还真让他遇到了一小群风狼。
狼的速度快,剑小天比它们更快,在风刃和狼的利爪下轻松躲开,每一剑刺出,都有一只风狼受伤,却不伤它们性命,只小半个时辰,二十多只风狼无一幸免,全都成了一瘸一拐的模样。
经此一役,剑小天再也没有过其他的麻烦,平安的出了狼漠,烦闷的心雀跃起来:就要到达星罗城了!
星罗城单以规模来说,可以排在大陆前三,繁华程度可想而知。剑小天大开眼界,没见过这么多的人,没见过这么多的东西,什么也想玩儿一下。在城中走着走着,一幢宏伟的建筑出现在眼前,“佣兵工会”四个大字十分显眼。剑小天心中一动。
他听韦尔说过,佣兵是大陆的一种谋生手段,帮别人做事收取酬劳,其中不乏一些危险的事情。剑小天有了当佣兵的心,今后肯定要有用到钱的地方,想到这儿,就走了进去。
里面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大陆第一职业”之称果然不是白叫的。
一个漂亮姑娘的面前放着一个“佣兵注册”的牌子,剑小天走上前去。姑娘低着头在记录什么,察觉到有人来了,头也不抬道:“佣兵注册?”
“是的姐姐。”剑小天道。
“姐姐?”听到这个有些奇怪的称呼,姑娘抬起头来,看到来人不禁一呆。
剑小天虽然才十三岁,生的眉清目秀,自小修炼九霄诀,气质绝佳;常年练剑,竟然也带了剑的飘逸。(根据遗传学来推断,剑天南是帅哥,林小言是美女,他们的儿子长得好看点不算过分这么一个少年时极为惹人喜欢的,况且还有礼貌的叫了声“姐姐”。
“姐姐?”剑小天又喊了一声。
姑娘回过神来,脸有些发烫。“小弟弟,你也要当佣兵吗?”
“嗯!”
“你知不知道佣兵是个很危险的职业?”姑娘忍不住话多了起来。
“知道啊!”
“那你还要来?”
“我要自己赚钱的嘛!”
那姑娘这才注意到剑小天身上的粗布衣服,心道一定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心理产生一点同情。
“那你一定要小心哦!不要接太过危险的任务,帮人送送信什么的就够你平时的花费了。”
“姐姐,我会武的。”剑小天空手比划了一招剑招。
姑娘看不懂,却理所当然的相信这个少年,点点头道:“那也要小心点我给你登记一下姓名。”
“伊小天。”
“多大了?”
“十三岁。”
姑娘“哦”一声,看上去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比同龄人看起来要成熟,毕竟身高不以心性决定。
“好了,这是你的佣兵徽章。”姑娘递给他一枚铁质的圆形徽章,道:“接任务或者佣兵进阶都要用到这徽章的,不要弄丢了啊!接任务到那边”姑娘给他指指另一边的“任务处”,整个大厅人最多的地方。
剑小天谢过,过去排到了一堆人的后面。不少人看到这么小的少年,都有些惊异的看着他,弄的剑小天有些不好意思,对每个看向他的人露出友善的微笑。
好容易排到头,任务处的老头儿给了他一个表格,剑小天思量半天,选了一个到中州帝国的护送任务。把表格和自己的徽章一并递给老头儿。
那老头看了看剑小天接的任务,是个‘D’级的,道:“娃娃,你刚开始当佣兵,最好从最低级的任务开始,去中州的路上可是不太平啊!”
剑小天又道:“老爷爷,我会武的!”
老头摇摇头,脸上写满了不信。剑小天接过任务手札,笑了笑离开了。
先前佣兵注册那的姑娘一直注视着剑小天出了佣兵工会的大门,才想起来忘了收剑小天的注册费用,暗骂一声粗心,也没追出去,自己垫上了。
任务的开始时间是第二天的早上七点。剑小天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没有钱住宿的,大感发愁,在街里逛到晚上,最后跑到了星罗城外的一处小山包上,就在山顶盘膝坐下,修炼了一晚上。
第二日,初生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剑小天身上,剑小天深深吸口气,站了起来,迎着阳光伸展了一下身体,精神奕奕。
到达任务的指示地点时,那里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了,看来这次的雇主挺有钱,请了这么多人。
等了半个时辰,雇主在过来一名老者,带了几十名仆人,十几辆马车,中间的一辆甚是豪华,比寻常马车大了三倍有余,建造马车的材料剑小天虽不认识,可看上去那木头非寻常之物,马车上挂了许多闪闪发光饰物,帘子呈粉色,看来应该是位小姐的车子。
老者清点接任务的人时,一干佣兵才注意到这叫“伊小天”的少年也是执行任务的,大为诧异,那老者也多看了他两眼。
剑小天听到这近两百佣兵中,只有他一人没有佣兵团,其他都属于叫“野军”和“沙狼”两个佣兵团。
等一切准备就绪,那领头的老者向大车中的人道:“小姐,一切都好了。”
“那我们出发吧。”车中果然传出一个女音,听上去年纪不大。
那老者向车内的人躬身道:“是,小姐出发!”老者喊道。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开出城。
刘启天离开家都快二十天,每到一个地方,都海吃胡玩儿一通,身上的金币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他身上带了五十万金币,够他挥霍一年的,尽管这些钱够许多人花上一辈子。
刘启天算了算,大概再有一个月就可以到中州境内,他也不忙。从贝鲁特到中州帝国大都是城市,很少有荒无人烟的地方,为了使自己的“试炼”比较像“试炼”,他不雇马车,一路徒步走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