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列传第十六
作品:《晋书》 ◎刘颂李重
刘颂,字子雅,广陵人,汉广陵厉王胥之后也。世为名族。同郡有雷、蒋、
谷、鲁四姓,皆出其下,时人为之语曰“雷、蒋、谷、鲁,刘最为祖。”父观,
平阳太守。颂少能辨物理,为时人所称。察孝廉,举秀才,皆不就。文帝辟为相
府掾,奉使于蜀。时蜀新平,人饥土荒,颂表求振贷,不待报而行,由是除名。
武帝践阼,拜尚书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讼。累迁中书侍郎。咸宁中,诏颂与散
骑郎白褒巡抚荆、扬,以奉使称旨,转黄门郎。迁议郎,守廷尉。时尚书令史扈
寅非罪下狱,诏使考竟,颂执据无罪,寅遂得免,时人以颂比张释之。在职六年,
号为详平。会灭吴,诸将争功,遣颂校其事,以王浑为上功,王浚为中功。帝以
颂持法失理,左迁京兆太守,不行,转任河内。临发,上便宜,多所纳用。郡界
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转为浸害,颂表罢之,百姓获其便利。寻以母忧去职。
服阕,除淮南相。在官严整,甚有政绩。旧修芍陂,年用数万人,豪强兼并,孤
贫失业,颂使大小戮力,计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颂在郡,上疏曰:
臣昔忝河内,临辞受诏:“卿所言悉要事,宜大小数以闻。恒苦多事,或不
能悉有报,勿以为疑。”臣受诏之日,喜惧交集,益思自竭,用忘其鄙,愿以萤
烛,增晖重光。到郡草具所陈如左,未及书上,会臣婴丁天罚,寝顿累年,今谨
封上前事。臣虽才不经国,言浅多违,犹愿陛下垂省,使臣微诚得经圣鉴,不总
弃于常案。如有足采,冀补万一。
伏见诏书,开启土宇,以支百世,封建戚属,咸出之藩,夫岂不怀,公理然
也。树国全制,始成于今,超秦、汉、魏氏之局节,绍五帝三代之绝迹。功被无
外,光流后裔,巍巍盛美,三五之君殆有惭德。何则?彼因自然而就之,异乎绝
迹之后更创之。虽然,封幼稚皇子于吴、蜀,臣之愚虑,谓未尽善。夫吴、越剽
轻,庸、蜀险绝,此故变衅之所出,易生风尘之地。且自吴平以来,东南六州将
士更守江表,此时之至患也。又内兵外守,吴人有不自信之心,宜得壮主以镇抚
之,使内外各安其旧。又孙氏为国,文武众职,数拟天朝,一旦堙替,同于编户。
不识所蒙更生之恩,而灾困逼身,自谓失地,用怀不靖。今得长王以临其国,随
才授任,文武并叙,士卒百役不出其乡,求富贵者取之于国内。内兵得散,新邦
乂安,两获其所,于事为宜。宜取同姓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分王吴、蜀。
以其去近就远,割裂土宇,令倍于旧。以徙封故地,用王幼稚,须皇子长乃遣君
之,于是无晚也。急所须地,交得长主,此事宜也。臣所陈封建,今大义已举,
然余众事,傥有足采,以参成制,故皆并列本事。
臣闻:不惮危悔之患,而愿献所见者,尽忠之臣也;垂听逆耳,甘纳苦言者,
济世之君也。臣以期运,幸遇无讳之朝。虽尝抗疏陈辞,泛论政体,犹未悉所见,
指言得失,徒荷恩宠,不异凡流。臣窃自愧,不尽忠规,无以上报,谨列所见如
左。臣诚未自许所言必当,然要以不隐所怀为上报之节。若万一足采,则微臣更
生之年;如皆瞽妄,则国之福也。愿陛下缺半日之间,垂省臣言。
伏惟陛下虽应天顺人,龙飞践阼,为创基之主,然所遇之时,实是叔世。何
则?汉末陵迟,阉竖用事,小人专朝,君子在野,政荒众散,遂以乱亡。魏武帝
以经略之才,拨烦理乱,兼肃文教,积数十年,至于延康之初,然后吏清下顺,
法始大行。逮至文、明二帝,奢淫骄纵,倾殆之主也。然内盛台榭声色之娱,外
当三方英豪严敌,事成克举,少有愆违,其故何也?实赖前绪,以济勋业。然法
物政刑,固已渐穨矣。自嘉平之初,晋祚始基,逮于咸熙之末,其间累年。虽鈇
钺屡断,翦除凶丑,然其存者咸蒙遭时之恩,不轨于法。泰始之初,陛下践阼,
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非其子孙,则其曾玄。古人有言,膏粱之性难正,故
曰时遇叔世。当此之秋,天地之位始定,四海洗心整纲之会也。然陛下犹以用才
因宜,法宽有由,积之在素,异于汉、魏之先。三祖崛起,易朝之为,未可一旦
直绳御下,诚时宜也。然至所以为政,矫世众务,自宜渐出公涂,法正威断,日
迁就肃。譬由行舟,虽不横截迅流,然俄向所趣,渐靡而往,终得其济。积微稍
著,以至于今,可以言政。而自泰始以来,将三十年,政功美绩,未称圣旨,凡
诸事业,不茂既往。以陛下明圣,犹未及叔世之弊,以成始初之隆,传之后世,
不无虑乎!意者,臣言岂不少概圣心夫!
