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品:《重生之掌上明珠

    “让阿呆留下。”
    不但小小的身子站的笔直,便是口气中也充满了上位者的威严。
    “不行。”黑衣人毫不犹豫的拒绝,“这批孩子中,阿呆武功医术都是最高的,这次你的解药,就是他配出来的。我想把他放在你身边——”
    却被男孩突兀打断:“你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告诉他,以后他和我们再无任何关系,他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容霁云。”
    黑衣人明显没有料到男孩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容霁云,这又是那瓣蒜那颗葱?
    “对我而言,这世上最重要的人。”男孩似是看破了黑衣人的心思,一字一句道。
    黑衣人顿时就有些吃味:
    臭小子,她是最重要的人,那我呢?
    看男孩脸色越来越难看,沉吟了下,终于无奈的点头。心里失落之余,又有些小得意,放儿还真是有心,竟把自己平常说的话记了个十成十。
    只是放儿有一点不清楚的是,阿呆确是那批孩子里武功最好医术最高的,可却也是从不愿杀人的,阿呆的外号也由此而来。
    不过阿呆不杀人并不是因为他心软,只是因为,他觉得没意思。是的,阿呆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胎——从不搭理任何人,也从不允许任何人搭理他,没事儿就喜欢一个人蹲在墙角,甚至对着只蚂蚁一坐都能坐一天。偏是即便如此,他的功夫仍然是最强的。只是每次想让他杀人,那家伙却总是用一副看白痴的神情,然后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说实话,若不是可惜这实在是颗好苗子,自己早忍不住拿他试剑了!
    本来自己是想说,放儿的情况还不是太稳定,所以才想着让他跟在放儿身边的,只是若想让他保护谁,那个被保护的人八成是要哭的!
    现在放儿却要把他给另一个人。容霁云吗,听名字就是个女孩,放儿这么小就已经有目标了吗?不错,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外甥,很有自己昔日的风采吗!只是放儿口口声声声称那是他最重要的人,却让自己心里很是不爽。有时间了倒要去瞧瞧,这丫头会生的怎样一副勾人的样子……
    “不许派任何人接近容霁云。”放儿似是看穿了自己舅舅的心思,正言警告道。
    黑衣人挠了挠头,算了,难得放儿开口提一次要求,自己就成全他吧。而且那个阿呆,自己也委实忍得太久了,就把他踢出去好了,不然,说不定那天,自己就真的会被那朵奇葩给气的崩溃掉,然后摘了他的脑袋掰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只是这样的怪胎,也不知哪个容霁云能消受得了不?敢肖想成为放儿最重要的人,让那容霁云吃些苦头也是应该的!
    第二日,方修林一大早就赶来,故作不经意的告诉霁云,那个男孩子真是没家教,竟然说都没说一声就自己离开了。
    霁云怔了一下,却也没有过多的表示。
    方修林更加放心了,自己本来担心,霁云会不会喜欢上那个男孩子,现在看来,霁云就是典型的小孩子心性,不然,怎么可能这么无动于衷?
    方修林有信心,只要容霁云长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她一定会喜欢上自己。
    霁云看着一时咬牙一时欢喜的方修林,只觉内心更加厌恶,再次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半夜时分,霁云猛地睁开眼睛,说不清为什么,可霁云就是觉得屋里好像多了个什么。
    正要撑起身子去瞧,却被墙角处一团白色的物事吸引了视线,自己记得,好像白天那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怎么会有一团白色的东西?
    正自糊涂,那白色的东西却忽然动了起来,竟是飘飘忽忽的往霁云的床边而来。
    “你——”饶是霁云胆大,却仍是骇的叫出了声来。
    可下一刻,霁云吃惊的发现,无论她如何张大嘴巴,竟是怎么也说不出一个字。
    那团白色物事也已来到了近前,却是一个人,借着昏黄的月光,直直的盯着霁云的眼睛。
    霁云很好的掩饰了眼中的冷意,故作恐惧的拼命挣扎。
    白衣人头猛往前一伸,正定格在霁云的脸上方,饶有兴味的等着瞧霁云魂飞魄散的恐惧模样。
    霁云长长的舒了口气——自己果然草木皆兵了些,这么幼稚的家伙,怎么可能是方府派来试探自己的?
    停下动作,冷冷瞟了白衣人一眼,唬的白衣人猛地一怔,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自己是来吓人的,怎么这会儿被吓住的好像是自己了?
