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章 俚人之王

作品:《篡唐

    巨汉孤零零的坐在门廊上,目光有些凄迷的仰望苍穹。魁梧如同雄狮般的体魄,俨然似一座小山一样。一动不动。那沉寂中流露出来的淡淡杀气,令人心生畏惧。
    凤翅鉴金铿。插在门阶前,好像一面大毒。
    一阵风吹过来,摇晃那铿刃上的金环乱响”丁铃铃煞是好听。
    巨汉猛然站起身,大步上前,一把抄起凤翅鉴金铿,手握儿臂粗细的长杆扑棱棱一抖。
    冲天傲气,悠然生成。
    李言庆,你终于来了,宇文成都等这一日,已经等了太久。你我之间,总需有一个了断!
    阿嚏
    李言庆行走在山道上,陡然间打了一个喷嚏。
    他止住脚步。轻轻揉了揉鼻子。
    “公子,是不是累了?”
    雄阔海连忙上前询问。李言庆笑着摇摇头,示意继续前进。
    一边走,一边笑道:“许是这山风太猛了些,一下子有点不适应,所以不舒服。
    黑子,这几天也着实委屈了你。
    整日里缩在那小院子里,憋坏了吧。”
    “公子,他憋个甚!”
    走在前面的沈光突然回头笑道:“我和柳青跑断了腿,他呆在家里确是无酒不欢。”
    “又喝酒了吗?”
    李言庆脸一沉。凝视雄阔海。
    如凶神恶煞般的雄阔海,顿时矮了半个头。
    “只是喝了一点点”公子休耍听沈光胡说八道,我哪里无酒不欢了?不就是昨日和鱼老大喝了一顿,平日里都注意着呢,每天只喝一点,绝不敢贪杯误事。”
    和沈光并肩一起的壮汉,正是鱼排军。
    他低声道:“未曾想这么一个凶神恶煞似地好汉,竟如此畏惧主公?”
    鱼排军之所以称呼李言庆为主公。还是昨天的事情。说实话,他虽在这粤西地区当上团头,心里面始终想着洛阳的繁华。毕竟,当初来粤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隋杨已亡,洛阳已变成了李唐的天下,他自然希望能回转家园。
    不仅是鱼排军这么想,包括鱼排军的家人,甚至连童环在内。也希望能返回中原。
    宣化再好,终究不是自己的根啊!
    只是想要回中原,也不是简单的事情。鱼家在鱼俱罗死后,已是村倒瑚称散。如果不是李言庆当时出手相救。弄不好老鱼家现在已经绝了根,断了传承的血脉。
    鱼俱罗生前不擅经营,除了少数几人之外,没什么朋友。而这其中,长孙晨已经病故多年。其他的要么是死于非命,要么就致仕还乡,声威不在。
    回中原。若不能找到一个靠山的话。还不如留在邑州。
    也就是这个时候,李言庆来了,
    鱼俱罗生前有一个半弟子。一个是宇文成都。另外半个就是李言庆。宇文成都嘛,鱼排军没有考虑过。且不说宇文成都如今下落不明。就算是活着。又能如何?当初鱼俱罗被杀。也不见宇文成都站出来说一句好话,所以不抱希望。
    但李言庆不一样,这是个出了名的重感情。
    况乎李言庆现在是李唐宗室,官拜河南王,可谓是身份显赫。
    若能有李言庆扶持,鱼家复起指日可待。但鱼排军明白,李言庆可以看在鱼俱罗的面子上,帮鱼家一次,未必能长久下去。鱼俱罗的教让鱼排军明白,想要在中原站稳脚跟,不是一两代的事情。身后没个大靠山,难保会出现更大的危险。
    所以,他不能再去用“父亲的学生。这种观念对待李言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到李言庆门下!
    这七八年,鱼排军经历了人世间最为悲惨的起伏。在这为人方面。远比鱼俱罗圆滑。
    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鱼排军毫不犹豫的投到了李言庆麾下。
    沈光轻声道:“大黑子那不是怕。是尊敬,他和公子可算得上从小一起长大,而且是世交。公子对他,也非常看重。表面上管的很严,实际上把他当成兄弟。”
    “能得主公如此厚爱,也算是福气。”
    “呵呵,这话说的没错”
    沈光突然岔开话题,举目眺望。“老鱼,这还有多远?”
