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李守臣的复出

作品:《晚明霸业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守臣的复出
    “老天爷保佑,这些丧天良的建奴,总算是得到报应了,老李你听见没有,老天爷都要发天雷炸他们了。”
    在孔有德他们军阵后方,距离不过百步的位置,几个脑袋从长满蒿草的沟谷里钻出,周身上下披满了从新军中精锐夜不收那里传出来的吉利服,面露凶光的看着那些清军。
    当然,虽然说是清军,其实大多数都是些忘记了祖宗是谁的绿营兵而已。
    说话的那人,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头上随意绑缚了一条白巾,长了一脸络腮胡子,看起来倒是很老成。浑身上下,长满了爆炸性的肌肉。
    “那是咱们大明的炮兵在操炮。”李守臣转过身来,低声说道:“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机会。”
    白头巾听了老李的话,脸上顿时多了几分信心,转头对身后的众人说道:“弓上弦,剑出鞘,准备干他们。”
    首领身后一水的精壮汉子,纷纷检查自己的刀枪弓弩,摩拳擦掌。
    “等会第一声炮响,咱们就往前冲。一共是二十炮,等炮停了,若是冲进了三十步,咱们就干他娘。若是没冲进三十步,咱们就撤。”那老李转头道:“他们都是马兵,咱们只要散开跑进山里,他们就追不上了。”
    “老李,要是河对岸不打了呢?”络腮胡问道。
    “官兵这是在试炮,”老李道,“火炮超过二百五十步就没甚准头了,要想打过河来,不是不可能……是根本不可能。”
    “哦?那若是他们半截停了,咱们咋办?”首领担忧问道。
    “不会,这些炮兵都是新炮兵,他们可不是高燕将军手下那些精锐,指哪打哪,他们肯定得按着炮兵操典来。”老李回应道。
    “老李,你能耐啊,这都懂?”首领由衷钦佩道。
    “能耐什么?当初走散的老兄弟们,比我能耐的可不少。”老李叹了一口气道。
    当初若不是自己跟弟兄们走散了,新创建的特种部队,肯定也会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
    孔有德有些后悔来前线,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明军,可不是当初的那种软柿子,甚至比当初的满清军都要强许多,自己来前线不是往炮口上撞吗?
    固然他心里坚信,朝廷的火炮打不过大河,但是这二十门火炮齐齐点名的威力还是吓得他不轻,身子不自觉的佝偻了一下。
    但是他很快站直了身子,悄然环顾,生怕自己丢人现眼,胆怯的如同一条狗的一幕,被身边儿的侍卫看到。
    万幸。
    这些戈什哈比他更狼狈,那两个满洲真夷甚至扑倒在地,根本没有顾上看别人。
    相比整日跟火炮打交道的汉军,满洲人对火炮更加充满了畏惧。
    “他们这是在试炮。”孔有德站直身子道:“看好了,到时候渡河时咱们也有数。”
    孔有德故作轻松,其他侍卫自然也都放松了许多。然而他本人心中却是越发沉重。黄河水流湍急。就是等闲时候渡河也不容易,更何况要冒着明军火炮强行渡河。若是选择河面窄的地方,那更是会被火炮全面覆盖。若是选择河面宽的地方,一旦上船就成了靶子。
    这一仗不好打啊!
    ——恐怕只有再花些功夫,多派探马查明明军河防情况,找一段没有明军火炮的地方渡河了。
    孔有德心中暗道。
    ……
    轰轰轰!