    顿时就有些不忿。白衣人重重的哼了声,终于收回视线,提了个板凳坐下来。然后一伸手就掀开被子,嗤啦一声撕破了霁云腿上的衣物,霁云两条白生生的小腿儿就暴露在冰冷的空气里。
    男子颇有兴味的冲霁云眨了下眼睛,手也忽然停住,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哪知霁云却已经闭上了眼睛,别说惊慌失措了,竟是看不也肯看他。
    男子眼睛闪了闪,脸就塌了下来,想了想从怀里掏出根长长的银针,忽然抓起霁云的腿狠狠的扎了几下。看霁云仍是没有反应,不由大感无趣,又拿起银针胡乱的往霁云腿上刺了几下,然后气哼哼的打开窗户没了踪影。
    霁云睁开眼来,颇为深思的瞧着窗外黑漆漆的夜空:
    这神秘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最后霁云实在想不明白,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人或许就是个疯子罢了!而且还是个武功高强的疯子。
    更好笑的是,怎么说被欺负了的人也是自己吧?怎么这人却是被气的不轻的样子?
    想不通索性不想,霁云艰难的起身拉上被子,静静的睁了一会儿眼,终于又睡了过去。
    只是霁云再也没有想到,从那天开始,每到夜半时分,白衣男子都会飘飘忽忽的出现,来了之后无一都是先看霁云的反应。
    可饶是两人越来越熟识,霁云却从来都是把他当成透明的一般。到最后,霁云甚至已经完全习惯了这个夜半出现的不明生物,即使白衣人气哼哼的恨不得在那张丑陋不堪的脸上盯出个窟窿来,霁云却仍是熟睡如常。
    白衣人气不过,便掏出银针在霁云没有知觉的腿上撒气。而且戳的时间越来越久,往往是毫无章法的乱戳一通后才会趾高气昂的扬长而去。
    转眼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
    期间方家又请了很多大夫来,只是不论那个,帮霁云诊脉后却都是摇头叹息——
    这小女孩当真可怜,不止人长得丑,现在这么小的年纪,竟是连腿都残了。这个样子,以后怕是连嫁人都难啊。
    盛仙玉每每来时,总是摆出一副慈母的样子,看霁云的眼神,竟是比对着方修林还要和蔼。除此之外,每天还变了花样的往霁云房间里送各种好吃好玩的东西,每每搂着霁云心肝肉的不停叫着,然后再嘀嘀咕咕的说几句崔玉芳的坏话。
    崔玉芳自是不甘,可已经知道霁云的身份,生气之余又很是害怕,终是被方雅心拉着亲自赔罪来了。
    当时盛仙玉也在,听下人说崔玉芳母女就在门外候着呢,顿时兴味无穷:这还是传出自己要被抬为平妻消息后第一次见崔玉芳!当即假惺惺的迎了出来道:
    “哎哟,原来是姐姐和心儿啊,快进来快进来,妹妹早说要去姐姐屋内坐坐呢,只是可怜见的我家云儿身子骨太弱了,我这一直守着的不是,也没法离开。”
    看崔玉芳一脸吃了大便的样子,盛仙玉心里暗爽。从前崔玉芳自恃正室身份,又兼着老太太的宠爱,从来不许自己喊她姐姐,反而要求自己和其他奴仆一样尊她一声夫人。可现在自己马上就要成为老爷的平妻了,看她还怎么说!
    崔玉芳心里虽然恨极,无奈此一时彼一时也,只得强压了怒火,勉强笑道:
    “妹妹,说哪里话来,当初都是我考虑不周,才使得云儿病上加病,你以后什么都不必做,只要好好看顾云儿便可。”
    方雅心也福了福身,冲着盛仙玉淡淡道:
    “姨娘。”
    这臭丫头当真可恶。
    盛仙玉就有些不乐意,自己既然要成为老爷的平妻,提前叫自己一声母亲会死吗!可想想方雅心已经定了过几天就要进太子府,自己怎么着也是不敢得罪的,只得咬牙忍了。
    一行人进了屋。跟着的丫鬟忙把手里捧着的精美衣物和美食等奉上,方雅心也跟着自然的坐到床前,握着霁云手时的亲密神情,竟是和亲姊妹相仿,仿佛从前那些不快从未发生过:
    “妹妹,姐姐早想来看你了,可是爹爹说你身体不好,嘱咐我等你有些精神了再来。姐姐现在看着,妹妹果然好多了呢。呶,这是我娘,你以后也当自己的娘就是。想吃什么,想玩什么了,都可同她讲。”
    “是啊。”崔玉芳尴尬的凑了过来,腆着脸道,“云儿有什么想要的吗?大娘这就着人给你送过来。”
    霁云知道方雅心最是细心,这个女人面前,自己决不可露出一点破绽来。当下也就学一般小孩子模样,显露出些几分怯弱几分畏惧并几分受宠若惊来。似是有些敬畏的偷偷瞟了崔玉芳一眼,最后又落回方雅心的身上,刚要摇头说不要,却一眼看到方雅心腰间的一个琥珀色玉石坠儿,眼睛顿时一亮。
    方雅心很会察言观色,笑着摘下玉石坠儿塞到霁云手里:
    “很好看是吧?太子府的东西,我弟弟修明也同你一样,爱的不得了,他手里呀,也攒了好多的玉石呢。不过这东西,还是更适合女孩子,妹妹喜欢的话就拿着玩儿吧。”
    霁云接过那枚玉石,高兴的把玩起来,对方雅心后边的话,却是丝毫没注意的样子。
    方雅心不由有些失望,原以为霁云会因为玉石对修明有些兴趣呢。转念一想又不禁失笑,自己也太心急了,这丫头现在还正是懵懂无知,不然也不会拿了好东西就完全忘了自己和母亲曾经怎样对待过她。有自己这个姐姐在,修明也不是全无机会的。
    盛仙玉撇了撇嘴,这对儿母女果然不安好心!
