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节
作品:《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熊瑶月愤恨地瞪视着我,想从我的钳制中挣脱出来,但是她用尽力气,才发现面对我这个斯巴达,自己的两条胳膊居然没法移动分毫,只有这时,她才会体味到身为女性的无力感,因此更加感到羞辱。
“维尼,你听我说——”我趁机辩解道,“我在你面前,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同性恋,是你非要一直误会下去的!你还说你觉得同性恋很酷,咱们班没有同性恋很可惜——说不定是你在心里希望我是同性恋,所以才一直不听我解释吧!”
仿佛被我说中心事,熊瑶月的瞳孔猛然缩小,但是内部的怒火并没有消退。
她双手被制,想都不想地要抬腿踢我,我警告道:“你穿的是迷你裙,一抬腿就会被我看见内裤。”
熊瑶月恨恨地把腿收回去了。
啊,我终于又被当成男人了,虽然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但是为什么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呢?
没想到这个时候,劝架的来了,极富哲理性的声音转移了我俩的注意力:“汪!汪!”
是彭透斯出来遛奥巴马了。
这座广场本来就距离青姿学园不远,彭透斯过来遛狗也并不稀奇,奥巴马仍然项圈上挂着“减肥中,请勿喂食”的告示牌,一脸郁闷的样子。
“麟,还有维尼,你俩怎么打架了?”
彭透斯表情和气地问。
我松开了熊瑶月的手,她立即赌气地坐到长椅上,双手抱胸,并且跷起了二郎腿。
“彭彭,原来叶麟不是同性恋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麟是同性恋啊。”彭透斯回答。
熊瑶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真的没说过的样子……”
我附和道:“本来就是嘛!唐江说我是同性恋,跟你一样是出于误会,源头也是从彭透斯这里来的——彭透斯你还记得那回事吗?你肩膀上扛着艾米,帮我对付一个带鸭舌帽的小混混,还有他的几个手下的那一次?”
彭透斯笑道:“他们确实误会你跟我一样是同性恋,还生怕你把艾滋病传给他们,真是可笑啊。”
说起来,唐江为了小红的事情,好像不是特别害怕被我传染艾滋病了,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他百度了一下,知道艾滋病不会被日常行为传染了?
彭透斯泰山一样魁梧的身躯,谦虚温和的语气,总有一种平定人心的效果。
熊瑶月虽然双手仍然抱在胸前,但是高高跷起的二郎腿已经放下了。
“这么说,难道叶麟不是成心骗我,而是全部出于误会吗?”
我总觉得今天的熊瑶月比平时要女性化,记得《科学美国人》杂志里有一篇研究文章指出:衣着会影响行为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你穿一身黑西装上街,绝对比裸奔的时候要器宇轩昂。难不成熊瑶月因为穿了迷你裙,所以心理受到了暗示,变得不那么爷们了?
彭透斯感到很奇怪,“麟在你面前装作同性恋,有什么好处?”
“占我的便宜啊!”熊瑶月用力拍着长椅的铁质扶手,“我的胸也被他摸了,内裤也被他看了,他装成gay来泡我,我该不该生气?”
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彭透斯雄壮的眉头间出现了一条刻痕,他清了清嗓子之后说:“这样严重的问题,只好让麟负起责任来了。”
诶?彭透斯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事情如果放在宫彩彩身上,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但是放在熊瑶月身上,算不得十分严重吧?不用上升到封建时代,女子的白胳膊被人看见就要嫁给对方,那种不合情理的负责程度吧!
“负、负责?”熊瑶月也有点意外,“我只是生气而已,我又没被叶麟搞大肚子,不用他负责的。”
“不行!麟一定要负责!”彭透斯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一下子变成了熊瑶月的娘家表叔,我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彭透斯附耳跟我说了几句,我才恍然大悟。
彭透斯对我说,这座广场上有哈根达斯专营店,他这次除了遛狗,第二个任务就是帮艾米买一只冰激凌,对于正在生气的熊瑶月来说,没有比哈根达斯更适合让她消气的东西了。
于是我接替了彭透斯去买冰激凌的任务,在给艾米买回一个低热量的甜筒以外,就是给熊瑶月买回了一个她最喜欢的三球杯。
远远地看见我手里拿着三球杯,熊瑶月的眼睛就亮了,但是她刚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抱歉啊——”我说,“我不是故意想占你便宜的,只是你总不把我当男人,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
熊瑶月把脸侧过去,装作不为所动,但其实在用余光观察三球杯有没有融化。
最近被减少喂食,想吃东西想到发晕的奥巴马,见我把三球杯放到它能够到的高度,心下按捺不住,一跃而起,宽大的舌头眼看就要往三球杯上舔去。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熊瑶月身上,对于这个紧急情况的发生,反应速度慢了一拍,正当价值65元的三球杯要亡于犬口的时候,一直关注着三球杯状态的熊瑶月,突然断喝一声,上来就用类似警用擒拿术的方法,扼住了奥巴马的脖子!
