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志第十
作品:《明史》 ◎历四
大统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缩迟疾之数,预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
《历经》步七政盈缩迟疾,皆有二术。其一术以三差立算者,即布立成法也。
其又术云,以其下盈缩分,乘入限分万约之,以加其下盈缩积者,用立成法也。
而遣立成未载,无从入算。今依《大统历通轨》具录之。其目四:曰太阳盈缩,
曰晨昏分,曰太阴迟疾,曰五星盈缩。(余详《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
史》,至正十七年《授时历》成。十九年王恂卒,时历虽颁,然立成之数尚皆有
定藁。郭守敬比类编次,整齐分秒,裁为二卷。而今钦天监本,载嘉议大夫太史
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欤?)
太阳盈初缩末限立成(冬至前后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为日出分。日周一万分,内减晨分为昏分。昏分减二百
五十分,为日入分,又减五千分,为半昼分。故立成只列晨昏分,则出入及半昼
分皆具,不必尽列也。
(以下表格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