    火绳燃烧速度是不可控的。明军炮手几乎同时点火,火炮发射速度却是各有快慢。
    随着第二轮炮响,埋伏在沟里的关中壮汉各个手持弓弩,朝清兵冲了上去。
    那些清兵总共有十人之多。而且其中有五个身着铁甲,各个都有马。如果两边发生正面冲突,无疑是清兵占据绝对优势,光是马兵对步兵的优势就能让这些身穿布衣的关中汉子尽数被杀。
    现在清兵都站在马下,所有的马都在距离他们步远的地方啃噬着石缝里冒出来的嫩芽。而清兵也都面向大河,观赏炮弹落水激起的水柱,所有注意力都被火炮吸引。
    那些关中汉子以有心算无心,在炮响的短短数秒钟内跑进了三十步。意外地发现清兵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危机。他们自然大喜,以更快地的速度冲向毫无防备的清军。
    孔有德耳中还回荡着火炮轰鸣的余音。他抬手挖了挖耳朵。觉得头有点胀,对左右道:“明军的火炮威力倒是不小……”刚说了一半,积年累月在沙场上练就的感应突发警兆,侧身一看,竟然有人手持弓弩朝他奔来。
    “杀!”孔有德率先暴吼一声,先发制人夺敌胆气。
    被喝醒的清兵也都是百战之余的精锐。纷纷拔出腰中顺刀。
    “射!”老李站住脚步,手挽强弓,瞄准了孔有德。
    虽然孔有德一身甲兵装扮,但他刚才那声“杀”实在太招人仇恨。这些关中汉子并非第一次干这刀头舔血的买卖,早就形成了默契。他们两人一组。瞄准了那四个铁甲兵,射出了手中的箭矢。
    在不到三十步的距离上,普通人只能看到对面人的面部轮廓,而这些常年在山中打猎为生的猎户,却可以做到射穿狐狸、野鹿的眼睛而不伤毛皮。
    孔有德眼看着箭头上的寒芒飞近,侧身扑倒,三棱箭头在他脸上划出一道血痕,飞了过去。不等孔有德心生庆幸,只觉得颈中一震,整个人都被连带着朝后推去。直等落在地上,方才觉得疼痛难耐,原来是一支弩箭刺入了他的颈侧。
    他顺着箭矢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年轻人盯着他的双眼,旋即扔掉了手中的弩机,从腰中拔出佩刀,朝冲上来的清兵厮杀过去。再然后,一片黑暗蒙住了他的眼睛,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了。
    孔有德和两个满洲真夷在接战前被射死,另外一个铁甲兵伤了大腿。仅剩的那个铁甲兵冲了两步,发现身后竟然没人跟上来,再看对面三个壮汉手持长刀嘶吼着杀了过来,双膝一软就跪倒在地,喊道:“壮士饶命!”
    另外几个清兵见主帅以死,按照满清军法,就算逃回去也是死路一条,连忙跪地求饶,纷纷喊道:“壮士饶命!我们都是汉人,饶命啊!”
    首领原本冲在最前面,见这些清兵竟然就此投降,心中既有惊喜也有疑惑,硬生生刹住了脚步。
    “扔掉兵器、甲胄!”老李快步上前,手中长刀指向铁甲兵面门。
    其他几人也又换上了弓弩,遥遥指向这些投降的清兵。
    “大哥,他们还有这么多人就投降。怕是有诈!”络腮胡道。
    “不敢!不敢!”那些清兵已经喊了起来:“你们杀了我家主将,我等就算逃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愿意跟壮士一起上山!”
    “想跟我们上山?”老李见那铁甲兵果然脱了甲胄扔了兵器,冷笑一声,道:“先好生回爷爷我的问话,若有欺瞒便一刀砍了!”
    “绝不敢欺瞒。”那些清兵喊道。
    老李先命人将这投降的七个清兵三三两两绑了起来。方才问道:“哪个是你家主将?姓甚名谁,官居何职!”
    七人争先恐后地将孔有德指认出来,又说了那两个真夷的满洲名字。
    首领一听自己射死的竟然是恭顺王孔有德,顿时欣喜若狂,却强压住声线,道:“老李,这孔有德身为鞑子的王爷,怎么会只带这么几个人,穿着小兵的衣甲来河边巡视?他们定然是在骗人!”
    “壮士明鉴啊!”被剥光的铁甲兵连忙道:“王爷……呸!是孔贼!孔贼谁都不信。一切地形、敌情都要自己亲自探过,从北到南,他都是如此啊。小人绝不敢欺瞒爷爷!”
    “你们身为他的家丁,难道就不想为他报仇?”老李也疑惑了。
    “爷爷明鉴,”清兵摆出一脸愁眉苦脸的模样,“我们不是他的家丁啊!”
