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作品:《张爱玲文集》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英译本序《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表姨细姨及其他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一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
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
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1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2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3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4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1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2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
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谈吃与画饼充饥报刊上谈吃的文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多。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今江南还有这名称。我进的学校,宿舍里走私贩卖点心与花生米的老女仆叫油条‘油炸桧“,我还以为是”油炸鬼“——吴语”桧“读作”鬼“。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
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
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为自己辩护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男女之事到处都是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不同。这话也有理,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土气息。即使是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也都是史料。此外就是美食家的回忆录,记载的名菜小吃不但眼前已经吃不到了,就有也走了样,就连大陆上当地大概也绝迹了,当然更是史料。不过给一般读者看,盛筵难再,不免有画饼充饥之感,尤其是身在海外的人。我们中国人享惯口福,除了本土都是中国人的灾区,赤地千里。——当然也不必惨到这样。西谚有云:“二鸟在林中不如一鸟在手。”先谈树丛中啁啾的二鸟,虽然惊鸿一瞥,已经消逝了。
我姑姑有一次想吃“粘粘转”,是从前田上来人带来的青色的麦粒,还没熟。我太五谷不分,无法想象,只联想到“青禾”,王安石的新政之一,讲《纲鉴易知录》的老先生沉着脸在句旁连点一串点子,因为扰民。总是捐税了——还是贷款?我一想起来就脑子里一片混乱,我姑姑的话根本没听清楚,只听见下在一锅滚水里,满锅的小绿点子团团急转——因此叫“粘粘(拈拈?年年?)转”,吃起来有一股清香。
自从我小时候,田上带来的就只有大麦面子,暗黄色的面粉,大概干焙过的,用滚水加糖调成稠糊,有一种谷香,远胜桂格麦片。藕粉不能比,只宜病中吃。出“粘粘转”的田地也不知是卖了还是分家没分到,还是这样东西已经失传了。