    “不远了,顺着这条山路,转个弯儿,翻过一道山梁,就是罗窦的驻地,他是个生蛮,他老子当年就是因为和宁猛力不合,最后横死于山中。
    若不是罗窦的实力雄厚,而且很机警,说不定早就被宁长真和麦子仲两人联手给害了。”
    罗窦,就是和鱼俱罗有交情的俚帅。
    鱼排军一家能在邑州落足,也是靠了罗箕的帮忙。
    “既然他不容于宁长真,为何能在都棱镇开设店铺?”
    “呵呵,麦子仲比他那祖父聪明。手段也很高明。一方面,他借由宁长真之压罗簧,另一方面,又借由罗窦之手,牵制宁长真。若非如此,罗簧早就被宁长真赶尽杀绝,就算是不死,手下那帮乌合之众。也会散了”当初罗窦吃了几次大亏后,就通过童大哥的门路,在都棱镇开设了一家酒楼。表面上是准备归附,实际上也是他的耳目。山里的山货。通过酒楼流入集市,同时又通过集市,购买一应物品。
    不过,罗簧这个人很贪”主公若想借刀杀人。恐怕要给他一些好处才能成交。”
    鱼排军的声音不大,恰好能让李言庆听见。
    言庆闻听一笑,没有开口。
    不过鱼排军已知道,李言庆此时。肯定是成竹在胸。
    粤西地区,土著众多。
    历朝历代的称呼也是五花八门。
    比如,在秦汉时期,这里的土著名为百越,后来又转变为俚人,獠人等等……
    根据地域的不同,这些土著的称呼也不一样。
    比如,岭南被唤之以“俚”而云贵”的被称之为“獠。
    称呼虽然不同,性质却是一样。在汉人口丰。南方土著皆以
    “蛮,字来概括。
    粤西地区的俚人分为两大类。和当初李言庆在氓蜀遇到的獠人情况相似。
    归化的俚人。以宁长真、冯氏为代表,叫做白俚,或称之为熟蛮;未曾归化,或者说和政府相抗衡者。则唤作黑俚,或者就是鱼排军所称呼的那样:生蛮!
    总之,黑俚白俚也好,毒蛮熟蛮也罢,并非一定。
    两者总是相互不断的生变化,其区分的界限也很模糊。
    农耕土著,止。民土著。
    你归化了以后,可以出山享受汉人一切待田地有房舍,居住在城镇里:可如果一曰遭盅政嘛这些土著也能迅退回山里,靠让。为生,于是就变成了生蛮。
    罗窦,现在就属于生蛮。
    但罗窦进山,并不是因为政府的缘故,也不是他不想出山。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很复杂。其主要的因素,就是罗窦所在的部落和宁长真的部落是世仇。罗实的父亲死于宁猛力之手,但宁猛力的老子,却是被罗簧的父亲所杀,若要论起渊源,只怕能追溯到西晋南渡,建立东晋政权的时代。
    后来罗窦又站错了队伍,和王宣仁一起反隋。
    王宣仁被提夫人所杀,罗窦也就成了孤魂野鬼,退进了粤西山中。当时鱼俱罗为监军,见罗窦勇猛。不免生出几分敬意。罗窦当年能保全实力退进山里,也盖因鱼俱罗高抬贵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当年留下的一份情意,居然真起了作用。
    罗窦,身材不高。
    勉强七尺身高,站在李言庆跟前。不免显得有些猥琐。
    加之常年在深山老林里讨生活。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
    不过,身材虽然短却极为结实。脖子短粗,挂着一串兽牙项链。透出刻悍之气。
    李言庆一行人抵达罗窦的驻地时。已经是三更天。
    罗窦居然还没有睡,和他的侄儿罗窠,就守在驻地中,等候李言庆一行人的到来。
    “我听说,你想动宁长真?”
