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魅惑之眼的研究
作品:《攻略世界要死一千次》 手机上显示现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秦毅盘腿坐在床上,盯着电脑屏幕仔细思索着什么。
他知道用常规方法绝对无法在短时间内爬到组长的位置,四五年的时间太长了,末日不等人。
因此,他必须想出一个更便捷高效的方法。
“怎样才能获得帮派中大部分人的支持?还必须是见一面就必须支持我的那种。”秦毅摸着下巴喃喃自语道。
“用魅惑之眼吧,寻常人无法抵抗血族的催眠。”艾达走进房间,手里端着两杯装有鲜血的杯子,“喝吧,你已经很久没摄入血液了。”
秦毅愣了一下,而后接过杯子,他差点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是血仆了。
随着血液灌入喉咙,秦毅感觉一股活力注入了身体,全身上下的细胞都在欢呼雀跃。
“血仆也能用魅惑之眼吗?”秦毅问。
“虽然很难,但如果经过锻炼,应该可以,而且你曾经是血族,有使用魅惑之眼的经验,发动起来应该更加容易。”艾达说。
秦毅曾经在荆棘家的图书馆看到过一本关于血族身体构造的研究书籍。
一个血族如果要魅惑他人,要先集中注意力,盯着目标的双眼,同时人为地放松瞳孔,让瞳孔涣散放大,做完上述步骤后,加强身体对眼部的供血,就能发挥魅惑之眼的效果。
魅惑之眼并非不可解释的异能,曾经有血族科学家研究过血族的身体构造,血族的眼睛看似和人类相仿,但两者的精密度却天差地别,如果说血族的双眼是精密的机械表,那人类的眼睛就是图画笔画的玩具表。
血族像老鹰一样的视力只是最表面的功能,他们眼睛中的晶状体有着结构特殊的杂质,一旦血液供应到眼部,这些晶状体可以从毛细血管中汲取鲜血,此时瞳孔就会散发红光。
这种光芒对人类和各种高智商动物有着相当强的催眠效果,具体原理不明。
秦毅看着墙角,努力集中注意力,但视野却并未像血族时那样迅速聚焦,虽然看到的东西的确清晰了点,但远达不到普通血族的水平。
他觉得这种程度的眼睛并不能使出魅惑之眼。
站在一旁的艾达蹙眉沉思,她也知道魅惑之眼不是那么好练的,特别是血统不够高级的情况下。
她自己虽然是二代血族,但秦毅并不是靠真血石突变为血族,而是靠初拥转化成的血仆,血统的强度较之三代血族还有所不及,或许只有四代的水准也说不定。
四代血族的魅惑之眼,也就只能产生注视他人,让他人产生好感的程度。
除非秦毅天赋异禀,否则只有再次提升血统这个手段。
目前已知的提升血统的手段,除了真血石之外,只有吞噬比自己更强大的血族的血才行,也就是说血族常说的堕落。
艾达瞄了秦毅一眼,兀自摇了摇头,她不觉得秦毅能撑过魂狱,她自己经历过魂狱,所以更了解魂狱的可怕,那不是单靠意志力就能抵挡的东西。
那是心魔。
“魅惑这条路如果走不通的话……我们也可以想想其他办法。”
“我有个头绪,既然我是重生者,那我就尽量利用这个长处,就像罗巴尔说的那样,避开陷阱,利用情报。”
艾达略感疑惑,歪了歪头,问道:“什么意思?”
“就是随机应变。”
……
圣堂,罗巴尔的房间。
“柳夕月,你觉得你哥是个怎样的人?”
柳夕月斜斜瞄了罗巴尔一眼:“为什么忽然问这个?”
“我就是很好奇,圣人为什么会选择他做救世主,秦毅看起来并没什么特别的,在圣人看见的千万条世界线里,他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我也被选中了,我哥应该也是这样。”柳夕月回道。
“不不不,你不一样,你有这个资质,在战斗方面你有异常的直觉,而且你的脑洞也很大,我从没想过你那个神术能玩儿出这么多花样。”罗巴尔说。
“我就当你在夸我了。”柳夕月岁随口道。
“我真的在夸你,我能看出你的优点,但却看不出秦毅的优点。”
“你眼瞎吗?光阴悲鸣还不够强?他这个异能在所有重生者中,可能仅次于薇莉西雅和你。
而且神权的副作用太大了,只论实用性还是光阴悲鸣比较强,靠着这个神术,他战斗中所有的弱项都会得到补足。”
“这我当然知道,光阴悲鸣的确是很强大的神术,但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精神层面。秦毅给我的感觉很特别,他似乎对救世不是那么上心。”
“……什么意思?”
“很难形容,打个比方吧,对我们来说,救世是一场战争,但在他眼中,可能这只是一场游戏,我觉得他缺乏将一切都奉献给救世的觉悟和决心。”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我哥从小就是那样,给人没心没肺的感觉。”柳夕月耸了耸肩。
说完她又思考了几秒,补了一句:“而且他已经够努力了,到目前为止他做得很好,他才死了十二次,就已经成长到这种地步,在所有重生者中,他的成长速度是最快的。”
罗巴尔眯起眼打量柳夕月,几番欲言又止,吞吞吐吐。
“你到底要说什么?别和我来这套。”柳夕月不耐道。
“我在想……秦毅是不是在私人感情上倾注了太多精力?”
柳夕月听出了罗巴尔的言外之意,罗巴尔指的私人感情,自然不可能是她和秦毅的兄妹之情,而是秦毅的另一个妹妹——艾达。
罗巴尔是在担心艾达吸血鬼的身份?
“她是我哥的亲妹妹,我哥在六岁前的经历我不知道,他也失忆了,但可以肯定绝不简单。
关于他身世,我也和他讨论过,他六岁之前在英国荆棘公的府邸中居住,虽然说是居住,更像是关押。
荆棘公把年幼的小孩关在那里,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试图养成家族成员,我哥和艾达,是那个地方成绩最好的两人,最后他逃了出来,从英国漂洋过海来到了华国。
他身世背景显然很复杂,这种血族的背景或许在救世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原因,这可能圣人选择他为救世主的理由。”
罗巴尔点了点头:“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但我们已经走到最后一步了,你哥这时候出现,有点多余。”
“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虽然我们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但决不可掉以轻心,有些状况我现在都还搞不懂,比如我前五次重生为什么一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