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作品:《重生之掌上明珠》 当初,因为他,谢府掀起了多大的风波,阖府清誉险些毁于一旦!
谢弥逊的母亲不是别人,正是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美名满京都的才女谢悠然。本来,当年,谢悠然可是准太子妃的热门人选之一,说是之一,不过客气罢了,依谢府的地位,再加上后宫太后娘娘的安排,谢悠然定然能坐上太子妃的位置。
却哪里料到议亲前夕,谢悠然忽然失踪,谢府几乎翻遍了整个上京,竟然无法找到她一点儿踪迹。
后来,爹终于在一个小镇找到了姑姑谢悠然,只是此时的谢悠然,却已经是一个有着八个月身孕的孕妇了!再后来谢悠然难产而亡,爹就把襁褓中的谢弥逊带回了家。
本来爹爹是对这个孩子极其厌恶的,要不然也不会从抱回来交给娘亲后,三年里看都没去看过他一眼。只是这谢弥逊倒也命大,竟然活了下来,而且三岁的时候,忽然从自己居住的房子里跑了出来,又因缘巧合碰到了爹!
直到现在,谢蘅都无法理解自己爹的心思——
若说以前是恨不得世上没有谢弥逊这个人才好,这之后却简直就是把这小子给捧上了天!竟不但谢弥逊的一切待遇比自己和哥哥这样的嫡出儿子还要好,甚至还异想天开想把谢家交给谢弥逊打理!
虽然最终作罢,却又放出话说,要把妹妹谢玉嫁于谢弥逊为妻!
不就是一个贱种吗!也不知爹爹怎么想的,竟是无论如何要把谢弥逊留在谢家!甚至大哥抬出同姓不婚的律条,爹竟说什么“阿逊的‘谢’姓不过是权宜之计,总有一日,阿逊会回归本宗的,同姓不婚之说自当作罢”!
竟是一副铁了心要把妹妹给谢弥逊的样子。
谢蘅和大哥都明白,以爹爹的地位和权势,真要给谢弥逊换个姓,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谢弥逊那个贱种,怎么配得上气质高华的玉儿!
好不容易八年之前这小子突然失踪,所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都不住庆幸这小子不见的好!
转眼间八年过去了,便是执拗如爹爹,也淡了再去寻他的心思。还以为那谢弥逊早成一堆朽骨了呢,却没想到他竟然还活着!
也不知道这些年,他都躲到哪里了去!明面上有爹疯一样的四处打探,暗中大哥也秘密派出了很多人去寻找,却都没找到!却在这大名镇,教自己给碰着了!
谢蘅冷笑一声,身子缓缓后倚:
“阿逊你自然是威风!可我倒想知道,若不是依仗我们谢府,依仗爹爹的宠爱,你的威风还能有几多?你眼里看着刘柱是仗着谢府势力的一条狗罢了,殊不知,本少爷眼里,你又有什么两样?离了我们谢家,你就狗屁不是!可我们谢家给你多少,也可以拿回多少,别以为冠上了个谢字,你就真是我谢家人了!”
谢弥逊冷冷的瞧着一副趾高气扬的谢蘅,神情忽然有些古怪,施施然坐下:“是吗?谢蘅,我本来还犹豫着要不要回谢家呢,既然你如此说,那我明日就让人准备车马,回去一趟算了!既然要做谢府的狗,那也要做的名副其实不是。谢蘅,不然咱们现在就打个赌,看我把你的话说给你爹听后,是我真沦落成谢府的狗,还是你被揍成死狗都不如!”
“你——”谢蘅一下站了起来,本是想激了谢弥逊再也不回谢府的,哪知道却适得其反,顿时就有些气急败坏,根本没注意到阿逊提到自己爹爹时不是说的“舅舅”而是,“你爹”。
却被旁边的谢玉给拉住。
谢玉不愧是谢家人,尽自生的袅娜多姿纤秾适度,眼眸流转间,别有一番世家女子的高贵:
“表哥,玉儿有礼了。”
谢弥逊瞟了一眼谢玉,冷淡的嗯了一声。
谢玉看着谢弥逊一张风流倜傥的脸,心里暗恨,从小就讨厌这个表哥,每次两人一起出去,别人看到他后,就再没人关注自己。而且,最可恶的是,明明是个父不详的贱种罢了,骨子里却生生比自己这世家贵女还要傲气!
