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节
作品:《前女友黑化日常》 “老大,时间到了,赶紧把嫂子接出来吧。”
身为伴郎的小弟拿过他的酒杯,“这里我来招呼就好。”
“好。”曲初溪点了点头,去了趟洗手间,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松动的领结,确定整体没有什么问题了,他深深一口气,朝着新娘所在的婚房走去。
他推开了门。
新娘背对着他坐着,柔顺的长发被灵巧盘起来,缀着红色的流苏穗子,在颈后温顺垂着,与雪白的婚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来接你了。”
他大步踏进,站到她的身边。
曲初溪俯下身来,又仔细端详了她镜中的模样,转头朝着新娘覆盖了头纱的脸颊偷亲一下。
“你今天真的很美。”
琳琅抿着嘴笑了。
“你今天是想要腻死我呀。”
“就怕腻不死你。”
他用鼻子摩擦了她的脸庞几下,满是宠溺之色,眼角的余光掠过她手里的信封。
“怎么又有一封信?”
他不好的预感陡然升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啊,这封是刚刚有一个工作人员进来,说是代为转交。”琳琅随手扬了扬,表现得十分自然,“还说什么一定要我在十二点前打开,怪神秘的。”
曲初溪动作一滞。
“那人……还说了什么?”
“唔,好像是关于你哥哥的事,我也不太清楚。”她手指抵着下巴,做思考的模样,“我觉得是你哥哥写的。可是奇怪了,他干嘛不一起给我呢,还非要分开两封,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她还没说完,手中的信立即被抢夺过去。
他发疯似撕毁了。
“初溪?”
新娘瞪大了一双水眸。
他后知后觉自己居然露出了如此疯狂的一面。
曲初溪眼睛通红,他喘了几口气,竭力平静下来。
“这种来历不明的信最好不好收,免得上当受骗。”
“是吗?”她轻轻地道,“恐怕是你心里有鬼吧。”
“我心里……”
他低头掠过满地的碎片,全是空白的。
这一瞬间,他的脑子也停止运转了。
被耍了。
“你……骗我?”
他不可置信抬起头。
琳琅从铺满玫瑰花瓣的床上缓缓站起来,“我忘了告诉你,半个月前,我们筹备婚礼的时候,我恢复记忆了。而我之前拜托私家侦探调查你哥哥车祸的事,也有了线索。你的手脚很干净,如果不是那位侦探同你雇佣的人有一些关系,恐怕我永远也找不到真相。”
这一番话犹如当头棒喝,把他锤得傻了。
“这半个月来,无论我明着暗着提示你,你始终都是瞒着我。我以为我们恋爱了四年,足够你对我坦诚了,可是你没有,你还是瞒着我,从十八岁瞒到二十二岁。就在我们结婚的这一天,在我为你披上婚纱要当你妻子的这一天……”
“我还是等不到你的一句解释和一句道歉。”
她自嘲低下了头,“我其实都打算好了,在十二点之前,只要你坦白,从前一切,我既往不咎。可是……你连坦诚的勇气都没有。”
“对不起,我还是过不了那个坎。我接受不了自己嫁给一个害了他哥哥却毫无愧疚的人。我的余生也不想托付给一个满嘴谎言的男人。”
“所以——”
她缓缓摘着手指上的钻戒,“我想,这场闹剧应该到此为止。”
“不……”
他哆嗦着嘴唇,眼珠子因为恐惧而颤动起来,嗓音嘶哑。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没想过要骗你……”
曲初溪按住了她的手,死死不让人摘下。
“我只是因为太喜欢你,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失去了你……”
“因为喜欢,就可以不择手段?”
她漂亮的眼睛里有了讥讽。
“你不觉得你的喜欢,很廉价吗?”
她是他的心爱之人,所以,她的每一句反驳,比利刃还要可怕。
他浑身失去了力气,呆呆看着她摘了婚戒,褪了婚纱,不带一丝留恋的,走了。
曲初溪甚至不知道局面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
他情窦初开认定了她,抢过来在他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
她是他的新娘啊,这不是小时候就约好了吗?他只是稍稍用一些手段,让错误的剧本走回原本的轨道而已。
她为什么这么生气?
