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作品:《我爱毁灭

    光头已经彻底绝望了,他转头看了看,只见在一分钟前还尽情享乐的同伴都变成了无头尸体,地上脑浆和血液肆意蔓延,饶是江湖经验丰富的他也忍不住趴在那里呕吐起来。
    赢平微微一笑,突然觉得脸上有些不舒服,用手一抹,啧,居然是脑浆,恩,不知道人脑的味道如何?赢平的舌头在手上舔了舔,味道有点腥,不过淡甜淡甜的,不错啊!赢平眼睛一亮,认真地把手上粘满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舔了个干净,然后他走向地上的尸体,手伸进了破碎的脑壳里……(本段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是你眼花)
    赢平从桌子上抽了一把纸巾,擦去脸上和手上的血水和脑浆,一把抓起呕吐得差不多了的光头,纸巾轻轻擦拭他的嘴,结果秽物没了,嘴上却是沾满了血和脑浆。可光头哪里敢动,现在他的命可是在人家手里。
    赢平把纸一丢,微笑问光头说:“看过《天龙九部》没有?”
    光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有点茫然地点头,出来混的人,哪个没看过几本武侠?况且这书的电视剧都翻拍过几遍了,想不知道也不成啊!
    得到回答,赢平手腕一转,从酒杯里飞出一滴水珠,停在他左手伸出的食指上不动。在光头惊愕的眼神中,水珠在空中慢慢压扁、然后变成了一块扣子大小的冰片。
    “知道这是什么吗?”
    光头马上展开联想,惯性地从赢平提示的《天龙九部》开始,猛地眼神一变,面上充满了恐惧,连声音都有些变调:“生死符!”他没想到武侠中的东西真的存在,而且会有一天用在自己身上。
    赢平笑了,笑容很淡。但在光头看来,这无疑是魔鬼的笑容,他丝毫不怀疑这“生死符”的真实性,光赢平隔空取水的这一手,就已经完全颠覆了他的传统观念:原来特意功能真的存在!“生死符”真的存在!他今天遇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几乎要崩溃了。
    看见光头骇然的眼神,赢平阴笑一声,手指一动,冰片在房间里灯光的闪耀下滑出一道亮光。光头只觉得脖子上一凉,下意识地摸一了下。
    赢平拍拍光头的衣领,替他整整有些发皱的西装,毫不在意地说:“不要找了,已经进去了……”
    其实赢平哪里会什么“生死符”?只不过他在杀这些人的时候顺便想了些问题:自从有了强大的力量以来,他杀人的欲望越来越得不到控制,稍不如意就想杀人。以他现在的行事风格,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国家的眼中钉,成为重点打击对象,说不准哪天就变成全国通缉了。所以,他对光头手下留情,一是为了探询奸杀妹妹的凶手,一是他决定以此为起点,逐步培养自己的势力,以后才能有自保的资本。而光头,就是他要收服的第一个人。至于他为什么选择“生死符”,是因为他看遍了金庸的书,其中有不少控制人的药物,如“爆胎易筋丸”“三尸脑神丹”“生死符”等等,其中又以“生死符”最让他深以为然,小小冰片,信手拈来,却可以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已经不是一种毒药上的胁迫,而是一种“精神”上的震撼了。所以天山童姥在她的手下看来简直是天下无敌,不到万不得已,莫不敢生出叛逆之心,这也是赢平想要得到的效果。
    听了赢平的话,光头再也受不了,瘫痪地跪在了地上,这个混了多年黑社会的凶狠人物,在赢平极端的方式下,彻底地输了。
    赢平微微一笑,眼睛看向门口。他的思感时刻笼罩着整个娱乐城,现在,那些救援的人已经到了门口了。
    就在这时,门被撞开,十多个拿着砍刀凶神恶煞的人闯进了房间里,几个冲原本冲在最前面的当即被现场的惨状吓得倒跳回去,撞在别人刀口上,哎哟一声大叫。
    见到这番情景,原本想进门就砍的一伙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睛盯着在角落的地方似笑非笑看着他们的赢平,跪着、毫无反应的光头。
    人群中走出一个脸色发白的黄头发青年,对着光头喊:“光头哥!”
    赢平有些诧异地看了光头一眼,心想你还真叫光头啊?嘴角现出一丝笑容,像对待狗一样,轻轻拍拍光头的脑袋,慢步走向拿刀的众人,没有半点慌张。
    冲进来的人心里都有些发毛,面对着这么多人和这么多刀,还可以如此镇定,更好像吃定了他们的样子,怎能不叫人揣测和心惊?但他们看看满满一地的鲜血和脑浆,还有十多具无头的尸体,他们已经不怀疑赢平的能力,更不会认为赢平此时向他们走来只是装腔作势。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进袭着他们的心灵,在最前面的混混不由地向后退去。
    赢平张开双臂,用一种悲世怜人的眼光看着这些人,微笑说:“你们也来玩我的游戏吗?”
