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3 章

作品:《六零之穿成极品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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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他的话,钱淑兰皱紧眉头,她怎么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么不对劲儿呢,总有一种很压抑很憋屈的感觉。她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手背,“小五,苦了你呀。”
    这话说得很煽情,王守智一直被媳妇压得死死的脊背瞬间僵住了,原来他娘都知道,他干巴巴地笑道,“娘,彩英她除了脾气差点,人还是不错的!”
    一直紧跟在两人后面的王守仁却是憋得脸都红了。他原以为小五这些年没有消息,是因为工人岗位没有落实,他怕家里人责怪才一直没有回去,可谁成想,根本不是这样,小五早就成了工人。现在见他娘心里眼里都是小五,早就心存不满,于是就插了一句嘴,“娘,小五哪里苦了,他娶了李彩英在县城吃好的住好的,早把我们这些乡下泥腿子给忘了。你辛辛苦苦把他培养成材,一天福也没享到他的,他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顿了顿又道,“更何况小五有文化,长得又好看,对小五媳妇也好,也没嫌弃她只生了一个女儿,小五媳妇凭什么给小五脸色瞧,这样的媳妇不休了她就算好的了。”
    钱淑兰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老大居然会这么想。
    她只所以说小五苦,是因为王守智虽然身上穿着中山装,口袋里别了根钢笔,下身穿着的确良的裤子,全身上下一个补丁也没有。可他的精神却有些阴郁,眉峰一直紧拧着,一看就是长期被压迫所致的。
    钱淑兰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觉得王守智一个乡下小伙子攀上城里姑娘,本来就是门不当户不对。那李彩英在原身的记忆里又是个脾气不好的。两人在一起过日子,估计李彩英没少给小五脸色瞧。这个年代的男人,多数都有些大男子主义,一直处于被压迫的王守智说不定心理已经扭曲了,所以才安抚一下他,给他点母亲的关怀。
    更何况她觉得王守智一直没回去,或许李彩英是主因,但如果王守智自己能坚持主见,腿长在他自己身上,李彩英难道还能栓着他不让他回吗?
    钱淑兰猜测王守智是在记恨原身呢,毕竟王守智娶李彩英一开始还是原身撺掇的。
    当初,王守智到了年纪快要结婚的时候,原身给他张罗好几个结婚对象。一连看了三个,王守智都没看中人家。
    终于在相看第四个的时候,王守智相中林家村一位叫林芳的农村姑娘,两家都是地里刨食吃的,与老王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可就在王家想要跟林家谈婚论嫁的时候。李彩英突然插了一脚,也不知她怎么看上王守智了,居然托人到老王家说亲。
    原身见李彩英这么漂亮,还是个城里姑娘,自然喜不自胜。
    立刻把林家那门亲推掉了,隔天就跟李家定了亲。
    王守智自觉受了侮辱。他是真的喜欢林芳,对方娇娇小小,长得又漂亮,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哪像李彩英长得一般不说,还狗眼看人低,总是以城里人自居,看人的时候眼睛都快长到脑袋顶上了,对她十分不喜。而且,最让他气愤的是,这门亲还是女方上门提的,简直就是不知羞耻。这更加激起他的逆反心。
    在原身要他娶李彩英的时候,王守智一开始是反对的,可后来听到他娘说李彩英能给他在城里安排工作。王守智就心动了。到县城当工人,一辈子吃商品粮,这真不敢想。虽然他是个初中生,可因为家里没有门路,所以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
    他不想像几个哥哥那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他妥协了。
    婚后,岳父果然信守承诺帮他在北台钢铁厂安排了工作。对上别人羡慕的眼神,王守智心里又开始得意,觉得当初的选择没错。
    也因为这点,家里家外的事,王守智全由李彩英做主。
    至于为什么没有回去看母亲,他其实是迁怒。
    虽然,王守智有了工作,当了城里人。可妻子不是他喜欢的,唯一的孩子还是个女儿。以后,他就是绝户头。
    这些都是他娘逼他的。既然,他娘把他的未来毁得那么彻底,那他就亲自把她的目的打碎。娘不就是为了过好日子才让他娶个城里女人吗?他偏偏不让她如愿!
