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作品:《一盏春光[豪门]

    不屑与她纠缠的钟同学,会在这时轻轻蹙眉。
    而后,声音彻底清冷下去,说一句:“你要怎么才能适可而止?”
    坏女孩应该提出很过分很过分的要求。
    可陈昭偏不。
    她要做一个坏的让人喜欢的女孩。
    所以她说:“那你答应我,别人说我是坏女孩的时候,你不要在心里点头。如果你能做到,那我明天就停一天不来看你。”
    “……”
    钟同学又一次对着她露出那种无法理解的表情。
    而后他掏出钱包,数出钞票,四周那么静,静得陈昭甚至能非常清晰地听见新钞剐蹭之间发出的“沙沙”声。
    他数了又数,像是在给她估价。
    他数了又数,就是不走到她面前来。
    那天的最后,陈昭收到一张薄薄的银行卡。
    钟同学路过她身边,一如既往地平视,掠过她头顶。
    “算了,我没法跟你沟通,”他说,“怕你不敢去取钱,本来想给你现金,又怕不够。……密码输你的生日,买件新校服再来跟我闹。”
    陈昭一愣。
    “你不是在跟我谈判吗,你给我钱干嘛?”
    钟同学没有回答。
    也是因为这张银行卡。
    那天的陈昭第一次去了银行,不懂装懂地徘徊许久,被警卫带到自动取款机面前。
    她学着旁边的人,一五一十地输入自己的生日:“870126”。
    取多少钱?
    她不敢多拿,只是试了试,取了一百块,打算明天去买件新的校服裙,穿给钟同学看看。
    红色的大钞从隔板里显出原形,她像是做贼一样探手去取,把钱揣进兜里。
    鬼使神差地,又打印回执,查了查余额。
    5201214。
    她的心怦怦直跳,不因为手握巨款,而因为微妙的数字。
    那……如果加上自己手里的一百呢?
    5201314.
    520,1314.
    真是昂贵。
    她一辈子也没有这么贵过。
    第2章
    5201314.
    豆沙色的唇膏笔,写在对方浸满汗意的手心,依然显得醒目扎眼。
    五百万,对于在这里寻欢作乐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
    “莉莉安,你玩我?”
    经理的脸胀成羞愤的猪肝色,手心向下,在吧台上狠狠揩了数下。
    陈昭脸上笑意不变,只耸了耸肩膀,起身拎起包,“买不起就……”
    “——我买你咯。”
    陈昭脚步一顿。
    “……?”
    她扭过头,视线越过经理那张登时冷汗直冒、涨红的肥猪脸,看到个打着哈欠,漫不经心越过舞池,正向自己走来的男人。
    长相无外乎是爱收拾自己的男人都能达到的水平。五官说不上分外出众,但组在一起,总让人有种移不开目光的轻佻痞气——是上到她这样年纪,下到十来岁少女,大概都很难拒绝的长相。尤其是那双生来含笑的桃花眼,大抵尤其招人垂青,又叫人心驰。
    再加上瘦而高的身材,这个男人实际上,已经符合了大多数女性的择偶标准。
    陈昭的眼神掠过对方浅灰色长款的burberry男士风衣,底下是刀削过一样笔直的筷子腿,往下,一双伯尔鲁帝新款的牛津鞋——
    好了。
    她可以确定,除了做梦的时候以外,自己应该没什么机会和这种阶级的男人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经历。只能笑笑,为了掩饰紧张,低头抿了一口威士忌。
    男人停在她面前。
    未及说话,不远处的包厢敞开一缝门,里头探出一张醉醺醺的脸,扯着嗓子喊:“宋少,——早去早回,不能才喝了几杯就走人啊!”
    里头一阵哄笑声,而眼前被称为宋少的男人只随意摆了摆右手,头也不回。
    弯下腰,几乎鼻尖抵鼻尖的距离,他玩味的视线肆无忌惮,扫过她那白的像鬼的面皮和殷红的唇色。
    “……先生,我们经理似乎很怕你。”
    见状不妙,陈昭瞄了一眼他身后冷汗直冒的胖子,试图转开话题。
    男人没说话,似笑非笑,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张卡,紧贴着她的脸,不紧不慢地扇动。
    卡和脸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啪”一声响。
    “我说要买你,听不懂吗?”
