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陪同吃饭兼挡桃花
作品:《粥女糜男》 虽然当时脑海中闪过小时熟读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但是转正=加工资,加工资=有钱还债和供楼,李诺迟疑了一下就屈服了。反正吃一顿饭身上又不会少块肉,林鸣威说什么她只要点头或者不出声就行了,挥挥手把脑中的话抛诸脑后了。那两句话还是留给有钱的人骨气去吧,穷人说什么清高呢?
当然李诺既然答应了林鸣威,还是有着相当的职业操守的。晚上翻箱倒柜找到两年前买的一套天蓝色的套裙,这衣服是她最喜欢的,也是李诺买得最贵的一套衣服,舍不得穿就一直搁在柜子里了。
第二日一早换上,家里的两位直夸李诺整个人焕然一新。李诺看了眼柜子外面一双双常穿的平底鞋,最后从鞋柜的角落找到一对浅色的高跟鞋。
张胜只有一米七六的个子,在将近一米七的李诺身边,感觉两人差不多高。所以李诺鞋柜里的鞋子,全部都是平跟的。这双仅有的高跟鞋,还是十八岁那一年买给自己的礼物。也是那时,她离开了土生土长的地方,到梧城来读大学,接着在这里工作。
中间的两双一粉一白的平底鞋,是张胜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他觉得送花送饰品,还不如送鞋子来得实在。见李诺经常穿,平底鞋走路跑步都方便,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喜欢,买的就全是平底鞋了。
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李诺最喜欢的,其实是他觉得最不实用,又满大街的女人穿着的高跟鞋。
李诺也是个实在人,不会把“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她只会悄悄地把喜欢的高跟鞋藏起来,每天穿着平底鞋,和他去吃火锅。
张胜也从来不知道,李诺讨厌火锅。尤其是羊肉那股骚味,还有火锅城里满是大葱蒜头的调料。每次发了工资,他第一时间会拖着她到火锅城,然后兴高采烈地送她回家。他从未想过,到后来她一吃火锅,便会一晚上拉肚子。
他从来不想,却开口指责她不够爱他。因为这句话,李诺心里对张胜最有一点感情,都被磨尽了。回首这十年,开头可以归咎于年少无知,陷在他的柔情蜜意和甜言蜜语里,但是后来呢?
不得不说,她的确是个懒惰又被动的人。只因张胜是第一个闯入她世界的异性,她就一直站在原地守着他。而姜思从他俩认识起,不加上那些主动追求示好的,就已经换了不下四个男友。
姜思常说她传统又守旧,李诺只是摇摇头。她喜欢生活简简单单的,轰轰烈烈的恋爱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浪费精力兼浪费时间。有时姜思会偷偷告诉她,那个谁谁谁对你有好感了,那个谁谁经常悄悄看你之类的,李诺都只会一笑置之。旁人以为她对张胜一往情深,但是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怕麻烦罢了。
如果张胜知道她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气得吐血?
难得化了妆,去到办公室的时候,林鸣威看到李诺,没有吝啬地赞美道。“李小姐如果每天都这样打扮,相信我的工作效率会大大地提高。”
“谢谢,”李诺礼貌地应了一声,就回到了座位上。心想果然是受过国外教育的人,不像国人的婉转和腼腆,赞赏大大方方的,语气又真诚,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女人的虚荣心,李诺虽然少,这劣根性还是存在的,于是被大大地满足了一番。
但是穿着裙子在椅子上非常不方便,要并拢双腿,又得注意裙边不能褶皱,一天下来比平常还要累。即使林鸣威再夸奖几句,李诺恐怕都不会再穿裙子来受罪了。
晚上的饭局定在七点,坐着林鸣威的银色雪佛兰乐骋到了一家高级餐厅门前。看他熟练地把车钥匙丢给开门的车童,下车走到她这边,绅士地打开了车门。李诺望了一眼灯火通明的餐厅,琢磨着在这地方吃一次,大概要她两三个月的薪水了。她陪着林鸣威来,算不算是“公费”吃饭?
