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作品:《魂兵之戈

    起初人们还没有放在心上,可一天天过去,当他们发现要在胡安城走街串巷四处打听都买不到冥灵草的时候,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严重。冥灵草是制造魂器必备的一料,整个胡安城每日消耗极大,没有冥灵草,要花高价去买代替的草药,有些人负担不起,就算能负担的,魂器的价格一下子涨了很多,也不利于出手,就这样,胡安城在悄无声息之间,陷入了一场冥灵草短缺的危机。
    有些脑子灵活的人,立刻组织人上山去采冥灵草,可必须晾晒49天才能用,这段时间依然是一筹莫展,很多人都在打听,那么多冥灵草,究竟是被谁买去了。
    五天之后,对冥灵草的需求达到了空前的状态,有人已经去他城采购,但无论是水路或陆路,去最近的城市都不可能几天之内回来。
    就在这时,胡安城最热闹的早市街上开了一家新铺子,那铺子明显是新租下来的,没做任何修整,只摆了好几张桌子,只卖一样东西——冥灵草!
    胡安城的人都明白过来了,这是有心人玩儿的一手缺德买卖,如今整个胡安城都找不到冥灵草,这一家自然奇货可居,面对30铜币一捆的价格,众人恨得牙痒痒,却不得不买来解燃眉之急,否则急着入引子的,耽误了魂器的出产,绝对是因小失大。
    很多人都想知道,做这件事的幕后人是谁,但那人从不露面,铺子里请了几个人,统统交给从前早市街上卖珠花的穷小子管着,那钱如流水般哗哗地往里进。
    江朝戈可不仅仅买了现成的冥灵草,还把正在晾晒的都买光了,这边进钱,那边继续收购,就这么玩儿了半个月,他已经赚了五个金币,不仅早早把自己的戒指赎了回来,还真的给炙玄包了个酒窖,让熊孩子成天醉生梦死,再也没机会烦他。
    49天一个周期后,江朝戈不再收购了,只把手里的存货尽快出掉,因为当初那些看冥灵草短缺而去采摘晾晒的一批,已经快要成熟了,他再玩儿下去,一是不再独此一家,二是怕遭人嫉恨惹麻烦。
    在胡安城呆了不到三个月,江朝戈纯赚了十三个金币,从一贫如洗到小富一方,见证他一路怎么越玩儿越大的孟升和孙安,都对他佩服不已。
    炙玄成天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脾气好了一些,大部分时候开始叫他名字了。
    江朝戈把一个沉甸甸的金币给了孙安。
    孙安吓坏了,“大哥,你不用给我这么多……”
    江朝戈拍拍他的肩膀,“你跟我这段时间也辛苦了,我从来不亏待兄弟,这是你应得的。”
    孙安感动得热泪盈眶,要知道一个金币对普通人来说一辈子都够了,两个月前他还是个连珠花都卖不出去的倒霉蛋,如果不是碰到江朝戈,他怎么可能有今天,江朝戈岂止是贵人,简直是他的天神。
    江朝戈笑道:“拿去吧,别张扬。这段时间你跟着我,也学了不少,你要是图安稳,这个金币够你花一辈子了,但你要是还有点大志气,就动脑子做点什么。”
    孙安忙不迭地点头,“我不想坐吃山空,我还是要做点什么,我要是有不懂的,请大哥多指导指导。”
    “没问题。”
    “大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要休息一段时间。”有了钱,江朝戈打算去买他最需要的东西——魂药,然后闭关修炼。
    “大哥,只要你用得着我,随时来找我,孙安一定全力以赴!”
    江朝戈笑道:“我记下了。”
    孙安走后,孟升叹道:“你可真大方,出手就是一个金币啊。”
    “这小子不错,虽然不太聪明,但踏实勤奋,如果要在胡安城长期住下去,还有需要他的地方。”江朝戈道:“像你说的,魂药那么贵,这12个金币可能很快就花光了呢。”
    “我去给你买魂药吧。中等的魂药,一颗也要一个金币,上等的就无价了,我的意见是,要买就买能买得起的最好的,一个金币一颗的,吃得再多,可能都没有一颗真正好的效果大。”
    “我也是这么想的。”江朝戈金币都给了孟升。
    孟升走后,江朝戈想进屋修炼,炙玄叫住了他,“你的刀练得怎么样了?”