    房间里十分安静,只有赢平皮鞋踏地的声音和混混们整齐退后的声音。
    混混们已经快重新退回门口,突然“磅!”一声响,门重重地自动关上了,混混们惊骇莫名。赢平的手一招,从酒杯里飞出十六滴水珠,不多不少正是混混人数的数目。水滴变成冰片,在混混恐惧的目光中,他们来不及反应,冰片就已经没入了他们的身体。
    众人只觉得身体一个部位有一些凉,开始喊光头的那个混混惊恐地看着赢平:“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想知道?你们问他。”赢平身子一让,指着光头说。
    光头似乎有了反应,他站起来,以他的聪明,现在已经明白赢平给他“生死符”的意思,自然不再害怕赢平会杀他,而且,他认为现在的主子比起断头要强太多,比起在断头那里,他的才能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施展,再则,他对赢平的力量也很有兴趣,如是跟了赢平,说不定自己也会得到这种神奇的力量。不管“生死符”是真是假,他都决定跟随赢平了。光头一直走到赢平的身后,脸色苍白地说:“这是‘生死符’。”
    众混混哪里肯相信这些鬼东西,而且见光头居然投靠了敌人,纷纷叫了起来:“光头哥,开什么玩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东西。”
    “不过,光头哥,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
    “光头哥,难道断头老大刚死,你就要背叛他吗?”
    ……
    赢平眉毛一挑:“哦?你们不相信,那好,我给你们做一个示范。”赢平的目光锁定在刚才叫得最凶的那人身上,力量从脚底沿着地面轰到那人的身体里。
    “嘣!”
    血肉横飞,那人站的地方已经没了那人。用《武状元苏乞儿里》张敏的话说:他已经“到处都是”了。
    许多血肉飞溅到了其他混混身上,这些平日里只知道拿刀吓唬人的混混何时经历过这般刺裸裸的血腥,全都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不断地去拍粘在他们身上的碎肉。
    站在赢平身后的光头因为已经经历过前面的事情,面对这场面也只是微微动容,心中在想,这个新认的老大果然厉害!
    “安静!”
    躁动的人被赢平的喝声定住了身形,他们谁都不想成为下一“堆”肉,心中更对刚才进入自己体内的“生死符”充满了恐惧,不过,更令他们恐惧的,是给他们植入“生死符”的赢平本人。
    赢平锐利如刀的目光一一扫过他们,冷冷说:“你们现在有两条路,一是和刚才不开眼的那位一样——”顿了一下,见这些人都不做声,其中还有几人在微微发抖,接着说:“另一条路,就是以后跟着我混,但永远不要想着背叛,只要让我知道,你们会死得很惨……”赢平露出一丝阴笑,“比刚才更惨……”
    这些人连还没长出来的寒毛都竖起来了,目光惊恐地互相对视了几眼,都把刀丢在了地上,齐齐地喊:“老大!”
    赢平微微点头,看了一下尸体横布的房间,皱了皱眉头,左手掌一张,一道红光从掌心散发出来,笼罩在尸体上,转眼间,所有的尸体慢慢干瘪下来,颜色变得枯黄,地上的血迹和脑浆全部不见——这是他用吸人精血的功法进行大规模吸收,虽然只是尸体,但其中的力量还是让赢平小补了一下。然后赢平收回红光,劲力把变成了干尸的尸体包裹,劲力微吐,整具尸体马上变成了一小堆灰烬,所有的灰烬聚集在一起,成为一堆。这么做的话就不怕被人查到尸体了。
    看了看张大了嘴巴的众人,赢平打了个响指,使他们回过神来,发现包括光头在内,所有的人眼睛里都充满了莫名的光彩。赢平淡淡说:“跟着我,以后你们会得到和我一样的力量……换一间干净点的房间,我有话要问你们。”说完赢平开门,让光头在前面带路,走出了包厢。
    众人听了他的话立刻变得神情激动,早把自己以前的老板的惨死抛在了脑后。每个人都曾经做过一些“我要是救世主”“我要是有超人的力量”之类的梦,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以为荒诞的事情很快就要变成现实了之后,怎么能不让他们兴奋非常?马上忘记了赢平之前带给他们的震撼和恐惧,全都屁颠屁颠地跟在这个新老板后面,想要好好表现一番,以能够早点得到力量。
    赢平突然停下来,对后面的人说了一声:“哦,叫人把房里那堆垃圾打扫一下,顺便那几把枪给我送过来。”
    一个小子机灵无比,马上跑去喊娱乐城的服务生扫前老板的尸体去了。其他人看见赢平微有赞赏的眼神,心中后悔不已。
    重新到了一间干净的房间,赢平在柔软的沙发上坐好,他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了三把枪。他往酒杯里倒了杯红酒,慢慢地喝着。其他人都整齐地站在房间里,等着赢平问话。
    喝了半杯,赢平打了个响指,从桌子上抓起一把枪,丢给光头:“光头是吧,你说一下你们帮派的情况。”
    光头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看了一下别人,他们都羡慕地看着自己,他知道,这是赢平在给他地位,至少是和当初一样的地位,而且是对他的信任,不过他也相信,就算真的对赢平开枪,只怕也不会对他照成任何伤害。可笑赢平自己还怕枪,别人却早已经把他当神仙了。
    光头把枪收好,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我们帮叫红帮,是个小帮派,只在西区偏向城郊一带流动。断头是红帮三当家,手下能随叫随到、能打的就只剩下站在这里的了,还有五十多个只能充充场面。二当家魁豹身手厉害,在我们帮里几乎没有敌手,但放到大点的帮派还是上不了台面,他手下有五十多个能打的。至于大当家,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成天磕摇玩女人,只因为他老爸是前帮主,所以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手下能打的有六十多个,不过没几个愿意替他打的,大部分都去帮魁豹去了。”
    赢平的手指摸着杯口,眼睛盯着里面血红色的液体,说:“这么说来,只要搞定了魁豹,就等于搞定了红帮了?”