    “敢诳你爷爷!”络腮胡突然暴起,长刀破空,登时砍下了那清兵的脑袋。
    颈血足足喷了一丈高。如同雨水一般洒将下来,落了那些清兵一身一脸。犹自冒着热气。
    其他清兵没见过有人能够翻脸比翻书还快,吓得吱哇乱叫,有两个甚至直接尿了裤子,空气中弥漫起一股尿臊气。
    “哎!”老李上前拉开首领,故意大声道:“这些人既然要降咱们,咱们何必杀人呢?”
    “老李!我本不想杀他。谁让他诳我至此!”首领一双狼一般的细眼,扫过其他清兵,阴狠道:“孔贼也是鞑子的王爷,征战多年,哪有出来勘探地形竟不带亲信家丁的!”
    “爷爷容秉!”那个铁甲兵哭道:“确实冤枉啊!如今朝廷疑心汉人。就连汉军也免不得猜忌。肃王爷、呸、鞑子头领叫豪格的下令,所有汉军、绿营将帅要出营,不得带亲信家丁,还得去他帐前领两个满洲真夷作为监视。就是防备着咱们汉人逃去投奔大明。”他生怕这些人是闯逆余部,连忙又补道:“和大顺。”
    首领心中激动,对老李道:“老李,看来鞑子自己先乱起来了。”
    “鞑子人少,咱们汉人人多,哪有以少御多的道理?他们迟早是要败退的。”老李眼中泛光,又道:“若是咱们汉人上下一条心,不自相残杀,这些鞑子哪里能够在关内如此横向霸道!”
    “哥,话也问完了,这些人怎么办?”另一个壮士问道。
    老李走到孔有德身前,仔细看了一番,摇头道:“啧啧,他若是穿着建奴王爷的甲胄,还真不至于被射死。”建奴高级将领的盔甲能将全身包括脖子都保护起来,的确不容易被冷箭射死。
    “真是命中注定啊,汉奸不是那么好做的。”老李握住露出的箭杆,用力搅了搅,方才将箭矢拔出,确定这孔有德是死得不能再死了。他解开铁甲系带,将孔有德的衣服裤子尽数剥落,只发现了装着一锭金子的钱袋,别无他物。
    “怎么连个腰牌、印玺都没有?”老李问那几个清兵:“可是在你们身上?”
    那几个清兵知道这人才是真大王,听他说话又和气,格外配合,连忙道:“这些东西照军法是不能带出营门的。”
    “那他若是碰到其他清兵,又不认识,如何证明自己身份?”老李问道。
    “每日都有口令和回令,以此来辨别敌我。”
    “那探马一出去就是几日,他们怎么识别敌我?”老李越发觉得奇怪。虽然他知道腰牌靠不住,手艺好点的工匠要多少做多少,但连腰牌都不配,那不是开玩笑么?
    “探马只管勘察敌情和地形,不管旁的。他们倒是有腰牌。但也没人会去问他们要。”那清兵道:“如今陕西都在鞑子手里,也不怕明军的奸细。”
    “老李,这对咱们来说正好哇!”络腮胡喜道:“咱们只要穿了鞑子的衣甲,大可以光明正大在外跑,也不用藏山沟子里放冷箭了!”
    老李却稳重得多,道:“让他们脱光了。搜一搜。”
    几个弟兄当即上前,将这些清兵的衣服剥了下来,果然没有搜到鞑子的腰牌。这在有些军事常识的明人眼里,简直是不可思议。但且换个角度想想:汉鞑之间的区别就在头发,可谓一目了然。汉人是宁死不肯剃头的,所以看到金钱鼠尾就可以知道是自己人,看到全发的便是明人,何必要费力去做腰牌?
    再说如今陕西各军混杂,有绿营、有汉军、有满八旗。文字互不相同,再加上基本都是文盲,做了腰牌岂不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么?
    “好!”老李大笑一声:“鞑子如此轻敌松懈,覆灭就在旦夕!”他顿了顿,目光在清兵脸上扫过,道:“爷爷庙小容不下这么多人,只收三个,你们自己决定。死了的就当是投名状了。”说罢。他上前挑开了清兵绳索,让他们捉对厮杀。
    这几个清兵也不含糊。见有三个名额,当即光着身子对打起来。他们没有兵器,只能轮拳头、掐脖子、踢下阴,为了活命无所不用其极。
    络腮胡拿着弩机,缓缓靠近老李,低声道:“大哥。真要留三个?”
