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作品:《一盏春光[豪门]》 不知为何,第一时间,陈昭想起的,竟然那天在化妆室,某位大明星在自己颈后轻拍的动作。
还有突发的冲突新闻,他和宋家的不合,所谓的“打乱计划”。
“洛一珩他……”
钟绍齐将那仪器攥紧。
“是个窃听器。”
眉心紧蹙,沉默片刻,他复又扭头,向安检员低声解释过后,对方同意让陈昭重新过机。
警报果然不再长鸣。
但陈昭心里的大石,却愈悬愈高。
钟绍齐拍拍她肩膀,指了指前方。
“昨天在我家的时候没有被检查出来,今天又恢复功能,他那边应该有变化”他低声,“去吧,别耽误登机,这边我会解决。”
第41章
整整十六个小时的航程,以往都在飞机上补觉的陈昭,这次倒像丝毫没察觉到时间流逝。
静坐、沉默,始终清醒,她盯着眼前的小荧屏,耳机里传来的印度电影一贯嘈杂配乐,她偶尔扯动嘴角笑笑,末了,还是撑住下巴,低垂眼帘。
思绪不知飘到何处。
一边是父亲不知生死的病危;
一边是挂在自己身上功用不明的窃听器。
于公于私,于情于理,她而今对外界消息一无所知,除了凝重之外,似乎也很难挤出旁的情绪。
倒是隐隐约约,女人某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无论是钟生和自己,还是宋家、洛家……都应该很难平静无事了。
次日下午,四点半。
飞机准点抵达香港国际机场。
离开机舱的瞬间,一阵热浪扑面而来。
四月初的香港,有着于记忆中并无二致的闷热晴天,气温早已“先人一步”升高到三十度。
陈昭不得不将自己雪白长袖衬衫卷到手肘,一边走,一边用随手接过的路边宣传单给自己扇风解热。
好不容易穿过绵密人群,到机场门口,她又一副早有准备的机警模样,冲到大马路边,抢在同行的大妈之前,眼疾手快,拦下一辆刚刚停稳的出租车。
拉开车门,坐到后座。
久久紧绷的神经在空调的冷风吹拂下平静些许,却依旧,来不及喘口气,复又低头。
她对上手机里刚刚发来的、错字连篇的短信,看了好半天,勉强才辨认出具体,报出个地址:“麻烦到柴湾道,东区医院,我有急事。”
司机是个瞧着五十来岁的秃顶大叔,一边听,前视镜里,他视线也在她身上逡巡了好半天,末了,方才吹着口哨,应了句好。
“……”
陈昭冷笑一声,没有再同人搭话的意思,只扭过头去,望向窗外。
双眼所见,从大屿山的寥落人群,到不断交替流转的繁华街景。
曾刻意不去回忆的、过去那六年在香港“流浪”的生涯,就这样不容阻隔地回涌进脑海中。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来香港时,似乎也是这样的光景。
十九岁的女孩,初来乍到,不懂粤语也不懂香港那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从机场离开,只能咬咬牙,搭了部的士,这才按着不久前从钟老爷子那里拿来的父亲住址、一路找去。
在那栋破旧的屋村前,她踌躇止步,从小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女,不住对着楼道里反光的防盗门整理着凌乱的头发,直至最后,才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你好,请问陈正德在吗?我是他女儿陈昭。”
陈昭重复了数遍,很快,门开了一个狭小的缝隙。
父亲的妻子、她的继母,大抵是一眼就从相似的眉眼里确认了她的身份。
可想象中自己作为“恩人”与“亲女儿”而被礼遇的微笑却并没到来,取而代之的,是那个胖女人霎时间柳眉倒竖,狠狠摆手,将门甩出的一声震天响。
她呆立在门口。
门被带上时掀起的乱风,将她好不容易整理好的散乱鬓发,重新吹成个丧家之犬应有的模样。
这是她和父亲“新家”的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嘴脸却并不陌生。
她甚至很确信,如果自己不是苏慧琴的女儿,在大陆的那个家,对她的态度或许会更恶劣。
可她依旧不甘心。
良久,陈昭一咬牙。
倔强又执拗地,叩门、重重叩门,甚至毫不留情、一脚踢去——
“砰”。
一直从猫眼里打量她的女人应当吓得不轻。
也因此,下一秒,防盗门被“唰”的拉开。
她来不及开口讲话,只见女人如发面馒头般臃肿的脸涨红着,从门缝里挤出只手,狠狠地将她肩膀一推。
她一个趔趄。
而女人迅速缩回手,将门合拢,只留一个传音的缝隙。
蹩脚的普通话,并不妨碍扬高的语调:“怎么,还想讨债啊?你以为你什么人!我们自己都养不活,家里没你的碗,滚!”