    光头沉吟一下,说:“是的。”
    赢平放下酒杯,抓起桌子上剩下两把枪中的一把,掂量掂量,抛给了在开始的包厢里挺身出来喊“光头哥”的那个黄头发青年。黄头发以前只是个小角色,只看到别人有枪,他可是连摸都没摸过,现在突然有了梦寐以求的枪,心中的欣喜不能用言语表达,手上反复擦拭着。
    赢平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黄头发抬起头来,是一张和赢平般朴实无华的脸,让赢平生出了些好感。黄头发说:“老大,我叫庞非,庞太师的庞,非我不可的非。”
    赢平拍了下手,称赞说:“好一个非我不可,年轻人就是要有当仁不让的气势!我很欣赏你,以后好好干!”
    庞非连忙点头:“谢谢老大,谢谢老大!”
    赢平看了着桌子上最后一把枪,抬头说:“这最后一把,你们自己推选个人出来。”
    众人低语了一阵,选出了一个人,块头够大,长得也够凶,身上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
    “你叫什么名字?”
    赢平发现了这人又一个特点——声音也够大:“我叫雷龙!”
    赢平把玩着枪,看着雷龙说:“你凭什么拿这把枪?”
    雷龙眼睛一睁,大声说:“我能打!”
    “噢?”赢平一笑,“比起魁豹,你们哪个厉害一点。”
    雷同大脸一红:“他厉害一点。”
    “不错。”赢平点点头,这个人还算诚实,把枪抛给他。雷龙摸了摸枪,把枪插在皮带里,样子十分滑稽。
    赢平站起来,说:“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赢平,嬴政的嬴,平淡的平……”
    众人心上一紧,牢牢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
    赢平的面色变得严肃:“从今天开始,你们将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你们现在都是小混混,但只要跟着我,你们就会成为大混混、混混王!你们的身体里有‘生死符’,你们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准许,你们谁也不准死!你们的命,只有我才能收回,明白没有!”
    众人大喊一声“是”。
    赢平点点头,说:“我知道你们最想要什么东西,是力量!不错,我会给你们力量,常人不可能有的力量!知道最近长沙的连环血案吗——”
    听到赢平许诺给他们力量,他们差点快要叫出来了,但听到后面一句,他们心中都是一噎:难不成,发生在长沙那个震惊全国的案子是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人做的?武汉各大帮派都派人潜入长沙想拉拢的那个人居然是他们现在的老大?
    “不错!”赢平给了他们肯定的答案,“那是我做的。什么是权利?力量就是权利!法律约束的,永远是没有力量的人!我做了那么多案子,杀了那么多人,法律能拿我怎么样?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你有欲杀之而后快的仇人吗?你有想杀而杀不了的仇人吗?有了我给你们的力量,你们就可以去报仇、去杀人!就算你们杀不了,还有我这个老大为你们撑腰!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全国,没有几个人是我的对手!”
    出来混的,谁没有几个仇人?有不少出来混的,更是被仇人逼着走投无路才堕落的。赢平的话,讲出了他们的心声,喊出了他们的愿望。光头的脸色尤其愤涨,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变得和眼睛一样通红,他高举起手来,声嘶力竭地喊:“老大!老大!……”
    其他人也被光头的情绪感染,纷纷举手大喊起来:“老大!老大!老大!……”
    赢平嘴角出现了一丝笑容,现在这批人,已经初步被他掌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