顾惟万载之事,理在二端。天下大器,一安难倾,一倾难正。故虑经后世者,
必精目下之政,政安遗业,使数世赖之。若乃兼建诸侯而树藩屏,深根固蒂,则
祚延无穷,可以比迹三代。如或当身之政,遗风余烈不及后嗣,虽树亲戚,而成
国之制不建,使夫后世独任智力以安大业。若未尽其理,虽经异时,忧责犹追在
陛下,将如之何!愿陛下善当今之政,树不拔之势,则天下无遗忧矣。
夫圣明不世及,后嗣不必贤,此天理之常也。故善为天下者,任势而不任人。
任势者,诸侯是也;任人者,郡县是也。郡县之察,小政理而大势危;诸侯为邦,
近多违而远虑固。圣王推终始之弊,权轻重之理,包彼小违以据大安,然后足
以藩固内外,维镇九服。夫武王圣主也,成王贤嗣也,然武王不恃成王之贤而广
封建者,虑经无穷也。且善言今者,必有验之于古。唐、虞以前,书文残缺,其
事难详。至于三代,则并建明德,及兴王之显亲,列爵五等,开国承家,以藩屏
帝室,延祚久长,近者五六百岁,远者仅将千载。逮至秦氏,罢侯置守,子弟不
分尺土,孤立无辅,二世而亡。汉承周、秦之后,杂而用之,前后二代各二百馀
年。揆其封建不用,虽强弱不适,制秗òu洞恚痪∈轮校患F渌ネ觯阍谕?
失职,诸侯微时,不在强盛。昔吕氏作乱,幸赖齐、代之援,以宁社稷。七国叛
逆,梁王捍之,卒弭其难。自是之后,威权削夺,诸侯止食租奉,甚者至乘牛车。
是以王莽得擅本朝,遂其奸谋,倾荡天下,毒流生灵。光武绍起,虽封树子弟,
而不建成国之制,祚亦不延。魏氏承之,圈闭亲戚,幽囚子弟,是以神器速倾,
天命移在陛下。长短之应,祸福之徵,可见于此。又魏氏虽正位居体,南面称帝,
然三方未宾,正朔有所不加,实有战国相持之势。大晋之兴,宣帝定燕,太祖平
蜀,陛下灭吴,可谓功格天地,土广三王,舟车所至,人迹所及,皆为臣妾,四
海大同,始于今日。宜承大勋之籍,及陛下圣明之时,开启土宇,使同姓必王,
建久安于万载,垂长世于无穷。
臣又闻国有任臣则安,有重臣则乱。而王制,人君立子以嫡不以长,立嫡以
长不以贤,此事情之不可易者也。而贤明至少,不肖至众,此固天理之常也。物
类相求,感应而至,又自然也。是以暗君在位,则重臣盈朝;明后临政,则任臣
列职。夫任臣之与重臣,俱执国统而立断者也。然成败相反,邪正相背,其故何
也?重臣假所资以树私,任臣因所籍以尽公。尽公者,政之本也;树私者,乱之
源也。推斯言之,则泰日少,乱日多,政教渐穨,欲国之无危,不可得也。又非
徒唯然而已。借令愚劣之嗣,蒙先哲之遗绪,得中贤之佐,而树国本根不深,无
干辅之固,则所谓任臣者化而为重臣矣。何则?国有可倾之势,则执权者见疑,
众疑难以自信,而甘受死亡者非人情故也。若乃建基既厚,藩屏强御,虽置幼君
赤子而天下不惧,曩之所谓重臣者,今悉反忠而为任臣矣。何则?理无危势,怀
不自猜,忠诚得著,不惕于邪故也。圣王知贤哲之不世及,故立相持之势以御其
臣。是以五等既列,臣无忠慢,同于竭节,以徇其上。群后既建,继体贤鄙,亦
均一契,等于无虑。且树国苟固,则所任之臣,得贤益理,次委中智,亦足以安。
何则?势固易持故也。
然则建邦苟尽其理,则无向不可。是以周室自成、康以下,逮至宣王,宣王
之后,到于赧王,其间历载,朝无名臣,而宗庙不陨者,诸侯维持之也。故曰,
为社稷计,莫若建国。夫邪正逆顺者,人心之所系服也。今之建置,宜审量事势,
使诸侯率义而动,同忿俱奋,令其力足以维带京邑。若包藏祸心,惕于邪而起,
孤立无党,所蒙之籍不足独以有为。然齐此甚难,陛下宜与达古今善识事势之士
深共筹之。建侯之理,使君乐其国,臣荣其朝,各流福祚,传之无穷。上下一心,
爱国如家,视百姓如子,然后能保荷天禄,兼翼王室。今诸王裂土,皆兼于古之
