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淮河条约

作品:《北派盗墓笔记

    第777章淮河条约
    深夜,国道上偶尔会开过来一辆私家车,无一例外,在看到这情况后,都连忙掉转车头开走了,没人敢过来多管闲事。
    我退着走到了国道边儿,就这时,一双白手套搭在了我肩膀上。
    “兄弟,你要去哪儿?”
    我慢慢回头,苦着脸说:“志哥,我真不敢。”
    他推了一把,示意我上车。
    上车后,他点着一根烟,看着前方,淡淡开口说道:“当年我也是这么冲在前头的,这一眨眼,都十年了。”
    这时候,远远看到国道上出现了一排车灯,目测是个车队。
    任晓志看着,逐渐眯起来眼。
    油门踩到底没松脚,车速越来越快,我看到后视镜里两辆面包车在追。
    “志哥你受伤了!?”
    他双手握紧方向盘,冷着脸不说话,只是盯着前方路况。
    国道上,我们的车速已经飙到了一百四!对一辆老式桑塔纳来说已经到了极限,可身后的面包车不知道是不是改装过,仍然紧紧咬着不放,并疯狂的不停按喇叭!
    我从后视镜看到,还有个人探出头来,拿刀指着我们比划。
    “下一个路口,拐出去是哪里?”
    我脸色发白,想了想说:“下一个路口出去,应该是去往了色龙村那一带。”
    很快到了路口,我们的车猛然减速,后轮刹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漂移掉头,直接冲下国道,开向了色龙村方向。
    “志哥,要不换我来开?”
    听我这么说,他突然笑了,半开玩笑道:“兄弟,男人可不能说不行两个字啊。”
    不多时,后视镜中又出现了熟悉的车灯。
    我想都没想,马上说:“往人多车多的地方跑!”
    话是这么说,可现在深更半夜,在这通往乡间的小路上,哪里有什么人和车。
    突然,也是运气好,我扭头看到,在西北方向有个地方灯火通明,不知道在干什么,有不少人,还能听到喇叭喊的声音。
    我忙说:“去那里!”
    到了后才发现,这里有几个巨大帐|篷,不少人笑着进进出出,门口灯火通明有个小岗亭卖票的,买了票才能进去,我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个夜场马戏团。
    那年头,全国流动马戏团非常多,大部分活跃在一些二三线小城市和乡下地区,95年之前出生的,应该很多人都看过流动马戏团,95年之后出生的,估计看过的人就比较少了。
    夜场马戏门票是二十块钱,我们给了钱进去以后,先是看到了门口贴着一张粗制滥造的巨型海报。
    海报上标语是“皇家马戏团,想看就进来。”
    底下印的一个女的头,女的头连着蟒蛇身子,旁边四个红字写着,“人面蛇”。
    旁边还印着人脸猴,花瓶美女,猴子骑山羊,小孩儿手里抱着脸盆大的蜘蛛,这些图案做的非常生硬,看着就像假的。
    这种流动马戏团一般有上午场,下午场,夜场,上午场可以免费进来,目的是勾起人好奇心,下午场和夜场才是重头戏,有的夜场还能看到“重口味”的表演,至于是什么重口味表演,我就不说了,相信肯定有当年看过的人。
    进去后,铁笼子里正在表演的是猴子骑自行车,这猴子手里掂着个酒瓶,边喝边骑,引的看客们大声哄笑。
    场内抽烟的人不少,搞的乌烟瘴气,我紧张的扭头来回看,看那帮江西人有没有追进来。
    任晓志靠在座位上,过了一两分钟,他叹气道:“哎兄弟们对不住,你们家里人我会帮忙照顾的。”
    他起身,指着自己的伤口说:“这个就是证据。”
    “志哥,你.!”
    他点了根烟说:“不受点伤没说服力,之前定的约定是以淮河作分界线,我们不南下,他们不北上。”
    “这次过后,情况就变了,我受了伤,我们这次的目标,是控制住南方的两个大坑口。”
    “哪两个?”我问。
    他淡然说:“江西xxx河道里的北周坑,还有浙江xx的宋元明起义军大坑。”
    我不敢明说地名,是因为这两个地方现在依然在。
    在江西某河道里,有个北周窖藏大坑,河底下全是五行大布,永通万国铜钱,也有人叫那条河道叫“永通坑”,全国百分之七十的永通万国铜钱,都是从那个河道里捞出来的。
    浙江xx的起义军大坑,我只能说在某一个荒村里,那个村子,已经挖出了四十多个古代起义军钱罐子,那里能产出起义军铸的顺天元宝,得一元宝,包括韩林儿造的龙凤通宝,以及天定通宝,天佑通宝,元铸的天启通宝,行里人叫“徐天启”,价格是明代天启通宝的几百倍。
    除此之外,还有在绍兴的一个大型“徽宗坑”,那个大坑经常能产出北宋极品的重和通宝宣和元宝等试铸钱,这几个大坑都在他们手中,如果你们有人找到了我说的这些地方,拿个小探宝器去探宝,被发现后,大概率是回不来了,就永远留在那儿了。
    我听的心惊肉跳,在看眼前这男人的眼神变了。
    这任晓志,手太黑了,他那帮兄弟,可是都不知道啊
    他的风格手段和田三九有些像,不过我知道田哥不会卖自己兄弟,这人不愧外号叫黑手志。
    看我沉默,他问:“怎么,有想法?”
    “没有。”我忙说没有。
    “呵呵,兄弟你应该清楚,咱们出来混挣的是什么钱,挣的是卖命钱啊!到了用到咱们的时候,就得把命给别人!这是很公平的交易。”
    他接着说道:“你和我,咱们都异于常人,我也是孤儿没有父母,我小时候很自卑,因为他们叫我小黒手,都嘲讽我是怪胎,所以我那时候一直带着手套,记得有段时间手套破了,我没钱买新的,就天天把手揣口袋里。”
    说着话,他摘下手套让我看。
    印象深刻,他的那根食指,通黒通黒的!就像坏死了一样。
    “知道这是什么钱吗?”
    他突然掏出脖子上带的一个铜钱吊坠让我看。
    简简单单,就一个铜钱挂着红绳。
    小铜钱背后有月形印记,正面面纹是太平通宝,这是宋太宗铸的钱,太平通宝背左月纹,不值钱,一百多块钱。
    他单手捧着小铜钱,回忆道:“这是我九岁的时候,一个漂亮姐姐送给我的,他希望我一生太太平平,我后来才知道,那个漂亮姐姐是一名宰花。”
    “哎突然想起了陈年往事,想说一说,你要不要听一下?都是我的真事儿。”
    我说您讲,我听着。
    嘴里叼着烟,他靠坐着,抬头看着房顶说:“我小时候叫任志,这名字听着像人彘,后来就改成了任晓志。”
    “可惜啊,那个送我太平通宝的漂亮姐姐没活到现在,她没能看到,我是怎么成功的”
    “她要是还在,我给她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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