    江朝戈道:“你想看吗?”他还没请武师,只是一直在练习基础的劈、砍、挑、刺,虽然他不懂刀法,但是他知道,这四样绝对是刀法的入门,刀法再千变万化,也不过由这四个动作衍生,万变不离其中,把这四个基本的动作练好了,以后才更容易融入高深的刀法。
    “让我看看。”
    江朝戈拿起炙玄刀,双手持刀柄,下蹲马步,刀锋对地面,五十度持举。他低喝一声,刀起刀落,用力劈下,风声伴随着破空之音,颇有几分威武,他稳住下盘,往前跨出一步,刀身斜砍,横扫千军,又上前一步,刀锋上挑,寒气四溢,再上前一步,刀锋前刺,势如破竹。
    这四个动作一气呵成,虽然都是最基础的动作,但速度、力量和落刀时的那份自信,都可圈可点,刀刀生威,只是挥完这四刀,江朝戈手臂发麻,汗立刻冒出来了。
    炙玄眉头轻蹙,“勉强有点样子,但你的刀法不成系统。”
    “我会找人去打听好的刀法,如果能拜个名师就更好了。”
    “你用的可是我的角,魂力弱就算了,要是刀法再废……”炙玄重重哼了一声。
    江朝戈笑道:“所以我这不是在努力吗小祖宗。不过你的角可真够沉的。”
    “废话,我可是……”炙玄顿住了,白了江朝戈一眼。
    江朝戈无奈道:“你还是不打算告诉我们你到底是什么吗?”
    “等你有资格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江朝戈还想套套话,却见刚走不久的孟升,急匆匆地回来了,他一看孟升的表情就知道肯定出事了。
    果然,孟升沉声道:“皇子殊追到胡安城了,现在正在城里调查。”
    江朝戈脸色一变,他知道,这里恐怕没法待下去了。
    第 13 章
    孟升关好门,“快收拾东西。”
    江朝戈分析道:“他花了两个多月才找到胡安,证明他并不能确定我们在这里,是一路追查下来的,我们先别慌,他未必能找到我们。”
    孟升摇摇头,“胡安城虽然外地人很多,但有玄级魂兵器的很少,据我所知全城不会超过十个,我这把剑可是被城里不少贵族看上过,如果顺着这个线索查,皇子殊早晚会找上门来。”
    “那我们现在出城吗?”
    孟升又摇头,“皇子殊既然已经到了胡安,肯定会把出城的水路和陆路都封锁了,我们不太可能逃得出去,只能找地方躲起来。”
    江朝戈皱起眉,“这城市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往哪儿躲?”
    孟升想了想,“我们把炙玄刀放进密室,然后去住客栈。”
    炙玄轻哼一声,托着腮看着他们,显然因为要把他的角藏起来,他不太高兴。
    江朝戈意外道:“这里还有密室?”
    “跟我来。”
    江朝戈拿起刀,来到孟升的房间。
    孟升移开床,一块块搬开老旧的地砖,下面果然出现了一个门,他用力拉开门,一股尘封已久的霉味立刻弥漫在空气中,伴随而来的还有纷飞的灰尘。孟升道:“你把刀放下去。”
    江朝戈翻了个白眼,“地窖就地窖,叫哪门子密室啊?”他看着那黑洞洞的地窖,都可以想象里面又脏又缺氧的环境,一点儿都不想下去。
    “别废话了,快下去。”
    江朝戈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跳了下去,谁叫只有他拿得动这把刀。
    把刀藏好后,他们背上简易的行李就出门了。
    虞人殊的到来,让整个胡安城都沸腾了起来,这里的民众恐怕从没接待过皇族,尤其是天棱国赫赫有名的英俊而尊贵的三皇子,他们把街道围得水泄不通,就为了一睹三皇子的风采。
    孟升不解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就不怕我们跑了?”
    江朝戈道:“这是为了虚张声势,想逼我们自己暴露,我们越是心虚,越可能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以前混道上的时候,他们也常用这招,能快速击溃敌人的心理防线,人一旦慌了,智商就会直线下降,“这么看来,水路和陆路是肯定封了,咱们很难离开胡安……如果不带着刀,我们也许能蒙混出城?”
    炙玄一巴掌拍在他脖子上,“愚民,我不能跟我的角分开太远!”
