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塞上燕脂凝夜紫
作品:《瓷王》 月上柳梢。塞土有如燕脂凝成,紫色更显得浓艳。林沐风与众人一起站在三十铺镇外的高坡上,脚踏紫色的泥土地,迎着猎猎的春风,望着不远处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隐隐可见浩荡军马在初春的草原尽头掠过来,神色越来越湛然。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春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半卷红旗临宁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林沐风缓缓吟道。
一旁的朱默研掠了掠被风吹乱的散发,淡淡道,“唐诗人李贺的诗居然被你篡改成这样,李贺要是泉下有知,非暴跳如雷不可。不过,你当真愿意为皇上肝脑涂地赴汤蹈火慷慨就死吗?”
林沐风冷哼一声,没再解释什么,带着一众锦衣卫番子们在夜色中扬长而去。撂下朱默研独自一个人站在月光下,孟蔺叹息一声,“郡主,回吧,夜深了。”
整个三十铺小镇笼罩在沉沉的夜色中,春乏秋困,春夜里的人们格外的慵懒,睡得格外沉。小镇的大街小巷一片死寂,唯有那夜来香或者其他几座欢乐乡中还隐隐传出一声声缠绵的娇笑声呻吟声。
轰隆隆!
如同雷鸣一般压抑低沉的马蹄声,就像是现代社会那战斗机的轰鸣声一样在这沉寂的夜空里炸响,惊醒了一镇人的春梦。
人喊马嘶狗犬吠,毛驴撒欢骡子叫。生活在边境上的人们,自然是对这种军马的奔驰之音熟的不能再熟了。不过,近年来,由于大明军队的震慑,鞑靼人的马队很少在这一带出现了,偶尔一现地也只是那种小股的马贼。如今这是?一想起最近朝廷大军压向灵州一线,客商或者土著们立即猜到了什么。心里立刻惊惶起来。
无数人从客栈或者家里跑出来,站在大街上,透过夜空面色担忧的望着北方的大草原。有不少裹着内衣的内地客商们甚至口不择言的骂了起来:娘的,好好的又要打仗吗?还让不让人做买卖了!
夜来香的二楼一间豪华地卧房里,朱默研悚然一惊,霍然从林沐风的怀里坐了起来,面色有些惶然。林沐风微微睁开双眼,淡淡道,“怎么了。郡主殿下,害怕了吗?”
朱默研咬了咬牙,“你不带军马。只带这数十名锦衣卫的番子到这小镇来,如果瓦剌人地骑兵杀入小镇抢夺猛哥帖木儿,我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不敢。”林沐风呵呵一笑,伸手在朱默研颤动的胸前抓了一把,“睡吧,睡吧,离天亮还早!”“不敢?他们要是知道你留在镇上。绝对会骑兵突袭杀进来……”朱默研烦躁地反握住林沐风的手,手心里有一丝冷汗,“我们速速撤离此地吧。”
“你,还是怕了。”林沐风微笑着。
朱默研垂下头去,“我不想死。”
犹豫了一会,她又幽幽道,“我也不想让你白白送死。瓦剌十三王子知道你会带猛哥帖木儿来此小镇与他会盟。如果他一旦探知你不带军马,他肯定会铤而走险,掳不走你便会杀了你。”
林沐风不得不承认朱默研判断得没错。如果答赤知道林沐风在小镇上只有数十人。铁定会铤而走险。所谓的与大明会盟,不过是他换回猛哥帖木儿的一种权宜之计罢了。不过,林沐风哪里会这么弱智,犯这种错误。
他不是怕死之人,但绝对不是鲁莽之人。如果不是有绝对的安全把握,他焉能带几十人出现在这里。
不过,朱默研后来追加的那句“我也不想让你白白送死”让林沐风听了有些高兴,不管怎样,这个操蛋地女人已经开始慢慢向自己归心了。尽管她自己可能还没有意识到。
“放心吧。我已经派1万骑兵横在贺兰山下,如果瓦剌骑兵敢越雷池一步。我的人马会将他们生生灭掉,不留一丝后患!”林沐风从被窝里伸出手来,冷厉的挥了挥手。
朱默研一怔,俯身痴痴地盯着林沐风,不由苦笑了一声,“你果然是一个比我还心狠手辣的人,我想,你诱骗瓦剌十三王子出来,会盟是假,让他们充当你剿灭瓦剌的炮灰是真吧。”