“混蛋!那是我的冰激凌,哪轮得到你吃!”
自从身高体壮、一身黑衣的彭透斯走过来,本来围观的群众都被吓跑了,此时见到穿迷你裙的少女和一只哈士奇扭打在一起,大家又把目光转回来了,觉得真是百年一遇的奇景。
奥巴马的哀嚎声,熊瑶月的叫骂声,混在一起真是热闹无比。
熊瑶月终于用她的执著战胜了奥巴马,奥巴马在少女的扼喉攻击下自觉进入装死认输状态,透露出十足的弱者气息。
不注意形象,蹲在地上掐狗脖子的熊瑶月,此时站起身来,也不顾及自己的手刚刚跟狗做过亲密接触,一把将我手中的三球杯夺了过去。
理直气壮,如同三球杯是她通过奋战在比赛中赢来的一样。
彭透斯说自己要趁着甜筒没有融化,赶快给艾米送回去,装死的奥巴马在地上被他拖了两步,打个滚又复活了。
“汪!汪!”奥巴马装腔作势地对刚刚打败自己的熊瑶月,狂吠了两声。
熊瑶月居然跟狗认真较起了劲儿,她也一脸凶相地吼回去:“汪汪汪!”声音比奥巴马还大,输了格斗又输了声势的奥巴马,夹着尾巴跟彭透斯回家了。
吃完三球杯以后,熊瑶月的脸上洋溢了幸福的表情,我估计她已经不生气了,吃货还真是好打发。
“叶麟,从明天起,你把物理作业借给我抄吧!”
熊瑶月决定道。
“诶?我都是收作业之前现写,可能来不及的!”
熊瑶月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别气我啊!我早听说了,物理那么难懂,你居然能在宫彩彩开始收作业的时候现写,收到你那里就写完了!期中考试你物理也考了全班第一,你明明就是物理天才嘛!以后早点把作业写完了借我抄!那样我就不生你的气了!”
“那……以后还是好朋友?”我试探地问。
“好朋友多见外!”熊瑶月望着夜空说道,“你只要经常借我物理作业抄,咱们就是好兄弟嘛!虽然当不成闺蜜有点可惜,不过兄弟也是一样的!”
看来,熊瑶月误会我是同性恋的事,终于被我扭转过来了,虽然以后要付出按时写物理作业的代价,但是能够被当作男人看待,还是蛮值得的。
星期四,曹公公按约定,把20片安全套还给了我,虽然这些安全套是打算让舒哲吹成“爱心红唇套套”的,但是我既没有带口红来学校,又没法把吹好的套套带回家,所以只好暂时作罢。
我把这些安全套装进书包夹层的时候,被时时刻刻盯着我的小芹给看见了。
第474章 吓死人的浪漫
意外的是,被小芹看见我往书包里放了20片安全套,她却什么话也没说,装作认真预习下一节的数学课(其实书都拿倒了),对此视而不见。
我惊异于她为什么突然变老实了,然而我在做完广播体操回来以后发现,书包里的安全套被人做了手脚,每一片,都被人用缝衣针扎了一个窟窿。
小芹认真预习下一节的化学课,摆出“与我无关”的架势,嘴里喃喃道:“蜡烛燃烧的时候外焰温度最高……”
别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咱们班特准不用出广播体操的只有你啊!嫌疑人只有你一个!
而且你的小脑袋瓜到底在想什么啊!难道……难道你以为,这些安全套是我准备在你身上使用的吗!把安全套的密封性破坏掉,你是想怀上我的孩子吗!
别开玩笑了!现在任阿姨怀着我老爸的孩子,我都快为此愁得秃头了,要是再让你怀上我的孩子,我绝对英年早逝啊!
“喂,你把我的安全套都戳破了是什么意思?”我以审讯的态度问小芹,“这是我家的商品,我还打算用来卖钱呢!”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马上就过期了,但是可以让舒哲吹成“爱心红唇套套”,满足变态们的购买需求。
“不、不是我用班长书桌里的缝衣针戳破的!”小芹仓皇得连作案工具都交代了。
我鄙视地看着小芹,“要是我没发现,把这些安全套当成合格品卖出去了,有些计划外的孩子因此被生出来怎么办?如果有弃婴被扔在医院,那就是你的责任!”
