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品:《农女珍珠的悠闲生活》 平安有些怯怯的看着刘平,转头看看身旁的姐姐。
珍珠温和的朝他笑着,“谢谢,刘掌柜。”
“别客气,这是平安小哥吧?今年几岁了?”刘平一一打量着胡家的这几个孩子,还别说,长得都挺好的,女孩白皙清丽,男孩眉目端正。
“八岁啦。”刘平温和的询问,平安渐渐放松下来,脆生生的接着说道:“明天我和大哥就要去私塾了。”
“是嘛,那可是好事,在村子里还是到镇上来呀?”胡家倒也有些见地,舍得让家中的孩子都去念私塾。
要知道,即便是镇上的人家,也不是每户都都舍得送孩子去念书的,毕竟,每年的束修加上笔墨纸砚是笔不小的费用。
说话间,虚掩的房门被轻轻推开。
羸弱清贵的苍白少年缓步走进。
顾祺一身青玉锦袍,领口与袖口绣着精致的暗纹,头上的白玉冠衬着英挺的眉毛,幽暗如水的眸子温润清冷,整个人宛如水墨画中走出的人儿。
珍珠心中不由暗自喝彩,这小子虽然一直病歪歪的,却丝毫无损他通身的世家风范。
她放下茶杯,起身相迎。
胡家人瞧着,连忙跟着站起。
“顾五哥哥,许久不见,身体可好些?”少年的脸色依旧苍白无血色,但是,原本有些凹陷的脸颊却渐渐长了些肉,使其看起来,多了一丝少年人应有的生机。
顾祺没有血色的薄唇轻抿,嘴角勾勒出一道上扬的弧线,温润的眼神随着笑意微微弯起,“多承妹妹记挂,已经好了许多。”
“胡大叔、胡二叔。”顾祺拱手行了个晚辈礼。
“……不,不敢当。”胡长林连忙紧张的回礼,世家大户的少爷给他们行礼,当真是担当不起呀。
胡长贵更是诚惶诚恐,连连躬身回礼。
虽然胡家兄弟都见过顾祺,可,潜意识里低人一等的尊卑观念还是深远的影响着他们。
一番见礼,众人落座,刘平扶着顾祺坐好,便垂手站在了他身后。
珍珠瞧着胡长林胡长贵都只坐了半边凳子,腰背挺得笔直,两人要多拘谨有多拘谨,反倒是小辈的平顺平安自在些,只一脸好奇的偷瞄着一身清贵的顾祺。
翠珠则安安静静的待着,只是袖子下的两只小手不时绞动,道出了她心中的紧张不安,毕竟,翠珠十三岁了,对很多事情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个年龄在这时代,已经算是大姑娘了。
似乎是看出他们都拘谨,顾祺微微一笑温和的说道:“上次去望林村拜访,承蒙款待,还没来的急道声谢呢。”
“……不,不,顾五少爷能光临寒舍,是胡家的荣幸。”胡长林陪着笑脸,小心的回答。
确实如此,他们望林村在这附近十里八乡,只是一众小村落里不甚起眼的小山村而已,村民即不富裕景色也不特别,几十年来从没出过啥大人物,绝大多数村民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像顾祺这般世族大家出身的公子,在村民们看来,那就是天上的月亮般高不可攀。
顾祺上次去胡长贵家后,村民们明里暗里羡慕的嫉妒的不知凡几,胡长贵不常出门,所以大伙都围着胡长林旁敲侧击的打听顾祺的各种消息。
顾祺笑着与其寒暄了几句家常,胡长林都小心翼翼的回答着。
没过一会儿,场面就有些冷了下来。
顾祺毕竟只是个半大小子,而且长年病弱,对于接人待物寒暄客套都不甚熟悉,能和胡长林说上几句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珍珠暗笑,瞧着场面有些尴尬,她便笑着开口:“顾五哥哥,你家的猪肉吃完了吗?”
