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节
作品:《前女友黑化日常》 北狄王爵狼狈往地上一滚,撞翻了雕花小案上的瓜果蜜食,好在是躲开了这支亡命箭矢。还没等他稳住身体,脖颈上传来一丝冷意。
他抬手一抹,全是鲜红温热的血。
“怎、怎么可能……”
北狄王爵不甘倒在了色彩艳丽的毛毯上,喉咙还不断冒出殷红的血泉。涣散的视线中,年轻俊美的将军踏着尸山血海而来,那细长的雁翎刀折出一线寒光,映着濒死之人的绝望。
“哎哟,又是一个死不瞑目的。”
李尽雪挑着帘子进来,蹲在地上看着北狄王爵,好像在做什么研究。
“磨蹭什么?拿了他的头颅,与大军汇合。”
燕昭烈踹了一脚他的屁股。
“兄弟你这么粗暴,小心没人娶你哦。”李尽雪哀怨瞪他。
两人鬼魅般掠过,北狄军士还不知他们的主帅早已被诛杀,等大庆的军队兵临城下时,有人慌慌张张跑到了北狄王爵的营帐,看到了两具温热的尸体,军心大乱,节节败退。
燕昭烈步入军帐。
里面正在商议要事,他一进去,众多眼睛齐唰唰盯着他看。
“嘭——”
一颗仅用粗糙油纸携裹的头颅咕噜噜滚到了案台。
四下大惊失色。
燕国公金刀大马坐在主帅的位置上,在场中的众人惊叹燕昭烈悍勇时,做父亲反而没有夸奖,淡淡来了一句,“先斩后奏,不听军令,下去领罚。”
燕昭烈也很随意应了声,转身离开了。
行军两个月,大庆军队的勇猛刚烈成了北狄人的噩梦。最令他们恐惧的是,先锋部队是一支神出鬼没的骑兵,大庆管他们叫燕雪十八骑。
这一支骑兵戴着鬼头面具,神龙见首不见尾,专取王侯的尸首,把北狄高层都吓破了胆。于是在北狄的军队里,阎王修罗半夜索命的传说越演越烈,北狄人称他们是从地府里爬出来的血衣阴兵。
大庆军势如破竹,一路打到了北狄人的国都。
正欲直捣黄龙,降书呈到了大庆的手里。
上面说他们愿意投降,做大庆的附属国,并且进献三百位美人儿、两百匹汗血宝马、两百箱珍珠玉石、一百匹出产北狄的绒裘等,拟好的战利品礼单诚意十足,看得人眼红无比。
不少人愿意接受这份投降书。
燕昭烈却是看也不看,只不过在众人情绪高涨的时候泼了一桶冷水,“你们别忘了,这狄人屡次进犯我国境,每次都是杀完抢完烧完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他们的战利品,不知是从大庆这里搜刮了多少年的民脂膏粱,有什么可高兴的?”
狄人众口相传的血侯一出声,四周陷入了诡异的平静之中,等待主帅的回归。也只有做老子的燕国公能压得住血侯的冲天煞气了。
然而,令他们意外的是,向来沉稳从容、智珠在握的燕国公,听到了降书,脸上却没有任何高兴的神情。
有眼力好的发现,燕国公的手里攥着绿莹莹的东西,一看,是一只女人佩戴的翡翠玉镯,断裂到只剩下一半残物,缺口处染着污秽的血迹。
燕昭烈嗖的一声窜到了燕国公的面前,凤眸死死盯着那只碎裂的玉镯,“这是怎么回事?”
跟在燕国公后头的李尽雪低声说,“这是探子从北狄皇室带出来的东西。据他回报,北狄三王子素来暴虐成性,下了请降书之后,脾气更古怪了,他迁怒与大庆有关的官员与婢女。”
“其中有一个医女,被他的金蛇咬了脚脖子,当场毒发。那探子尾随他们去弃尸点时,血泥发现了这半截手镯,上有燕门的家徽。”
巨大的冲击几乎让他站立不稳,燕昭烈眼前阵阵发黑,喉咙涌上腥甜,喷出一口鲜血来。
“昭烈!”
