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奇情卷 第27章 第七节

作品:《情圣物语

    我顺着岛主所指,挨着洞主一侧坐下,奕晴在我另一边。落座后,才注意到洞主今日一身淡然的装束,跟奕晴颇有几分相类:头发随便的梳个小辫儿别在脑后,白色紧身短袖,牛仔布裙,——那种腿边分叉的布裙,在我看来及其不伦不类平凡庸常的着装,或许,这两个女孩儿都不想在这种场合过分张扬。鬼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
    但这使我总有一丝不快,而奕晴在我看来也是总有一股闷闷不乐的忧郁劲儿,这更是我不快的积重难返。
    大家先喝着茶,一边等痴仔。有一句没一句的开着玩笑儿。这方面岛主是高手,他的话总能热的大家伙开心或会意的笑,尽管你心里会有些不爽有一丝不快。
    痴仔带这个漂亮女生来了。那女孩的姿色足以引起岛主等男生们惊呼而女生们嫉妒的程度。
    而在我看来,这就是另外一个夭夭:时髦的发式,时髦的着装,再配上故意隐藏起来的那股无法忽视的高傲神情。
    “这是谁啊?”岛主笑问。
    “我女朋友!”痴仔拉着她过来坐下,几分自豪的道。他们坐在了傻子和奕晴中间。
    “什么时候勾到的?这么漂亮!”傻子故意附在痴仔耳边,装作小声耳语,但在场的人都能听得到。她的问话自然引得大家跟着笑。
    痴仔推了傻子一把,一本正经笑道:“国经贸的,保险系的,我转系后,跟她一个班。”答非所问。
    “啊?你是不是为了她才转系去的保险系的啊?老实交待!”岛主借机笑道。
    “我是去旁听她们课时认识的!”痴仔解释着,笑着看那女孩。
    在我们如此说笑时,那女孩也没闲着。她隔着傻子和痴仔两个人。主动跟夭夭攀谈起来,倒像以前认识。
    而我身边的两个女孩。也在七嘴八舌得聊着什么,我虽没留意听,也知大意是说着本部那件“惊天血案”,洞主感叹深为校中人,却只有在报纸上刊登以后自己才知详情,而奕晴则提供了更多具体细节。以满足其好奇心。听了她地话,隐隐有种为自己有幸成为那个使事件曝光地幕后英雄而津津乐道的感觉。{第一看书}于是我自己也觉得自豪不已,因为我自己才是那真正地幕后“高人”。
    “人齐了。服务员,可以上菜了。”岛主吩咐道。
    这是我第一次吃韩国料理,除了觉得程序繁多和米饭够多之外,倒也没什么新奇。到更像一次家常便饭。“难道岛主是想故意要给我省钱吗?”这么想着,我更觉不快起来。“没有酒吗?喝点酒吧?”我向岛主提议到。
    “这里只有白酒,要喝吗?我估计没人喝,所以没要。有人要喝吗?要喝得请举手。”岛主笑着探寻大伙的意见。
    “你干什么?还要喝酒?”奕晴在旁边推我。要我慎重。
    但我主意已定,第一个高高举起手来。
    傻子摇着头,口里说着“不喝不喝”,痴仔到是很给我面子。马上举手相应,并说“白酒算什么,喝的就是白酒!”出人意料,夭夭成了第三个举起手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女生。
    见到如此情况,岛主二话不说。举起手招呼服务员:“来一瓶酒。谢谢。”
    身着韩服的女服务员把酒端上来的时候,同时给每个人都准备了杯子。一场敬酒大战势在难免。而要劝说每个人都喝点酒,是岛主乐于也善于执掌地。
    一番礼让后,女生中只有夭夭和痴仔女朋友要了半杯,奕晴和洞主要了一瓶可乐。傻子半杯。我,岛主,痴仔各满杯。
    就过三巡,几个把酒言欢者皆已成了红脸关公,尤其是岛主,不知哪来的一股伤感,使他借酒浇愁的情绪更盛,竟言语间有些哽咽。
    受其影响,痴仔也眼圈泛红,但酒喝得更猛了。兄弟离别之情,在此表现得如此真实,使我丝毫感觉不到一丁点儿演戏地成分。本是看不惯这些的,也不能不受影响,再加上本来就有些不快,同时更意识到自己本该比他两个转系要走的人更觉悲哀才是,因为自己可能是要彻底地走的人。更是放纵的喝酒,同时语无伦次起来。
    而奕晴虽然想阻止我,却不起作用,以至于后来仪态失尽,还浑然不觉。
    最大的快乐,是那撕心裂肺般的痛苦。个中滋味,今方体会。{第一看书}