    霁云恰好张着小嘴打了个呵欠,盛仙玉便站起身形,不阴不阳的对崔玉芳母女道:
    “我们云儿身子骨还弱着呢,大夫嘱咐说要多静养,姐姐和心儿没其他事的话就先回去歇了吧。”
    方雅心笑了下,对盛仙玉的无礼丝毫没放在心上,又细细嘱咐了旁边的丫鬟小心伺候,这才施施然起身,扶了母亲离开。
    三人离开后,霁云冷笑一声,狗咬狗,一嘴毛罢了!只是今天,却有一个意外的惊喜。
    霁云再次举起手里的玉石细细瞧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正愁着怎么把孔松青手里爹爹刻给自己的那枚私印拿回来呢,可巧就得了这枚玉石。无论大小还是颜色都和爹爹刻得那方相差无几!
    11恢复
    白衣人再次到访的某个晚上。
    依旧故技重施的晃晃悠悠飘到霁云床前。
    歪着头对着霁云呆了半晌,忽然伸手用力揪住霁云的两腮往外扯了起来。
    霁云吃痛之下,顿时醒了过来,气的捉住那只冰凉的爪子塞进嘴里就咬了一口。
    等放开手,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霁云不由惭愧,果然年龄会影响到心智吗!自己竟会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
    白衣人被咬的狠了,疼的嘴角直抽抽。下一刻却把印了深深的两排牙印的右手伸到霁云眼前:
    “疼——”
    和人的不着调相比,声音竟是清亮动听,明显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罢了。
    只是,这话语里浓浓的撒娇意味又为那般?这家伙是不是没长眼啊,自己怎么瞅着也都是六七岁的孩童啊!冲自己撒娇?这不是有病吗?!
    霁云顿时就有些尴尬,眼神游移着,就是不看那两排牙印——当然,这么黑,想看可也看不着!
    白衣少年却更加委屈,手再次下移,放到霁云唇边,更加可怜巴巴道:
    “疼——”
    霁云真是哭笑不得,抬手就把那手打了开来:
    “再伸过来我还咬你啊!”
    话音未落,手忽然被人抓住,下一刻在同样的位置也被狠狠的咬了一下!
    “你——”霁云疼的差点儿哭了,这就是以牙还牙吧?再怎么说,自己这幅样子也是个小孩子啊,竟然跟个小孩子一般见识,这货果然是疯子!
    哪知后面还有更离谱的事呢,被咬过的地方忽然一热,却是少年的舌头舔了上去。
    霁云顿时有一种被雷劈了的感觉,简直无语泪先流,果然疯子不可用常理推测。
    若不是看他是为了给自己治腿而来,自己真就要喊人了!
    虽然不知道白衣人是何来历,甚至连他的模样也总是隐在黑暗里,可这家伙恶作剧完,除了在自己腿上不停的戳来戳去,这之前,也还从来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
    霁云毕竟不是六七岁的孩童,自然也就看出白衣人应是为自己疗治伤腿而来,这才能一直隐忍不说。
    没想到这家伙今天却突然如此过分。
    可还等霁云开口呢,白衣人又恋恋不舍的舔了几下霁云的手,抽了抽鼻子委委屈屈道:
    “饿。没吃饭,咬我,疼——”
    霁云的大脑再一次当机:自己理解的不错的话,这家伙的意思是,他没找着东西吃,饿得很了,才会去揪自己脸蛋?至于说方才舔自己的手,其实,是把自己的手当成某个生物的蹄子来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