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零一节、争芳斗艳
作品:《邻家有女初长成》 林枫实在想不明白只不过是参加一个晚会而已,又不是走奥斯卡红地毯,用得着打扮那么长时间吗?整整两个小时了,沈蔓歌和安好还没有从房间里走出来。
林枫不耐烦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然后跑到镜子面前看着里面那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嘿嘿傻笑。人果然是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啊——况且林枫可不觉得自己只有三分长相,至少也七分、八分好十几分。一身裁剪合身的白色名贵西装,从胸前直直的下来一道金边,显得时尚而贵气,白色的领结白色的休闲皮鞋——一身白衣的林枫像极了女孩儿们梦里的经常出现的动物。
“林枫————”沈蔓歌的声音从高处传来。
林枫一转头,眼睛圆睁,嘴巴也张成了大大的O型。高高盘起的秀发盘起露出天鹅般洁白细腻的长颈。一对简洁的水滴型耳坠闪着银色的光芒。睫毛向外张开,如江南雨镇少女缓缓撑开的一把雨伞,拱起一道动人的弧线,脸上点了浅浅的脂粉,保持了天然美却又增添了一抹妩媚色。身着着一件黑色的宫廷式复古小礼服,与众不同的金色吊带褶皱裙十分高贵华丽,V领的设计让上围曲线更加明显,花朵的搭配不仅凸现优雅感,还十分知性,一双银色高跟鞋更是锦上添花,将整体气质又推向一个高峰。绝色的容颜,完美的装扮,这就是天王巨星的魅力吗?
林枫痴迷地从她的秀发、脸颊、鼻子、眼睛、嘴唇、脖子、胸部以及性感修长的美腿一一扫过,狂咽了口口水,美人如宝马,都是人间珍品啊。
宝马你不会骑马会有别人骑,美人你不上——别人也休想上。
“好美——”一向虚伪的林枫也脱口而出地说了句真话。
眼神肆无忌惮地放在沈蔓歌身上良久,突然醒悟这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然后赶紧转移视线。自然而然地,跟在沈蔓歌身后的安好也落进了他地眼球。
林枫的眼神也在安放身上游离了一阵,然后又立即转到沈蔓歌身上,笑着问道:“好了?可以走了?”
“嗯。这就走,抱歉,让你久等了。”沈蔓歌对着林枫嫣然微笑,那一瞬间被林枫喀嚓一声按了快门保存了脑海里。
林枫的表情倒刺伤了安好。当蔓歌姐姐下来时,这个色狼痴迷的眼神傻傻都能看的出来,而且咽喉处不断蠕动,肯定是在偷偷咽口水。而自己出现,他竟然一点儿表示都没有,还满脸不屑的样子。虽然自己没有蔓歌姐姐漂亮。可是——可是自己就这么差吗?看看自己身上穿的红色小礼服,安好突然间有些不自信起来。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啊?”安好咯咯咯咯地跑到林枫面前,瞪着林枫不满地问道。
“我什么眼神了?”林枫奇怪地问。
“你——看蔓歌姐姐的眼神像个花痴是地。”安好当然不能说自己生气的原因是因为林枫对自己的轻蔑了。虽然他对这个男人很讨厌,讨厌到了极点。但——他毕竟也是个男人嘛。他这样对自己,表明自己地打扮很失败,要不就是长相很失败,两者都不是她能容忍的事情。
“人家长地像朵花是的,我为花痴迷也很正常啊,可是这关你什么事情?”