诸侯,而君贱其爵,臣耻其位,莫有安志,其故何也?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故
也。今之建置,宜使率由旧章,一如古典。然人心系常,不累十年,好恶未改,
情愿未移。臣之愚虑,以为宜早创大制,迟回众望,犹在十年之外,然后能令君
臣各安其位,荣其所蒙,上下相持,用成藩辅。如今之为,适足以亏天府之藏,
徒弃谷帛之资,无补镇国卫上之势也。
古者封建既定,各有其国,后虽王之子孙,无复尺土,此今事之必不行者也。
若推亲疏,转有所废,以有所树,则是郡县之职,非建国之制。今宜豫开此地,
令十世之内,使亲者得转处近。十世之远,近郊地尽,然后亲疏相维,不得复如
十世之内。然犹树亲有所,迟天下都满,已弥数百千年矣。今方始封而亲疏倒施,
甚非所宜。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都更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亲疏远近
不错其宜,然后可以永安。古者封国,大者不过土方百里,然后人数殷众,境内
必盈其力,足以备充制度。今虽一国周环近将千里,然力实寡,不足以奉国典。
所遇不同,故当因时制宜,以尽事适今。宜令诸王国容少而军容多,然于古典所
应有者悉立其制,然非急所须,渐而备之,不得顿设也。须车甲器械既具,群臣
乃服彩章;仓廪已实,乃营宫室;百姓已足,乃备官司;境内充实,乃作礼乐。
唯宗庙社稷,则先建之。至于境内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
其余众职及死生之断、谷帛资实、庆赏刑威、非封爵者,悉得专之。今臣所举二
端,盖事之大较,其所不载,应在二端之属者,以此为率。今诸国本一郡之政耳,
若备旧典,则官司以数,事所不须,而以虚制损实力。至于庆赏刑断,所以卫下
之权,不重则无以威众人而卫上。故臣之愚虑,欲令诸侯权具,国容少而军容多,
然亦终于必备今事为宜。
周之建侯,长享其国,与王者并,远者仅将千载,近者犹数百年;汉之诸王,
传祚暨至曾玄。人性不甚相远,古今一揆,而短长甚违,其故何邪?立意本殊而
制不同故也。周之封建,使国重于君,公侯之身轻于社稷,故无道之君不免诛放。
敦兴灭继绝之义,故国祚不泯。不免诛放,则群后思惧;胤嗣必继,是无亡国也。
诸侯思惧,然后轨道,下无亡国,天子乘之,理势自安,此周室所以长在也。汉
之树置君国,轻重不殊,故诸王失度,陷于罪戮,国随以亡。不崇兴灭继绝之序,
故下无固国。下无固国,天子居上,势孤无辅,故奸臣擅朝,易倾大业。今宜反
汉之弊,修周旧迹。国君虽或失道,陷于诛绝,又无子应除,苟有始封支胤,不
问远近,必绍其祚。若无遗类,则虚建之,须皇子生,以继其统,然后建国无灭。
又班固称“诸侯失国亦犹网密”,今又宜都宽其检。且建侯之理,本经盛衰,大
制都定,班之群后,著誓丹青,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诸宗庙,副在有司。寡
弱小国犹不可危,岂况万乘之主!承难倾之邦而加其上,则自然永久居重固之安,
可谓根深华岳而四维之也。臣之愚,愿陛下置天下于自安之地,寄大业于固成之
势,则可以无遗忧矣。
今阎闾少名士,官司无高能,其故何也?清议不肃,人不立德,行在取容,
故无名士。下不专局,又无考课,吏不竭节,故无高能。无高能,则有疾世事;
少名士,则后进无准,故臣思立吏课而肃清议。夫欲富贵而恶贫贱,人理然也。
圣王大谙物情,知不可去,故直同公私之利,而诡其求道,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贫,