    当时第一次喝的不省人事。
    事后听人叙述,方觉当时情景的荒唐可笑。
    怪只怪那顿乏味的饭,怪那儿只卖白酒,把一个本该喜气洋洋地“订婚宴”变成了另一场散伙饭。不过我也庆幸如此,不然,在听到别的不管什么人“百年好合,白首偕老”之类的祝福语恐怕更能勾起我的不快及更加的伤感,不过那时候的伤心,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还要强作欢颜了。
    那顿饭花去了一百六十多块大洋,那笔钱还剩二百整,如何花掉剩下地这笔钱,成了我新地思考素材。
    试很快就考完了,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虽然由于考试时间冲突,有过一次两小时考完两门选修课的经历,但是因为题目简单而我又答卷时间够快,结果感觉上都还令我满意。而在考试期间请客并酗酒,并没有影响到考试本身。
    本来,学期结束过后应该是暑假,但是,这次却不是。
    理论上说,我应该在感情上排斥这快速来临地暑假才是,因为一旦暑假到了,我就必须与奕晴分开一段日子。而现在,我们却正处于情浓火热的蜜月期,可以想见分离该是多么大的痛苦,哪怕是短短两个月的分离。实践证明。对于一份刚刚启动的感情。一个月的分离,也已如足够多地凉水。去浇灭炽热地情之火焰了。
    但是我却并没有因为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推迟了我们分离,而对其心存感激。因为这次例外,是因为军训。
    军训这个词,对于那些娇生惯养而又单纯无邪地女大学生所产生的印象而言,足可与一头恐怖的猛虎相媲美,因为在那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们要冒着被晒黑的危险,经受一周不能洗澡的难堪,被迫去学一件一生都不可能用到地技能。如果真的能学到一项技能到还好了。问题是根本就纯粹是一场费力不讨好的折磨。这地确是一个值得令人思考的陷阱,养尊处优的城市化生活使女性这人类的半边天变得脆弱不堪,远离自然状态的她们,一旦放归自然,那挑战无疑是巨大的。而假如有一天人类为自己的奢靡浪费不得不付出昂贵的代价,以至于重返原始状态,真不知这另一半们怎么去适应,毫不客气的说,——她们百分之九十要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还有相当一部分将是残酷地自我淘汰。真的很难定论。这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
    我不属于这可怜的一群,虽然有时候我希望我属于。但是对于即将到来的这场生理加心理的双重炼狱,我却有着与她们一样地恐惧。说恐惧可能有点过分,但那种隐隐地担忧,却不能不随着日期的临近而痛感迫在眉睫。终有一天你逃无可逃。只得引颈就戮。这倒不是革命志士地大义凛然。而是悲悲戚戚的无可奈何。你知道。有那么一个心理太监之国,它们的臣民们。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接受心理的阉割。很不幸的,我就生存在这个奇特伟大的国度里。
    崩溃的导火索,来得很有戏剧性。
    跟奕晴在外面逍遥快活了一整天,回到宿舍,从楼道后转到通往自己宿舍的走廊时,一眼便看到走廊深处的一幕:岛主在给才子阿菜剪去他那头秀丽的长发。
    这应该是世界上最简单的理发活动了,因为除了一把小剪刀,理发师什么工具都没有。而甘受摧残的,却是平时那个对一头秀发惜之若命的文艺青年,整个这一幕的讽刺意味和批判精神,足以上升到一场行为艺术的高度,真不愧其实行者都是艺术爱好者,死都死得那么“艺术”,令人惊叹。
    毫无疑问,这两人是打定好主意互为对方剃度,想想随后将面对的这俩人滑稽的小和尚一样的脑袋,我感到哭笑不得,心说军训就军训呗,还非要剃和尚头,真是变态到家了。
    岛主边忙碌边吆喝着:“还有那位施主乐意就地成佛的,快快过来排队,等待老纳剃度,前十名免费!”