仅仅因为他是个坏人,喜欢就会变得廉价?
不,这不是他的错。
一定是时间的错。
他应该把婚礼定在十一点五十九分的。
就差这一分钟。
可她,狠心的连一分钟都不愿意给他。
长命锁上了锁。
锁住的,从头到尾,原来只有他一个人。
第235章 金丝雀前女友(1)
华灯初上,夜色撩人。
今晚的百乐门依旧是众多名流、富商甚至是学生们的向往之地。
“我告诉你啊,英韶,来到这里一定不能错过莉莉的献唱,简直就是惊为天人啊!”一个长相俊俏的富家公子搂着同伴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啧,可惜我老爹不允许我跟舞女交往,不然凭借本少爷的手段,莉莉她怎么会跟陈洋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败家仔好上!”
说到这里少年还捶足顿胸了一会,脸憋得通红。
“可恶,感觉无端就比他矮了一头!”
同伴倒是老神在在,点了一杯酒水,“我们都是学生,你跟他比什么女人?再说了,女人有什么稀罕,不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娇气又任性,常常又不讲理,简直就是烦透了。”
少年会意一笑,“英韶,你说的是王家那个千金大小姐吧?嘿嘿,这女人也有一百几十种的嘛,大小姐有大小姐的矜贵架子,你要是不喜欢,也可以尝试一下小平民女孩,小家碧玉的,说不定更有味道的呢。再不济,你瞅瞅这百乐门的舞女小姐姐……”
“可别。”
孙英韶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头,“就这种地方。”
他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不远处的玻璃舞池摇晃着一对配合默契的男女,那女人的面容十分娇媚,柳眉红唇,在男人怀中熟练地讨好卖乖,如同被驯养的金丝雀。不,说金丝雀也不太准,这女人一看就是出身不高,可能用普通家禽形容更贴切。
“这种地方?”
温柔颇带质感的女声融进了夜色之中,又带着独特的空灵,“你不喜欢这里吗?”
一杯橙黄鲜亮的利口酒放在桌面上,孙英韶不自觉盯住了对方的手。比起那些富家千金保养得当的白嫩嫩小手,这手略显粗糙,隐约可见浅红色的伤痕,但这不影响那细细的漂亮骨节。
他顺着主人手指往上挪动,直直撞入了一双含着潋滟波光的丹凤眼。
靡丽。
这个人给他的第一印象便是无可比拟的靡丽,像是花至荼蘼,敛着某种凄艳之色。相对于其他尚且青涩的或者过于成熟世故的女侍者、舞女,她并不刻意与她们保持一致。
“嗯?”
大概是他盯着人的时间过长,这双漂亮丹凤眼的主人颇有些可爱歪了歪头,一身简单的侍者服穿出了不亚于高级礼服的感觉。
“咳——”
孙英韶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来掩饰,结果被呛得厉害,酒液甚至从鼻子中喷出来。
他脸庞烧得一片火辣辣的。
这下丢脸丢到家了。
“給。”
一条素帕恰到好处递了过来。
上面很干净,没有绣任何的胡里花哨的东西。
孙英韶道了一声谢,接过来擦拭脸上的液体。
后来惊觉自己居然被这个女侍者牵着鼻子走,脸色不由得冷下来。
新一轮吊男人胃口的花招吗?
女人为了上位还真是无所不用极其。
“看你的脸色好像误会了什么……”
手帕的主人却不见丝毫惊慌,反而笑眯眯地说,“不过也没关系了,我想这位衣着考究的小先生应该付得起一条手帕的小费吧?”
“什么小、小先生……”孙英韶被她弄得方寸大乱,任何称呼面前加一个“小”字,要么是对竞争对手或者敌人的蔑视,要么是一种近乎于对亲密之人的调侃,而他听出了两者以外的捉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