欲贵者必先安贱。安贱则不矜,不矜然后廉耻厉;守贫者必节欲,节欲然后操全。
以此处务,乃得尽公。尽公者,富贵之徒也。为无私者终得其私,故公私之利同
也。今欲富者不由贫自得富,欲贵者不安贱自得贵,公私之涂既乖,而人情不能
无私,私利不可以公得,则恒背公而横务。是以风节日穨,公理渐替,人士富贵,
非轨道之所得。以此为政,小大难期。然教穨来既久,难反一朝。又世放都靡,
营欲比肩,群士浑然,庸行相似,不可顿肃,甚殊黜陟也。且教不求尽善,善在
抑尤,同侈之中,犹有甚泰。使夫昧适情之乐者,捐其显荣之贵,俄在不鲜之地;
约己洁素者,蒙俭德之报,列于清官之上。二业分流,令各有蒙。然俗放都奢,
不可顿肃,故臣私虑,愿先从事于渐也。
天下至大,万事至众,人君至少,同于天日,故非垂听所得周览。是以圣王
之化,执要而已,委务于下而不以事自婴也。分职既定,无所与焉,非惮日昃之
勤,而牵于逸豫之虞,诚以政体宜然,事势致之也。何则?夫造创谋始,逆暗是
非,以别能否,甚难察也。既以施行,因其成败,以分功罪,甚易识也。易识在
考终,难察在造始,故人君恒居其易则安,人臣不处其难则乱。今陛下每精事始
而略于考终,故群吏虑事怀成败之惧轻,饰文采以避目下之谴重,此政功所以未
善也。今人主能恒居易执要以御其下,然后人臣功罪形于成败之征,无逃其诛赏。
故罪不可蔽,功不可诬。功不可诬,则能者劝;罪不可蔽,则违慢日肃,此为国
之大略也。臣窃惟陛下圣心,意在尽善,惧政有违,故精事始,以求无失。又以
众官胜任者少,故不委务,宁居日昃也。臣之愚虑,窃以为今欲尽善,故宜考终。
何则?精始难校故也。又群官多不胜任,亦宜委务,使能者得以成功,不能者得
以著败。败著可得而废,功成可得遂任,然后贤能常居位以善事,暗劣不得以尸
禄害政。如此不已,则胜任者渐多,经年少久,即群司遍得其人矣。此校才考实,
政之至务也。今人主不委事仰成,而与诸下共造事始,则功罪难分。下不专事,
居官不久,故能否不别。何以验之?今世士人决不悉良能也,又决不悉疲软也。
然今欲举一忠贤,不知所赏;求一负败,不知所罚。及其免退,自以犯法耳,非
不能也。登进者自以累资及人间之誉耳,非功实也。若谓不然,则当今之政未称
圣旨,此其征也。陛下御今法为政将三十年,而功未日新,其咎安在?古人有言:
“琴瑟不调,甚者必改而更张。”凡臣所言,诚政体之常,然古今异宜,所遇不
同。陛下纵未得尽仰成之理,都委务于下,至如今事应奏御者,蠲除不急,使要
事得精可三分之二。
古者六卿分职,冢宰为师。秦、汉已来,九列执事,丞相都总。今尚书制断,
诸卿奉成,于古制为重,事所不须,然今未能省并。可出众事付外寺,使得专之,
尚书为其都统,若丞相之为。惟立法创制,死生之断,除名流徙,退免大事,及
连度支之事,台乃奏处。其余外官皆专断之,岁终台閤课功校簿而已。此为九卿
造创事始,断而行之,尚书书主,赏罚绳之,其势必愈考成司非而已。于今亲掌
者动受成于上,上之所失,不得复以罪下,岁终事功不建,不知所责也。夫监司
以法举罪,狱官案劾尽实,法吏据辞守文,大较虽同,然至于施用,监司与夫法
狱体宜小异。狱官唯实,法吏唯文,监司则欲举大而略小。何则?夫细过微阙,
谬妄之失,此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纠以法,则朝野无全人,此所谓欲理而反乱者
也。
故善为政者纲举而网疏,纲举则所罗者广,网疏则小必漏,所罗者广则为政
不苛,此为政之要也。而自近世以来,为监司者,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微过
不足以害政,举之则微而益乱;大纲不振,则豪强横肆,豪强横肆,则百姓失职