田地大概都在安徽,我只知道有的在无为州,这富于哲学意味与诗意的地名容易记。大麦面子此后也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韩战的中共宣传报导,写士兵空心肚子上阵,饿了就在口袋里捞一把“炒面”往嘴里送,想也就是跟炒米一样,可以用滚水冲了吃的。炒米也就是美国五花八门的“早餐五谷”中的“吹涨米”(puffed rice),尽管制法不同。“早餐五谷”只要加牛奶,比煮麦片简便,又适合西方人喝冷牛奶的习惯,所以成为最大的工业之一。我们的炒米与大麦面子——“炒面”没吃过不敢说——听其自生自灭,实在可惜。
第一次看见大张的紫菜,打开来约有三尺见方,一幅脆薄细致的深紫的纸,有点发亮,像有大波纹暗花的丝绸,微有摺痕,我惊喜得叫出声来,觉得是中国人的杰作之一。紫菜汤含碘质,于人体有益,又是最简便的速食,不过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人吃了。
听见我姑姑说,“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亲戚与佣仆都称李鸿章的长媳“相府老太太”或是“二老太太”——大房是过继的侄子李经芳。《儒林外史》我多年没看见,除了救了匡超人一命的一碗绿豆汤,只记得每桌饭的菜单都很平实,是近代江南华中最常见的菜,当然对胃口,不像《金瓶梅》里潘金莲能用“一根柴禾就炖得稀烂”的猪头,时代上相隔不远,而有原始的恐怖感。
《红楼梦》上的食物的一个特点是鹅,有“胭脂鹅脯”,想必是腌腊——酱鸭也是红通通的。迎春“鼻腻鹅脂”“肤如凝脂”一般都指猪油。曹雪芹家里当初似乎烹调常用鹅油,不止“松瓤鹅油卷”这一色点心。《儿女英雄传》里聘礼有一只鹅。佟舅太太认为新郎抱着一只鹅“噶啊噶”的太滑稽。安老爷分辩说是古礼“奠雁(野鹅)”——当然是上古的男子打猎打了雁来奉献给女方求婚。看来《红楼梦》里的鹅肉鹅油还是古代的遗风。《金瓶梅》《水浒》里不吃鹅,想必因为是北方,受历代入侵的胡人的影响较深,有些汉人的习俗没有保存下来。江南水乡养鹅鸭也更多。
西方现在只吃鹅肝香肠,过去餐桌上的鹅比鸡鸭还普遍。
圣诞大餐的烤鹅,自十九世纪起才上行下效,逐渐为美洲的火鸡所取代。
我在中学宿舍里吃过榨菜鹅蛋花汤,因为鹅蛋大,比较便宜。仿佛有点腥气,连榨菜的辣都掩盖不住。在大学宿舍里又吃过一次蛋粉制的炒蛋,有点像棉絮似的松散,而又有点粘搭搭的滞重,此外也并没有异味。最近读乔。索伦梯诺(sorrentino)的自传,是个纽约贫民区的不良少年改悔读书,后来做了法官。他在狱中食堂里吃蛋粉炒蛋,无法下咽,狱卒逼他吃,他呕吐被殴打。我觉得这精壮小伙子也未免太脾胃薄弱了。我就算是嘴刁了,八九岁有一次吃鸡汤,说“有药味,怪味道”。家里人都说没什么。我母亲不放心,叫人去问厨子一声。厨子说这只鸡是两三天前买来养在院子里,看它垂头丧气的仿佛有病,给它吃了“二天油”,像万金油玉树神油一类的油膏。我母亲没说什么。我把脸埋在饭碗里扒饭,得意得飘飘欲仙,是有生以来最大的光荣。
小时候在天津常吃鸭舌小萝卜汤,学会了咬住鸭舌头根上的一只小扁骨头,往外一抽抽出来,像拔鞋拔。与豆大的鸭脑子比起来,鸭子真是长舌妇,怪不得它们人矮声高,“咖咖咖咖”叫得那么响。汤里的鸭舌头淡白色,非常清腴嫩滑。
到了上海就没见过这样菜。
南来后也没见过烧鸭汤——买现成的烧鸭煨汤,汤清而鲜美。烧鸭很小,也不知道是乳鸭还是烧烤过程中缩小的,赭黄的皱皮上毛孔放大了,一粒粒鸡皮疙瘩突出,成为小方块图案。这皮尤其好吃,整个是个洗尽油脂,消瘦净化的烤鸭。
吃鸭子是北边人在行,北京烤鸭不过是一例。
在北方吃的还有腰子汤,一副腰子与里脊肉小萝卜同煮。
里脊肉女佣们又称“腰梅肉”,大概是南京话,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叫“腰梅肉”,又不是霉干菜炖肉。多年后才恍然,悟出是“腰眉肉”。腰上两边,打伤了最致命的一小块地方叫腰眼。
腰眼上面一寸左右就是“腰眉”了。真是语言上的神来之笔。
我进中学前,有一次钢琴教师在她家里开音乐会,都是她的学生演奏,七大八小,如介绍我去的我的一个表姑,不是老小姐也已经是半老小姐,弹得也够资格自租会堂表演,上报扬名了。交给我弹的一支,拍子又慢,又没有曲调可言,又不踩脚踏,显得稚气,音符字字分明的四平调,非常不讨好。
