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出狱见闻

作品:《晚明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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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士是介于义务兵和军官之间的兵种,他们并不似一般义务兵在到达一定年限之后,就必须退役。
    同时,他们也是同时代军中最重要的技术兵种,享受着非常不错的待遇,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例如军医、军匠、军厨等等。
    在新一团这样的主力部队,一个班长基本上都是下士,甚至有些是中士,到了排长这个阶段,才是真正的军官和士官的分别。
    每个排长基本上都是少尉军官,副排长基本上都是上士。他们平日里负责带领战士们训练,辅佐完成参谋部的训练大纲,辅助军法官维持队伍的秩序。
    在徐梁的理解中,士官这个阶层,有些类似后世的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依然是士兵,但是却有正式编制,如果愿意可以将一生贡献给国家。
    温旭被授予了上士军衔,同时还是一名副排长。
    军中对于温旭感兴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小子头脑灵活,在关键时刻能够起到扭转战局的用途。
    所以大眼儿特意吩咐人在德州将温旭从军事监狱解出来。
    温旭从大狱里走出来,有一种恍然间获得新生的感觉,旁边领路的文书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兄?再想什么?”
    温旭有些吃惊,“你认识我?”
    “还有谁不认识你?自打成军以来,你是第一个在陛下亲自指挥的战场上僭越指挥战事的,军报里已经将你讨论开了,有的编辑认为你心思灵活,是个不可或缺的将才,有些则认为你是祸害,是害群之马,早些赶出陛下的队伍。”那文书笑道:“温兄,你可是我偶像,走走走,去队伍的车费我请了。”
    温旭自然不会拒绝,实际上他口袋里也没有铜钱。
    不过温旭心里却无论如何也舒服不起来,任谁成为公众人物,天天被一群人喷着,心里也不会舒服的。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自从入伍便成为作战参谋,并在御前会议上可以发表自己见解的牛叉存在。
    在温旭看来,在战场出现问题的时候,自己临阵指挥下根本没有问题。
    而且自己可是导致战场向好的一方面发展了。
    “温哥,俺们团长说了,在那个时候,他都不敢下令,你是如何做到的?”那文书紧挨着温旭,不依不饶的问道。
    “形势危急,做总比不做强?而且那刀光血影的,谁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温旭本来不想搭理他,可想到人家给自己出了车费,而且自己马上就要下连队,没有必要跟下面的弟兄闹得太僵。
    别自己还没到军队,就让人家感觉自己太高傲。
    那文书笑道:“温哥,你也别太难过,这件事情陛下给定国性的,当时陛下可是在战场结束之后,夸奖过你,说你这阵型变得好。本来军部想要奖赏你的,可是调查之后,你只是个戴罪立功的作战参谋,这事情可就麻烦了。可是眼下上级又把你放出来,还给你重新安排了岗位,你这是要翻身了。”
    “刚才那位是大眼将军的部下吧?”温旭不想在讨论这件事情,任谁也不想一直被揭开伤疤。
    如果时光倒流,温旭认为自己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但这不意味着,温旭可以一次次被伤害。
    “那是?你看那位大校的军功章,明显是参加过居庸关大战的,如今能让这么一个大校来接人的,也只有大眼儿将军了。”那文书笑着说道:“温兄在里面呆的时间有些长了,你看那大校的盔旗,一看就是咱们新一团的。”
    文书笑吟吟的说道:“这次咱们新一团损失不大,所以补充的兵员并不是特别多。就算是补充兵力,大多是也是特殊兵种,像是您这样直接做了上士的,可是头一份。”
    “你看军龄应该也不长吧?”温旭问道:“兄弟怎么称呼?”
    “嘿嘿,温兄高见,小弟李苟,从南边新补充来的,俺是从师范里申请当兵的,本想着到军队里可以上第一线厮杀,谁曾想到结果做了文书。这文书可真没意思,感觉跟教书先生,没多大区别。”
    温旭心中暗暗咋舌,难怪你那么能叨叨,原来你入伍之前是个老师?
    老子入伍之前是个混混,是不是就该在队伍里当刺头?
    不对,我的行径,在大佬们的眼中跟刺头没有什么区别吧。
    见温旭情绪又低落,那李苟继续说道:“兄弟我可不只是个文书,在军中演武,咱排名能进前一百,而且兄弟擅长火铳,之前火铳营还抢着要我呢,兄弟嫌弃他们大多数都是聋子,沟通不方便。
    不过等日后上了战场,有机会,你就知道兄弟绝对不是吹嘘。”
    温旭笑了笑,也没有多说,他虽然参军时间不长,可是见识却不浅,这火器营那是什么地方?
    那都是大佬集中的地方,尤其是师长高燕,那可是个严格的女将军,就凭高燕坐镇,一般人就进不了火器营。
    “哎,主要是我太优秀了,我入伍没三个月,就破解了满清的密语,被团长相中了,名义上让我做个文书,就是为了让我有个清闲的职务,好空余出时间做点儿大事儿。”
    温旭有些好奇,“你不是师范的老师吗?怎么还懂得密语?”