矣,此错所急而倒所务之由也。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使天下可善化。及此非
难也,人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责犯强举尤之奏,当以尽公,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
夫大奸犯政而乱兆庶之罪者,类出富强,而豪富者其力足惮,其货足欲,是以官
长顾势而顿笔。下吏纵奸,惧所司之不举,则谨密网以罗微罪。使奏劾相接,状
似尽公,而挠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非徒无益于政体,清议乃由此而益伤。古人
有言曰:“君子之过,如日之蚀焉。”又曰:“过而能改”又曰“不贰过”。凡
此数者,皆是贤人君子不能无过之言也。苟不至于害政,则皆天网之所漏;所犯
在甚泰,然后王诛所必加,此举罪浅深之大例者也。
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不善者必夷戮以警众,此为政诛赦之准式也。何则?
所谓贤人君子,苟不能无过,小疵不可以废其身,而辄绳以法,则愧于明时。何
则?虽有所犯,轻重甚殊,于士君子之心受责不同而名不异者,故不轨之徒得引
名自方,以惑众听,因名可乱,假力取直,故清议益伤也。凡举过弹违,将以肃
风论而整世教,今举小过,清议益穨。是以圣人深识人情而达政体,故其称曰:
“不以一眚掩大德。”又曰:“赦小过,举贤才。”又曰:“无求备于一人。”
故冕而前旒,充纩塞耳,意在善恶之报必取其尤,然后简而不漏,大罪必诛,法
禁易全也。何则?害法在犯尤,而谨搜微过,何异放兕豹于公路,而禁鼠盗于隅
隙。古人有言,“鈇钺不用而刀锯日弊,不可以为政”,此言大事缓而小事急也。
时政所失,少有此类,陛下宜反而求之,乃得所务也。
夫权制不可以经常,政乖不可以守安,此言攻守之术异也。百姓虽愚,望不
虚生,必因时而发。有因而发,则望不可夺;事变异前,则时不可违。明圣达政,
应赴之速,不及下车,故能动合事机,大得人情。昔魏武帝分离天下,使人役居
户,各在一方;既事势所须,且意有曲为,权假一时,以赴所务,非正典也。然
逡巡至今,积年未改,百姓虽身丁其困,而私怨不生,诚以三方未悉荡并,知时
未可以求安息故也。是以甘役如归,视险若夷。至于平吴之日,天下怀静,而东
南二方,六州郡兵,将士武吏,戍守江表,或给京城运漕,父南子北,室家分离,
咸更不宁。又不习水土,运役勤瘁,并有死亡之患,势不可久。此宜大见处分,
以副人望。魏氏错役,亦应改旧。此二者各尽其理,然黔首感恩怀德,讴吟乐生
必十倍于今也。自董卓作乱以至今,近出百年,四海勤瘁,丁难极矣。六合浑并,
始于今日,兆庶思宁,非虚望也。然古今异宜,所遇不同,诚亦未可以希遵在昔,
放息马牛。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国,兵备待事其乡,实在可为。纵复不得悉然为
之,苟尽其理,可静三分之二,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内。但如斯而已,天下所蒙已
不訾矣。
政务多端,世事之未尽理者,难遍以疏举,振领总纲,要在三条。凡政欲静,
静在息役,息役在无为。仓廪欲实,实在利农,利农在平籴。为政欲著信,著信
在简贤,简贤在官久。官久非难也,连其班级,自非才宜,不得傍转以终其课,
则事善矣。平籴已有成制,其未备者可就周足,则谷积矣。无为匪他,却功作之