弹完了没什么人拍手,但是我看见那白俄女教师略点了点头,才‘放了心。散了会她招待吃点心,一溜低矮的小方桌拼在一起,各自罩上不同的白桌布,盘碟也都是杂凑的,有些茶杯的碟子,上面摆的全是各种小包子,仿佛有蒸有煎有氽有烤,五花八门也不好意思细看。她拉着我过去的时候,也许我紧张过度之后感到委屈,犯起别扭劲来,走过每一碟都笑笑说:“不吃了,谢谢。”她呻吟着睁大了蓝眼睛表示骇异与失望,一个金发的环肥徐娘,几乎完全不会说英语。像默片女演员一样用夸张的表情来补助。
几年后我看鲁迅译的果戈里的《死魂灵》,书中大量收购已死农奴名额的骗子,走遍旧俄,到处受士绅招待,吃当地特产的各种鱼馅包子。我看了直踢自己。鲁迅译的一篇一九二六年的短篇小说《包子》,写俄国革命后一个破落户小姐在宴会中一面卖弄风情说着应酬话,一面猛吃包子。近年来到苏联去的游客,吃的都是例有的香肠鱼子酱等,正餐似也没有什么特色。苏俄样样缺货,人到处奔走“觅食”排队,不见得有这闲心去做这些费工夫的面食了。
离我学校不远,兆丰公园对过有一家俄国面包店老大昌(tchakalian),各色大面包中有一种特别小些,半球型,上面略有点酥皮,下面底上嵌着一只半寸宽的十字托子,这十字大概面和得较硬,里面搀了点乳酪,微咸,与不大甜的面包同吃,微妙可口。在美国听见“热十字小面包”(hotcrossbun)这名词,还以为也许就是这种十字面包。后来见到了,原来就是粗糙的小圆面包上用白糖划了个细小的十字,即使初出炉也不是香饽饽。
老大昌还有一种肉馅煎饼叫匹若叽(pierogie),老金黄色,疲软作布袋形。
我因为是油煎的不易消化没买。多年后在日本到一家土耳其人家吃饭,倒吃到他们自制的匹若叽,非常好。土耳其在东罗马时代与俄国同属希腊正教,本来文化上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六○年间回香港,忽然在一条僻静的横街上看见一个招牌上赫然大书tchakalian,没有中文店名。我惊喜交集,走过去却见西晒的橱窗里空空如也,当然太热了不能搁东西,但是里面的玻璃柜台里也只有寥寥几只两头尖的面包与扁圆的俄国黑面包。店伙与从前的老大昌一样,都是本地华人。我买了一只俄国黑面包,至少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总错不了。回去发现陈得其硬如铁,像块大圆石头,切都切不动,使我想起《笑林广记》里(是煮石疗饥的苦行僧?)“烧也烧不烂,煮也煮不烂,急得小和尚一头汗。”好容易剖开了,里面有一根五六寸长的淡黄色直头发,显然是一名青壮年斯拉夫男子手制,验明正身无误,不过已经橘逾淮而为枳了。
香港中环近天星码头有一家青鸟咖啡馆,我进大学的时候每次上城都去买半打“司空”
(scone),一种三角形小扁面包——源出中期英语schoon brot,第二字略去,意即精致的面包。司空也是苏格兰的一个地名,不知道是否因这土特产而得名。苏格兰国王加冕都坐在“司空之石”上,现在这块石头搬到威士敏寺,放在英王加冕的坐椅下。
苏格兰出威士忌酒,也是饮食上有天才的民族。他们有一样菜传为笑柄,haggis,羊肚里煮切碎的羊心肝与羊油麦片,但是那也许是因为西方对于吃内脏有偏见。利用羊肚作为天然盅,在贫瘠寒冷多山的岛国,该是一味经济实惠的好菜。不知道比窦娥的羊肚汤如何?
这“司空”的确名下无虚,比蛋糕都细润,面粉颗粒小些,吃着更“面”些,但是轻清而不甜腻。美国就买不到。上次回香港去,还好,青鸟咖啡馆还在,那低矮的小楼房倒没拆建大厦。一进门也还是那熟悉的半环形玻璃柜台,但是没有“司空”。我还不死心,又上楼去。楼上没去过,原来地方很大,整个楼面一大统间,黑洞洞的许多卡位,正是下午茶上座的时候。也并不是黑灯咖啡厅,不过老洋房光线不足,白天也没点灯。楼梯口有个小玻璃柜台,里面全是像蜡制的小蛋糕,半黑暗中人声嘈嘈,都是上海人在谈生意。虽然乡音盈耳,我顿时皇皇如丧家之犬,假装找人匆匆扫视了一下,赶紧下楼去了。
香港买不到“司空”,显示英国的影响的消退。但是我寓所附近路口的一家小杂货店倒有“黛文郡(devonshire)奶油”,英国西南部特产,厚得成为一团团,不能倒,用茶匙舀了加在咖啡里,连咖啡粉冲的都成了名牌咖啡了。
