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节、我的柔情你不懂

作品:《邻家有女初长成

    李璇睁开眼睛时,便看到一双笑起来阳光明媚的脸。男人帮她抚顺遮住脸颊地长发,温柔地打招呼:“醒了。”
    “嗯。”李璇轻轻地点头。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有阳光、有空气、有花草虫鱼,还有自己喜欢的男人的笑脸。
    活着真好。李璇在心中感叹。
    这不是她第一次醒来。子弹击中胸口,虽然末触及心脏,可入骨极深,伤的很严重。意识晕晕沉沉的,想要睁开眼睛,却没有一丝力气。觉得自己掉入一个深渊,身体一直下垂,一直下垂。周围都是黑暗,没有一丝光亮。想要喊叫,嗓子发不出声音。拼命的挣扎,手脚也不听使唤。她想,自己是不是快要死了?中了枪流了那么多血的人怎么会不死呢?可是———林枫怎么样了?他没事吧?
    人都是自私的。她想,假如我们都中枪了的话。那么我们便一起死了。这样,也是一种幸福吧。可是,在她迷迷糊糊地时候,听到了有一个男人在她耳朵边说话,说的很慢,也说了很多。李璇听出来了,这是林枫的声音。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声音比他的声音更可恶也更加让好记忆深刻了。
    李璇喜极而泣。他活着,我也要活着。
    “口喝吗?要不要喝水?”林枫笑着问。难得看到这个女人有这么安静的时候。乖乖地躺在床上,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那么认真,那么入迷。像个乖宝宝一样。
    “渴。”李璇点点头。其实她并不觉得渴,她只是想体验这下儿这种感觉。妻子病了,丈夫都应该这样照顾妻子的,不是吗?
    林枫转身去倒了杯温开水,端来放在桌子上。掀开李璇身上的被子,轻声说道:“来,我扶你起来。慢点儿。小心触碰到伤口。要是流血了,我可要实行紧急救援措施哦。”
    李璇听话地躺在林枫温暧地臂弯,任林枫把自己从床上扶起来,然后在背后垫上两个靠枕。声音微弱地问:“什么紧急措施?”
    “帮你包扎啊。趁机也能看看你胸部发育的怎么样?虽然外面看起来“挺”好的,可是———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人工合成的东西啊?这年头,美丽是最容易作假的了。”
    听了林枫的话,李璇没有生气,反而开心地笑了。活着真好,还能继续听到他阴阳怪气的话。“你想看吗?”
    “想。”林枫点点头。接着又掩饰性地补充了一句:“那个男人不想看遍所有美女的胸部啊?这个世界上无耻的人非常多,我是最普通的一个。”
    “嗯。那以后让你看。”李璇地心情格外好,也顺着林枫的话接道。“不过女人和男人不同哦,女人只想把自己的美丽展示给自己最爱的男人。”
    这句话,无异是另外一个角度的表白。
    林枫假装没听明白,端起杯子试了试水温,送到李璇地嘴边。李璇白了林枫一眼,小女儿的神态尽露无遗。然后张开略显苍白地樱桃小嘴浅浅地喝了几口,摇头示意自己不要了。
    “刚刚醒。再睡会儿吧。”林枫说着要重新把李璇扶着躺下。
    “不要。”李璇倔强地摇头。她的身体确实很虚弱,说话的力气都需要慢慢积蓄。可是她真的不想睡。只是想和林枫多说几句话,或者听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占点儿口头便宜也行。
    李璇对林枫的态度一直很奇妙。她本是个骄傲地大小姐,父母宠爱,衣食无忧。国外留学回来,本想在公司的底层磨练一段时间,然后遇到了酒吧服务员林枫。第一次见面被他气哭,第二次见面被他撕破了裙子后,还说那裙子是地摊货,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的见面两人都忍不住会斗嘴一番。大眼瞪小眼,恨不得上去揍几拳踩几脚才肯罢休。可是,她心里真的不讨厌林枫。甚至,一段时间没见到那个和自己斗嘴的人心里都会有一丝想念。只是一丝丝。
