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奇情卷 第28章 第八节
作品:《情圣物语》 不可能跑完的第十圈,总算被我挨到了头儿。{第一看书}
我算是把这条小命也拼上了,这才完成了这个从来不敢想象的不可能任务。无奈于军令如山,军命不可违,哪怕那是再愚蠢在无人性的命令,也只有去完成它。
陪同我跑到最后的,只有阿蔡一个,他比我快那么一点点,在跑到最后路口的一刹那,他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四肢朝天,喘着粗气。本来人群里的女生们见状一阵惊呼,以为他不堪重负,出了什么事故,谁知那艾尧慧眼如炬兼铁石心肠,看到了阿蔡不过是装死的把戏,随一鸣惊人,一声怒喝:“谁也别动!不用管他,让他自个儿起来!”
那矮胖儿连长也附和道:“那个谁,别躺在地上装死了。过来汇报一下,你叫什么名字?”
“他妈的,人都惩罚过了,还不知道被惩罚的都是谁,这个杂种,什么严明军纪,就是杀鸡儆猴!”
跑到了阿蔡身边,我停了下来,努力的喘着粗气,听到阿蔡声音低低的骂了这许多话。然而这次阿蔡似乎是打定了主意再不起来,人群中有人报出了他的名字,是周伟安:“地上的那个叫蔡云豪。剩下的那个叫柳永。”
女辅导员便在一张本子上记下了。
听了我的大名,树荫下端着水乘凉的艾尧仿佛“虎躯一震”,当即说道:“军训时期,男生不是一律剃平头的吗?那个什么柳永,头发怎么还那么长?”
他这一问不当紧,立即提醒了那变态连长,那猪头对我本就看着不爽,只是还没意识到不爽在何处。现在终于可以有的放矢了。于是扯着他那标准的男高音喊道:“那个什么姓柳的。对,说的就是你。你怎么头发还那么长,你怎么还没剃头?你是真得不把军训当回事儿是吗?你知不知道,我能废了你?我能让你这十几年的书都白读了!你不好好干,这个月里你不听我地,你不老实,我就能给你个不及格。让你卷铺盖滚蛋!别以为我做不到!”
我本是累得浑身发软,低头哈腰地喘粗气,大概被对方误解成了毫无脊梁的胆小怕事之辈。被训斥了这么一大通。且尽是些让人毫无尊严、十分恶毒地话,本就满腹委屈得我更是怒火中烧,眼见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正要开口大声反驳。怎料肚中早就空虚,饥肠辘辘,更因刚刚经受长达两个小时的漫长晃荡,再加上一心激怒,我的话没有说出口,直觉一股酸水猛地跃上了喉头,虽尽力的咽了下去。却还是烧得喉咙口火辣辣的疼。如此一来,我地话暂时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了。
胃酸翻上喉咙,平生还是第一次,我以为要呕吐,就连忙弯下身子,双手撑在膝上。顺势干呕了几口。无奈什么都没有吐出。喉咙仍然辣的疼。
只听耳边那连长的尖锐声音地内容,变成了:“干什么你?吐什么吐?你给我立正站好!好好听着!跟我装什么装?……”
“你他妈的嚷什么嚷?你是个什么东西?你还有没有人性?老子都快没命了你知不知道?”台词都想好了。正要脱口而出,我猛地直起了身子,忍着嗓子的疼痛,喊出了沙哑的“你他妈……”三字后,顿觉眼晃金星,随后双眼一黑,就甚事不知了。
看来上帝也是装死,现在忽然活过来,来满足我的乞求了,虽然时间晚了点,那该死的体罚的罪,我都已经受过了。
意识恢复时,最先有感觉的是听力,只听耳边一个女孩柔柔的声音,在不停的深深地喊着:“哥……^^……”
然后顿时神志地全部回归。
周围是热气蒸腾的地面,不远处是一个胳膊自身的老长的鸭子般的人们,他们的目光中,有关切、有不屑、有鄙夷、有同情,但都只是远远地看,七嘴八舌地说。而我地耳边围着的,则是岛主、傻子等兄弟。
我最关心地,是谁在这么一声声的喊我“哥”。虽然明知道是谁,也不可能是别人,是而且也只能是yucca,这个在游戏里认的妹妹。虽然实际上因为我一直对校园里的这种暧昧的兄妹关系并不感冒,没怎么当真,谁知今天此情此景,自己的魂魄居然是背着一声声的“哥给叫回来的。
Yucca正蹲在我旁边,附着身子,樱红的小嘴儿几乎贴到了我的耳朵。看我醒了,这才停了那一声声勾魂的轻唤,一双黑葡萄似的美丽的眸子,仍那么毫无顾忌的关切地望着。如今的她,已是刘海齐眉,秀发过耳,出落成了一个典型的小美人儿了。我这才不能不感叹与自己的愚钝,身边竟有如此的美丽,而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这是怎么了?”最清楚“我是怎么了”的我,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如此的问。这一点也不奇怪,一个昏死过去的人初醒来的感觉,正如一个人做了沉沉的梦,醒来后不知道今夕何夕的那种感觉。
“你太虚弱了!”yucca关切的问:“你多久没吃东西了啊?”