    =
    宋致宁回到包间的时候,里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不待片刻停息,有几个爱看热闹的浪荡子一起回过头来,见他两手空空,更是大笑不止。
    “宋少,衰咗?唔系啩你,连个大陆妹也都搞唔掂?(宋少,栽了?不是吧你,连个大陆妹也搞不定?)”
    宋致宁摊平手,“我本来也只是嫌外头起哄太吵,去逗逗那个女的。没想到这么玩不起,买不动咯。”
    随手捞过一个公主,捏着下巴左右摆一圈,他轻嗤一声:“长着那么张脸,画得像个鬼,真是扫兴。好不容易请到钟少这样的贵客,外面竟然因为这种货色吵个不停。”
    “……”
    他话音刚落,一群纨绔子弟对视一眼,赶忙开腔打起圆场。
    “好不容易聚聚,别不开心嘛,宋少,来,我请客,再开两瓶拉菲。”
    “对了,刚才去跟那种人打招呼多晦气,宋少,这瓶酒给你洗手得了——新玩法,靓不靓?”
    光怪陆离,一群烧钱解痒的妖魔鬼怪放声笑闹。
    宋致宁最爱人家讨好他,特别是这种本身身价就不低的人对着自己低身下气,当即一笑,顺着台阶便下了。
    不料瓶塞刚开,洋酒刚沾上手,席间,一身灰蓝色西服的高个儿青年忽而放下酒杯起身,打断了他好不容易接续的兴致。
    青年推了推金边眼镜,向宋致宁微微颔首。
    “太闷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玩。”
    周遭静了静。
    末了,几乎是目送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包间,不忘有礼貌地带上了门。
    只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公子哥儿风中凌乱。
    “我靠,这个钟邵奇……”同为大陆出身,有人帮宋致宁讲话,“知道宋少你这次过来是专门到香港给你家的恒成地产拉线,居然一点面子也不给,就这么走了?”
    话刚落地,不甘示弱的香港公子哥儿蓦地啐了一口,“你懂个屁,钟家世袭勋爵,一贯自认高人一等。放尊重点,呢度系香港,讲钟邵奇嘅坏话,因住俾人抛尸铜锣湾咯,傻仔!(这里是香港,讲钟邵奇的坏话,小心被人抛尸铜锣湾咯!傻子!)”
    话里话外的不屑,听得人两颊烧红。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恒成地产在内地如日中天,钟邵奇根本不可能赏脸参加这种应酬,屈尊纡贵到这种在圈中人看来绝不入流的酒吧来跟人饮酒作乐。
    毕竟,很显然,钟邵奇完全融入不了他们。
    宋致宁身旁的几个青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沉默。
    数秒后,打断这沉默的,是倚在宋致宁身边的一个公主愕然的尖叫。
    ——宋致宁重新开了瓶酒,瓶口向下,将一旁的公主淋了个全身湿透。
    “行了,大不了等咯,大家接着玩。”
    他甩着钞票,示意女人用嘴来叼,嘴边的笑容愈烈,仿佛一点不受主客离席的影响。
    “有酒喝,有妹玩,不就够了?我宋致宁什么时候让朋友玩的不尽兴过?”
    =
    十二月的香港,夜里冷风直往领口钻。
    缩紧脖子穿过马路,陈昭在酒吧对面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下了最后一份便当。
    刚才为了摆脱那个脑子烧坏了的公子哥,她连落在后台的外套都没拿,就匆匆离开。
    以至于出门时,身上不过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配一条包臀牛仔短裙,冻得全身直打颤。
    好在,开着空调的便利店是她24小时的港湾。
    一边扒拉着便当,一边听着店里循环放近来入围劲歌金曲的新歌来练广东话——在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她而言,曾算是难得的平静闲暇。
    在香港的最后一晚,亦没有什么例外。
    便利店的店员撑着下巴昏昏欲睡,她坐在狭窄的长凳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挑着便当里大小不一的牛腩。
    玻璃隔开店门内外,从她所在的位置,抬头一看,视线正对着街对面的‘muse’酒吧。
    有人出了酒吧就在街边干呕,有不谙世事的女孩被人搭讪、羞红着脸,也有成了醉虾的被人挑拣,拉拉扯扯着扛回陌生的车里。
    这是香港夜生活里的常态。
    也是许多人虚度年华而乐在其中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