    报着这样的心理,王守智过得越来越阴沉。
    每当李彩英跋扈不堪,对他口出恶言的时候,王守智就会痛恨他娘。对李彩英也越来越没有耐心。
    他原本是感激李彩英的,毕竟对方给他安排了工作,再加上两人已经结了婚,可他没想到李彩英就是个十足的泼妇,她嫁人,完全就是想找个仆人,在家里摆足了女王的架势,让他倒足了胃口,原本,他心里就对李彩英有些不喜,等了解她的为人之后,仅剩的一点好感也没有了。
    他开始躲在厂里加班,只有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个鲜活的人。
    现在看到他娘和大哥过来,想到李彩英的态度,王守智觉得自己这不堪忍受的生活要被打破。他也不知道是期待还是在不舍,总之很纠结。
    等开了门,王守仁把马车上的东西拎下来。这些全是他娘这些天的口粮。
    钱淑英之所以带这些粮食过来,主要是担心两人口粮不够,会觉得她是吃白食的。
    她不能让他们有说嘴的地方,所以,她主动带口粮过来。
    走进屋里的时候,地砖铺得整整齐齐,打扫得干干净净,让王守仁这个土包子又发出阵阵惊叹。
    “彩英和小蝶都不在家?”
    小蝶是王守智和李彩英的独生女儿,今年已经五岁了。刚才在路上的时候,钱淑兰就打听了下王守智的情况。
    王守智拎着热水瓶走了过来,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轻声回道,“是啊,彩英要上班,小蝶要上学。”
    钱淑兰点点头,又问,“你岳父家住哪?”
    “往前走两排,右边第二家就是。”
    “行,等他下班的时候,我拎点东西过去。”
    王守智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钱淑兰心里暗想,他该不会是想把她赶走吧?
    好在,王守智很快开口打消了她的想法,“娘,您住在这边,彩英要是说什么不高兴的,您多担待一些。”
    钱淑兰心里直呵呵,让亲娘担待媳妇,这得多不要脸的儿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呀。不过,幸好这货不是她亲儿子,要不然她还不得气出一盆血来。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王守智,“如果我惹了你媳妇,你是不是跟你媳妇一起把我赶出去啊?”
    这话说得王守智心里一个咯噔,他抬眼朝他娘看去,见她微笑着,也不知道她是在说玩笑话,还是认真的,忙讨好了地笑笑,“娘,我怎么可能那么糊涂!”
    钱淑兰‘哼’了一声,朝王守智重重叹了口气,无奈地摇头,语气十分失望,“这事如果是你大哥,他绝对会站在娘这一头。”为了确定自己所言非虚,她还特地扭头去看王守仁,“老大,你说我说得对吧?”
    一直充当隐形人的王守仁听到他娘问话,忙不迭地点头,理所当然道,“那当然,媳妇可以再娶,娘只有一个!”
    王守智被噎了一下,真是个憨子!娘是只有一个,可娘有那么多儿子呢。只是,他到底不敢把自己心里想法说出来,挽着钱淑兰的胳膊开始卖乖,“娘,我就是担心彩英会给你气受。您的脾气那么大,在村子里都是有名的,在城里,您要是跟彩英吵起来,这不是让我丢人嘛!”
    钱淑兰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手,“放心吧!”让她撒泼自毁形象,那也得看是什么样的事儿了。吵架这种小儿科,怼过去就行了,还用吵?
    王守智没有得到他娘的保证,心里总归有些忐忑,但他也知道他娘的性子,当下也不敢再说,怕真惹急了她。只是,心里到底有些不踏实,如坐针毡的,仿佛沙发底下有根针扎他似的。
    钱淑兰装作看不到他的小动作,不经意地问,“明天早上我要起来给你做饭,你们这有黑市吗?”
    王守智愣了一下,皱眉道,“买菜去百货大楼就行,到黑市那得多贵?”
    钱淑兰白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黑市贵吗?还不是看你这么瘦,想给你买点新鲜的菜,做点好吃的。”说话的时候,她还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通,看得特别认真,末了,又叹了一口气,“六年没见,你怎么瘦成这样了?小五?”
    她的话有些哽咽,话音里还透着心疼,王守智愧疚极了,他脑袋上孝心值居然也跟着增加了两分。他娘也许不是那么嫌贫爱富的,他娘也许是心疼他的。
    钱淑兰心里一乐,没想到说点好话这么有用。如果她多做饭给他吃,让他体会到什么是母爱,分值会不会更高?
    想通了这点,钱淑兰觉得攻克王守智似乎也不是很难嘛。
    王守智很快就走了。他刚刚是跟领导请假出来一会儿,也不能久待。
    钱淑兰自然看出他们的戒备,在离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来,笑着问,“你爷爷呢?”
