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节
作品:《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成这样,我感觉自己的威胁值降低了不少,要是目光能再柔和一点的话,就算跟别人说我是好人,说不定也会有人相信吧?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毫无目的地跑了200米以后,心想既然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干脆顺便混进青姿学园里面,去看看艾米的近况好了,跟害我不轻的彭透斯也有话想说。
我到了青姿学园里的贵宾楼外面,正赶上彭透斯在拿着喷壶浇花,样子非常悠闲。
诶?你一个退休杀手,现任保镖,现在又当起园丁来啦!你差点把我害死你知不知道?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浇花?你对得起某个平行宇宙里面,已经被任阿姨打死的我的冤魂吗?
彭透斯指着青青绿绿的花圃介绍说:“这些向日葵要7、8月份才能开花,到时候你别忘了过来看哦!”
泥马种啥不好,居然种向日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日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如果你是来找艾蜜儿小姐的,她现在不方便见人,美体师正在帮她做全身按摩呢。”彭透斯说着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再过半个小时的话……”
“不,我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偶然顺路而已,她不方便我就走了。”我讪讪地道,“你别跟艾米说我来过啊!”
我抬腿要走,却看见004和005从贵宾楼里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地交流着什么,当然是用英语。
“怎么?”我笑道,“他们是在讨论怎样防御小芹的爆蛋一击吗?这可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术……”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说到这里黑死神放低了音量。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干扰?你们的窃听器是便宜货?”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为什么我家还有另外的窃听器啊!我和我老爸又不是什么特殊人物,哪用得着设置高级窃听器来监听呢?难道是那个差点跟老爸拍“中华素人系列”的那个女人的老公?不对啊!那她老公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如果真有这么高的效率,干脆不要装窃听器,直接去抓奸不就好了!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不就是小芹吗!她恨不得天天能听着我的声音睡觉吧!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个饭煲现在还放在我家厨房,没来得及还给她呢!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日常隐私吗?
艾米睡在我家那次事先毫无预兆,纯粹是偶然事件,但是小芹却说自己有心灵感应,竟然在倾盆大雨之夜爬到大楼外面偷窥屋里的情景,她那么做,根本就像是事先知道艾米在我家一样。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小芹你太过分了!连我的日常隐私都要窃听,你为了把我追到手已经不择手段了啊!
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估计效果不会很好。我应该将计就计,故意对着窃听器说一些会让她伤心的话,比如跟老爸说“小芹只是拿来当备胎而已,随便玩玩就会把她甩掉的”,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度不就会大幅降低了吗?
打定主意,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甚至觉得自己成了宇宙的主宰。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蹿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性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我把狗项圈拴在奥巴马的脖子上,它很顺从,而且似乎是知道有人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摇着尾巴非常兴奋的样子。
“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把奥巴马还回来的!”
我挥手告别了彭透斯,牵着狗出了青姿学园的校门,因为见我是从贵宾楼里出来的,青姿学园那些打扮成飞虎队的保安没敢多事,倒是许多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远远地看着我,不知我是何方神圣。
我和奥巴马一人一狗总共六条腿,顺着汽车尾气较少的小路又跑了一会。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色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
白色的萨摩,褐色的腊肠,黄色的博美,灰色的京巴,一个个快乐无比,被主人牵着或者牵着主人,在广场上肆意绕圈,狗吠人笑不绝于耳。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她就这么一副被世界抛弃的表情,随风而动的每根长发都在诉说着空袭寂寞冷,连我来到广场上也没有发现。
第165章 你有我也有
我一看到路灯下孤单寂寞的班长就乐了:让你在学校里批评我!让你站在道德高地上!这回受到天谴了吧?《复仇者联盟》里面那个雷神托尔的二货弟弟洛基,后来不是被奥丁放逐到“无声无光之地”了吗?你也差不多,这半径10米的“无猫无狗之地”就请好好享用吧!
哼,你在班级的人类同学中间声望虽高,面对这些畜生就没辙了吧?哪像我……不对!这好像是说我和畜生比较合得来似的……
但是事实如此,相对于人,的确是长毛的畜生比较喜欢我。
什么?你说小芹也喜欢我?已经有女孩子倒贴还不知足,我应该被fff团活活烧死?
胡说!她怎么能算数!我一般不把她归到人类的范畴,而是归入剑齿虎一类的凶猛野兽啊!
于是被猫、狗、还有剑齿虎喜欢的我,幸灾乐祸地在远处瞧着班长,想看看班长到底会不会做出什么平时不可能做出的举动来。
比如突然不顾形象地疯跑,随便逮住一只跑得慢的狗,像犯了毒瘾一样使劲摸啥的。
但是最后班长也没做出这样的事,只是默默地望着玩耍欢跳的大狗小狗,充满热望的眼神,如同身处地狱而仰望天堂的罪人一般。
你有什么罪啊?不就是你的猎人祖先遗传给你的动物杀戮者基因吗?而且一般的猎人不是应该带着狗打猎吗?为什么还会让狗害怕呢?难道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类似《野外生存》的节目主持人贝爷,处于食物链顶端,将所有生物视为卡路里的逆天强者吗!