“我昏迷多久了?”
“只是一会儿。没事儿,可能只是暂时性休克。”岛主回答说。
我感觉恍如隔了一个世纪,却原来只是短短的一瞬。
“可能是中暑,不碍事儿。”傻子也安慰我道。
“活着真好!”眼见这么多兄弟姐妹如此关切,我不由得这么想着,努力坐起身子,才发觉全身跟散架了一般,到处都是酸楚。
一个死过的人,才是最知道珍惜生命的可贵的。
生前何必长睡,死后自会长眠。这句话本是为了劝诫贪睡得人少睡点儿的,倒也说出了人生的真谛。难怪俗语要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圣人言“未知生,焉知死”。
常常有人寻死,旁人叹息:“死都不怕,有什么可怕的吗?”
对于一个不想死的人而言,死是最可怕的。而对于一个不想生的人来说,生比死可怕。
客观上说,生比死难。无论什么条件下的生,都比死难。
所以一个一帆风顺,一无所忧的人,也会寻死,因为他是无聊死的。
“生亦何欢,死有何惧?”
经历了世事沧桑,看透了红尘游戏,人心已老,万无牵挂,那样的死,才是无憾的。
而我刚刚的所谓一心求死,却是因为太过遗憾而死。
死的真是不值。
仅仅因为那尚没确定的失恋吗?
这也未免太过儿女情长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痴情了?红尘的一切,本来不只是过眼烟云的一场笑剧吗?我怎么会这么投入的?这么做的话,是能配得上我这个“情圣”的美名了。可然后呢?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以我这种死,以当今这种葬法,恐怕连“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都做不到的吧。不过若真的死了,也就无所谓这些了。
既然死是绝对无意义的,无论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都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死后原知万事皆空,本就无所谓价值不价值,那么就听天由命的“活着”好了。
像个幽灵一样,无所畏惧、无所专注,笑看人生戏剧,活出真我来。
爱情?奕晴?算了吧。既然一切如戏,我又何必那么认真?死都死了,还能怎样?
现在重新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我,一个真的我。
从此以后,无论谁,无论什么,也休想在奴役我的心。我只是属于我的,我要做真的我。
懦弱和羞怯,带来的只能是委屈和耻辱。
与其唯唯诺诺生不如死的活一生,倒不如“任性胡为”的活一天来的痛快。任性胡为?呵,这本是奕晴的人生哲学,现在被我拿来主义当成自己的了。
不管了,老毛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老毛是我幼年时的偶像,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偶像总会被腐蚀倒塌的,无论是铜铸的还是铁打的。但是现在,我不能不承认,英雄就是英雄,偶像就是偶像,连随口说的一句话都那么有哲理。不如我也拿来主义的学一把好了。
“是你的就是你的,无论如何都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你的。”初识奕晴时那种宿命的感觉,重新回归心头。过往的种种,竟真如她所言成了过眼烟云,我也确实应该自我保重。
托疲惫而虚弱的身子,在众人的搀扶之下走出了操场。
临过门口时,听到了这么几句对话:“所有男生,都必须剃掉头发,谁也不能例外!”
接着是一个女声:“曹连长,算了吧。别说了。想必他们都已经听到了。”
“是,是!凌老师说的是啊,他们都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