门重新被合上。
相似的情景,唯独的不同,是这一次,她听见房门里传来小女孩的哭声,和男人“呜呜啊啊”哄着孩子的笑声。
“……”
她不再吵闹,也不再踢门,只贴近门边,在那隔音并不好的门板阻隔之外,听了很久,很久。
听着里头热闹的招呼声,嘈杂的电视声,女孩的哭与笑。
她拥有过又失去的,曾渴望的,原来都给予了另一个孩子。
所以,她只能揣着兜里那仅剩的两百块港币,扭头离开。
那年她才十九岁。
却已经开始明白,贫穷的生活像是压在每一个人肩膀上的秤砣,而善意和情谊是在天平另一侧不值一提的鹅毛。
千里送鹅毛固然情意深重,可那是因为没有被生活高高吊起的比衬。
可她依旧在生活的重压里,渴望过关于“父亲”那个角色,只是被蒙在鼓里,却从没忘记过,小时候,他也曾是她在那个小家里唯一的依靠。
所以,那六年,哪怕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生父、每次都被巧妙地避开,她依旧每隔三四个月就“登门拜访”一次,和女人不厌其烦的争吵一次。
还会用殷红色的喷漆,画出一只,当年为了保住陈正德而与钟老爷子签合约时,曾画下的红色笨猪。
她不要钱,不要回报,但要他陈正德每次看到那只猪的时候,就想起,自己有过一个被抛弃的女儿。
这是她一生不堪回首的所有,也是他唯一亏欠她的人生,她——
“小姐、小姐?想什么呢,到了,给钱咯!”
司机不耐的轻叩惊醒了她的神思。
陈昭猛地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窗外,东区医院的招牌打眼,通体雪白的高楼内外,人流如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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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医院,在香港的一众公立医院里,水平不好不坏,唯一的特点,大概是人多,床位比早高峰还紧凑。
陈昭一路沿着扶梯爬上五楼,见多了在候诊室长椅外挂吊针的病患,还有满头是血在病房外等床位的、扯着嗓子大喊护士的——
因此,在五楼最里间的小病房里,看到陈正德躺在一张临时搭起的折叠床上,双眼紧闭,面白若纸,而只蜷缩着、占一个小角落的时候,她也并不是太惊讶。
彼时。
站在病房门前,陈昭一身光鲜亮丽的打扮,同病房的几个患者正坐在一起看着电视,听得脚步,纷纷抬头看她,窃窃私语。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
坐在“病床边”小板凳上看手机的继母,便先一步察觉到“熟人光临”,当即“腾”地站起,一身肥肉抖抖,迎到她身前。
女人脸上是她从没见过的热情笑容。
甚至迁就她,说起一口不算太流利的普通话,“你、你来了,你爸等你呢,你……”一边说,女人一边把怯生生跟在自己身后的小丫头推到陈昭面前,“这是你妹妹,陈昕——死丫头,还不叫姐姐!”
女孩看着不过十一二岁,被这么一推,迎面对上陈昭冷冰冰的眼神,叫的一句“姐姐”仿佛山路十八弯,语调奇怪又生疏。
陈昭没应。
她并不打算跟人做戏,说了句“让让”,就径直走到陈正德床边。
由上而下,她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
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
但如果没记错,陈正德才刚刚五十多岁,如今看起来,却已经像个老阿公。
昔日那张在工人堆里也尤其出众的脸上,如今爬满岁月痕迹,略显光秃的头顶上,倒是不乏白色的发根,法令纹深陷、嘴角下撇。
一副苦相。
继母挤到她身边,也不管人听不听得进去,便先一把掀开陈正德身上唯一的一床薄被,指着他空荡荡的裤管,给陈昭“讲解”:“他得的是骨肉瘤,好几年了,上上个月、没办法、把腿……现在又有新的毛病。”
说着,女人又去摆弄他的手,给陈昭展示那上头细细密密的针孔,“他好久没工作,我养不起,现在又要把手截掉,没手没脚,我、我……”
我要他这个废人有什么用。
话没明说,但听者有意。
陈昭转过视线,看向她,问了句:“所以,你打算让我回来,是要我拿钱治他病,还是打算趁他死、敲我一笔钱?”
这话问的直白。
女人脸色随之一僵,连忙摆手,“怎么会,这怎么能算敲?我问了你朋友的,你现在、现在很有钱,你爸爸病成这样,我出了很多钱的,我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