班长就那么深沉、那么幽怨地望了一会,终于半阖上眼帘,在不可改变的现实面前轻轻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似乎只是远远看着就满足了,不再带有任何奢望,整个人都变成了灰色的啊!好惨淡的颜色啊!
最后居然还释怀地笑了笑!那种“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只要你们幸福就好”地笑了啊!班长你有多苦逼啊!从小收养一条小狗,让它闻惯了你的气味,一定可以突破不受宠物待见的魔咒的!
果然还是因为弟弟吗?因为弟弟会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欺负宠物,所以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让宠物受到可能的伤害吗?
那样的弟弟直接吊起来打就好了嘛!你舍不得打可以交给我嘛!你现在这个样子这么可怜,连我都不忍心继续旁观下去了!
于是我单手插兜,牵着奥巴马踏入了“无猫无狗之地”。
刚一踏入那肉眼不可见的区域,奥巴马立即身子剧震,颈毛直竖,死活也不肯往里边走。
还真特么灵啊!上次在自行车棚外面,奥巴马还没这么害怕你呢!你这是心里太希望受宠物喜欢,所以不自觉地释放了某种“灵压”了吧?
不光有正义魔人的浩然正气,还有身为猎人后裔的恐吓野兽光环吗?
你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吗?不单我的铁血孤狼红色斗气可以压制你的白色斗气,我安抚野兽的能力也一定强过你的恐吓光环啊!
我微微弯下腰,摩挲了一会奥巴马的头顶,然后把它往前拽一步,再摸摸头,再拽一步。
终于把这条死狗拽到班长触手可及的距离内了,真是累死爹了。
都说“路灯之下是最暗之处”,再加上我今晚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班长竟然一开始没认出我来,或者是她的注意力全放在狗身上了。
奥巴马吐着长舌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班长的腿,我突然想起艾米曾经说过,发情的奥巴马都是在彭透斯的左腿上解决生理需求的——于是我暗暗攥紧了狗链子,以防奥巴马突然扑到班长的美腿上去。
见到有人牵着一只大大笨笨的哈士奇过来,班长当然喜出望外,她礼貌地问我:“能、能摸摸吗?”
我点头表示没问题,班长立即在奥巴马面前蹲下来,急切而不失优雅,一只手护住膝盖上的裙边,一只手摸向奥巴马的狗头,脸上带着发在内心的笑容。
女孩子穿裙子的时候,采取半蹲的姿势是很容易走光的,但是班长居然处理得天衣无缝,凡是不该露的一点都没露出来,真是可惜……不,是值得小芹多多学习。
为了防止不喜欢人摸的奥巴马咬班长的手,我也半蹲下来,从后面掐住了奥巴马的脖子,一来是用我的气味安抚一下,二来万一它狂性大发,我也可以及时阻止。
班长终于如愿以偿地摸到了奥巴马头顶的黑色软毛,还有它湿漉漉的鼻子,平时在教室里严肃认真的正义魔人,笑得像幼儿园的小姑娘似的。
“诶?这只狗我好像有点眼熟,难道以前见过吗?”
班长没认出我来,倒是先认出了狗,而且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看我,只是专心致志地摸狗。
过了一会,班长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了。
“对不起,我耽误您时间了吧?”班长第一次把目光投向我的脸,“您的狗真听话,要是我也有……”
她话说到一半不继续往下说了,脸上满是震惊和被欺骗的表情。
“你……你穿别的学校的校服干什么!?”
我挑起一边的眉毛,“我凭什么不能穿啊?而且你这是对恩人的态度吗?要不是我,你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一只不怕死的狗啊?”
在这件事上被我讽刺的班长,脸都气红了。
“我……就算被世界上的所有动物讨厌,也用不着你来可怜我!”
摆出那副凶巴巴的样子也没用,在现在这个场合,你分明就是外强中干——看我不好好戏弄戏弄你!
“班长,你真不想再多摸一会了?”
我用下巴点了点正在用后腿搔痒的奥巴马。
班长向近在咫尺的毛茸茸的雪橇犬望了一眼,眼睛里闪着好像艾米看薯片一样的神色,但是仍然违心地说:“我不摸你的狗,你赶快牵走吧!”
“切~你傲娇什么啊!”我一边嘲笑班长,一边整理了一下小西服的领子,“这样吧,你当着我的面学两声狗叫,我就让你摸到一本满足为止!”
班长怒道:“我才不会学狗叫呢!你做人不要太过分了!”
声音有点大,搞得附近的大爷大婶都看着路灯下的我们,因为我穿着青姿学园的校服,而班长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一男一女,一个私立学校一个公立学校,对比相当分明。
一个大娘忿忿不平地跟旁边的白发老奶奶说:“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吗?富二代就了不起了?居然调戏人家小姑娘!”
老奶奶不光耳朵不好,眼神也不好,她眯缝着眼睛在地砖上面使劲看了一圈,急道:“钱?钱在哪儿呢?”
后面一个啤酒肚大叔插嘴道:“你们别啥掺和!我看那两人认识,说不定是在闹分手呢!”
老奶奶听了更着急了,“有扒手?有扒手你们怎么不早说啊!我遛弯我儿子非让我带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