珍珠一开口,顾祺的眼神就亮了亮,转头看向她温和的笑道:“没有,那么大一头猪,哪有那么容易吃完。”
“光你一个人吃呀?那可是近两百斤的肉呢,得吃到什么时候才完呢?肉放太久了也不好吧?”就算他一天一斤,都得吃半年多呢!即是有冰窖,肉放太久了营养都流失了。
“都放冰窖里呢,你家的猪肉合少爷胃口,得好好留着,这猪得养一整年才能宰吧,吃完这头猪,少爷得明年才有猪肉吃了,可不得小心留着嘛!”刘平掐着日子算着,胡家一年才养一头猪,怎么地都得好好给少爷留着。
“……”珍珠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耐心解释道:“猪肉还是不要放太久比较好,如今正值正月,天寒地冻的,还可以留一阵子,等到三月天气回暖,春雨绵绵空气潮湿的时候,就不要再吃了,我家的兔子和土鸡都给你们留着,不会缺肉的,猪肉还是快点吃完比较好。”
春天空气潮湿细菌滋生,即便放在冰窖中,肉还是不安全的。
顾祺看着女孩认真劝说的脸庞,有股暖流直没心房,他当即笑着点头,“好,到了三月就不吃它了。”喉咙一阵痒意,他没能忍住,咳了好几声。
见女孩睁大眼睛担忧的看着他,顾祺反倒笑得坦然,如今他能只咳这几声,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家里的兔子有好几只个头都够大了,过两天给你们送过来,家里又多养了二十只鸡崽,等我家新房子起好,还要养上两头猪崽,顾五哥哥,你不用担心没肉吃的。”见他虽然咳了几声,却没再像从前般咳得撕心裂肺,想来病情已经有了好转,珍珠这才煞有介事的说道。
刘平听着脸就有些抽抽,少爷哪是爱吃肉呀,只是吃不了别的东西罢了。
“那顾五就多谢妹妹了!”顾祺朝拱手道谢,眼里满是笑意,“你家要起新房子?”
“嗯啊,准备挖地基了,等新房建好,顾五哥哥来我家玩吧。”新房建成还需不少时间,到时已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顾五的身体应该能好上许多,出门散心还是可以的。
“好,到时候一定会去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我不在的时候,找刘平也行。”顾祺认真叮嘱道。
胡家有多简陋,他是亲眼见过的,新建一处房屋,是件好事,她家境不好,自己又不好明着资助于她,别看女孩年纪不大,可那心眼可不少,自己要是直接给她银子,她指不定拿什么眼神看他呢。
好在,她家如今腌制起腊味卖与那酒楼,生意还算不错,年前他也让顾忠定了百余斤腊味,作为年礼送回京城。
她家的腊味虽然他没尝过,不过,顾忠和刘平几人吃了都说好,他们都是吃惯了各地美食的,即是都说好,那滋味肯定差不了,生意做得长久,她家的生活自然会渐渐好转。
这时,一伙计走近刘平,轻声说了句:“掌柜的,厨房说,饭菜已备好,可以上菜了。”
刘平弯腰与顾祺低语几句,顾祺点头。
“胡姑娘,天色渐晚,少爷令厨房备了饭菜,吃过晚饭去看花灯正合适。”刘平算是看出来了,胡家这一大家子,胡珍珠是个能说上话的,便笑着与她说道。
珍珠眨巴眨巴眼睛,还没进福安堂前她便猜到了,也没纠结,便朝胡长林胡长贵询问了几句,两人自是让她做主。
珍珠笑笑,道了声谢后,就不客气的招呼大伙跟着刘平去了吃饭的饭厅。
顾祺身体不好,就让刘平出面待客。
才走出房门没多会儿功夫,他就已经身乏体虚,脸色泛白,勉力站起身子笑着与众人告了别,顾祺便缓步回房歇息去了。
顾祺最近慢慢吃得下东西,身体确实有所好转,可长久亏空的身体,可不是一时半会能调养好的。
珍珠午饭吃得挺饱的,可看到满桌热气腾腾的菜肴也感觉饿了,她大致扫了一眼,菜式多样摆盘精致,想来味道应该不错,最可贵的是有两盘绿油油的叶子菜,这大冬天的,吃了一冬天的萝卜白菜,翠绿的叶子菜才是精贵又稀罕的菜肴。
一顿晚饭,胡家大小六人也算吃得尽兴,刘平尽职尽责的热情招呼着他们,不时的说些关于城西庙会的有趣的地方,或是看花灯的最佳场所,说说笑笑间,时间就过得很快。
出了福安堂,天已黑尽,满街的灯火已点亮夜空。
告别了刘平,六人随着人群一路向着西门走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碰瓷的?