要让自己嫁给他,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再抬头,谢玉已经很好的收敛了眼中的厌恶,换上了一副温婉的模样:
“刚才哥哥说话多有得罪,还请表哥见谅。玉儿知道,表哥从小便有大志向,表哥这样的人,又岂是我们谢府能留得住的?只是爹爹有时难免糊涂,更有这世间多俗人,专爱挑人家短处,表哥一日在谢家,便难免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妹妹心里倒是觉得,表哥也算是半个谢家人,表哥这样的,谢家便是养一辈子又如何?左不过,多费些银子罢了!”
不低不高的声音,却是句句带刺。
谢弥逊的手慢慢收拢,渐渐攥成拳头——
从小到大,自己耳边便灌满了这样或明或暗的嘲讽甚至谩骂,内容无一不是指责自己赖在谢家,不过是想要垂涎谢家权势财富罢了。八年了,所有的一切仍是没有分毫改变,这谢府少爷小姐的眼中,自己依然不过是一个下贱无比的依附他们还包藏祸心的贼人罢了!
“阿逊——”一直静静听着的霁云忽然开口,又拉过谢弥逊的手,把那攥到发白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所谓清者自清,这世间自以为是的人太多了,你都要生气的话,那还活不活了?”
“你说谁自以为是?”在谢弥逊面前吃了瘪的谢蘅脑门上青筋都迸出来了,真是反了,连个小厮都敢跟自己这谢府少爷叫板!
霁云瞥了一眼气急败坏的谢蘅:“谢少爷果然还不算太愚蠢,终于知道自己如何的自以为是了!”
“你——”除了谢弥逊,谢蘅还是第一次碰见有人敢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刚要出言呵斥,却被霁云打断:
“两位高贵的少爷小姐既然非要赖在我们家不走,我这里倒有一个故事讲给你们听:说是有一只乌鸦,得到了一块腐烂的老鼠肉,乌鸦很高兴,把腐肉当宝贝一般衔着。这时空中有一只美丽的凤凰从天上飞过,乌鸦害怕凤凰抢它的腐肉,便发出“吓”的一声来恐吓凤凰。凤凰见了,嘲笑乌鸦:我非高枝不栖,非美食不食,非甘泉不饮,区区一块腐肉,怎么会去跟你乌鸦争!”
说完用力握了一下谢弥逊的手,鄙夷的瞧着谢蘅和谢玉道:
“我家阿逊就是天上的凤凰,而你们,不过是那无知而鄙陋的乌鸦罢了!现在,抱紧你们的腐肉,走吧!”
谢弥逊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一眨不眨的盯着霁云。李虎瞧着霁云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明明阿开还那么小,怎么就懂得这么多啊?瞧把那两个什么少爷小姐给说的脸红得和猴儿屁股一般,真是太解气了!
谢蘅和谢玉终于再也坐不住了,同时站了起来。
谢玉俏脸通红,再顾不得淑女的风度,一跺脚冲着道谢弥逊道:
“表哥,这小子的意思是不是也是你的意思?”
谢弥逊骄傲的抬头:“那是自然!”
谢蘅怒声道:“既如此,谢弥逊你最好牢记你今日的话,不要再对我们谢府有什么非分之想,还有玉儿,也不是你这般身份的人能配得上的!你只要记着,我们谢府的一草一木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小亭外突然一阵尘土飞扬,却是本在旁边候着的李虎不知从哪里摸了把大扫帚奔过来,嘴里还不住嚷嚷着:
“臭乌鸦,快走,快走,你们的腐肉,我家公子才不稀罕呢!还赖在我们这里,想要找打不是!”