    大的小女孩叫钱月秋,今年十二岁,听到她问话,小手往右一指,抖着嗓子回道,“在屋里”
    钱淑兰冲她点点头,笑着赞了一句,“好孩子”
    钱月秋惊讶地张大嘴巴,和她爸之前那不可置信的眼神如出一辙。
    钱淑兰心里叹了口气,自从知道原身的记忆,钱淑兰对钱明华的态度就能理解了。
    顺着刚才钱月指的方向到了东屋,门并没有锁,她轻轻敲了敲门。
    屋里人咳了一声,才道,“进来吧。”
    听到回应,钱淑兰立刻走了进去。
    一个个子矮小,皮肤干瘪的老头子正坐在床上听着床头柜上的收音机,他的面容有些严肃,眉心更是紧拧着的。
    钱明华正坐在床前的凳子上跟他一起听,他手里还搓着麻绳,表情同样的严肃。
    看到她的时候,钱明华脸上微微有些惊讶,赶紧站起来,朝她问好。
    钱淑兰朝他淡淡点了点头,不是她故意摆谱,而是早上那一出,差点让这人怀疑她有问题。
    虽然钱淑兰的态度很冷淡,可钱明华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
    钱淑兰没有在意钱明华的局促,她朝钱维汉打招呼,“大哥,正忙呐?”
    钱维汉回过神来,看到是自家妹子,忙把收音机关上,招呼她坐下,笑着问,“幺妹,怎么这会儿过来了?找我有事?”原本想吃完饭去看她的,没想到她先过来了。钱维汉还挺意外。自家妹子已经十来年没登过门了,往常有事找他,也都让守仁守义过来,今天怎么亲自过来了。
    钱淑兰坐在床边,点点头。她是有事儿。
    从原身的记忆中她才知道为什么钱明华为因为她说了一声谢,就跟看鬼似的看着她。
    这事说来话长。钱维汉十五岁出去参加革|命,在打鬼子的时候,下面那玩意被炸没了,就一辈子没有结婚。
    本来钱淑兰想把自己一对龙凤胎过继给钱维汉,让他后半辈子能有个依靠,谁成想,还没等她开口,钱维汉居然会在巧合之下救了钱明华,还收养了他。
    钱维汉知道他妹的想法之后,就提出也收养那对龙凤胎,可原身曾经见过小小年纪的钱明华在山上徒手咬过野兔,被他的凶残样子吓怕了,哪敢让自己刚出生的一对儿女送给这么个煞星,当即就拒绝了。
    打算落空的原身,因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那么多的孩子,只好把自己生的一对龙凤胎转送给别人,那家家境殷实,应该能照顾好他们。
    因为这事,原身对钱维汉很有意见。好些年不肯搭理他,后来,原身男人死了,她觉得自己无依无靠。就主动写信联系钱维汉。
    那时候,钱维汉刚好从部队上退下来,看到妹妹肯原谅她,就顺势把户口落到王家村,方便照顾这唯一的妹妹。
    为了这事,谢维汉自觉对不住妹妹,对她几乎是言听计从。有什么好吃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原身渐渐对这唯一的哥哥不那么冷淡了,只是对这个抢了她儿子身份的侄子却一点好脸也没有,偶尔在路上遇到了也当看不到。别说道谢这样的礼貌用语,她不口出恶言都算钱明华运气好。
    钱明华自觉占了钱家便宜,受点冷眼也是应该的,对原身一直很恭敬。
    钱淑兰朝收音机看了一眼,刚刚她可是听到了他大哥在听广播,里面似乎有“大|跃|进”的字眼,她拿不准钱维汉的想法,因此有点忐忑,“大哥,我有一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钱维汉见妹妹低着头,搅着衣角,似乎很纠结的样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可还是鼓励道,“有啥事你就说,大哥能帮你办的,一定给你办得妥妥的。”
    钱淑兰心里一阵暖意,在心里斟酌说辞。
    钱明华见他姑一直低着头不说话,还以为他姑想要他避开,所以站起来就想往外走。
    钱淑兰忙叫住他,“明华,你也听听吧。”
    钱明华脸上微微有些惊讶,但还是停下脚步。
    等他落坐后,钱淑兰凑到两人中间,小声道,“大哥,前几天我听人说,上面要全国范围内办人民公社了,到时候,所有的食堂都要上交给集体,吃大锅饭。”
    之所以,把这事透露给钱维汉,是“大|跃|进”这事儿其实并不是一簇即成的,前期是有铺垫的。早在1955年的时候,就有地方开办公社了,效果如何大家都不得而知,只是报纸上曾经报导过这一消息。钱维汉曾经当笑话跟原身说过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