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生计

作品:《情迷山乡

    萧吟剑到家门口的时候,天色就昏暗了,看到院子里亮着灯,他知道干妈回家了,赶紧的把没抽完的烟丢了,踩灭后,把买来的棒棒糖塞进嘴里,吃了一会儿,估摸着嘴里的烟味,不是那么的重了,这才大摇大摆的往家里走。
    “小剑,干嘛去了?”萧晴正围着围裙,在家里煮饭,看到萧吟剑回来了,就是一通询问。
    “我去村南口玩了一会,干妈,咱家地里的草多不多?”
    “不算多,家里就六亩地,再花两天时间就能弄完。”萧晴说着话,看到萧吟剑进屋子里,洗了手帮忙切板案上的青椒和茄子,心里面也是蛮开心的,“等弄完了草,我想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活做,还得有2个月才能收玉米,出去赚点钱。”
    “干妈,我也想出去,去城里看看,找个活赚点钱。”萧吟剑本来也打算过段时间出去,听她一说,也就顺便提了出来。
    “你去做啥子?呆家里吧。”萧吟剑在萧晴的眼里,还是个不满18岁的孩子,脑袋的病刚刚好,不适合出去做事的,再过两年到了20岁的时候,才差不多能出去独立赚钱。
    “可是……”
    “别可是了,你还小,出去我也不放心,再等等吧。”萧晴不容他解释,就给他定了路子。
    “咱家地里也没啥活,干妈,你出去了,总不能让我一个人在家闲着吧?”
    “闲着……”萧晴也是有所顾忌,自己打算出去,只是想去市里的表姐那边,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事情做,还没有定下来,现在想想留萧吟剑一个人在家里,还怕他受人欺负。
    不过一年到头地里也就那么一点收成,再过两年,萧吟剑也差不多到了结婚谈对象的年龄,家里也没个像样的房子,盖新房子的话,只是三间,就得差不多2万块,加上结婚,没有三万块是拿不下来的。
    这些年来,种地加上打零工,他们两家也只存了5000多块钱,明显是不够的,所以,必须要找个赚钱的活计,不能只想着靠地里的收成。
    “留小剑一个人在家里,我也不放心,要不暂时不出去了,就在家里找点能赚钱的事情做。”萧晴在心里面琢磨了,可是一个妇道人家,也想不出啥赚钱的活计,在炒菜的时候,就和萧吟剑商议起来了。
    “干妈,我看咱们村也就一个商店,咱们开一家商店吧,不说赚多少,最起码能有点盈利。”
    萧晴思索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不妥不妥,咱村的店是村长家里开的,要是再去开店,怕是会引起他的不快,我怕分地弄啥的,他给咱家使绊子。”
    “那能弄啥呢?”萧吟剑也有些迷惑,他上辈子自小在城市里成活,高中毕业之后,也曾倒腾过一些事情,比如卖光盘,贩衣服,开水果店,能赚钱的都试了,最后基本上都因为一些外来的因素都失败了,无可奈何下,正好遇到了小时候的哥们,这才加入了社团。
    他自己对于商业这一方面也不精通,不过在农村的话,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产品算得上一个来钱的炉子,他忽然想起那天去买盐的时候,见到李二等人捉鱼的场景,倒是有了一个主意。
    “干妈,咱们捉鱼虾来卖吧?怎么样?”
    “鱼虾?那能捉多少斤啊,咱村李侉子打了十多年鱼了,也没见他能赚多少钱。”说到这里的时候,饭菜都已经做好,萧晴就盛了菜,把面条捞进一个大塑料盆里,娘俩一起端着去客厅,一边吃饭一边聊。
    “干妈,李侉子不行,是他没有好方法,我倒是想起来一个捉鱼的妙法。”萧吟剑在穿越来这里之前,曾经在一个乡村小镇呆过几天,看到过一个老渔民捉鱼的经历,至今还有些记忆。
    那老渔民用的不是撒网,是那种称呼为迷魂阵的渔网,专门买来网自己改造一番,做成圆柱形的筒状,里面设置几个小门,不管鱼、虾、泥鳅、黄鳝,只能进不能出,所以才称为迷魂阵。
    那天看了一傍晚,萧吟剑和老渔民聊过,知道这东西是最近2年才流行起来的捕鱼工具,捉鱼效果特别的显著,傍晚出去下网,第二天凌晨收网,一天最起码能赚100元。
    在萧吟剑穿越之后的这个时代,农村的捕鱼工具,主要还是以撒网为主,并没有迷魂阵渔网的存在,他仔细想了一下,和萧晴合计了一番,两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这件事情定了下来,反正成本也只是500块钱左右,这乡村地方河道沟渠很多,再不济也不至于亏本啊。
    商议完毕,两人也都吃喝完毕,萧晴收了碗筷碟子,洗刷之后就烧了洗澡水,让萧吟剑洗澡睡觉,等都沐浴完毕,在家里看了一会儿电视,也就各自休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吃了饭,心急的萧吟剑连早起的锻炼也不做了,带着钱跟萧晴一起去了镇上,到了地方,一打听才知道,他要买的那种网,这里没有卖的,没办法,只好搭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上都市是一个小城市,人口只有300多万,下属有两县一区,萧吟剑所在的李园镇,属于甬城区管辖,从镇上到市区大概13公里,坐客车需要20分钟的路程。
    这还是萧吟剑穿越后,第一次去市里,到了地方,看着不同于乡镇建筑的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密密麻麻的店铺,人流不息的街市,有了一种鱼入大海的感觉。
    萧吟剑毕竟上辈子是城市人,虽然现在在乡村里过着挺舒服的,跟着走了一会,不禁还是有些感叹,“还是城市里看着舒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