“就关我事了。你不许这样看蔓歌姐姐。”
“那我这样看你?”林枫斜着脑袋问。
“——我也不许看。”安好倔强地说道。
“让我看我有不看,长的跟向日葵似的,一颗大脑袋顶在上面,身材却一直到底低没有一点儿起伏——”
林枫说完这句话心里有两个反映:一、他觉得自己太有文采了,这么牛逼的比喻都能灵感一发的想到。二、他后悔了,这话太刻薄了,人家怎么说也是个女人啊,这样说对人的打击也太大了。
安好一瞬间没反映过来,等她想到向日葵长的什么样子后,眼泪涮涮地流下来了。
“林枫,你怎么能这样说安好呢,人家长的多漂亮啊。就知道欺负她——好了,安好。不要哭啊。林枫就是那样地人,刀子嘴豆腐心,他并没有恶意的。你看,再哭刚才化的妆就要冲了,你爸爸他们还在那边等着你呢——”沈曼歌埋怨了林枫几句,然后把安好拉在怀里安慰。
“嗯。”安好从手袋里取出纸巾轻轻地沾去眼角地泪水,对着沈蔓歌笑笑:“放心吧,蔓歌姐姐,我爱不和流氓一般见识呢。”
安好嘴里说着不和流氓一个见识,人却冲到林枫面前,飞起一脚就往他的大腿上踢去。我地娘哎,那么高的鞋根,要是踢中了非把大腿踢个洞不可。林枫正在考虑既能让安好出气又有让自己不受伤害的方法时,安好的身体却直直的向他扑过来。————鞋根太高了,这丫头用力又太猛,身体竟然失去了平衡。
说时迟,那时快,林枫一个猴子揽月,就把安好搂在怀里了。看只近在咫尺脸上还带有泪痕的俏脸,温柔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安好赶紧转移视线,她很害怕林枫那双眼睛。平时跟个无赖似的的家伙眼神怎么会如此深邃?好象是个黑洞,人一掉下去就再也出不来,只会一直沉,一直沉——
“嗯,没事就好。刚才我的话并没有恶意,别放在心上。”林枫认真的道歉。
“其实,没事了。我不会在意的。”安好依然躺在林枫怀里,竟然忘记起来了。
“那就好。”林枫顺着女孩儿因为躺在她怀里而撑起的衣服空隙往里面瞄了瞄,笑着夸奖道;“其实你的身材还不错了,还有沟沟,虽然没有蔓歌的深——”
安好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紫,刚才因林枫突然温柔的一丝好感也一扫而光,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张嘴咬了上去——
香港维多利亚大道是香港的富人集聚区,香港有名的富人、明星以及政治家甚至港督都住在这儿。这儿不仅是全港绿化做的最好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以林枫的眼力,或明或暗的保镖暗稍布满了角角落落。
车子在一撞大门前停了下来,有保安上面检查了请柬,这才放行。然后驱车继续前行,又走了两分钟,穿过一条两旁种满奇花异草的大道后,才在一座白色的大楼前停下来,早有迎宾等在旁边为他们打开车门。
整座建筑呈乳白色,欧式风格,全都选的是白色大理石建成,有点儿像白宫的缩小版。连白宫都搬到自己家了,足可见李家财力惊人啊。
林枫先下车,替沈蔓歌和安好打开车门,两女这才手挽手地走出来。一时间,吸引了无数进进出出的眼球。
沈曼歌的好友刘若英已经等在门口了,看到沈蔓歌从车里下来,立即跑过来拉着她的手。“蔓歌,怎么那么久,等你半天了。”
刘若英是明星,也是美女,一身碎话白色晚礼服与她温和淡雅的气质倒很搭配。和她的外号“奶茶”一样,浓香可口却又内俭怡人。
沈蔓歌指指林枫和安好,苦笑着说道:“我们家两小孩儿在吵架呢,我在劝架。”
刘若英笑着和林枫、安好打招呼,拉着两女的手说道:“进去吧。要不然李公子亲自跑来接你了。”
“哈哈,蔓歌能赏脸光临,我亲自迎接也是荣幸之至啊。”刘若英地话音刚落,一个磁性的男人声音响起,正是这座大城堡的主人香港四大公子之首的李泽成。
“有劳了。”沈蔓歌客气地道谢。
“请。”李泽成退在一边,作了个标准的绅士邀请礼,请沈蔓歌等人进去。
林枫心里暗自奇怪,这个李泽成显然对沈蔓歌是一网情深,可为何对自己这个潜在情敌一点儿都不防备呢?甚至刚才还在点头与自己打招呼。难道他是城府极深之人?还是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后面一个想法让林枫很不舒服。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就是拼后台拼背景拼财富的时候啊。
这座建筑的大厅大的惊人,完全像是一个有顶的大广场,看来是专门建来举行各种会议所用。几人进去时,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一个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和一群如穿花蝴蝶般点缀在其中的名媛们交头接耳,唱着名贵的葡萄酒,一幅惬意的场面。沈蔓歌的到来,自然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而大部分男人的视线痴迷地停留在那个静静的坐在大厅中央银色琴架旁滑动手指的女人。
看到那个女人的脸孔,林枫的眼睛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