    “谁说师范的老师就不能破解密语了?我跟你说,兄弟在师范是教算学的!算学懂吗?小到军粮计算,大到火炮的角度,我们都可以计算的。我就是太优秀了,要不是我听见火炮声,就想撒尿,我现在已经是个团参谋了。”
    温旭停住脚步,问道:“你现在还尿吗?”
    “现在不怎么尿了,上次炮兵营打炮的时候……”李苟说的有些羞赧,丝毫没见到温旭有些惨白的脸色。
    这厮是大眼儿将军留下磨砺我的吧。
    温旭终于看见了远方招摇的车马行店招。
    “从这里坐车就能到驻地了吧?”
    话说之前自己在军校的时候,教官说过国家正在倾国之力研究一种可以奔驰在铁条上的铁车。
    温旭大抵能够想象,应该跟栈道差不多。
    等到那东西实现之后,战事应该就会简单许多。自己起码也可以早点离开这个叨叨怪。
    “温兄,你且稍待,我去买票,去去就回。”李苟扭头就走,还忍不住捎带脚问了句,“温兄,吃橘子吗?”
    温旭看着那家伙兴冲冲的样子,忍不住摇头道:“我就吃一个,剩下的都留给你。”
    温旭在原地等待,想起这厮要跟自己一起回去,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解脱,谁让自己口袋里没有钱呢?
    不然打死自己,自己也不愿意跟李苟做一辆马车。
    不一会儿,李苟就拿着两张牛皮纸走了回来,递给了温旭一张,“诺,这就是咱们的车票,一会儿验票的时候,给人家就是了。”
    温旭接过牛皮纸,摇头道:“这东西太慢了,咱们要不去驿站,借两匹马?”
    李苟显然不同意,已经让脚夫帮他挑着担子放在了车上,“别闹了,我哪里会骑马。”
    一旁的车老板笑吟吟的说道:“这位兄弟,你放心,咱赶了多少年的车了,比你骑马慢不了多少。”
    李苟放好了行李,径自踏上了车,钻进了车厢里,招呼道:“快上来!外面风尘大!”
    温旭只要硬着头皮上了车,只觉得车身一沉,差点吓得他又跳了下去。
    四轮车是交通运输发展的必然阶段,欧罗巴作为世界上最平整的大洲,自然有发展四轮车技术的先天优势。
    然而多了一倍的轮子,自然也多了一倍的颠簸,所以在古代欧洲,他们的战车仍旧跟华夏一样是两轮车。
    华夏多山多丘陵,去点四轮车的科技树显然不符合古人的需要,所以四轮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是诸侯们死后的灵车。后来太平车被用来拉货,与灵车一样不用考虑舒适性的问题,所以在转向和防颠簸上一直没有特别大的进展。
    在徐梁对这个世界施加影响之后,西方的转向、避震技术也由汤若望在大明推广开来。
    在能够顺利转向,并且有了弓形簧片避震之后,山东的四**车很快就被民间接受。加之有足够数量的高质量韧性钢材,外加骡马配种的精细化管理,山东的运输业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温旭坐在马车里,小心翼翼地将屁股放在草包上,抬头望着竹竿搭建出来的顶棚。顶棚上的行李随着马车的颠簸,压得竹竿吱呀叫唤,好像随时都会将竹竿压断,砸在下面乘客的头上。
    不过车上其他人却都没有这种担忧,一个个或是发呆或是小憩,显得十分从容。每人的屁股下面都坐了一个草包。这草包并非车家照顾乘客放在那里的,而是随行的货物,从感觉上来看似乎是皮草之类不怕压的软物。
    温旭还是头一次坐这种车,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又泛起了一丝不解:车里的乘客一共是十四人,按照每人五个大钱算,那就是六十钱。从德州到深州路上要走两天,这些钱在支付了牲口的料钱和车夫的工钱之后。怕是剩不下几个了。
    “车马行不会亏本么?”温旭忍不住问李苟。
    “不会,要是跑空车才亏本呢。”李苟显然对这些事十分清楚:“这些马车都是去束鹿拉货的。这里过去搭点人和货,本就是赚点草料钱,真正的大钱是从束鹿把皮具拉出来。”
    温旭哦了一声,顿时明白过来。反正顺路,挣一个是一个。等于有人给解决了过去时候的料钱。这些商人还真是聪明。他一边感叹,一边又暗道:我从家去新兵营,到现在也不到三个月,却像是与世隔绝三百年一样!上回跟在流寇大军中路过这里,还是盗贼成群,满地饿殍,现在竟然又有了生意人。
    马车在中途驿站和村庄都有停留,还换了两次马。
    车夫半公开的卖私货给沿途的村民,赚些小钱。
    也有村民搭马车从这个村子去附近的村子,车费却是一把料草、一把豆子、一碗米汤……最贵的是一个鸡蛋。——那人足足坐了大半天的车。这些东西自然全都落入了车夫的口袋。不用与车马行抽成。
    温旭跟外边的人换了位置,那人如愿以偿坐到了不吹风的好位子。嘴角都咧到了耳根。
    温旭背对车厢,看着外面缓缓移过的秋日风光,远处冒出了袅袅人烟,地里的庄稼看起来都比他以往见过的要精神许多!