只见林鸣威手肘微弯,往她那边一伸,李诺顺从地挽着他,一起走了进去。近了她才后知后觉地看清,这餐厅原来是做日本料理的。有人领着他们往里面去,一路的服务生边向两人鞠躬,边大声说着“いらっしゃいませ”(欢迎光临),让李诺很不自在。
看着中国人的面孔又是点头,又是哈腰,这会连日本文都出来了。她嘀咕着,这地方咋像是现代日本人将中国人合法奴化的地方?
领路的服务生把门上的布一掀,他们拖了鞋,赤脚踩上了榻榻米。吴蕊早已坐在一张黑色的长桌前,她身边有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看起来四五十岁,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小小的细纹,应该是吴蕊的爸爸吴辛。见他们来了,吴辛迎了上来,跟林鸣威握了手。看到他身边的李诺,笑眯眯地问道。
“这就是小林的新助理小李吧,一起过来坐。”
李诺还以为像以前看的日本电视剧,在榻榻米上面一定要跪坐的。走过去看到长桌底下的地方凹了进去,按住裙边避免春光乍泄,她慢慢把脚往里面一伸,舒服地坐了下去。
对面的吴蕊朝她投来鄙视的一瞥,眼神似是在说她是没见过世面的大乡里。李诺也不恼,规规矩矩地坐着,听着林鸣威跟吴辛两人在旁边闲聊。
“我已经点了菜,小林和小李还喜欢什么尽管叫,不用客气,我请客。”
“吴伯伯,这怎么好意思,上次那顿饭也是你出的钱。这回就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请吧。”林鸣威礼貌地说着,两人推辞了一番,最终林鸣威如愿做东了。
看了看刚上来的菜,凉面、寿司拼盘、海鲜刺身和三文鱼鱼片,他侧过头轻声问道。“李小姐吃得惯这些吗?可以叫其它试试的。”
李诺不想让他们扫兴,也就点头答道。“没事,这些挺好的。”
见她这样说,林鸣威也就没再点菜,伸手帮她倒了酱油,又勺了一小块芥末到小碟子上。李诺道了声谢,拿起筷子夹了刺身盘上中间的一块。听到一旁的吴蕊冷哼了一声,一块浅白色的生鱼片夹到她碟子上。
林鸣威朝她笑笑,“先吃这个,刺身一般从前面夹起,味道从清淡到浓厚,才不会混了味道。李小姐知道,但是可能不太讲究。不过我可是完美主义者,这回就听我的吧。”
她知道这人是在替自己解围,没让自己出丑,也就顺从地低下头,沾着酱油默默地吃了起来。吴蕊看两人之间的气氛乐意融融,不悦地瞪大眼,夹起刺身上的酸姜,忿忿地咬着,又在桌下推了推身旁的吴辛。
吴辛看着他跟小助理的互动,不管两人是不是情侣,林鸣威的确对自己的独生女没有处对象的意思。虽然他很看好这个小伙子,想着如果做了自己的女婿,把现在的公司交给他打理,放一百个心都不为过。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感情这样的事也勉强不得。但是吴蕊这孩子从小没了妈,被他宠得无法无天,要她主动放弃,恐怕不容易。
“小林啊,吴蕊读的那个工商管理,毕业也有一年了。在我公司都是自己人,也学不到什么,让吴蕊跟小李学一学怎样?”
虽然对跟着李诺学习让吴蕊不太乐意,不过能到林鸣威身边,她什么都答应。“对,我不要薪水的,就去公司实习一阵子,会认真地跟李姐学习的。”
听到这话,李诺不自然地隔着袖子摸了摸手臂,里面的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李姐……她什么时候荣升为吴蕊大小姐的亲戚了?
林鸣威显然没有想到吴辛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吓了一挑。“吴伯伯,这事我还是先跟上头提一提吧。市场部的事不多,李小姐一个人就足够了。公司不少部门有缺实习生,吴小姐不必一定要进市场部来的。”
吴辛摆摆手,笑道。“要个实习生而已,不用那么麻烦,吴伯伯去跟你们副总说一声就行。至于进市场部,说真的,吴伯伯也有私心,想让这丫头到小林那偷师,学个几手到时好接下我的公司。”
话说到这份上了,林鸣威不好反驳,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