    然后林枫在酒吧里做的越来越出色,她也在公司担任了总经理助理。在一次公司高层会议上,她提议林枫做主管。这本来是很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因为其它的主管都是做了几年,有很好的业绩才提拔上来的。不少酒吧经理反对,但是她坚持。最后,还是她阐述的理由取得了胜利。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为林枫做些事。一点点儿也好。
    于洋打来电话,说林枫在酒吧和人打架,被抓起了警察局。而且对方是市长的儿子。李璇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怕林枫在警局吃亏,急忙打了公司律师的电话,让他立即赶到警察局。然后又打了警局朋友的电话、市委朋友的电话、检察院朋友的电话、父亲的电话—————所有她觉得能帮的上忙或感觉应该能帮得上忙的电话都打了个遍。
    沈蔓歌的情人在明海这则消息被炒的沸沸扬扬。李璇也是她的歌迷,自然也对这件事留上了心。当她看到报纸上沈蔓歌为了躲避公众的视线而依偎在林枫身后的那一刻,眼泪突然就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好委屈。就像———就像你很喜欢的一个布娃娃,好不容易存够了钱想去买时,却刚刚被人买走了。
    一个酒吧服务员怎么会和一个大明星谈恋爱了?她不相信,更确切地说是她不愿意相信。她跑到酒吧想问他,可酒吧人山人海就是不见林枫的影子。于洋看出来了她的目的,告诉她林枫已经好久没有来上班了。然后她立即把电话打过去,说要去找他。
    用什么理由去找他?就为了问一句:你和沈蔓歌是什么关系?她在开车的途中想了良久,才想到今天是公司二十周年庆典,在省城有个庆祝酒会。父亲老早就告诉过她出席,被她拒绝了。她不喜欢那种场面。而且,确实有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会在酒会出现————于是,她名正言顺地拉着林枫到了省城,名正言顺地为他买衣服、鞋子、甚至愿意放下大小姐的身份蹲下身子为他系鞋带。当看到邪魅俊气如黑暗中的王子的林枫的时候,天知道她的心跳是多么的激烈。王子,这就是小时候做梦常常会梦到的王子。李璇的王子与其它女生的不同,她的王子可以不喜欢白马,可以骑着充满死亡与黑暗气息地骨龙杀伐天下。她知道林枫是纯洁的,但他有这样的气质。很黑暗阴沉却具有阴柔美的气质。
    再然后,在回程的路上便出现了枪击事件。当枪穿过玻璃钻了她的身体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看林枫有没有事。我中枪了,他会不会也中枪了?他正认真的驾驶着汽车,侧脸弧度优美而钢毅。他没事,很好。咬着牙坚持着自己的疼痛。直到意识陷入晕迷。
    这次能够醒来,除了感谢上苍之外,心里很多东西也释然了。自己喜欢的,一定要抓住。
    林枫,我的柔情你什么时候才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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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装修富丽堂皇,充满欧式风格的屋子里,一个中年男人狠狠地把桌子上的杯、盏、水果、点心都摔到地上。面前站着一群人,脑袋低垂,大气都不敢出。
    “还没有消息?还没有消息?都三天了,竟然没有一点儿消息?你们都是吃屎长大的吗?”中年男人指着面前的废物大吼着骂道。
    “全市的警察都出去了,道上的兄弟我也打过招呼,可就是没有少爷的消息。”一个脸上有道刀疤地中年男人小声解释。
    “没有消息?怎么会没有消息?把地给我翻一遍,也要把月明给我找出来。”骂了几句,男人的心境也平息了些。“少爷是从那儿消失的?”
    ‘红楼。”
    中年男人皱了皱眉。“又去那鬼地方。家里本来就不平静,刚刚有个市长被拿掉,上面正紧紧地盯着咱们的时候,还是往那边跑。这个不成器的东西。他最近有没有惹什么事?最近联系的人是谁?”
    “少爷最近找过黑豹办事过。”
    “把黑豹给我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