    我没有理他们,只到把这二位艺术家甩在脑后了,转身走进自己宿舍时,想到自己也要仅随其后,变成那种令自己讨厌的模样儿,才募然间感到一股悲怅之情,禁不住潸然泪下。幸好屋内无人,但是身后随时都会有人进来,为免被人瞧见,我胡乱的歪倒在床上,面壁假寐。又觉得别人不会相信我会在这种喧闹的环境中安然睡去,就有随手翻出一本书来,挡在面前,而后才放心的任由长泪纵横。
    是什么原因,使我如此伤心?我说不清楚。只是觉得,那种黑云压顶般的生不如死的状态,即将来临。
    其来势凶猛,避无可避,你注定无处可逃,只有任其摆布。如若反抗,不客气,你会死得很惨。
    如果我因此去自杀了,恐怕结果只是会有那么一些良心被狗吃了的专家学者们,不热不冷的评价着诸如自杀者“心理承受能力差”,“连军训都承受不了何其脆弱”,“被养这么大还没有作出什么贡献就去了,不负责任”,“对不起自己的父母”等等屁话。他们就是这样,自己成功的自我阉割后,还要罗列一些罪名去抨击没有修炼成像自己一样的“不成功者”,他们不敢坚持“不自由,毋宁死”的教条,反过来还要嘲笑后者的愚昧,并满足于自己阿Q般的自我安慰而津津乐道。
    结果的悲惨并不能立即阻止我去自杀的念头,“自杀的念头在那些不眠之夜,使人得到慰藉。”尼采的话太TMD的是至理名言了,真令人佩服。
    “我为什么不去跳楼,他妈的!”我想着,“只要爬上窗台,打开玻璃窗(这很容易),一跃而下,这整个自杀大业便可宣告完成,我为什么不去?”这是六成高的楼,下面是水泥地面,应该能轻松的完成自杀的任务。
    这么想着,我却没有行动,我想起了她。
    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庸俗和矫揉造作,可是我的确想起了她。
    我们虽然相爱了,但是很多事情我们还没有经历过。这世界上还有很多精彩的事,我还没有体验过。怎么愿意就此放弃?!
    由此,我打定了主意。生命苦短,本该及时行乐才对。明天,从明天开始,我要与她一起,放开心胸,去体验人生的乐趣,不再保留。
    “干嘛要推给明天呢?为什么不从今天开始?从眼下开始?”我破涕为笑了,一跃而起,抓起了电话。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电话那头,她有些吃惊,因为我很少给她打电话,“干吗打电话给我?”
    “我——”我考虑着自己的措辞,因为自己想要求做得很难启齿,必须稍做准备才行,“想你了呗……”
    她咯咯的笑了半天,然后说:“真的吗?虽然有点肉麻,我发现我还是很喜欢听的。”
    “真服了你,这种话还能说得这么理性十足。”我也反唇相讥。
    “呵呵,是吗,那你告诉我,应该怎么说?”
    “算了,你还是这么不解风情下去吧,免得我也觉得肉麻。”我笑道,很奇怪这个如此小的女孩为什么学不会撒娇及发嗲,以满足我作为男人的“兽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