李尽雪连忙扶住他,却被甩开了。
燕昭烈捂着绞痛不已的胸口,双眼通红骇人。他突然冲过去,手指成爪勾住了北狄的降书,碎成雪屑。
他嗓音嘶哑,仿佛含着薄薄的刀刃,挤出一个鲜血淋漓的字眼,“杀!”
当天晚上,两国交战,短兵相接。
燕昭烈一马当先,悍不畏死,令对手闻风丧胆。然而只有与他并肩作战的李尽雪才知道,这人基本是存了求死的心思,伤口流脓了也不包扎。
他叹了一口气,这情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浅。
天亮之际,燕昭烈是第一个冲进北狄皇宫的,他绕过了抖成筛糠的北狄王,一把抓住了北狄三王子,对方气色并不是很好,明显的纵欲过度。燕昭烈从他身上甚至还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这北狄三王子欲望重,侍寝的女人总是被他折磨得半死不活的。
那条金蛇继承了主人的歹毒,在暗地里窥着时机,在地上慢慢游走,靠近了入侵者。
“滋——”
蛇头被直接碾碎。
燕昭烈一脚踩着金蛇,也不废话,折了三王子的四肢,又令人掏空腌菜的缸子,灌满了烈酒,直接扔人进去。
他冷眼旁观了北狄三王子的惨状,才牵起一边的照夜玉狮子,飞身上马,往某处跑去。
李尽雪心知肚明,也跟了上去。
两人来到了探子所标记的弃尸点,那是一处生着嶙峋怪石的野林荒山,从羊肠小道上往下看,血气冲天,密密麻麻都是死人的尸首,多数是屠杀的战俘,也有被掳来的寻常百姓。
最下面则是一条浑浊的河水,浮着几具看不清面目的尸体。
腥臭味扑面而来。
李尽雪不由得捏起了鼻子,他见过不少的乱葬岗,可这北狄太他娘的不是人了,很多的尸身剁成了一块块的,混合在一起,叫人作呕。
而燕昭烈早就翻身下马,从最边缘的角落开始搜起,一遍一遍的,搬开了最上面的人,然后不厌其烦确认女性的尸首。
平日拿刀的手哆嗦得不停,李尽雪听见他一个人不断喃喃自语,跟疯了似的。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这么聪明,比我聪明多了,我老是被你耍得团团转,你看我都还活得好好的,你怎么能死了呢?祸害遗千年,你还没活到二十岁呢,不会的,你不会有事的。”
“是我不好,如果那天我早些回去,早些陪着你,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都是我的错,你快起来,打死我罢,只要你活着,怎样都好。”
“你看,我当上了骠骑大将军,坐骑就是你曾经想要的西域奇马,照夜玉狮子,你不是说想要照着它作画吗?我把它带来了,你睁眼看看好不好?”
“对了,我打了很多场胜仗,你还欠我一句,凯旋归来啊——”
第323章 恶毒继母前女友(28)
燕昭烈每翻过一具尸首, 神情就灰败一分, 惨无血色。%小说
到最后, 他完全是凭着本能去刨挖尸骨, 指甲折弯了,嵌满了漆黑的血泥。那几乎算不上是一双人手了,起了一串串的血泡,爬满乳白色还在蠕动的蛆虫, 宛如恐怖的鬼爪。
他甚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到了下半夜, 湿漓漓的冷雨寒进了骨头,李尽雪看了不忍,想把他拽回马上, “你的伤势不能再拖了, 又一天没有进食, 先回去, 我让人过来接着找。”
其实李尽雪并不抱希望, 燕昭烈基本是把这一片山头都翻了。他现在有两个可能的猜测,一是那人被秃鹫分而食之, 二是尸体被抛到了河里, 泡成了一团烂泥。
燕昭烈一身玄衣全被鲜血浸透,他对李尽雪的话不做任何反应, 跪在尸体堆里, 一具又一具翻找着。他的体力早就耗尽了, 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又下着摧心折骨的鬼雨,额头迅速滚烫起来,昏沉得好几次要睡过去。
这个时候,他往往拿起刀,往肩膀割了一道血口,刺激他清醒。
“昭烈——”
见那意气风发的青年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李尽雪忍住焦躁又叫了一声,他原本说何必呢,世间女子千千万万,他用不着为了一个死人要死要活的,想开点,生活总能过得去的。
想开点。
此次北狄大捷,等到了午门献俘,他一个国公的爵位是跑不掉了,再挑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锦绣膏粱下作陪,岂不是逍遥快活?