“你很聪明,不过,我不太喜欢太聪明的女人。”林沐风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声,“睡吧。”
林沐风口中呼出地热气喷在朱默研鲜红的蓓蕾上,她浑身一阵麻痒,心中又开始泛滥起无尽的情欲。她强行压制住漫天升腾地情欲,慢慢又躺了下去,咬着牙望着天花顶棚,暗暗为自己的无耻和下贱咒骂着。
轰隆隆的马蹄声越加的震颤,小镇四周冲天的薄雾尘沙四起。不少客商惶然地收拾起自己的行囊和货物,唤醒从人们赶着马车仓皇地向镇外逃去。一时间,车轮吱呀作响行人奔跑如织喧闹异常。
卧房外面,锦衣卫百户张小牛惶然敲了敲门,低低道,“王爷,瓦剌人来了,我们要不要退去……”
半响没有动静,房内反而传出微微的酣睡声。
张小牛叹息一声,没敢动弹,只好继续心急如焚的守在门外。红日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喳喳叫。
一只麻雀儿在卧房的窗口处叽叽喳喳地叫着,林沐风咒骂了一声,“好一只不要脸地鸟
朱默研默默地帮林沐风穿着衣袍,然后才唤进孟蔺来帮自己梳妆。等到两人拾掇完毕出得房门,夜来香的老板娘已经亲自端着早餐送上楼来。店里地伙计不知这批人是何许人也,但掌柜的却心知肚明。幕后大老板是皇家蜀王府的郡主,听说郡主大老板又嫁给了当朝第一权臣诚靖王林沐风,想必这年轻俊逸如同娘们儿一般的年轻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诚靖王了。
老板娘放下亲自做的美味早餐,心道这男人怎么能长得比女子还俊呢?忍不住偷偷瞥了一眼林沐风笑吟吟的面孔,脸上抹过一丝羞红。
朱默研见状不由冷哼一声,喝道,“看什么看,该死!”
老板娘吓得赶紧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垂首颤声道,“奴家该死,请郡主饶命!”
林沐风上前去摆了摆手,“老板娘,麻烦你了,下去吧。”
老板娘惊惶地狼狈而去。林沐风回过头来皱了皱眉,“你无端端地发什么火?”
朱默研复杂的眼神在林沐风飘逸的脸上扫射着,冷笑了一声,“小白脸!”
林沐风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抬起她的脸蛋儿,嘿嘿道,“你居然吃醋了,哈哈,这可是令我实在没有想到,你这种女人还会吃醋。”
朱默研恼羞成怒的霍然站起,大声道,“我吃什么醋?笑话。我乃大明堂堂郡主,我的夫君是她一个贱民能随意窥视的吗?”
林沐风嘴角闪过一丝玩味,“你终于承认我是你的夫君了吗?我的郡主殿下。”
靠近大草原的那一面镇口,在沸沸扬扬的柳絮中驰来十几骑胡人。肤色黝黑,长发束向脑后扎成一根根细密的麻花辫子,羊皮袄上扎着黑色的牛皮带,牛皮带上栓系着一柄弯刀。当中,是一个身着汉服劲装的胡人青年,眉眼间少了几分胡人的粗犷,反而多了几分汉人的清秀。
这便是瓦剌十三王子答赤,也就是猛哥帖木儿的第十三个儿子。据说,他是猛哥帖木儿跟一个汉人女子所生,所以算是一个混血儿。
答赤在猛哥铁木尔的诸多儿子中,当日曾是比较得宠的一个。猛哥铁木尔被掳,帖木儿花杀掉帖木儿牛称汗之后,答赤韬光养晦一直留在自己的部落里闭门不出。在帖木儿花眼里,这个同胞兄弟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的书呆子,平日里只喜欢读什么汉人书籍,连牛羊肉都吃不得一斤,酒饮不得半壶便醉倒,实在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草原男子汉。
帖木儿花率军进攻西域之后,他便亲率他的三千亲兵和数千部民悄然转移到了被帖木儿花侵占来的鞑靼境内,在靠近大明河套的大草原深处驻扎下来。也不知道大明朝廷怎么派人就找上了他,声称要送还猛哥帖木儿,扶植猛哥帖木儿复辟称汗,与瓦剌建立百年友好盟约。
于是,答赤就来了。不为别的,他要见一见他被大明人掳走的父汗。
不能不说,这个汉与瓦剌的混血儿还是遗传了一些汉人的秉性的,还有几分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