勤,抑似益而损之利。如斯而已,则天下静矣。此三者既举,虽未足以厚化,然
可以为安有余矣。夫王者之利,在生天地自然之财,农是也。所立为指于此,事
诚有功益。苟或妨农,皆务所息,此悉似益而损之谓也。然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须,
不得止已,或用功甚少而所济至重。目下为之,虽少有废,而计终已大益。农官
有十百之利,及有妨害,在始似如未急,终作大患,宜逆加功,以塞其渐。如河、
汴将合,沈莱苟善,则役不可息。诸如此类,亦不得已已。然事患缓急,权计轻
重,自非近如此类,准以为率,乃可兴为,其余皆务在静息。然能善算轻重,权
审其宜,知可兴可废,甚难了也,自非上智远才,不干此任。夫创业之美,勋在
垂统,使夫后世蒙赖以安。其为安也,虽昏犹明,虽愚若智。济世功者,实在善
化之为,要在静国。至夫修饰宫署,凡诸作役务为恒伤过泰,不患不举,此将来
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至于仰蒙前绪,所凭日月者,实在遗风系人心,余烈
匡幼弱,而今勤所不须,以伤所凭。钧此二者,何务孰急,陛下少垂恩回虑,详
择所安,则大理尽矣。
世之私议,窃比陛下于孝文。臣以为圣德隆杀,将在乎后,不在当今。何则?
陛下龙飞凤翔,应期践阼,有创业之勋矣。扫灭强吴,奄征南海,又有之矣。以
天子之贵,而躬行布衣之所难,孝俭之德,冠于百王,又有之矣。履宜无细,动
成轨度,又有之矣。若善当身之政,建藩屏之固,使晋代久长,后世仰瞻遗迹,
校功考事,实与汤、武比隆,何孝文足云!臣之此言,非臣下褒上虚美常辞,其
事实然。若所以资为安之理,或未尽善,则恐良史书勋,不得远尽弘美,甚可惜
也。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参圣虑,经年少久,终必有成。愿陛下少察臣言。
又论肉刑,见《刑法志》。诏答曰:“得表陈封国之制,宜如古典,任刑齐
法,宜复肉刑,及六州将士之役,居职之宜,诸所陈闻,具知卿之乃心为国也。
动静数以闻。”
元康初,从准南王允入朝。会诛杨骏,颂屯卫殿中,其夜,诏以颂为三公尚
书。又上疏论律令事,为时论所美。久之,转吏部尚书,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
居职希迁,考课能否,明其赏罚。贾郭专朝,仕者欲速,竟不施行。
及赵王伦之害张华也,颂哭之甚恸。闻华子得逃,喜曰:“茂先,卿尚有种
也!”伦党张林闻之,大怒,惮颂持正而不能害也。孙秀等推崇伦功,宜加九锡,
百僚莫敢异议。颂独曰:“昔汉之锡魏,魏之锡晋,皆一时之用,非可通行。今
宗庙乂安,虽嬖后被退,势臣受诛,周勃诛诸吕而尊孝文,霍光废昌邑而奉孝宣,
并无九锡之命。违旧典而习权变,非先王之制。九锡之议,请无所施。”张林积
忿不已,以颂为张华之党,将害之。孙秀曰:“诛张、裴已伤时望,不可复诛颂。”
林乃止。于是以颂为光禄大夫,门施行马。寻病卒,使使者吊祭,赐钱二十万、
朝服一具,谥曰贞。中书侍郎刘沈议,颂当时少辈,应赠开府。孙秀素恨之,不
听。颂无子,养弟和子雍早卒,更以雍弟诩子鄢为嫡孙,袭封。永康元年,诏以
颂诛贾谧督摄众事有功,追封梁邹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颂弟彪字仲雅,参安东军事。伐吴,获张悌,累官积弩将军。及武库火,彪
建计断屋,得出诸宝器。历荆州刺史。次弟仲字世混,历黄门郎、荥阳太守,未
之官,卒。
初,颂嫁女临淮陈矫,矫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改姓陈氏。中正
