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我肯定的答案之后,吴王反而冷静了下来,他点上一支烟,苦笑道:“前些年的时候我曾经听人说过,苏城今年一定会天翻地覆,改朝换代。起初我还没当回事,心中满不在乎……后来秦阳死了,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天翻地覆。可惜并不尽然啊……没过多久,汤王爷被你做掉了,而指使你做掉汤王爷的就是我,我那时候心中还想,除掉了汤王爷,苏城只剩下我一个人,那是不是说明苏城就完成了改朝换代?一直到了今天,我甚至都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改朝换代……现在再看看,我虽然岁数不小,可是依然太幼稚了些。”
    阿蒙在背后听吴王说话的语气不对,连忙问道:“吴王,要不然先解决了杨烨?”
    吴王苦笑,而我却冷笑。
    阿蒙毕竟只是一介武夫,心中的想法也太简单了些。
    还是吴王心中明白事理,抬头说道:“阿蒙,你搞错状况了,之前是咱们包围了杨烨,所以他认咱们宰割,我放他离开苏城是对他的仁慈,赏给他条活路……现在胭脂夜叉来了,她和杨烨里应外合,处在劣势的是咱们,只怕眼前这位日渐阴狠的小杨兄弟可万万不会再给咱们留活路了。”
    我不得不承认吴王的确洞察人心到了令人惊骇的地步。
    只可惜他犯下了一个致命的失误:他本计划趁着胭脂夜叉没来得及插手,肃清内敌,将我铲除出苏城。没想到胭脂夜叉和我根本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还没等我被吴王踢出游戏,胭脂夜叉就已经横刀杀出了。
    我抬头看着窗外闪烁的车灯,对熊猫点了点头,而熊猫也潇洒地将身上紧身上衣脱下,露出宽松的休闲衫来。
    吴王依旧是苦笑:“真的要拼个你死我活?”
    我轻轻点头:“吴王,不好意思,情势所迫,我别无选择。但是我能给您一个保证,既然您今天有心留我一条性命,我也绝不会对您下死手。当然,我只能保证我自己不这么做,若是胭脂夜叉赶到了,我就不能左右她的决定了。”
    吴王听了这话,犀利的眼睛拉得老长:“你倒是好大的口气。”
    说到这里,他猛地后撤一步,转头看着阿蒙:“阿蒙,动手!”
    话音未落,阿蒙已经朝着熊猫扑了上去,现在的阿蒙再也不需要遮遮掩掩,彻底解放了全部的战斗力,变成了一辆威武的坦克。
    熊猫一脚踢开桌子上的茶几,一套价格昂贵的茶具顿时摔在地上,瞬间在炸裂声中粉碎!
    吴王最开始带来的一壶春茶也彻底散落满地,整个客厅里瞬间充斥着滚滚茶香。
    吴王和我依然隔着一定的距离站在原地,谁都没有动手的意思,我对吴王的拳脚功夫并不了解,但是既然能够带领这些兄弟在苏城杀出名堂,那就说明吴王的能力绝对不凡。
    而没等我仔细琢磨,熊猫和阿蒙已经剧烈的撞击在了一起。
    阿蒙的身子相当有分量,光是从他几乎要将衣服撑爆的肌肉就能看出来这家伙身体里隐藏着多么强大的一股爆发力。
    不过论身材,熊猫其实并不比阿蒙逊色,所以两个人第一次单纯的碰撞下熊猫并没有吃上太大的亏。
    虽然楼下胭脂夜叉已经开始对吴王采取了反包围,但现在的吴王似乎依然胜券在握。他不紧不慢地抽着烟,缓缓说道:“能在身体对抗上和阿蒙不相上下,说明熊猫的确有些能力,其实我最开始还打算从你身边将熊猫吸纳过来,让他成为我的贴身保镖,想必稍加调教,他的能力一定还要在阿蒙之上。”
    我轻轻一笑:“想要吸纳我的人?那您为什么不干脆废掉那个没什么作用的郭家吉,直接将我定为接班人算了?到时候熊猫不是名正言顺的就可以为您所用了?”
    说话间熊猫和阿蒙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的交锋,南拳北腿,阿蒙的打法偏南方,从他的拳脚功夫上来看,他脚下的步伐有几分“梅花桩”的意思,在加上手上拳头的快速动作,熊猫居然一时间都没办法占到优势,反而是和阿蒙打成了个平手。
    好在何大松的拳法就已经相当犀利,熊猫曾经仔细观察过何大松的战斗方式,对应付拳法高手上有着一定的准备和心得。短时间的平手不会对熊猫的自信心造成影响,我似乎已经预料到熊猫厚积薄发的时刻。
    而这时候一边观战一边和我“闲聊”的吴王回答了我的问题:“说出来你也别见怪,其实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没准备扶持你,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你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微微一怔,之前我的确没有想到过吴王之所以始终利用我,是因为这个原因。
    吴王继续吞云吐雾,一边吞吐一边解释:“之所以说你危险,是因为我早就看出你并非久居人下之人,我若是扶持了你,那就是养虎为患。对了,你之前听没听说过南京的夜将军?”
    “夜将军?”我轻轻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
    “呵呵,那常霸先呢?”吴王再度问道。
    我这才点头:“南京常霸先,这名号我当然听说过,简直就是如雷贯耳。”
    上次在苏浙的“往生汇”看到的那辆南京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在我心中几乎是个不可磨灭的权力象征,而这更是南京常霸先最好的标志物,光是看到这辆车,我就能想到这位常霸先究竟多么气吞山河。
    吴王冷冷一笑:“这就对了,当年常霸先在南京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捉鬼天师,甚至连点名号都没有,而夜将军早已经在南京说一不二,不可一世。谁知道夜将军一不小心发现了初生牛犊常霸先,当即便升出了爱才之意,一手将这位才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提拔起来……呵呵,可是结果呢?小杨,你倒是猜猜,结果如何呢?”
    “结果自然是夜将军养虎为患,常霸先谋朝篡位了。”不用想也知道这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吴王轻轻点头:“两年,常霸先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便完成了原始积累,并且在夜将军的地盘上编织了一张巨网,而正是这张巨网完成了对夜将军所有资产的血腥收割。曾经在南京辉煌了长达三十年的夜将军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从此之后南京只知道有常霸先,谁还记得夜将军?”说到这里,吴王抬头看着我,笑容中带着苦涩,又带着无奈:“小杨,别怪我打压后生晚辈,常霸先的存在就是一个鲜血淋漓的教训,我固然知道郭家吉是个庸才,但是我宁愿任用一个庸才,也好过养一条随时会吞噬了自己的毒狼!”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句话说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甚至还带着一丝保守。
    其实根本用不了三十年,短短三年的时间,这世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变化。
    南京城是这样,苏州城也是如此。
    两年前整个南京还没有人知道常霸先,但是一说到“夜将军”。那可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
    两年后,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一辆车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上驮着一位说句话就如同响了个炸雷一般的常霸先,可是谁还能记得“夜将军”?
    吴王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苏城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两三天后又是什么模样?到时候屹立在这里的会依然是吴王,还是早就对这片土地虎视眈眈的胭脂夜叉?
    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转眼间熊猫和阿蒙已经过了差不多三十招,阿蒙的拳头因为和熊猫坚硬的身体碰触,已经开始带血红肿,而熊猫身上也被阿蒙击中几处要害,脸上变得有些苍白。
    两个人的持久能力都还不错,但是熊猫气息未乱,阿蒙却已经彻底喘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