    李言庆屁股还没坐稳,罗窦就开门见山的问道。
    幸好,在来的路上,鱼排军已经介绍了罗窦的性子。否则的话,李言庆还真不知该如何开口。
    但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罗窦的情况并不算太好。
    这山里的生活,非常艰苦,而且颇为凶险”如果不是麦子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罗窦弄不好。很难在山里生活下去。
    看样子,宁长真把他逼得也很惨。
    脸上带着凶悍之气,一双环眼,更流露杀戈之意。
    李言庆沉声道:“非是我要动宁长真,而是朝廷,要拿宁长真的人头祭旗。”
    罗窦挠挠头,“你们汉人的朝廷,我不懂,也不想懂。
    我只问你,你进山来,是不是想让我帮你对付宁长真,哦,应该是帮朝廷对付宁长真。”
    “都老祖上,当年曾在陈朝为官。”
    鱼排军恰到好处的介绍了一句,令罗实不自觉的挺起了胸膛。
    “隋杨已亡,李唐当兴。
    我此次南下,正为”好吧。我明说了。我就是要对付宁长真!不仅要对付他,而且我还要他的项上人头。”
    李言庆现,和罗窦这种土著说话。文绉绉的没什么作用。
    索性收起那套礼法之说,把话挑了个明白。
    “你和宁长真有仇?”
    从李言庆话语中,罗窦异出了几分恨意。
    李言庆冷哼一声道:“宁长真是我杀母仇人,我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方解心头之恨。”
    “哈哈哈,说的好!”
    罗窦凝视李言庆半晌,突然间畅快的大笑,“老子对宁长真,同样是恨之入骨。
    好吧,你有多少人?”
    “未带一兵一卒。”
    “你在消遣我吗?”
    罗窦闻听,顿时勃然大怒,“老子可不没有进老太婆那么傻。你们不出一兵一卒,难不成让我洞中儿郎白白送死吗?你知不知道,那宁长真手中有多少兵马?
    万一冯家趁机找我麻烦,我这三十三洞儿郎,就难以在岭南立足。”
    “我若告诉你,冯家不会出手。你怎么说?”
    李言庆神情自若,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李唐大军,已陈兵于江水,南下不过早晚之间。如今这天命在我李家,冯氏若执迷不悟,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们若对都老不利,我定助都老,灭冯氏一族。”
    李言庆这般自若,令罗寰慢慢坐下来。
    白眉紧蹙,良久之后道:“可是这般硬样,”
    “都老,我此次前来借兵,绝不是要都老和宁长真死拼。
    我意助都老夺取钦州,不过都老要助我平定岭南同样,钦州夺取之后,宁长真部属,可尽归都老。这样一来,想必都老对冯氏的忌惮。也会小那么一点了。”
    “不死拼吗?”
    罗窦不免心动。
    俚蛮内部的争斗,虽然很酷烈,但基本上会有所保留。
    毕竟俚人的数量并不多,若死拼的话,哪怕罗实赢了,也会元气大伤。
    罗簧虽然不知道“鹃蚌相争,渣翁得利。这句话,可这道理,他也不是不明白。
    在他眼里,汉人就是那得利的渔翁。
    即便是要合作,也必须加以提防,,毕竟,这古往今来,汉人事后算账的例子可不少。
    “都老,咱们干了!”
    一旁的青年,忍不住开口劝微
    “你住嘴!”
    罗簧怒斥一声,又陷入了沉思。
    李言庆说:“都老,自古百越英雄辈出。我极为敬服。隋杨无道,以至于参去了天下。如今困守于钱塘,不过芶延残喘而已。冯氏至今未曾表态,也说明他们清楚大势。宁长真不知天时,合该当亡”当今圣上,乃五百年不世出的明君,断然不会做那对不起朋友的事情。我可以保证,若都老率部归附,朝廷一定会大力协助都老。凡我治下,俚人治俚”我只是希望,俚人能和汉人一样,过富庶的生活。享太平的岁月,而不是如现在这般狼狈。”
    “俚人,治俚?”
    罗窦忤然心动。
    谁不想过上好日子,谁又不希望自己的族人,能安享太平?
    “你,真的可以保证,你刚才说的那些吗?”
    鱼排军一旁笑道:“都老,您可能还不知道他是谁。他就是朝廷派来岭南的使者,是当今圣上的侄子。贵为王爷。而且,李王爷在中原享有盛名,素以仁义而著称。
    他既然这么说,那就代表着朝廷的意思,都老,您苦了一辈子,此事若能成功,说不得还能当上朝廷的大官呢。”
    “期”
    罗簧抬起头,凝视李言庆。
    “我,也可以做官?”
    李言庆哈哈大笑,“都老,做官算不得什么。
    此次若能铲除宁长真,以都老之功勋。本王可向朝廷奏请,拜都老为俚王,如何?”
    “俚王?”
    罗窦的眼睛,瞪得溜圆。
    李言庆正色道:“不错,就是俚王”俚人,之王!”,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6。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