刘友讥之,颂曰:“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而世皆为婚,礼律不禁。今与此
同义,为婚可也。”友方欲列上,为陈骞所止,故得不劾。颂问明法掾陈默、蔡
畿曰:“乡里谁最屈?”二人俱云:“刘友屈。”颂作色呵之,畿曰:“友以私
议冒犯明府为非,然乡里公论称屈。”友辟公府掾、尚书郎、黄沙御史。
李重字茂曾,江夏钟武人也。父景,秦州刺史、都亭定侯。重少好学,有文
辞;早孤,与群弟居,以友爱著称。弱冠为本国中正,逊让不行。后为始平王文
学,上疏陈九品曰:“先王议制,以时因革,因革之理,唯变所适。九品始于丧
乱,军中之政,诚非经国不刊之法也。且其检防转碎,征刑失实,故朝野之论,
佥谓驱动风俗,为弊已甚。而至于议改,又以为疑。臣以革法创制,当先尽开塞
利害之理,举而错之,使体例大通而无否滞亦未易故也。古者诸侯之治,分土有
常,国有定主,人无异望,卿大夫世禄,仕无出位之思,臣无越境之交,上下体
固,人德归厚。秦反斯道,罢侯置守,风俗浅薄,自此来矣。汉革其弊,斟酌周、
秦,并建侯守,亦使分土有定,而牧司必各举贤,贡士任之乡议,事合圣典,比
踪三代。方今圣德之隆,光被四表,兆庶颙颙,欣睹太平。然承魏氏凋弊之迹,
人物播越,仕无常朝,人无定处,郎吏蓄于军府,豪右聚于都邑,事体驳错,与
古不同。谓九品既除,宜先开移徙,听相并就。且明贡举之法,不滥于境外,则
冠带之伦将不分而自均,即土断之实行矣。又建树官司,功在简久。阶级少,则
人心定;久其事,则政化成而能否著,此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以为选例九等,
当今之要,所宜施用也。圣王知天下之难,常从事于其易,故寄隐括于闾伍,则
邑屋皆为有司。若任非所由,事非所核,则虽竭圣智,犹不足以赡其事。由此而
观,诚令二者既行,即人思反本,修之于乡,华竞自息,而礼让日隆矣。”
迁太子舍人,转尚书郎。时太中大夫恬和表陈便宜,称汉孔光、魏徐干等议,
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数,及禁百姓卖田宅。中书启可,属主者为条制。重奏曰:
“先王之制,士农工商有分,不迁其业,所以利用厚生,各肆其力也。《周官》
以土均之法,经其土地井田之制,而辨其五物九等贡赋之序,然后公私制定,率
土均齐。自秦立阡陌,建郡县,而斯制已没。降及汉、魏,因循旧迹,王法所峻
者,唯服物车器有贵贱之差,令不僣拟以乱尊卑耳。至于奴婢私产,则实皆未尝
曲为之立限也。八年《己巳诏书》申明律令,诸士卒百工以上,所服乘皆不得违
制。若一县一岁之中,有违犯者三家,洛阳县十家已上,官长免。如诏书之旨,
法制已严。今如和所陈而称光、干之议,此皆衰世逾侈,当时之患。然盛汉之初
不议其制,光等作而不行,非漏而不及,能而不用也。盖以诸侯之轨既灭,而井
田之制未复,则王者之法不得制人之私也。人之田宅既无定限,则奴婢不宜偏制
其数,惧徒为之法,实碎而难检。方今圣明垂制,每尚简易,法禁已具,和表无
施。”
又司隶校尉石鉴奏,郁林太守介登役使所监,求召还;尚书荀恺以为远郡非
人情所乐,奏登贬秩居官。重驳曰:“臣闻立法无制,所以齐众检邪,非必曲寻
事情,而理无所遗也。故所滞者寡,而所济者众。今如登郡比者多,若听其贬秩
居官,动为准例,惧庸才负远,必有黩货之累,非所以肃清王化,辑宁殊域也。
臣愚以为宜听鉴所上,先召登还,且使体例有常,不为远近异制。”诏从之。
太熙初,迁廷尉平。驳廷尉奏邯郸醉等,文多不载。再迁中书郎,每大事及
