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章
作品:《张辽新传》 建安元年八月十八日,曹操上书天子刘协,又赏有功为名表奏卫将军董承等十三人为列侯,天子表示同意。在以此换得了董承等人的支持后,曹操于二日后再度上书天子,以京师雒阳需要修缮为由,建议刘协“东巡”。
曹操的奏章中一如既往的恭敬,同时又在出行的行为上为皇家寻找了合适的理由,刘协在暗中称赞曹操会办事外也欣然应允。并且擢升曹操为大将军,加封武平侯。
曹操在安排紧急从青州抽调到雒阳的于禁和臧霸率精兵三万留守雒阳、虎牢关及荥阳一线,并让夏侯将部分兵力从东郡向司隶方向转移后,正式开始准备奉驾东移一事。
八月二十七日,曹操率大军两万,护卫帝、后的车驾及文武百官出虎牢关后东行,移驾兖州东平国。
这一路上张辽到是兴致勃勃。
刚投奔曹操的徐晃如今就被老曹留在自己的中军,但因为徐晃毕竟是新人,所以老曹又安排张辽带徐晃一段时间。可是张辽也是懒人一个,怎么可能天天带着一个尾巴到处跑呢,所以他也学习曹操,将徐晃直接就交给了赵云,顺带着也让他们这些未来的同僚们熟悉熟悉。谁知道这了个人倒也有趣,在赵云带着徐晃熟悉了曹军的基本军制后,两人就论起了武艺,最后说的不过瘾,干脆交上了手。张辽在得到报告后赶去的时候正好看见赵云以长枪刚柔并济的特性绞飞了徐晃手中的长矛。
“我输了!子龙将军果然武艺高强!”徐晃是个豪爽的人,即使比武输了也毫不在乎的直言自己不如人。
“云不过是占了兵器的便宜。若公明熟悉了长枪的特性,这胜负就难料了。”赵云也是个谦逊的人。
张辽在一旁看地直摇头,他看到这两个人在相互谦虚的时候就鼓着掌走了出来。
“子龙,公明,你二人皆是武艺高强之辈,在主公麾下能稳胜你二人者基本没有。除非你们自己犯浑去和典韦这厮拼力气。”
“见过将军!”赵云、徐晃看见张辽,赶紧拱手行礼。
“行啦!都是同僚,私下里没必要如此。公明,子龙这人古板,你可不能学他!”张辽摆摆手笑道。
“将军……”
“行啦!别光顾着客套。公明。刚才你虽然输了,不过这过程中的感觉如何?”徐晃还客气的时候被张辽一把打断,并和他聊起了刚才的比武。
“呵呵!”徐晃接过赵云手中地长枪颠了颠,笑着说:“这中杆子刚柔相济,重量又比马槊要轻一些,不但在对战时让人更加难以提防,而且能让我们节省更多的体力。就是不知道这杆子的硬度如何?会不会被重兵器砸断?还有,就是我个人不太习惯用这种兵器,虽然它的有点很多。可我现在想要改也来不及了。”
“嗯。不愧是沙常恨将,看的很细。对于杆子的硬度,我们有特殊的方法可以让它更加坚硬。即使让典韦用他的大铁戟猛砸,也能撑上好几下。但这种方法代价比较大,所需时间也较长,故而只能给部分将官提供材料,至于士兵的武器就不能如此对待了,但也能保证有足够地备用枪杆可以更换。而对于某些将官的特殊要求,不如还要加重之类的,那就要他们自己单独向将作营地工匠提出来,单独制作了。”张辽回答了徐晃的前两个问题,他的话语中还不忘记为工匠们进行宣传。
“对了。张将军。这兵器上的红缨是做什么用的?”这时候徐晃突然插了句话。
“这个问题让子龙来回答吧?”张辽笑着说。这倒不是张辽故意矫情,而是因为现在赵云出手的机会远远要比张辽要多,所以这“血挡”的功效反而是赵云体会的最多。
看到张辽将事情推给自己,而徐晃也将视线转到自己身上,赵云虽然对张辽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气恼。此时也必须先将徐晃的问题解决掉。