美国没有“司空”,但是有“英国麦分(muffin)”,东部的较好,式样与味道都有点像酒酿饼,不过切成两片抹黄油。——酒酿饼有的有豆沙馅,酒酿的原味全失了。——英国文学作品里常见下午茶吃麦分,气候寒冷多雨,在壁炉边吃黄油滴滴的熟麦分,是雨天下午的一种享受。
有一次在多伦多街上看橱窗,忽然看见久违了的香肠卷——其实并没有香肠,不过是一只酥皮小筒塞肉——不禁想起小时候我父亲带我到飞达咖啡馆去买小蛋糕,叫我自己挑拣,他自己总是买香肠卷。一时怀旧起来,买了四只,油渍浸透了的小纸袋放在海关柜台上,关员一脸不愿意的神气,尤其因为我别的什么都没买,无税可纳。美国就没有香肠卷,加拿大到底是英属联邦,不过手艺比不上从前上海飞达咖啡馆的名厨。我在飞机上不便拿出来吃,回到美国一尝,油又大,又太辛辣,哪是我偶尔吃我父奈一只的香肠卷。
在上海我们家隔壁就是战时天津新搬来的起士林咖啡馆,每天黎明制面包,拉起嗅觉的警报,一股喷香的浩然之气破空而来,有长风万里之势,而又是最软性的闹钟,无如闹得不是时候,白吵醒了人,像恼人春色一样使人没奈何。有了这位“芳”邻,实在是一种骚扰。
只有他家有一种方角德国面包,外皮相当厚而脆,中心微湿,是普通面包中的极品,与美国加了防腐剂的软绵绵的枕头面包不可同日而语。我姑姑说可以不抹黄油,白吃。美国常见的只有一种德国黑面包还好(wesrphalianrye),也是方形,特别沉重,一磅只有三四寸长。不知道可是因为太小,看上去不实惠,销路不畅,也许没加防腐剂,又预先切薄片,几乎永远干硬。
中国菜以前只有素斋加味精,现在较普通,为了取巧。前一向美国在查唐人街餐馆用的味精过多,于人体有害。他们自己最畅销的罐头汤里的味精大概也不少,吃了使人口干,像轻性中毒。美国罐头汤还有面条是药中甘草,几乎什么汤里都少不了它,等于吃面。我刚巧最不爱吃汤面,认为“宽汤窄面”最好窄到没有,只剩一点面味,使汤较清而厚。离开大陆前,因为想写的一篇小说里有西湖,我还是小时候去过,需要再去看看,就加入了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由旅行社代办路条,免得自己去申请。在杭州导游安排大家到楼外楼去吃螃蟹面。
当时这家老牌饭馆子还没像上海的餐馆“面向大众”,菜价抑低而偷工减料变了质。他家的螃蟹面的确是美味,但是我也还是吃掉浇头,把汤滗干了就放下筷子,自己也觉得在大陆的情形下还这样暴殄无物,有点造孽。桌上有人看了我一眼,我头皮一凛,心里想幸而是临时性的团体,如果走不成,不怕将来被清算的时候翻旧帐。
出来之后到日本去,货轮上二等舱除了我只有一个上海裁缝,最典型的一种,上海本地人,毛发浓重的猫脸,文弱的中等身材,中年,穿着灰扑扑的呢子长袍。在甲板上遇见了,我上前点头招呼,问知他在东京开店,经常到香港采办衣料。他阴恻恻的,忽然一笑,像只刚吞下个金丝雀的猫,说:“我总是等这只船。”
这家船公司有几只小货轮跑这条航线,这只最小,载客更少,所以不另开饭,头等就跟船长一桌吃,二等就跟船员一桌,一日三餐都是阔米粉面条炒青菜肉片,比普通炒面干爽,不油腻。菜与肉虽少,都很新鲜。二等的厨子显然不会做第二样菜,十天的航程里连吃了十天,也吃不厌。三四个船员从泰国经香港赴日,还不止十天,看来也并没吃倒胃口。
多年后我才看到“炒米粉”“炒河粉”的名词,也不知道那是否就是,也从来没去打听,也是因为可吃之物甚多。
那在美国呢?除非自己会做菜,再不然就是同化了,汉堡热狗圈饼甘之如饴?那是他们自己称为junkfood(废料食品)的。汉堡我也爱吃,不过那肉饼大部份是吸收了肥油的面包屑,有害无益,所以总等几时路过荒村野店再吃,无可选择,可以不用怪自己。
西方都是“大块吃肉”,不像我们切肉丝肉片可以按照丝缕顺逆,免得肉老。他们虽然用特制的铁锤捶打,也有“柔嫩剂”,用一种热带的瓜果制成,但是有点辛辣,与牛排猪排烤牛肉炖牛肉的质朴的风味不合。中世纪以来都是靠吊挂,把野味与宰了的牲口高挂许多天,开始腐烂,自然肉嫩了。所以high(高)的一义是“臭”,gamey(像野味)也是“臭”。
二○年间有的女留学生进过烹饪学校,下过他们的厨房,见到西餐的幕后的,皱着眉说:“他们的肉真不新鲜。”直到现在,名小说家詹姆斯。密契纳的西班牙游记“iberia”还记载一个游客在餐馆里点了一道斑鸠,嫌腐臭,一戳骨架子上的肉片片自落,叫侍者拿走,说:“烂得可以不用烹调了。”