“啪!”
对方冷不防丢过来两件东西,李尽雪看清之后,差点烫手摔出去。
一件是统领三军的虎符,一件是刻了燕家徽记的玉佩。
“尽雪,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天明之前,如果我没有回去,你就给我带个信,说是燕昭烈葬身蟒腹,死状惨烈,无复辨认。你若是认我这个兄弟,就立个衣冠冢,来年清明,一坛烈酒、一枝春柳祭我,足够了。”
说起这话时,他不像之前的疯魔,而是平静的,温和的,还是清醒的,李尽雪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
然后他见人爬下了陡坡,在湿湿滑滑的雾气中,半截身子没入河水中,枯枝掩映,犹如重重的鬼影。
“嘭——”
燕昭烈在河中辨认尸体,体力不支,只好暂时上岸,这样来来回回,反复几次后,他的皮肤泡得发白,浮肿得厉害。浑身湿透,他以最后的力气攀上了岸边,喘了好几口粗气,喉咙火烧一般,疼痛极了。
他腹上的口子渗出血迹来,略微按了一下,感觉肠子都快要流出来了。他意识开始涣散,又使劲摇了摇头。
岸上仍旧有尸体,燕昭烈休息了片刻,接着去找。
起先还能站着,后来用刀支撑着走路,最后只能慢慢的,像蛇一样去爬行。
他不怕死,只是不甘心,连死后也不得与她同葬。
即将昏迷的时候,燕昭烈的额头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那是一只女人的手,抹着血泥。暴雨冲刷而下,隐隐露出了对方的熟悉面容。
燕昭烈立马想爬起来,可惜他的体力消耗巨大,中途又栽到死人坑里,他咬牙拖着身体凑过去。
等真正看清了那眉目,他顿时有种宿命的安排,也好,既不能同生,那就共死。他伸出手,痴痴掠过女子的脸,而拂过鼻尖后,他愣了愣,一股狂喜涌上心头。
竟然还有呼吸!
燕昭烈高兴得差点没哭出来,他想起李尽雪所说的,琳琅被毒蛇咬了,又费劲挪到她的脚边,撩起一看,果然有两道血洞。他用刀割开了口子放血,也不嫌脏,替她直接用嘴吸出来,整个嘴唇都染成紫红色。
也不知是不是琳琅的生还刺激到了他的神经,燕昭烈重新有了求生的欲望,花了半夜的时间,把她从岸边转移到了附近的山洞,脚踝上也抹了他用牙齿绞碎的红色药草。
洞内生起了篝火,燕昭烈褪下了两人的外衣在火上烤,他将人搂进怀里,竟没有半分的旖旎心思。
他不敢睡,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锁着琳琅的眉眼,直到她睫毛颤了一下,幽幽转醒。她见了人,恍如梦中,费劲抬着手,苍白的两瓣唇微微开阖,“我……是不是做梦?烈儿?”
听到她一声呼唤,燕昭烈强忍许久的眼泪一下决堤,他捉住她的手往脸颊放,“是我,我来了的,你的烈儿来了。你不是做梦,也没有死。有我在,我不会让你死的,绝不会的。”
对方的指尖冰冷,描摹着他的俊美眉眼,落在眉骨那道血痕,“疼么?”
“不疼,一点都不疼,你一摸,什么都不疼了。”
燕昭烈贪婪注视着人,明明是很狼狈的样子,怎么他就看越美呢?
“贫嘴——咳咳咳!”她猛然咳嗽起来,弯着腰,仿佛要将心肺都咳出来。燕昭烈脸色大变,连声问她怎么了?
“我活不了。”她气若游丝,“你别管我,等天一亮,赶紧走。答应我,你不能死在这,也决不能死在这。”
青年轻抚着她的后背,好一会儿,才说,“我走不了了。”
琳琅吃力抬起头,却撞进一片幽深炽热的情愫。只见他抬起手,拨开了那染血的里衣,刀伤、剑伤、枪伤、箭伤,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他能支撑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阎罗爷开恩了。
“就算你赶我走,我也走不了了。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他没说的是,我来之前,就做好了这个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