“公明,这红缨地名字叫血挡,是为了挡住枪尖刺入敌人身体后喷出来的血液的。本来无所谓什么颜色,但因为血液是红色的,为了省事。就干脆用红色的材料在制作。其实它除了这个用处外还有一个迷惑敌人视线地作用。我还曾听多位将军说过。当初在濮阳城下张将军就曾抖动枪杆,利用血挡产生的幻影迷惑了吕布的眼神。让那位不可一世的温侯吕布也吃了不小的亏。”赵云简洁地向徐晃做了解释。
“吕布!”徐晃也曾是西凉军地部下,又怎么会不知道吕布的实力。他听说张辽能利用“血挡”地功效让吕布吃亏,对这位名气很大的将军又有了更高一层的看法。
“张将军,听子龙将军说这长枪就是将军改良而来的。晃想问将军当时的缘由。”徐晃看着张辽,眼中闪着光芒问道。
这种眼神张辽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他曾经在夏侯兄弟、曹洪、乐进以及典韦的眼中都看到过,而这些人则无一例外的从他这里得到了好处,有的是武艺上的指点,有的则是所谓的精神补偿。对于徐晃的问题,张辽心里想到:缘由?那根本就是我觉得用长枪比较帅,而且受到了后世一部电影《新少林五祖》中的一位名叫李连杰的演员的影响。
不过张辽绝对不会如此说,就是考虑到不要惊世骇俗和照顾自己的面子也不能这样说。他对徐晃笑道:“公明,我曾听一位老人说过,无论东西的价值如何,适合自己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东西。我将它引申到武艺上,接合我本人技巧熟练,力量稍有欠缺的特点,就将长矛进行了一番改良,于是就有了现在的长枪。如今,子龙也感到长枪更加适合他自己的特点,于是也改用长枪了。”
徐晃听完之后若有所思。然后对张辽说:“今日听到张将军的话,确实让晃茅塞顿开。平日晃也感到兵器不甚称手,长矛、马槊、长戟都用了个遍,从事觉得差了些什么,今日才知道是这些兵器并不适合于我。唉!白白浪费了这些年的时间。”
看到徐晃带着苦笑的脸。张辽这时候想到了在《三国演义》中描述地徐晃用的是一柄大斧,于是他想试试让徐晃用斧子。
这斧子从石器时代就成为人类的工具之一,而最早见于历史的作为武器的斧子则是从商代开始地铜制大斧,那时就连商王武丁的王妃都用斧子作为个人的武器。但到了周朝时,随着青铜剑和青铜刀的广泛应用,斧子渐渐的淡出了战争范围,而成为砍迤工具或斩杀之器,甚至因为有更大的面积进行雕刻嵌镂,一度沦为乐舞仪仗之用。直到汉代。汉人中已没有武将再使用斧子,而只有北方的胡人和南中的蛮人还在使用并将其应用于战阵之上。
念及此处,张辽抬起头微笑着对徐晃说:“公明。我觉得你可以试试那件东西。”说着对着一个方向努了努嘴。
徐晃顺着看去,那里却是皇帝的仪仗所在,满眼只看见旗帜飘扬,中间隐约看见不多地斧钺和金瓜,并没有什么兵器。则是因为皇帝的仪仗早就丢的一干二净,弃之倒好制作,这斧钺却不好找,在出发前也就勉强凑齐了三对。
“将军,那里……”徐晃已获得问到。
“呵呵呵!”张辽笑道:“公明,你地力量颇大。适合使用重一点的武器。那里有斧子和金瓜,都是属于力量型的兵器,公明以为如何?”
徐晃被张辽说的似乎有些动了心,他皱起眉头,眯着眼睛。开始思考张辽的建议的实用价值。
“将军,这斧子如此沉重,能真能用吗?”赵云在一旁好奇的问。
“怎么不能用。当年商王武丁的王妃,也是他的大将军,一个叫好的女人就用地是斧子。”张辽信心十足的说。赵云想了想。疑惑的说:“女人当将军?这可能嘛?将军。你哪里看到的?”