    孟升点点头,“只在城里活动还可以,魂兽和魂兵器分开太远是不行的。”
    江朝戈心想,那把你送回兵器里不就完了,可惜他不敢说。他决定还是看看事态发展,若真是非走不可,他也不会把炙玄刀扔在这儿,那毕竟是他回家唯一的希望。
    三人在拥挤的人群中费劲地往前走,想去城北一家客栈,走到最繁华的早市街时,正碰上虞人殊带着他的人马进城,街上喧嚣声高昂,群情激动,老远就听着年轻姑娘大声尖叫起来。
    “这阵势……怎么跟欢迎明星似的。”江朝戈嘲弄道。
    孟升道:“圣皇五子三女,太子潇德高仁厚,但天分不高,没有成为魂兵使,反而在往魂导士的方向修行,这在历代圣皇里是很少见的;二皇子奎据说相貌明艳似女子,极为聪明狡猾,最得圣皇宠爱,其实他魂力修为和皇子殊不相上下,却一直没有寻到天级魂兵器;三皇子殊英武骁勇,为人清高,又有天级魂兵器助阵,现在在天棱大陆风头正劲,可不就跟明星似的。我在没见过皇子殊之前,就听人描述他样貌俊美无匹,一把天戎锏使得威风八面,很得人心,如果他有心皇位,目前来看,太子潇和皇子奎都不是他的对手。”
    炙玄好奇道:“明星是什么?”
    江朝戈解释道:“明星是我们那个世界的东西,通常相貌出众,很多人喜欢、膜拜。”
    炙玄摸了摸下巴,“那我也明星?”
    江朝戈失笑:“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炙玄白了他一眼,“你们这些愚民见到我都要下跪膜拜。”
    江朝戈摸摸他滑腻腻的小脸蛋,“你是祖宗,比明星高贵多了。”
    炙玄听着还算受用,嘴角轻扯出一抹笑容。
    很快地,皇子殊骑着那匹魂兽白马走到了他们不远处。
    江朝戈遥遥看着马上的虞人殊,看着他那头耀眼的、纯粹的银色长发,心里万般感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居然已经过去了快三个月,有时候回忆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都还如同一场梦。
    孟升将他拽到角落,轻轻撞了撞他的肩膀,小声说:“看到了吗?那就是天戎锏,皇子殊有了它,真是如虎添翼啊。”
    虞人殊背后背着一把淡琥珀色的锏,目测有一米多长,儿臂粗,锏身如节鞭般一棱一棱的,江朝戈从来没碰过锏,但他可以想象,这么一根带棱实心棍,就算隔着铠甲都能把人内脏打爆。
    他当时挟持虞人殊的时候,大脑一片混乱,根本没注意武器,现在想想,要不是虞人殊想独吞炙玄刀,用这天戎锏随便抽他一下,他就废了。
    炙玄撇了撇嘴,“原来是狰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江朝戈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老远就闻到狰的味道了。”
    孟升脸色一变,“那狰能闻到你的味道吗?”
    “我怎么知道我吃过的是不是这只,我活了那么久,吃过的东西太多了。”
    孟升道:“安全起见,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江朝戈匆匆看了虞人殊一眼,跟着孟升扎进了人群中。
    到了客栈后,孟升长吁一口气,“皇子殊当初居然会假装受你胁迫弃掉武器,看来他对炙玄刀是相当执着啊。”
    “还好碰上你了。”
    孟升摆摆手,“我现在想起来都后怕,那把天戎锏,光是看着就觉得气势不凡,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见到天级魂兵器。”
    江朝戈点点头,也是心有余悸,“早知道是这么厉害的兵器,我当时也不会莽撞地去挟持他。”
    炙玄语气相当不爽,“一只狰而已,至于你怕成这样吗。”
    江朝戈无奈道:“小祖宗,对你来说只是一只狰,对我们来说那可是天级魂兵器。”
    炙玄高声道:“你想做我的魂兵使,就不许在我面前夸别的兵器!”
    江朝戈挑起眉,“还有这种规矩?”
    “有。”炙玄理直气壮地说,“谁准你说他厉害?我比他厉害多了,要不是你这个废物,我才不会这幅样子!”
    江朝戈忙道:“我的错我的错,炙玄大人才是最厉害的。”
    炙玄灿金色的眼眸直冒火,狠狠瞪了他一眼后,转过了身去,拿后背冲着他们,生闷气去了。
    江朝戈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脊骨,“祖宗?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