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3节
作品:《深夜书屋》 在食堂打了饭,
二人相对而坐。
老张偷偷地拿出彼岸花口服液喝了下去,动作已经很快很隐秘了,却依旧被陈警官发现了。
“在喝什么?”
“营养口服液。”
“这不是女人喝得比较多么?”
“最近感觉头发白得有点快,就喝一点试试。”
“嗯。”
陈警官没再追问什么,两个人就默默地吃饭。
等到饭快吃完时,陈警官拿出自己的手机,同时开口道“科里的同事告诉我,你调阅了那家磁疗医院的信息?”
老张放下了筷子,有些意外地看着陈警官,点点头,然后端起汤碗,“咕嘟咕嘟”地喝汤。
“那个医院,你暂时不要碰。”
“什么意思?”
老张抽出桌上的餐巾纸,擦了擦嘴,
“你这是在对我下命令?”
“我不是以你上级的身份在命令你。”
“那又是什么意思?”
“没意思。”
“我是警察。”
“这种话不用总是重复,你现在穿着警服。”
“不,我得重复,否则别说是别人了,连我自己都会忘记。”
陈警官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低下头,滑动着自己的手机屏幕。
“随你吧。”
老张站了起来,故作很轻松地问道
“是有人给你打招呼了?”
“你《人民的名义》看多了。”
“其实,我不是针对那家医院。”
“我知道,你看,你又重复了。”
“我是个警察。”
“唉……”
“你知道么,就像是忽然有一天我在梦里梦见我死了,结果一觉醒来后,我忽然明悟了一些道理。”
“继续。”
“我想纯粹地活着,为了我帽子上的警徽。”
“我是不是得鼓掌烘托一下你的言语和情操?”
“客气了。”
老张对陈警官挥挥手,
“我还有事,先回办公室了。”
等到老张的背影消失在了食堂门口,
陈警官默默地放下了手机,
自言自语地轻声道
“你是警察,但你也是个…………吉祥物。”
第六百八十八章 断尾之殇(第四更!)
“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看看他,看看他人好不好。”
“你不是人。”
“是,我不是人,但有几个男人没做过被狐狸精勾引的美梦?”
“你很烦。”
“和你差不多的烦。”
白狐坐在窗台边,手里夹着一根烟,穿着很夸张的上世纪夜场礼服,神似梅艳芳的影照。
小萝莉坐在自己卧室书桌前,面前放着作业册。
“她十点前必须睡觉,你来了,我还得出来看着你,还得帮她做小学生作业。”
“我倒是觉得你挺乐在其中的。”
“这你都能看出来?”
“是啊,看出来了,不过,我得提醒你一件事,我可是听说过有一些鬼差会遭受宿主意识的一些同化,最后把自己弄成精神病的。”
白狐不知道的是,
之前在通城就真的有这么一位,几乎精神失常了,最后在周老板的腹中被渡化。
“你不懂。”
“我懂,你是羡慕她的生活,渴望她的生活,甚至,幻想着自己是否可以以这种方式重新活一遍?
话说,
你上辈子是不是很缺乏父爱母爱,学习条件也不是很好?”
这些事儿,知道的人可并不多。
小萝莉瞥了一眼窗台位置,没接话。
“我是猜出来的,很明显了,你在做梦呢,这又不是那种‘重生’的,这个梦太薄了,不值得做的。”
“你大晚上过来,就是为了和我聊心理学的?”
“不是。”
“那是为什么?”
“我怕。”
“怕?”
“我也不知道我怕什么,忽然就害怕起来了。
我之前除了偶尔来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那家会所里,我可以给他送一张会员卡,他也可以来我那里去消费,就在高速路那边,靠着扬州。”
“我替他谢谢你。”
“不用谢,应该做的。”
“你偏题了。”
“我偏题了,刚说到哪里来着?哦,对了,我这阵子忽热觉得心情不是很好,整天慌里慌张的,连入定都做不到。”
“自己吓自己?”
“我是妖,你是人变成的鬼,其实,说实话吧,当妖怪的,哪个不是九死一生从其他动物尸体上爬出来的?
要是没点儿机敏劲儿或者叫第六感的东西,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你们人类总喜欢用‘丛林法则’来感叹一些事情,
但老娘我就是在老林子里长大的,
我要是不信我的第六感,我该信什么?”
小萝莉微微摇头,“所以,你来是?”
“我有点慌,又不想回老林子里去,想在这附近找个窝先躲一躲。”
“去书店?”
“总不可能是你这里吧。”
“其实,我真的不建议你去书店。”
因为,如果通城要发生一些事情的话,书店不可能不牵扯在其中。
况且,
白天在书店,
周老板已经明确对自己手下等人说了,过阵子可能会发生一件大事,所以月牙他们这些外地鬼差并没有回去,而是滞留在了通城,随时准备接受召唤。
“但我想不到可以去哪里了,我这么萌,这么可爱,应该还是很受欢迎的吧?
不管是做萌宠还是做rbq,
有几个能拒绝?”
小萝莉想到了书屋今天刚被老板带回来的那只花狐貂,放下了铅笔,有些无奈道:
“店里动物现在不少了。”
“不就是一只猴子么,怎么,又多了几个?你们老板平时看起来不近女色的样子,是不是喜欢超越种族的爱恋啊?
不然怎么老是往家里带动物?”
“你想去的话,可以去,我不阻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