疑议,辄参以经典处决,多皆施行。迁尚书吏部郎,务抑华竞,不通私谒,特留
心隐逸,由是群才毕举。拔用北海西郭汤、琅邪刘珩、燕国霍原、冯翊吉谋等为
秘书郎及诸王文学,故海内莫不归心。时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为寒素,司徒府不
从,沈又抗诣中书奏原,而中书复下司徒参论。司徒左长史荀组以为:“寒素者,
当谓门寒身素,无世祚之资。原为列侯,显佩金紫,先为人间流通之事,晚乃务
学,少长异业,年逾始立,草野之誉未洽,德礼无闻,不应寒素之目。”重奏曰:
“案如《癸酉诏书》,廉让宜崇,浮竞宜黜。其有履谦寒素靖恭求己者,应有以
先之。如诏书之旨,以二品系资,或失廉退之士,故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司徒
总御人伦,实掌邦教,当务峻准评,以一风流。然古之厉行高尚之士,或栖身岩
穴,或隐迹丘园,或克己复礼,或耄期称道,出处默语,唯义所在。未可以少长
异操,疑其所守之美,而远同终始之责,非所谓拟人必于其伦之义也。诚当考之
于邦党之伦,审之于任举之主。沈为中正,亲执铨衡。陈原隐居求志,笃古好学,
学不为利,行不要名,绝迹穷山,韫韣道艺,外无希世之容,内全遁逸之节,行
成名立,搢绅慕之,委质受业者千里而应,有孙、孟之风,严、郑之操。始举原,
先谘侍中、领中书监华,前州大中正、后将军婴,河南尹轶。去三年,诸州还朝,
幽州刺史许猛特以原名闻,拟之西河,求加征聘。如沈所列,州党之议既举,又
刺史班诏表荐,如此而犹谓草野之誉未洽,德礼无闻,舍所征检之实,而无明理
正辞,以夺沈所执。且应二品,非所求备。但原定志穷山,修述儒道,义在可嘉。
若遂抑替,将负幽邦之望,伤敦德之教。如诏书所求之旨,应为二品。”诏从之。
重与李毅同为吏部郎,时王戎为尚书,重以清尚见称,毅淹通有智识,虽二
人操异,然俱处要职,戎以识会待之,各得其所。毅字茂彦,旧史阙其行事。于
时内官重,外官轻,兼阶级繁多,重议之,见《百官志》。又上疏曰:“凡山林
避宠之士,虽违世背时,出处殊轨,而先王许之者,嘉其服膺高义也。昔先帝患
风流之弊,而思反纯朴,乃谘询朝众,搜求隐逸。咸宁二年,始以太子中庶子征
安定皇甫谧,四年又以博士征南安朱冲,太康元年,复以太子庶子征冲,虽皆以
病疾不至,而朝野悦服。陛下远迈先帝礼贤之旨,臣访冲州邑,言其虽年近耋耋,
而志气克壮,耽道穷薮,老而弥新,操尚贞纯,所居成化,诚山栖耆德,足以表
世笃俗者也。臣以为宜垂圣恩,及其未没,显加优命。”时朝廷政乱,竟不能从。
出为行讨虏护军、平阳太守,崇德化,修学校,表笃行,拔贤能,清简无欲,正
身率下,在职三年,弹黜四县。弟嶷亡,表去官。
永康初,赵王伦用为相国左司马,以忧逼成疾而卒,时年四十八。家贫,宅
宇狭小,无殡敛之地,诏于典客署营丧。追赠散骑常侍,谥曰成。子式,有美名,
官至侍中,咸和初卒。
史臣曰:子雅束发登朝,竭诚奉国,广陈封建,深中机宜,详辨刑名,该核
政体。虽文惭华婉,而理归切要。游目西京,望贾谊而非远;眷言东国,顾郎顗
而有余。逮元康之间,贼臣专命,举朝战栗,苟避菹醢;颂以此时,忠鲠不挠,
哭张公之非罪,拒赵王之妄锡,虽古遗直,何以尚兹。至于缘其私议,不平刘友,
异夫憎而知善,举不避仇者欤!李重言因革之理,驳田产之制,词惬事当,盖亹
癖可观。及锐志铨衡,留心隐逸,浚冲期之识会,岂虚也哉!
赞曰:刘颂刚直,义形于词。自下摩上,彼实有之。李重清雅,志乃无私。
推贤拔滞,嘉言在兹。懋哉两哲,邦家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