    那老李冷声道:“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先让他们杀,杀完了咱们再动手岂不是轻松些?”
    “老李,好计谋!”络腮胡再次佩服道。
    “兵者,诡道也。”那老李说着却叹了口气,转首望向东岸,心中五味杂陈。
    不一时。清兵终于也决出了生死,三个最终活下来的清兵浑身上下也没块好肉,满是牙印、抓痕。不过看看躺着尸体,他们也满足了。
    乱世中,有什么比人命还不值钱的?又有什么比自家性命更值钱的?
    “爷爷!”一个清兵气喘吁吁道:“咱们还是冒充不了鞑子,您看,这头发……”
    络腮胡伸手往头上一摸,冷笑一声,正要说话,老李却突然发话道:“你们穿上衣裳,去河上砸个窟窿,把尸首扔了。”他说着便蹲下身,将孔有德的脑袋割了下来,随手找了件衣裳包好,径自走到马前,挂在马鞍旁。
    那三个清兵听话地拖着尸体到了冰冻的河上,没费什么力气就跺开了渐渐消融的冰层,将尸体扔了下去。
    等他们干完活,本以为就此跟着这些土匪落草入伙了,谁知等他们的却是一排箭矢。很快,他们的尸体也从冰窟窿里追赶同伴往南去了。
    众人都是这山里的猎户,要避开外来的清军不过是小事一桩,很快便带着这十匹战马从山路返回村子。其中更有两人专门抹去沿途痕迹,无论是踏出来的蹄印还是踩断枯枝,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放过。
    等众人进了林子,清军就更别想找到他们了。
    众人在山林中转了几圈,终于来到一处仅通一人的峡谷前。
    峡谷上传来一声鸟叫,叫得众人眉开眼笑。
    这是上面的暗哨发出的讯号,若是一切平安,并不用回复。若是后面有人吊尾巴,才用鸟鸣声回应,然后引尾随者进入这死地加以杀灭。
    穿过峡谷便是一处山坳,足足有百来亩大小,林立着一栋栋茅屋。这山坳中自有一条小河流淌,而且土地肥沃,寒风被周围山头挡住,不能入侵,此时已经能够看到一层薄薄的嫩绿色。
    简直就是一处世外桃源。
    “李大哥、赵大哥!”一个纤细的身影从山崖上飞奔而来,冲进队伍中,扑进了络腮胡的怀中。
    “好大马!给我骑骑呗!”少年看着比他高的战马两眼放光。
    络腮胡首领抱起少年,轻而易举地放在马上,吓唬道:“你又擅离职守,照军法该斩!”
    那少年笑道:“今日又不是我当值,我是在上头等你们哩。今天你们杀了几个鞑子?”
    “十个!”络腮胡得意道:“还有个鞑子王爷呢!”
    少年毫不怀疑络腮胡的话,兴高采烈道:“今日我射中红心三十次,爹说我很快就能跟你们一起去杀鞑子了!”
    “杀鞑子可不止要射术好,还得跑得快。”前头那老李回身笑道:“我们更多时候可是见了鞑子就跑。”
    这个村子里有二十多户人家,男女老幼加起来不过八十六人。虽然基本都是猎户,但是真正射术精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却只有这么八个人。他们碰上落单的清军,或是三三两两的探马、伏路兵,便偷袭击杀。若是碰上成队的清军,只能望风而逃。
    这回也是,原本他们见了这十个清军马兵已经是要逃了的。谁知东岸明军放炮,吸引了那些清兵的注意力,这才抓住机会放胆一搏,竟然毫无损伤地全胜而归,也算是吉人天相。
    回到村子,李守臣先将金子碎成小块,给村长拿去购买村中需要的粮食、农具。等其他人都回去跟家人打过了招呼,方才将众人又召集起来,宣布道:“我想带着这孔贼的脑袋,去一趟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