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作品:《张爱玲文集》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曾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沿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漏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银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惟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这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果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俐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象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象个女人而象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项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服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
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的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象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的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清朝,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答,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嵌钮。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份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三 炎凉世态中国的日夜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的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
个——落叶的爱慢慢的,它经过风,经过淡青的天,经过天的刀光,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迎上来迎上来,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装出中年的漠然,但是,一到地,金焦的手掌小心覆着个小黑影,如同捉蟋蟀——“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静静睡在一起,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领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
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
“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大跳,不大能够相信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似摩登女人的两个髻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筒,“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
(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的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
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条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折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
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娼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
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撸向耳后,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
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回,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的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无济于事。
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勿要去讲伊*k”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侬阿哥囤两块肉皮侬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娓娓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入情入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
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
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到书桌前。
我从来没有这么快的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
改之后成为这样:——中国的日夜我的路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我的青春,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安民心,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道路以目有个外国姑娘,到中国来了两年,故宫、长城、东方蒙特卡罗、东方威尼斯,都是没瞻仰过,对于中国新文艺新电影似乎也缺乏兴趣,然而她特别赏识中国小孩,说“真美呀,尤其是在冬天,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真想带一个回欧洲去!”
思想严肃的同胞们觉得她将我国未来的主人翁当作玩具看待,言语中显然有辱华性质,很有向大使馆提出抗议的必要。要说俏皮话的,又可以打个哈哈,说她如果要带个有中国血的小孩回去,却也不难。
我们听了她这话,虽有不同的反应,总不免回过头来向中国孩子看这么一眼——从来也没有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得之处!家里人讨人嫌,自己看惯了不觉得;家里人可爱,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诉我们,方才知道。诚然,一味的恭维是要不得的,我们急待弥补的缺点太多了,很该专心一致吸收逆耳的忠言,借以自警,可是——成天汗流浃背惶愧地骂自己“该死”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拣那可喜之处来看看也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从家里上办公室,上学校,上小菜场,每天走上一里路,走个一二十年,也有几千里地,若是每一趟走过那条街,都仿佛是第一次认路似的,看着什么都觉得新鲜希罕,就不至于“视而不见”了,那也就跟“行万里路”差不多,何必一定要飘洋过海呢?
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黄昏的时候,路旁歇着人力车,一个女人斜欠坐在车上,手里挽着网袋,袋里有柿子。车夫蹲在地下,点那盏油灯。天黑了,女人脚旁的灯渐渐亮了起来。
烘山芋的炉子的式样与那黯淡的土红色极像烘山芋。
小饭铺常常在门口煮南瓜,味道虽不见得好,那热腾腾的瓜气与“照眼明”的红色却予以人一种“暖老温贫”的感觉。
寒天清早,人行道上常有人蹲着生小火炉,扇出滚滚的白烟。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
煤炭汽车行门前也有同样的香而暖的呛人的烟雾。多数人不喜欢燃烧的气味——烧焦的炭与火柴、牛奶、布质——但是直截地称它为“煤臭”、“布毛臭”,总未免武断一点。
坐在自行车后面的,十有八九是风姿楚楚的年轻女人,再不然就是儿童,可是前天我看见一个绿衣的邮差骑着车,载着一个小老太太,多半是他的母亲吧?此情此景,感人至深。
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枝枝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的、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与帘栊。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绮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
在香港的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沐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
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做的吧?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
想买各种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分的钱,不惜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姊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料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颔指指点点,暖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淡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吧?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幕,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光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味,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平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帐,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
众人全都哈哈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级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拍拍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拍拍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捉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
“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的,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衫,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禅。
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抬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浑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份”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