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章 离开酒馆(5.12一周年加更)
作品:《宗漫之推算王》 在这里大概呆了一个星期了,我也把小姐的任务给套了出来――查找欺压贵族的平民。很显然在酒馆中要找到这样的人还是很轻松的。
但问题是――有哪怕是半个想要占小姐便宜的人马上就会被另外两个‘同伴’以‘愤怒’的眼神,诶~~~好吧!我承认是让人胆颤的杀气加上小姐本身的蛮横无理。
只要是有点小动作的话就……这几天碰了一鼻子灰的贵族好假冒平民(就是伪装成平民的贵族),其实那绝对不是碰一鼻子灰了,红酒、食物……等,反正你点什么她就往你头上仍什么,仍完了照样让你付钱……
这样的日子之所以只持续了一个星期是因为愤怒的群众实在受不了了,把‘替罪羔羊’――女王的税务官给请了过来。
我就想能在王宫中担任这个位置的人你说他是个白痴级别的人可能吗?白白就给女主整了?
王宫里面有什么动静的话你觉得可能瞒住他吗?恐怕这个命令还没有发出来就已经被大家知道了。
当然之所以他还是要来自然是要给那些人一个机会了,这次的任务是找出欺压平民的贵族。
那样的贵族绝对是多的没有办法来计算了,严重的什么都干的出来的。而他来自然是被愤怒的群众推举出来当‘挡箭牌’的。
话说以他的职务来说就是被当成了欺压平民的人也不会这么样的。到底现在公主还没有当上女王,现在还是老女王的天下。
由公主自己发出的命令威力还不足够影响到他,加上众多的愤怒的群众许诺了N多的好处,于是他就在第七天来到了酒馆中。
为了确保要把小姐暴露出来,他特地让手下把所有的人暴力驱逐了。加上他的名声属于那种吃饭不给钱+小费的那种,没有人来接近他帮他服务。
本来这样的情况下三小姐是不会出去的,但是……不知道是那个混蛋的贵族出了血本了。拿出了他珍藏多年的被施加了永久‘魅力’魔法的女仆装当这个星期小费收的最多的人的奖品。
不用说以某小姐的服务态度几乎是没有,好吧!是根本没有一点小费。所以在看到这个貌似很强大的暴发户的贵族之后马上就上去了。
方正是为了逼她离开为目的的,所以这个贵族一上来就开始袭胸。并且还说了小姐的禁句――小、零。那么他的结果就是被食物爆头。
愤怒了,他装作十分愤怒的样子一把把桌子给掀翻了。同时附近的护卫也冲了上来就等他的一声令下就要开始攻击。
这个时候就是主角出现的时候了,才人马上就站了出来。但是他好像忘记了,他的武器都在我们住的小屋子中。
想想也是,本来就算你是剑士也不能在餐馆打工的时候背上背把剑吧?于是,只能在老板的劝解下收到房间里面了。
平时的时候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次来的人中是有魔法师的。但是,很显然他忘记了他的主人的存在。
我早就教导过她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身上带有武器的状态,很明显她记住了。一把从大腿上拿出了魔法杖一个爆炸就把那些人基本上给震趴下了。
但是,仅仅是这样不能让他达到目的的。于是,他就故意激怒对方说:“不知道是哪里的被贬的贵族,你们全部都爬起来给我继续上。”
:“你说谁是不知道哪里被贬的贵族啊?”果然,小姐还是经不住激将法。迅速把王室的任命书给拿了出来。
看到了这个,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的税务官。马上就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当做小费然后迅速的离开了。
不要我说大家都满意了,让这个超过300公斤的大胖子来演戏还真是难为广大愤怒的群众了,尤其是那位提供衣服的群众……
都把这些东西拿出来了,自然是暴露了。也就不能在继续干了,接下来。我们几人把这几天收集到的一些欺压贵族的名单、罪行、证据等全部都交给了小姐。
看到了那些厚厚的东西,她总算是可以交差了。顺便,我们也因为得到了这么多的启动资金终于是可以一起回去了,回想这一个星期的生活还真是……
五个人挤在一个房间的日子还真是,好久没有脱下盔甲了。再次见到阳光并没有让我们几个人有什么开心的,本来我们就已经不适合再继续在阳光下行走了,但……
算了不高兴的事情还是不要在提了,现在有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做。让我当采购员一个星期?还是每天都要去买,TMD你不会一次买完的?
而和我有同样意见的还有两个愤怒的‘平民’,所以我们就在离开之前给了人妖老板一个终生难忘的回忆,这次的意见很是统一。出来事情我们自己来负责……
于是本来还有要挽留三小姐意思的老板,当天离别的时候由于‘突然’的身体‘不舒服’只能让他的女儿来送我们了。
当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妖的女儿居然十分正常,而且不知道是哪个邪恶的作者把她的胸部设定到了很大级别,这一个星期我就看到为了攻略她好店中其他的女仆工作人员才人异常的忙碌啊……
在异界都可以想到用女仆来当招牌的店还是不多的,这点到时很佩服这个老板的。当然,这家店我还算是比较熟悉的。
毕竟以前抑制力通过暗示让我抹杀的人就是这家店主人的远房亲戚,恐怕能有这样的店也是他的注意吧!不过可惜了他不过是普通的人而已,根本抵挡住由于‘死神来了’般的威胁。
但就是这样的,他居然还是可以生下儿子,儿子又生下了女儿……还算是比较牛B的一种人吧!难道那个国家的人这方面的能力都是那么强大的,还是传说中的要女人不要命呢?这恐怕也只有死去的当事人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