看到赵云的怀疑,张辽也没有生气。他知道这事情不太容易被人接受,毕竟这是一千多年前地事。
“这可不是假的。我曾经见过好的墓葬,也挖开来看过,那里面确有陪葬的两柄刻有妇好字样的一把龙纹大铜钺和一把虎纹铜钺。而刻着文字地卜辞上有登妇好三千,登旅万乎伐羌地记载,说明这位商王的王妃不但是一位攻城略地地将军,而且还使用沉重的铜钺作为兵器。”
赵云和张辽身边的卫士很明显的在他们的脸上表示出了吃惊,但是张新却在一边直翻白眼,满是一种“又是如此”的神情,他是清楚的,张辽从来没有见过任何的古墓,更没有挖掘过古墓,可是张辽又不是第一次编瞎话,他早就见怪不怪了。
张辽的确是没有见过商王王妃的墓穴,但是后世的电视中却对商王武丁的王妃“好”的墓穴发掘以及墓中的陪葬物和这位王妃的经历有过详细的报导,于是,张辽不但知道这墓穴主人的情况,就连这墓穴的地址他都一清二楚。而且拜后世庞大的资讯信息的发达,张辽如果愿意的话,他甚至可以轻松的找到当年盘庚建立的都城——殷的废墟。
这时候,在思考张辽的问题的徐晃也考虑清楚了,他抬头对张辽说:“张将军,我愿意试一试,就算不成,也没什么损失。”
“行,能如此想至少心里没有负担。”张辽说。
接着,他又扰扰头,想了想道:“斧子的斧刃较厚,利于劈砍,不易崩刃。既可以杀伤无甲或软甲的敌人也可以利用自身的重量再加上武将的力量杀伤穿重甲的敌人。若是敌人的铠甲厚到连斧子也无法劈开的地步,也可以给敌人造成钝击伤,伤害到敌人的骨骼和内脏。至于这斧子的招式我是不知道的,但是基本用法主要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等,我想所有的招式也都是基本动作接合起来的,只要这些基础的动作练熟了,公明你自然而然的会接合着战场的形势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招式。”
“承蒙将军吉言,晃必会努力的。”徐晃坚定的说。
“呵呵,我们也会帮忙的。能看着千年之前的武器重现战场,这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哦。”张辽说。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眉毛一抬,说:“我突然想起来三招斧子的用法,你们听听。第一招就是劈,举起斧子从上往下一砍,若是对手武艺不高、力量稍弱,这一下就得被砸趴下了。第二招就是刺,我们在斧柄的顶端安上尖刺,在劈被对手架住的时候,我们可以往回一收,再顺手向前一刺。嘿嘿!一般人的反应就是后仰,哪知这正好中了计,我们随时可以有多种变化,是继续往下砸还是拧着斧柄转动斧子就随你的心意了。第三招就是扫,在马战时结合着第二招使。你们想啊,第二招刺过去的时候,对方刚好是后仰,此时因为战马的奔跑,两马错开之时,对手正好直起身子,到时候一个回身横扫,对方必死无疑!”
张辽这回可是将他后世听评书时听到的程咬金三板斧给搬了出来,最少这三招看上去比较合理,还像那么会事。
被张辽这么一说,徐晃、赵云他们也在心中模拟了这三招,他们发现在阵前将领交手时还真的不好防守,稍不注意就是非死即伤的结果,于是他们看张辽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不愧是张辽将军,真的在武学上已经达到宗师的修养了。”这就是赵云和徐晃此时的想法。
看到两人的神情,张辽也有些感到不好意思了,他毕竟不是真的有什么高深的武学修养,而完全是源于后世的见识。于是张辽对两人说道:“好了,别想了。我们先到将作营让工匠给公明打制一柄大斧子,然后咱们再相互切磋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