但是在充分现代化的国家,冷藏系统普遍,讲究新鲜卫生,要肉嫩,唯一的办法是烹调得不大熟——生肉是柔软的。
照理牛排应当里面微红,但是火候扣不准,而许生不许熟,往往在盘中一刀下去就流出血水来,使我们觉得他们茹毛饮血。
美国近年来肥肉没销路,农人要猪多长瘦肉,训练猪只站着吃饲料,好让腰腿上肌肉发达,其坚韧可想而知,以前最嫩的牛肉都是所谓“大理石式”(marbled),瘦中稍微带点肥,像云母石的图案。现在要净瘦,自然更老了,上桌也得更夹生,不然嚼不动。
近年来西餐水准的低落,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减肥防心脏病。本来的传统是大块吃肉,特长之一又是各种浓厚的浇汁,都是胆固醇特高的。这一来章法大乱,难怪退化了。再加上其他官能上的享受的竞争,大至性泛滥,小至滑翔与弄潮板的流行,至不济也还有电视可看。
几盒电视餐,或是一只意大利饼,一家人就对付了一顿。时髦人则是生胡萝卜汁,带馊味的酸酪(yogurt)。尼克松总统在位时自诩注重健康,吃番茄酱拌cottagecheese,橡皮味的脱脂牛奶渣。
五○中叶我刚到纽约的时候,有个海斯康(hascom)西点店,大概是丹麦人开的,有一种酥皮特大小蛋糕叫“拿破仑”,间隔着夹一层果酱,一层奶油,也不知道是拿破仑爱吃的,还是他的宫廷里兴出来的。他的第二任皇后玛丽露意丝是奥国公主,奥京维也纳以奶油酥皮点心闻名。海斯康是连锁商店,到底不及过去上海的飞达起士林。飞达独有的拿手的是栗子粉蛋糕与“乳酪稻草”——半螺旋形的咸酥皮小条。
去年《新闻周刊》上有篇书评,盛赞有对夫妇俩合著的一本书,书中发掘美国较偏僻的公路上的餐馆,据说常有好的,在有一家吃到“乳酪稻草”。书评特别提起,可知罕见。我在波士顿与巴尔的摩吃过两家不重装潢的老餐馆,也比纽约有些做出牌子的法国菜馆好。巴尔的摩是温莎公爵夫人的故乡,与波士顿都算是古城了。两家生意都清淡,有一家不久就关门了,我来美不到一年,海斯康连锁西点店也关门了。奶油本来是减肥大忌。当时的鸡尾酒会里也就有人吃生胡萝卜片下酒。
最近路易西安那州有个小城居民集体忌嘴一年,州长颁给四万美元奖金,作为一项实验,要减低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症的死亡率。当地有人说笑话,说有一条定律:“如果好吃,就吐掉它。”
现在吃得坏到食品招牌纸上最走红的一个字是old-fashio-nde(旧式)。反正从前的总比现在好。新出品“旧式”花生酱没加固定剂,沉淀下来结成饼,上面汪着油,要使劲搅匀,但是较有花生香味。可惜昙花一现,已经停制了,当然是因为顾客嫌费事。前两年听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处公布,花生酱多吃致癌。花生本身是无害的,总是附加的防腐剂或是固定剂致癌。旧式花生酱没有固定剂,而且招牌纸上叫人搁在冰箱里,可见也没有防腐剂。就为了懒得搅一下,甘冒癌症的危险,也真够懒的。
美国人在吃上的自卑心理,也表现在崇外上,尤其是没受美国影响的外国,如东欧国家。吃在西欧已经或多或少的美国化了,连巴黎都兴吃汉堡与炸鸡等各种速食。前一向nbc电视洛杉矶本地新闻节目上破例介绍一家波兰餐馆,新从华沙搬来的老店,老板娘亲自掌厨。一男一女两个报告员一吹一唱好几分钟,也并不是代做广告,电视上不允许的,看来是由衷的义务宣传。
此地附近有个罗马尼亚超级市场,毕竟铁幕后的小国风气闭塞,还保存了一些生活上的传统,光是自制的面包就比市上的好。他们自制的西点却不敢恭维,有一种油炸蜜浸的小棒棒,形状像有直棱的古希腊石柱,也一样坚硬。我不禁想起罗马尼亚人是罗马驻防军与土著妇女的后裔,因此得名。
不知道这些甜食里有没有罗马人吃的,还是都来自回教世界?
巴尔干半岛在土耳其统治下吸收了中东色彩,糕饼大都香料太重,连上面的核桃都香得辛辣,又太甜。在柏克莱,附近街口有一家伊朗店,号称“天下第一酥皮点心”。我买了一块夹蜜的千层糕试试,奇甜。自从伊朗劫持人质事件,美国的伊朗菜馆都改名“中东菜馆”
,此地附近有一家“波斯菜馆”
倒没改,大概因为此间大都不知道波斯就是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