一向自诩门第高贵的谢蘅和谢玉人生中第一次不但没被人放到眼里,还被狼狈不堪的扫地出门!
凉亭里,谢弥逊忽然长臂一伸,牢牢的把霁云抱在怀里,任凭霁云如何挣扎,却是怎么也不肯放手——谢府人的眼中,自己不过是一只躺在烂污中的臭虫罢了,怎么践踏都不过分,便是自己,也明白,一旦身上没了谢府的光环,自己不过是个永远见不得光、永远被人们鄙视的私生子罢了!惟有自家云儿,真是傻啊,竟然说,自己是天上的凤凰,自己这样一身污浊的人,又怎么配……
32安东之行
“走吧,上车吧。”
谢弥逊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明媚,李虎大张着嘴巴,连手里的簿册掉到地上都没有发觉。
霁云却是一脸的不乐意:
“你们都骑马,为什么独独我要坐车子?”
上辈子自己就无比向往纵情山水、骏马驰骋的日子,好不容易这辈子重新来过,自然要把曾经渴望的都尝试一遍。
“好。”谢弥逊却仍是好脾气的样子,哪还有一点儿面对谢府诸人时桀骜不驯的模样?
“这些马性子都太烈,我已经帮你准备了一匹好马,等咱们到了安东,自然就可以见着了,云儿就先委屈片刻可好?或者,我陪云儿一同呆在马车里?”
“算了吧。”霁云一口回绝,阿逊近来便真真如退化成婴儿般,实在是粘人的紧,不时便要抱自己一下,早知道如此,自己当初就不讲那么一个故事了。好像就是从那日起,阿逊就染上了这么个坏毛病的!
也不待阿逊再开口,霁云便自顾自快步往停在外面的马车而去——阿逊从不曾骗过自己,既然说已经在安东准备了一匹好马,那就定是真的了。
哪知道虽是百般小心,身子仍是一轻,再抬头,已经被阿逊牢牢抱着往马车里送去——
“阿逊!”霁云很是抓狂,阿逊是不是把练的功夫都用到自己身上了?明明自己计算好了的,距马车这么短的距离,阿逊不可能赶过来的,“我自己有脚,以后不许再抱了,不然,我就真恼了。”
“这次例外,马车太高了。”谢弥逊低低的笑着,心里却是满足的不得了。
霁云无奈,实在是挣又挣不脱,无论自己如何着恼,这人又只是笑嘻嘻的,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只得任他抱到了车上。
李虎已经骑了匹马跑过来,手里还捧着盘儿水灵灵的桃子:
“阿开,你最喜欢吃的桃子。”
还以为今天会错过呢,幸好卖桃儿的人来得早。
霁云接过来,看那桃子已经洗的干干净净,拿起一颗大大的咬了一口,然后笑眯眯的冲着李虎道:
“嗯。真甜,阿虎,谢谢你啊。”
又拿了颗桃子递给车夫位置的夏二牛:
“二牛,你也吃。”
夏二牛是看守容府别院的夏老伯的儿子。
本来夏二牛是在城里一家镖局当差,据说报酬还蛮可观的,可夏老伯自打见了霁云后,就认定了霁云是容家人,本想自己跟在身前伺候,可一来自己年纪大了,二来,这别院也离不得人,便二话不说,把儿子夏二牛给叫了回来,令他不许当镖师了,跟在霁云面前当车夫好了,话里话外,已是把霁云看成了小主子一般。
夏二牛也是个孝顺的,听爹说让自己回来伺候小少爷,二话不说的就辞工回来了。
看霁云递过来的桃子,夏二牛很是感动,道了谢后拿在手里——听爹说,当初主子在时也是这般做派,对他们这些下人都可亲的很。
谢弥逊和李虎各骑了一匹马再加上楚昭送的两个护卫,四人分开左右两边护着霁云的马车很快离开大名镇上了官道,直奔安东而去。
安东是有名的鱼米之乡,也是大楚的“粮仓”,大楚每年的粮食,几乎有一半都是来自于安东。
除此之外,安东的丝织品在大楚也是有名的紧,名动天下的织锦坊就是在安东。
也因此,安东自来就有“小上京”之称,端的是南来北往、商贾云集。
自然,霁云此次赶往安东,除了生意上的事情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送青公子回家。
两年了,每每想起青公子,霁云都会黯然神伤。谢弥逊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可青公子当日留下的东西实在太少了。本来两人寄希望于李氏玉娘,哪知楚昭走后不几日便派人快马加鞭赶来,只是那人送来的却不是关于青公子的消息,而是一罐儿骨灰!
