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分节阅读_22
作品:《黄金黎明II》 “Max大叔,真巧,我们又见面了。好像,我们早上起来刚在北京分离,现在又在这里见面,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呵呵。”
大叔很端庄,不再同我调笑。
勋世奉自后面过来,拉过我的手,向里面走去,他的手心很热,像火一样,我感觉刚才不小心淋到的雨水,都能被他烤干一般。
壁炉里面已经生了火,木柴烧的噼里啪啦的。
他站在书桌前面翻看英国这边的助理送过来的信,我端着Max大叔泡好的奶茶,蹲在炉火旁边,然后,我鼓足了勇气,问了一句,“那个,……今天晚上,你想做爱吗?……”
咔!
外面一道闪电,不一会儿雷声轰隆隆。
吓死我了!
我以为这道雷是赶来劈我的,太吓人了!!
勋世奉并没有说话,他只是放下手中的信,走到我面前。
伸出手,我把自己的手递出,被握住,……慢慢站起来……
他看着我,那是异常强烈的视线,——像捕食者。
……也许是幻觉,我似乎感觉到他的瞳孔微微扩大……那是性欲的表现……
但是。
他的眼神纷乱复杂,这样的情绪,就好像蓝钻表面的裂纹,掩盖了钻石光华,让我看不清楚被掩盖之下的东西。
他在我嘴唇上亲吻,却拒绝了我的求欢。
“Alice,不是今晚。”
“你不想做,……,女人愿不愿意,男人是知道的……”
……
据说这里是’我家’,Max大叔早已经把主卧室准备好了。当然,作为貌似仍然在分居中的我们两个人,我住在主卧,勋先生去睡客房。
这里和北京的勋氏城堡完全不一样,这里太复古了,让我有一种依旧在Trinity college读书的错觉,或者一脚踏进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宫廷。
胡桃木的家具,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生产的Royal Doulton的瓷器,……这里已经有很多女性化的元素,比如,我现在喝茶的杯子就是当年戴安娜王妃最喜欢老镇玫瑰的茶具,金丝边,上面的团簇玫瑰完全盛开。皇室蓝色的地毯,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剩下的则是穷奢极侈的华美重磅真丝堆出来的窗帘,华盖大床,还有沙发。天花板几乎可以说得上是苍穹,很高,上面是珍贵的油画,电话依然是老式的,这里,似乎几个世纪以来,很少有改变。
这个华盖大床太夸张了,又高又大,我是手脚并用爬上去的。
靠在绣着繁复花纹的靠枕上,我学着电影里面的贵妇一般,手中拿着一本书,脸上贴着面膜,把头发包起来(人家是要做造型,我的是洗澡之后头发没有干),对着床前灯看枕边书。
这是一本旧书,1932年出版的狄更斯的《远大的前程》。
我在那边的巨大的书架上抽下来的这本书,应该适合睡前看。我很小心,一页一页轻轻的翻动,屋子里面有翻书的声音,红茶的香气,还有,外面暴雨的气息。
可能是红茶喝的有些多,还是我时差乱了,我半夜3点都睡不着。
我想下楼弄一些牛奶喝,据说这个帮助睡眠,于是从我床上爬起来,打开门,却意外的发现走廊中另外一个屋子依然亮着灯。
静悄悄的走过去,推开门,发现这是一件书房,并且,没有人在。台灯亮着,书桌上没有茶杯,可能是他下楼倒水去了。
我刚想退出来,却不知怎么了,眼睛瞄到书桌上面摊开的文件。
异常的厚重。
我走近一些,仔细看明白,原来是当时我签字并且邮寄到纽约的那份离婚协议。
这上面,只要标示着需要我签字的地方,我都很认真的签好了字,中英文都有,而需要勋世奉签字的地方,一片空白。……,不对,其实,这样说也不精准,确切的说,离婚文件摊在他的书桌上,而他的钢笔就摆放在旁边,我甚至看到了一个需要他签字的地方有墨水的痕迹,虽然很小的一点点,却似乎是新的。
——他今天依然在考虑签署离婚协议书。
——就在我主动向他求欢,而他拒绝了之后。
……
我感觉有些口渴,似乎不喝水会很难过的感觉。我一转身,意外的看见手抚在古老的雕花门把手上的勋世奉,他似乎极端意外我在这里,并且,外露的情绪让他的眼睛都微微睁大了。
空气微妙的静默着。
我从他身边走过去,“Alice!”他叫住我。
“Don’t ……”
别说,什么都别说。
良久,我开口,“I havego. The interview will begin8:00, I needbe prepared for that. ”
现在我特别理解《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为什么在甩苏文纨的时候用德语。
如我们这样的文青,并且有一些小小矫情的知识分子,哦,也许当年我们家不是出事了,没准我就能拿到三一学院的一顶博士帽了,所以,我头发晕的时候还自诩是有潜力的高级知识分子,这样的人在最尴尬的时候,总会被自己扯一块遮羞布的。
不用母语,再令人无地自容的事情都好像可以变得朦朦胧胧的,不那么直戳人心肺。
我呆不下去了,转身走出去,反手把门关上。
第16章
我一夜没有睡,回到酒店之后,就数着时间等在大厅里面等待开饭。外面的雨一直到清晨才逐渐收了架势。伦敦的天气不能看天,要看地,只要一出门,看到地面上没有积水,此时就可以赞叹——哇,今天的天气真不错!!
徐樱桃居然是最早一个下楼吃早餐的家伙。
他,“时差没有倒过来啊!”
他端了一个白色的瓷盘子,放着培根,滑蛋,香肠,还有蘑菇和番茄,坐在我的桌子上,旁边穿着制服的服务生把一个小小的铁三角支架放在他手边,上面是几片刚刚烤好的吐司,另外,又端了一壶咖啡过来。
他的刀叉用的很利索,看样子是受过训练,显得流畅、优雅而纯熟。
我喝葡萄柚汁,外加把烤好的吐司上涂抹了厚厚的黄油和草莓酱,我需要补充一些热量。
我,“还成,就是感觉时间有些乱。”
他,“一夜没睡?”
我,“这你都能看出来,睡了一会儿。”
徐樱桃切了一块香肠放进嘴巴里面,“脸色不好看,用多少粉都盖不过去,一会儿你回去赶紧弄点超级滋润的面膜,不然上不了妆。”
我顿时觉得小雨不在身边的时候,徐樱桃也能冲动一下蓝颜闺蜜的好角色。
他说对了。
再strong的补水面膜涂上去,也只能把这层皮弄得软和一些,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出国,所有的照片,访谈,尤其是英文访谈都要弄成资料做成通稿传回国内,所以形象尤其重要。
从英国人的船坚炮利把清朝轰出了一个口子,国人对英语就保持着极其复杂的又爱又恨的情绪。
在所谓的国际场合,只要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就号称是’为国争光’,哪个明星,体育明星,或者CEO或者外交官,只要有英文访谈,大家争相传颂,大力追捧。既然英语学习如此重要,但是,平时在国内,国人似乎又不想把英语挂在舌头尖上随时复习,只要谁偶尔冒出一两句英文,便被穷起而攻之,似乎练习和使用英文就是数典忘宗。
大家觉得英语这个东西就应该好像飞鸟的一坨shi,人们走在大马路上,它就能自动掉下来,砸到人们的脑袋上,不用学习,不用练习,不用使用,它就可以像脑电波一样被自然使用。
于是,英文的访谈,这是炒作、引发口水战,又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必备最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