上元节的夜晚皓月高悬,灯火璀璨,天气虽然寒冷,却也浇不灭老百姓看花灯闹元宵的热情。
汹汹的人潮喧哗不已,流光溢彩的花灯映衬着街道两旁,路人或抬头观赏或行止匆匆。
“姐,你看,那边那盏花灯好漂亮呀!”男孩清亮的声音透着兴奋。
“平安,别乱跑,人多,一会儿走散了,你可别哭鼻子。”一旁的女孩拉着男孩淳淳告诫。
女孩一身浅红素袄月色襦裙,身形纤细脸庞秀丽,只见她脸上笑意盈盈,神态从容淡定,半垂的眼眸划出好看的弧形,正是出门看花灯的胡珍珠。
“我才不会哭鼻子咧……”平安皱起鼻头不满的撅起嘴。
“呵呵,我们平安长大了,不哭鼻子啦。”翠珠摸摸平安红彤彤的小脸蛋,笑着说道。
这孩子自打知道能出门看花灯,便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
珍珠拽紧他的小手,怕他太过激动,自己跑哪都不知道了。
城西的庙街热闹非凡,各种摊贩吆喝不断,许多摊位前都围满了大人小孩。
卖吃食的、卖花灯的、卖胭脂水粉的、代写书信、算卦的、还有耍猴儿卖艺的……熙熙攘攘的排满了道路两侧。
平安平顺一路两眼发光的看过来,看到耍猴儿戏的,纷纷迈不动步子,两人都一动不动的看着猴儿翻身打滚作鞠躬,直乐得手都拍红啦。
随后猴儿捧着锣钵绕场一圈,有钱的会打赏几文赏钱,没钱的或是不想给的便后退散去,一圈下来,猴儿的锣钵里也能有个几十文钱。
胡长贵带着两男娃看了半晌,看见猴儿过来,也自觉的摸出两文钱,让孩子们一人丢了一文。
珍珠对耍猴儿没啥兴趣,便拉着翠珠去看旁边的猜灯谜台子,胡长林不放心两个小姑娘,便与胡长贵打了招呼,跟了过去。
猜灯谜自然是要识字才能看题猜谜底,所以,这台子附近都是些头戴儒巾文质彬彬的读书人,还有好些身边跟着丫鬟婆子,头上戴着帷帽或是面纱的妙龄少女。
当然,似她们这般衣着普通打扮朴实的老百姓也不少,都三五成群的围着花灯试着猜灯谜。
珍珠现在的视力超级好,即使隔着老远,那些色彩缤纷的彩灯上,细小工整的灯谜她照样看得一清二楚,只可惜,虽然跟着玉生认了不少生字,但要猜字解谜,她还是差了些。
翠珠却是很高兴,虽然她认不全灯谜上的字,可是,以她才学了短短这一段时间来说,能认出一部分,她也乐得眉眼带笑啦。
两人并不去猜灯谜,只围着台子绕了一圈,看看各种各样花灯上的谜题,也是很有意思的。
绚烂的彩灯在夜空中,散发着夺目的光彩,两人着迷的看了几圈,这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了悬挂彩灯的柱台。
珍珠带着荷包,里面装了不少铜钱,她拉着翠珠在路旁卖胭脂水粉的小摊上驻足停留。
先是买了四把桃木梳子,一把给翠珠,一把给玉生,还有两把留着自己和平安用。家里的梳子是公用的,珍珠还是习惯自己用一把,没条件的时候只能凑合,现在有条件了,当然得顺着自己心意来。
翠珠笑着收下,她有梳子,只是已经旧到断了好几个齿了,能换把新梳子,自然是高兴的,珍珠手头攒了不少铜钱,翠珠也没跟她客气。
小摊上有不少颜色鲜艳款式精巧的绢花,翠珠拿起一朵鹅黄色的绢花,朝珍珠发髻一比划,娇嫩的鹅黄衬着白润的皮肤很是明艳,翠珠满意的直点头。
珍珠不以为意,她可不想顶着一朵硕大的绢花招摇过市,虽然看别人头上戴着还挺赏心悦目的,可真自己戴着,还是挺别扭的,想来她还需要时间才能彻底融入这个社会。
虽然她不喜欢,却还是买了绢花,翠珠十三岁,正是青春爱美的年龄,小姑娘这么喜欢,自然要买两朵。两姐妹又各自挑拣了几根颜色素雅的头绳,这才付了钱银转身离开。
至于摊上的各色胭脂水粉,珍珠瞅了一眼,便不感兴趣了,在现代用惯了各种各样的护肤品,这古代的初级护肤品她还真看不上眼,再说,有了灵泉的滋润,她们两个小姑娘的皮肤都是白嫩嫩水润润的,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
看完花灯后,两边人马便会和在一起,从街头一直逛到街尾,平安与平顺的手里多了好些零嘴,饴糖、姜饼、麻花、香瓜子、炒栗子……乐得两人嘴巴都合不拢。
每样都买了一些,顺便带回去一些,翠珠和珍珠手里都揣了两三样,多数都是胡长林给买的,照他的话说,以前没能吃的,如今一次都补齐。
夜色渐浓,寒意深深,胡珍珠一行人随着人流走在回程的路上。
与赵大山父子约好的时辰将至,胡家人加快了步伐。
平安今儿一天都兴致高昂,赏了各色花灯,看了耍猴儿的,还买了许多好吃的,他心里甭提多高兴了,只是,此时夜已渐深,高涨的情绪一松懈,小小的人儿已经开始犯困了。
只见他“啊~”的一个哈气,眼皮都有些睁不开了。
胡长贵看着有些好笑,停下身子,准备把他背回去。
不曾想,拐角处冲出一个人影,“嘭~”的一下撞到了平安身上。
平安一个踉跄差点倒地,而撞到他的人影却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事情发生得太快,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躺在地上了。
大伙皆惊得面面相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