    恍惚间,温旭突然想起新兵营训导官说过的话:人都要吃粮,粮从哪里来?地里种出来的!只有保住了咱们的土地咱们的老百姓。大家才能过上想吃啥吃啥的好日子!咱拼了命去打仗杀敌,不就是为了自己能吃饱,爹娘能吃饱,兄弟姐妹子子孙孙能吃饱么?
    ——家里的地够爹吃用的了,我来当兵却是要实现家族复兴的伟大的理想。
    温旭心中提醒自己。
    温旭心中纷乱,只是呆呆抬头望着天,很快就发现身边多了个人。
    李苟换到了温旭身边,仰着头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道:“天上有啥啊?”
    温旭朝他笑了笑:“这蓝天白云还不够啊?”
    李苟嘟囔一声,便要再换进去,谁知那个跟他换位置的货郎硬是装着睡着了,无论是马车的颠簸还是李苟的推搡,都唤不醒他。李苟无奈,只好跟温旭一起当起了门神。到了天光渐敛,风凉飕飕地吹过来,激得李苟打了好几个喷嚏,不住地向温旭抱怨。
    好不容到了晚上的落脚点,车夫用一车人的屎尿换到了免费入住的待遇,其他人则蜷在马车里、柴棚里凑合过夜。
    “大娘,我跟兄弟两个没处过夜,能行个方便不?”温旭找了一家看似殷实的村民,敲开门,露出自己人畜无害的微笑:“俺们明早一定起来给您打水砍柴。”
    那大娘看着这两个壮小伙,心中胆怯。她不介意帮人一把,反正家里就她与老伴两个人,不缺地方打个铺。
    可是这年头太不安稳,若是碰上贼人……
    “大娘,俺们都是陛下的兵,您看这牌子!”李苟挤开温旭,掏出挂在脖子上的兵牌:“看,大娘,这上头还有我的号数。”
    新军穿州过县,凡是买东西非但要给钱,还得给兵牌,让卖家将兵号记录下来,万一有纠纷可以直接去营里找到人。这看上去是约束军纪的法令,同时也给新军打下了好名声。像这种位于交通要道旁的村落,都知道只要看到兵牌就是陛下的人马,绝不会做坏事。
    果不其然,大娘额头上的皱纹迅速舒展开来,请两个壮小伙进屋,张罗着翻出被褥给两人用。
    温旭没想到当兵竟然还有这样的待遇,对比曾经做二流子的日子,整天在外面瞎混,被乡邻天天咒骂,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时候若是不小心落单,不被村民打死就算运气了,哪里会有人请他进屋过夜?
    “家里也实在张罗不出吃食了……”大娘遗憾道:“还有小半碗小米,要不给你们熬点粥?”
    温旭和李苟连忙道谢,却没有了答应大娘的款待,从包袱里取出备下的干粮自己啃了起来。
    “大娘,那你家里没米,往后的日子……”温旭喝着大娘端来的水,将干粮吞咽下去,不由担忧道。
    大娘却不担心,爽朗笑道:“凭户口就可以去村长那里领口粮,这真是拖了陛下的福。原本眼瞅着就要饿死了的,好在陛下来了!如今村里白养着我们,我家老头还会些木匠活,日子也能过下去。”
    “呦?大爷还会木匠活?”李苟听了眼睛放光:“大爷,您会做橄榄球不?”
    已经上了床的大爷良久方才出声道:“听说过,没见过。”
    李苟来劲了,上前道:“大爷,我给你尺寸,你给我做两个呗?一个十文钱!”
    橄榄球是用木质疏松的柴木,削出个椭圆形状的胚子,打磨到不扎手就行。一个木匠只要工具材料齐备,三下五除二就能做一个,就算是没学过木工活的人,要想做也不难。
    十文钱可以买一刀肉了。
    老大爷自然不会拒绝这送上门来的生意。
    天亮之后,温旭和李苟履行诺言给老人家挑满了水,劈足了柴。老大爷也做了三个橄榄球,李苟喜不胜收地给了三十枚大钱。因为两人还喝了大娘煮的小米粥。
    “这橄榄球到底是干嘛的?”
    车上,温旭问李苟道。
    李苟一拍脑门:“对!那时候你该是已经被关起来了。”
    温旭嘴角一抽。
    李苟毫无知觉,兴奋地给温旭讲起了这个陛下新近发明的球戏。从规则讲到战术,又讲到了林林总总的战例,说得是口沫横飞。温旭听得津津有味,第一次发现这李苟也不算特别唠叨,有时候说话还是挺有意思的。
    不止温旭听得有趣,同车的人也有见识过橄榄球赛的,纷纷凑过来一起讨论。顿时整个车厢里瞬间就热闹起来,颇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温旭从未见过这种球戏,只是听个热闹,看到众人如此热衷,更是激起了好奇之心,打定主意到了驻地就去见识一下这球戏。
    “这球戏多久一次?”温旭问道。
    “正规的是十天一次,”李苟笑道,“打着玩的天天都有。”
    天天都有?近卫一营的兵就天天玩球戏,也不用操练么?
    温旭心中更加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