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节

作品:《深夜书屋

    一直到,
    请客的人都死得差不多被抓得差不多了,
    他们还是在外面观望着。
    终于,
    他们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出来了,
    是请客的人之一,
    那个徐州本地的女鬼差。
    皮裤女跑出来神色慌张,头发都散乱了,甚至还能看出来,她刚哭过。
    经过二人身边时,皮裤女像是根本就没看见他们一样,径直离开。
    癞头和尚马上伸手,拽住了皮裤女的手腕,将她拉了回来。
    皮裤女甚至没有挣扎,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任你施为的样子。
    她的精神刚刚被大恐怖给反复摩擦过了,直接崩溃成精神病有点夸张,但短时间内是很难彻底清醒过来了。
    而且今天发生的事情,很可能会成为永远伴随她的梦魇。
    “阿弥陀佛。”
    癞头和尚念了一声佛号,
    皮裤女的神情似乎松下来了一些。
    “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癞头和尚问道。
    “啊啊啊啊!!!!”
    女人忽然尖叫了起来,叫得那叫一个疯狂,叫得那叫一个歇斯底里。
    引得周围人纷纷瞩目。
    癞头和尚咳嗽两声,马上松开手,让皮裤女跑了。
    但周围人还是继续对他指指点点的,还有好事者居然拿出了手机准备拍照。
    癞头和尚往花圃那边靠了靠,还扬起了袈裟遮挡了一下。
    “怎么,你还怕丢人啊?”
    “阿弥陀佛,众口铄金,众口铄金。”
    “怎么没能安抚下来?她好像受惊过度了。”
    “她是鬼差,贫僧用佛门的术法安抚她,她受不了的。”
    “哦。”
    黝黑少女点点头,
    “那里头结束了吧?我们走呗?我还要回去给我的婆婆浇水呢,她生前对我那么好,我也得对她好点儿。”
    这时,
    老道从酒店大门走了出来,他先出来喊车的。
    这时,
    因为癞头和尚躲到了花圃背面去,老道并没有看见他。
    但癞头和尚看见了老道,而且他是认识老道的;
    癞头和尚记得以前在书屋时,自己还嘲讽过这个对门的同行,嘲讽他腹内草莽,除了忽悠人的本事以外,一点道行都没有。
    “咦,他怎么在这里?”
    癞头和尚自言自语。
    “什么?他?那个牛鼻子?不就是一个普通人嘛。”黝黑少女有些不解道。
    “难道是通城的鬼差在这里?”
    “通城?”黝黑少女皱了皱眉,有些耳熟啊,好像刚刚才听过的样子。
    但她的记性一向不太好,
    这不是找借口,
    而是真的。
    除了对种花这类的事情比较上心以外,其他的东西,她都会自然而然地忘记。
    “罢了,罢了,如果真的是那个城市里的鬼差在这里,就没必要见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
    癞头和尚甩甩袖子准备离开,
    他记得当初自己经过通城时,专门去一家书店找过当地的鬼差聊过理想。
    结果自己将心对明月,那个鬼差却把他当智障看。
    “走吧走吧,没意思,没意思。”
    黝黑少女也准备走了,
    他们都是谨慎小心的人,没必要的浑水,自然不会去蹚的,也没这个闲工夫。
    请客的人既然都歇菜了,这赴宴,自然也就没了,接下来无非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此时,
    打的车开到了酒店门口,
    老道给安律师打电话,
    “喂,律师啊,车来了,你们收拾收拾带着人和东西出来吧;
    要我说啊,
    咱先找个地方落脚,
    再去好好地吃一顿,
    去沛县吃狗肉怎么样?
    一顿狗肉火锅,吃得肚子暖暖的,晚上也可以……嘿嘿嘿。
    哎呀哎呀,没事的啦,
    你看,
    这次事儿都成了,老板气也出了,
    你趁机跟老板再要点彼岸花口服液好好吃顿饭犒劳一下自己嘛!”
    已经走出去的黝黑少女,
    忽然停下了脚步。
    第四百七十七章 花开彼岸,人去往生!
    到了地方时,天色已经渐晚了,馆子是老道选的,叫“王麻子狗肉火锅”,开在路旁,对面则是一条景观河。
    但这家店的不少桌椅都摆在了对面,依靠着河边。
    周泽等人选择了靠着河边的地方坐了下来,安律师身边放着一个行李箱,里头装着那个墨镜老头。
    审讯还没开始,大家出来吃饭,肯定不可能把老头一个人放在宾馆里,还是随身携带安心一些。
    老头三具分身被毁,相当于是拔了牙的老虎,元气大伤,威胁真的不大了,但这类人,你不随时盯着,还真的不行。
    至于什么虐待不虐待的,这一点就没人去考虑了。
    老头这阵子煽风点火到处搞事情,如果说那个拐卖村的事儿还算是勉强“大快人心”以外,那么他在通城帮朱胜男那次,差点就酿成了百鬼出笼的惨剧,对这种人,还真没什么同情心可讲。
    莺莺拿着湿巾擦拭着桌子,她觉得这里条件有点脏,怕自家老板不喜欢。
    老道却和这家店的老板似乎关系很熟,这会儿人还在后厨那边点菜,还没回来。
    沛县的狗肉一直很有名,刘邦手下大将也就是鸿门宴里救主的樊哙,早年间就是在沛县做屠狗生意的,沛县的狗肉文化传统也就这样一直流传了下来。
    很多人不喜欢吃狗肉,一是心里不忍,二是狗肉自带的那股子毛躁味儿让一部分人很不喜,但对于喜好这种口味的人来说,却是忘不了的美味。
    只可惜现在还没入冬,等到冬天,最好再下点小雪,一盆子狗肉火锅再配上半瓶白酒,那才是真的神仙般的享受。
    周泽对吃的其实没多大的追求,既然老道和安律师强烈要求吃这个,自己也就从了。
    老道回来了,身边还带着一个五大三粗体格健硕的中年男子,还挺有派头的样子。
    “来来来,肉我亲自选好了,你们是老陆的朋友,就是我王麻子的朋友,先和大家干一杯!”
    和客人敬酒拉拉客套,递个烟,在很多亲民的小馆子里是常态,不过这家馆子这么有名气,再看它居然敢把桌椅摆放到马路对面的河道旁,也能看出老板家肯定有比较硬的关系。
    就当下的光景来看,哪怕不是要做什么检查,平日里一些餐馆若是要把桌椅放在店门口区域里也是不被允许的,更别说放到马路对面去了。
    王麻子一只手放在身后,一只手拿着酒杯,敬酒,派头十足。
    周泽和安律师都拿起酒杯,和老板抿了一口。
    王麻子见这一桌人都兴趣淡淡的样子,心里略有一些不爽利,但也不至于表现出来,也就没再做过多停留,和老道又各自分了一根烟,这才离开。
    “肉贫道选好了,保证新鲜!”
    老道坐下来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样子,
    他是这几个人里唯一一个对美食有原始追求需要的人。
    “嘿嘿,这家店的老板,是贫道很早以前就认识的了,以前先认识的是他老子,那时候王麻子还小,上小学的吧,贫道还给他老子祈福过。”
    “然后呢?”狗肉还没上来,安律师先捡了一颗花生米丢嘴里咀嚼着,刚喝了彼岸花口服液准备大快朵颐,他心情也是好得不得了。
    “在老山前线时腿被炸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