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 无逸第十七
作品:《尚书》 周公作《无逸》。
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
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
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
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
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
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年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
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
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
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
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
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
周公曰:“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
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
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民无或胥
诪张为幻。’此厥不听,人乃训之,乃变乱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民否则厥心
违怨,否则厥口诅祝。”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
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
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
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周公曰:“呜呼!嗣王其监于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