明显被我夸大后的指责,让小芹低下了头。
“对、对不起,人家只是,想和叶麟同学生孩子而已……”
这是14岁的健全少女应该说的话吗?这是极有可能成为我义妹的人应该说的话吗!
我不由得开始同情起任阿姨了。
眼看着小芹陷入自己当年的痴恋状态当中,却没办法阻止,一定非常揪心吧?
何况现在自己又怀了孕,孩子的父亲是正是女儿男朋友的父亲?
真难以想象,任阿姨要怎么跟小芹解释啊!难道任阿姨不打算解释,还是抱定主意要把孩子打掉吗?
做广播体操回来的班长,很轻易地发现,自己放在书桌里的针线盒被人动过。
倒不是她小气地不许别人用针线盒,而是患有强迫症的她,对缝衣针的摆放顺序特别敏感,她花了整个课间休息的时间,把缝衣针恢复了原来的位置。
另外,熊瑶月果然来朝我要物理作业了,她翻了翻我的作业本,欣喜道:“理科作业的好处就是字很少,一眨眼就能抄完了!”
吹着口哨离去的熊瑶月,惹起了小芹的强烈不满,她指着熊瑶月的背影说:“叶麟同学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作业借给别人抄?我也想抄叶麟同学的物理作业啊!怕叶麟同学嫌我麻烦才没有提出来,结果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啊!”
“我是用心良苦,希望你自己用功读书啊!”我言不由衷地说。
“那中午跟我一起吃饭吧!”小芹要求道,虽然两件事毫无关系,我还是答应了。
在小吃街的一个路边摊用过了午餐,小芹说要看看文教用品,拉着我走上了一条不经常走的路,结果文具店不知为何卷帘门紧闭,倒是人行道上有一个写粉笔字乞讨的人,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这名乞丐身体瘦弱,衣衫褴褛,戴着已经成为暗绿色的军帽,但是双目有神,写出的粉笔字更是虬劲有力,比我任何一个任课老师的板书都漂亮。
有竖版的诗词“黄河之水天上来”,有横版的口号“钓鱼岛是中国的!”宋体、楷体,甚至小篆,无一不精,看得周围的群众啧啧称奇,不时有人慷慨解囊。
对于这种不拉不扯,身怀一技之长的乞丐,我的印象是蛮好的,于是我把兜里的三块钱零钱放到了他的钱盒里。
“我也想要!”小芹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然后她就走到乞丐旁边,指着乞丐手边的数支粉笔问:“大叔,能给我一支吗?”
乞丐见小芹是跟我一道来的,又开口叫他“大叔”,就很大方地把粉笔给了小芹一支。
于是小芹欢天喜地地拿着粉笔,在距离乞丐不到5米的地方蹲下来,也开始在地上写东西了。
泥马这是要干什么啊!你要抢人家的生意吗!虽然你的字体算得上娟秀,但是跟人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啊!难道你要玩常见的那套学生行乞的把戏,写上“我家里穷即将失学”,或者“在陌生城市迷路需要路费回家”,你刚才说“你也想要”,你到底是想要什么啊!
乞丐也很疑惑地回头看小芹,我走近一点,才发现,小芹不是在地上写东西,而是在画画啊!
小芹不是要跟乞丐抢生意,而是作为“水芹老师”,发现乞丐吸引了好多人的注意力,心里不服,想要用自己的画作吸引更多人啊!
别丢人现眼了好不好啊!你画在人行横道上的东西,如果被美国间谍卫星拍了去,被白宫的正牌奥巴马看到,可能会把他气得吐血啊!别一脸得意地画那些自以为很优美的东西啊!
小芹选择了一只猫作为模特,一只挺胖的猫,它卧在乞丐大叔身后不远处,不知道是不是乞丐大叔养的。
刷刷刷,不到20秒,小芹笔走龙蛇,便完成了对猫的速写,不论是下笔的豪迈,还是收笔的冷峻,都极具大师风范。
被当作模特的猫颇通人性,它见小芹画完了自己,居然懒洋洋地站起来,走到小芹身边,观察小芹画得怎么样。
然后猫的脸立即就变得很苦逼了啊!我绝对没看错,从安逸闲适,变成“卧了个大槽”了啊!
猫回过脸来,仿佛不但在质问小芹,还在质问苍天:“这画的是我吗!是我吗!?我的腿是酱紫吗??我的尾巴是酱紫的吗??”
公平来讲,小芹画的这幅猫肖像,还是超水平发挥的,至少能让人看出来是一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