却原来那李氏玉娘竟是个烈性女子,在得知青公子死讯后,竟自尽而亡!
霁云把两人骨灰合到一处,又大哭了一场,也派出了更多人寻访,只是除了青公子临终时所说的“青川”外,再无其他线索。
两年里,霁云已经去了不下四个“青川”,可寻访结果,都和青公子无甚干系。一月前,偶遇一个来自安东的商人,言谈间说道安东也有一个青川,风景很是秀丽,霁云听后不由心动,当即决定到安东去一趟。
正自闭目沉思,马车外忽然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霁云愣了一下,忙探头往外看,却是本来好好的天儿忽然下起雨来,也不知下了几时,外面谢弥逊和李虎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紧紧的贴在身上。
霁云愣了一下,忙招呼两人:
“快上来。”
看霁云探头,谢弥逊拨转马头就跑了过来,低头任霁云帮他擦去一脸的雨水,神情焦灼道:
“云儿安心坐在车上就是,我和阿虎没事儿。这荒郊野外的,我们要快些赶路,我记得前面不远应该有一家客栈,咱们赶得紧些,天黑前应该能赶到。就是下了雨,路上会颠簸些,云儿你坐稳了。”
霁云朝远处望了望,一片白茫茫的,却是看不到什么,知道谢弥逊说的有理,只得点点头,嘱咐几人小心,这才回到车里。
好在又赶了半个时辰,终于到了一个小镇,距离官道不远的地方,依稀能看到客栈的招牌上“好再来”几个大字。
谢弥逊长舒了一口气,忙打马上前,李虎和夏二牛也忙跟了上去。
却没想到,来到近前,竟是被挡在了客栈外。和他们一样被挡在门外的还有一辆青布马车。
“已然客满了吗?”谢弥逊不由很是诧异,明明瞧着客栈里很是冷清的,不像住满了的样子。
“对不住了,客官。”掌柜的一脸抱歉的样子,“客栈里倒是没有多少人,只是被人包下了——”
这又是风又是雨的,小镇上又自己一家客栈罢了,掌柜的也不忍心把人拒之门外,只是对方身上还有郡府的腰牌,自古民不和官斗,郡守府的人,自己又怎么惹得起?只得答应下来。
“掌柜的再去问一下,也不是要难为你,委实是我家老主人的老毛病犯了,得赶紧找地方安置。”青布马车的车夫一脸焦急。
“是啊。”几个人中,夏二牛算是个老江湖了,看掌柜的还在犹豫,忙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走上前,陪着笑脸道,“大伯,劳烦您再去帮我们通融一下,都是出门在外的,谁都不容易,客栈那么多房间,空着也是空着不是?您悄悄把我们安排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谁还能怪罪了您去!”
“掌柜的,不然,就让他们都到我住的院子来吧。”一个声音也突然□来道。
几人抬头瞧去,却是一个和谢弥逊年龄相仿的年轻公子,一身青布儒衫,寥落的秋雨中,那人打了一把素净的雨伞站在空空的院子里,竟是说不出的清悠高远。
“也罢。”掌柜的也觉得这些人的情形着实可悯,而且镇子委实太小,雨这么下着,看着一时半会儿的也停不了,这要硬着心肠把人撵走的话,也委实狠不下心来,便点了点头道,“就麻烦几位客官和傅公子挤挤吧。你们手脚轻些,别弄出什么动静来,安安生生的住这一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